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招标变更公告(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
大庆市让胡路区怡园街道办事处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HLJGCYC11030100Z20241950535
创建时间:2024-12-17 09:39:29
需求名称: 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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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文件项目名称: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项目编号:让政采项目[2024]01829目录第一章比价公告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比价公告略(比价公告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注:服务工程超市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潜在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于报名结束时间前线上提交响应报价、电子响应文件(如要求)。若潜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失败或评委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潜在供应商投标(响应)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采购预算(元)资金来源备注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35000.00财政预算资金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条款名称合格条件一般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如要求,请自行添加,应与比价公告内容一致)一、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情况:☑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二、其他特殊资格条件:☑资质条件: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优惠扣除政策。2.主要商务要求条款名称合格条件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签订合同后14日内完成验收,。采购人根据设计服务情况,适当延长验收时间。服务地点/施工地点让胡路区怡园小区怡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验收要求合格质保期3年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要求本项目收取中标人代理服务费3000元。3.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采购技术要求1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项135000.0035000.00☑是☐否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1注: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所属行业”填写应: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项目需求: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包括:一楼大厅原基础4个墙面更改;一楼物业室2个墙面设计;一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室内3个墙面设计;一楼走廊16个外墙设计;一楼社区公示栏、市民公约核心价值观、人大代表亮身份、楼层导视、门牌设计;二楼、三楼活动室18个墙面室内设计、门牌设计等。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需提供【一楼大厅原基础1个墙面更改】的效果图。图片需清晰、完整。供应商中标后提供的全部效果图,需满足采购人提出要求。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方式比价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4比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报名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报名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并担供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不足2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报名截止之日)。5响应报价、响应文件(如要求提供)的递交、签章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比价公告的规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如要求)。2、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报价或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报名截止时间后,潜在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其报价及响应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6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价格报价(金额报价)☐费率/折扣报价(实际报价=费率*预算金额)1、报名截止时间后,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报价),此报价应为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及税金。2、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函”和“明细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3、线上报价和响应文件(如要求提供)内所报价格必须一致、相符,否则视为响应无效。4、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潜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7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比价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8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应至少委派1名本单位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评审小组根据比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潜在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潜在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潜在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潜在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编写评审报告;(3)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9合格且有效供应商家数1、首次公告的项目,经评审小组审查有效供应商(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2、若项目首次公告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仍不足3家,可选择是否继续评审:☐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继续评审:(1)有效供应商为2家的:确定(价格扣除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2)有效供应商为1家的: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0评标办法及过程一、最低评标价法。1、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比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比价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最低价相同的情况,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最低价相同的情况,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最低价相同的情况,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最低价相同的情况,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按照服务方案的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按照服务方案的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按照服务方案的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按照服务方案的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按照服务方案的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项目性质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加1、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上表中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5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提示:若供应商提供声明函的,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内容,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声明函需在平台上单独上传。1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结果公告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自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1.2项目废标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自动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成交通知书发放2.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四、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已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并在此承诺满足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全部主要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备注说明: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比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比价文件要求。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或正偏离或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佐证的,如直接复制比价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响应。4.上表中“采购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比价文件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七、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限于: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内容(格式及内容自定)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可不提供)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九、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十、其他资料比价文件项目名称: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项目编号:让政采项目[2024]01829目录第一章比价公告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比价公告略(比价公告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注:服务工程超市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潜在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于报名结束时间前线上提交响应报价、电子响应文件(如要求)。