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泽诚磋商(服务)2024-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南州政府党政机关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审办法内容
法律咨询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咨询服务方案;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方案;③重大执法案件策法律咨询方案;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⑤守密措施。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分,10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法律咨询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咨询服务方案;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方案;③重大执法案件策法律咨询方案;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⑤守密措施。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分,10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地    址: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康乐北路延伸段政府三号楼                        
联系方式:0973-8725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金阳光大厦A座12楼                        
联系方式: 0971-8235085/1809711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971-8235085/18097110775

附件信息:

青海泽诚磋商(服务)2024-064黄南州委州政府党政机关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发售稿.doc204.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泽诚磋商(服务)2024-064采购项目名称:黄南州政府党政机关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一、说明6二、磋商文件说明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五、磋商过程11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1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6八、授予合同16九、磋商活动终止17十、处罚17十一、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7十二、其他18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19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3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23附件2:响应文件目录24附件3:磋商响应函25附件4:磋商报价一览表26附件5:分项报价表(如有)27附件6.服务应答表28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9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0附件9:供应商承诺函31附件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2附件11:资格证明材料33附件12:财务状况证明34附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35附件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36附件15:服务相关资料37附件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8附件17:磋商保证金39附件18:供应商最终报价表40附件19: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41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44第五部分服务要求45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泽诚磋商(服务)2024-064项目名称:黄南州政府党政机关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98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98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标项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数量: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98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和纳税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标书购买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971-8235085/18097110775电子邮箱:qhzc88123@126.com售价:0元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金阳光大厦A座12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磋商,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地址: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康乐北路延伸段政府3号楼项目联系人:马东措吉联系方式:(0973)-87224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金阳光大厦A座12楼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971-8235085/180971107752024年12月9日1.1.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1.2.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合同书(4)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响应无效。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变更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入关手续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96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陆佰元整)9.2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收款单位: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银行账号:0715201000448239(后附项目编号及包号)9.3磋商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11.文件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响应文件目录(3)磋商函(4)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规格响应表(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供应商承诺函(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资格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5)磋商保证金(16)相关类似业绩(17)制造厂商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绑定CA—下载驱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立即下载)。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确认、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12.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要求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确认,不得使用供应商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2.4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加密13.1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3.2磋商文件若有修改,供应商根据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制作或修改并递交响应文件。13.3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请自行前往天谷CA等统一认证服务点办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及CA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磋商。13.4本次磋商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4.提交响应文件及解密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并且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4.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14.3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进行线上解密。除因系统发生故障(包括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5.五、磋商过程15.磋商过程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5.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5.4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1.6.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6.3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并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6.4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磋商程序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7.2初审阶段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款(1)-(15)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6)交货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产品、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响应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2.3在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7.2.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2.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评审办法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项目内容满分 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价(10%)响应报价10磋商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采购需求响应情况16供应商对本项目当地司法情况熟悉、对现状分析准确、工作计划安排符合项目要求,总体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服务要求得满分16分,每有一项对服务要求理解不到位,分析不准确、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不响应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80%)法律咨询服务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咨询服务方案;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方案;③重大执法案件策法律咨询方案;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⑤守密措施。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分,10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80%)法律培训服务方案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律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律培训有满意度调查方案及不足之处的整改措施;②对服务对象工作人员的培训方案(拟派人员、进度计划、培训内容);③培训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 分,6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80%)复议诉讼工作服务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复议诉讼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复议诉讼复议有专项服务方案;②复议诉讼工作的完成质量有制度要求和考核方案;③降低采购人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率举措;④降低服务对象行政诉讼败诉率举措;⑤复议诉讼不利结果有监督履行方案。