外绝热材料 硅酸盐制品 复合材料绝热制品招标变更公告(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2024)



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炼化工程建设公司集团外绝热材料框架协议硅酸盐制品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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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2027年度炼化工程建设公司集团外绝热材料框架协议硅酸盐制品(招标编号:NWZ241230-0353-048919)


招标人为

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硅酸盐制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2027年度炼化工程建设公司集团外绝热材料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硅酸盐制品

12.000

立方米

2

复合材料绝热制品

12.000

立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提供至少2份2023年1月1日以前与标的产品相同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彩色扫描件及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有效期以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17日15时0分



2025年1月7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赵鑫。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本标中允许生产商的资质要求进一步补充说明。以负责销售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或销售部门作为投标主体的,其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旗下有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控股公司(股权占比≥50%),可视为生产制造商身份,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同一集团内的两家公司不可各自作为投标主体同时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崔朝忠

联系人:

赵鑫

电???话:

15964294516

电???话:

0759-3609026

电子邮件:

cuicz.shi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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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绝热材料 硅酸盐制品 复合材料绝热制品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