若潜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响应)失败或评委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潜在供应商投标(响应)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采购预算(元)资金来源备注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35000.00财政预算资金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条款名称合格条件一般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如要求,请自行添加,应与比价公告内容一致)一、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情况: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二、其他特殊资格条件:资质条件: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优惠扣除政策。2.主要商务要求条款名称合格条件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签订合同后14日内完成验收,。采购人根据设计服务情况,适当延长验收时间。服务地点/施工地点让胡路区怡园小区怡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验收要求合格质保期3年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要求本项目收取中标人代理服务费3000元。3.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采购技术要求1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项目项135000.0035000.00是否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1注: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所属行业”填写应: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项目需求:怡园街道怡园社区“四心”党建品牌改造升级包括:一楼大厅原基础4个墙面更改;一楼物业室2个墙面设计;一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室内3个墙面设计;一楼走廊16个外墙设计;一楼社区公示栏、市民公约核心价值观、人大代表亮身份、楼层导视、门牌设计;二楼、三楼活动室18个墙面室内设计、门牌设计等。★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需提供【一楼大厅原基础1个墙面更改】的效果图。图片需清晰、完整。大厅图版整体尺寸为660cm*160cm,其中红色外框不再更改。当前图版材质为雪弗板加亚克力板。如有需要,可在工作日到现场查看。凝聚党心服务群众怡园街道红色阵地怡园社区简介有困难共建服务聚民心找中心聚聚聚1坚持一个目标接功务能能红色网格怡园社区始建于1993为斗目标。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环精细服务年,位于让胡路区朝霞街5-2号,要活动作奉献消火栓辖区面积1.4平方公里,住宅楼20栋,聚到中心来中心常住人口1280户3080人,社区党支部成红民服务聚民心怡立于2002年4月,自管党员44名,联系服色四务国企退休党员150名,信区现有油田二级、三阵FIREHYDRANT级单位6家,私企22家、幼儿园1所、学校1所、开展"四心”服务地乐细服务贴民心:红色平台,多元服务乐民构筑“1+4+N工作体系,倾力打造“幸福怡家七彩服务暖民心十红亲“。先后荣获黑龙江省老龄社区工作先进单色亲位、大庆市十佳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大庆市平文明社区、大庆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台大庆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探索“党建+N”新模式等荣誉称号,红色团队火警119怡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哈尔滨龙汇消防器村有限公司灭火器供应商中标后提供的全部效果图,需满足采购人提出要求。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方式比价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4比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报名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报名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并担供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不足2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报名截止之日)。5响应报价、响应文件(如要求提供)的递交、签章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比价公告的规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如要求)。2、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报价或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报名截止时间后,潜在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其报价及响应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超市平台。6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价格报价(金额报价)费率/折扣报价(实际报价=费率*预算金额)1、报名截止时间后,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报价),此报价应为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及税金。2、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函”和“明细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3、线上报价和响应文件(如要求提供)内所报价格必须一致、相符,否则视为响应无效。4、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潜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比价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8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8评审小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应至少委派1名本单位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评审小组根据比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潜在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潜在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潜在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潜在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编写评审报告;(3)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9合格且有效供应商家数1、首次公告的项目,经评审小组审查有效供应商(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2、若项目首次公告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仍不足3家,可选择是否继续评审: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废标处理。第二次公告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继续评审:(1)有效供应商为2家的:确定(价格扣除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2)有效供应商为1家的: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0评标办法及过程一、最低评标价法。1、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比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比价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最低价相同的情况,10评标办法及过程按照服务方案的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商。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采购人应将评审小组签字确认的评审过程文件上传至平台。三、项目评审时间等于报名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自报名截止时间起24小时内,评审小组应完成评审。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项目性质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加1、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1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填写价格扣除比例20%)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情形价格扣除比例小型、微型企业,监工程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黑财性单位购【2024】6号)的相关条款执行: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工程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照财库小型、微型企业,监[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类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价格扣除优惠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性单位的,评审优惠幅度1%-2%)3、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注: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上表中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5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提示:若供应商提供声明函的,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内容,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声明函需在平台上单独上传。1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结果公告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自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1.2项目废标后,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自动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成交通知书发放2.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注: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上报同级财政部门。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四、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已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并在此承诺满足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全部主要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备注说明: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比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比价文件要求。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或正偏离或负偏离。3.如要求提供佐证的,如直接复制比价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响应。4.上表中“采购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比价文件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七、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限于: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内容(格式及内容自定)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可不提供)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九、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十、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建品牌改造升级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