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分,10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80%)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的方案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提供的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工作的制度性规定;②针对重大案件明确的审核标准及审核细则。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5 分,6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80%)对服务人员的制度安排和考核方案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的对服务人员的制度安排和考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和考核方案;②对固定人员坐班有单独的制度规定和考核方案具有对考核不达标的解决方案。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5 分,6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80%)非正常投诉举报协助办理服务的方案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非正常投诉举报协助办理服务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非正常投诉举报协助办理服务有制度规定;②对突发非正常投诉举报有应急协助办理方案;③有降低对因非正常投诉举报引起法律风险举措。以上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 1 分,6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部分(80%)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201.组长:1.1本项目拟派的组长具有《律师执业证》,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有关律师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在此基础上执业年限>7年得5分,5年≤执业年限≤7年得2分,执业年限<5年不得分。1.2 组长为省级法律相关领域专家库成员的得5分,市级专家库成员的得3分,区级专家库成员的得1分;2.副组长:本项目拟派副组长具有《律师执业证》,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有关律师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在此基础上执业年限>4年得5分,3年≤执业年限≤4年得 2分,执业年限<3年不得分。3.组员: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有关律师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取得《律师执业证》,在此基础上,执业年限每增加两年或人数每增加1人,得0.5 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1.提供团队人员配置清单、工作履历及有效的对应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上载明的年限作为执业经验的计算标准。 2.提供承诺函,承诺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有关律师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部分(10%)履约能力101.供应商 2021年 1 月 1 日(含1 日)以后每具有一个类似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的得2 分,最多得10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甲方单位不得重复计分。 1.7.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可转为质保金)2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9.九、磋商活动终止22.终止情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1.10.十、处罚23.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11.十一、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对象:采购人(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收费金额: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12000元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收款单位: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银行账号:07152010004482391.12.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2024年月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二、合同组成1.响应分项报价表;2.其他相关承诺;3.中标通知书;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三、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以服务磋商最终报价为准)。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的约定事项及服务进度拨付;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2023年月日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13.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4.附件2:响应文件目录目录(1)磋商函……………………………………………………………所在页码(2)初次报价表………………………………………………………所在页码(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4)服务应答表………………………………………………………所在页码(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7)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9)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所在页码(12)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3)服务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5)磋商保证金………………………………………………………所在页码(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注:此目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写1.15.附件3: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响应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6.附件4:磋商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元)服务期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服务期”是指本项目服务时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7.附件5: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报价1234合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8.附件6.服务应答表服务应答表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说明12345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如全部响应,可不填写此表。2.按照磋商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9.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20.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21.附件9: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2024年月日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2.附件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3.附件11: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24.附件12: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25.附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26.附件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2021以来的供应商类似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7.附件15:服务相关资料服务相关资料根据服务项目内容,响应时提供响应服务服务要求资料、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相关认证、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人员配置等资料。1.28.附件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9.附件1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注: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0.附件18: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初次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服务期免费质保期最终服务承诺注: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现场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1.附件19: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从业人员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32.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第五部分服务要求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一、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一)参与研究全面依法治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黄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二)为州委、州政府及顾问单位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三)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顾问单位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核、清理、评估、备案审查等;(四)参与州委、州政府及顾问单位涉法课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五)参与顾问单位合作项目的磋商、谈判,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六)为顾问单位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赔偿案件、行政调解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七)参与顾问单位特定事项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八)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州委州政府会议、部门会议,参与有关事项讨论研究;(九)为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分立、清算、破产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十)为顾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协助顾问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或进行专门的法治培训;(十一)为顾问单位重大社会公益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主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十二)协助顾问单位为黄南州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深入乡村开展公益法律活动;二、服务律师团队应当具备条件1.熟悉区州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对发展改革、财政金融、规划建设、征收安置、农业农村、信访稳定、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具备一定国内国际视野,自觉遵守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制度并服从管理;2.服务团队不少于6人,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擅长处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不少于3人;具有2年以上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历;*3.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有效投诉,信誉良好;*4.拟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职业道德良好,执业以来任意年度考核不得为不称职,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5.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三、服务方式为更好地为黄南州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团队在黄南州司法局设立工作站,并委派1名以上专业律师负责律师服务团队和各顾问单位的联系沟通。四、服务期限十二个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