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配套招标变更公告(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


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招标项目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3509210902100251002),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招标文件以及电子标中关于技术文件视频这个要上传什么
答:无需上传,招标文件已修改。
2、 材料里面的哪些项目,麻烦标注一下。
答:按补充修改部分第5点执行。
3、 1、本项目约定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2、断桥铝合金型材材料单价低于市场价,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修改部分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更改为“(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更改为“(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5%”。
3、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接受、不接受)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更改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4、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本项目约定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建筑垃圾合理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不得占压道路,确需临时占压的,应到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中标人在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里明确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其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更改为“根据2024年4月1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本项目约定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建筑垃圾合理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不得占压道路,确需临时占压的,应到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中标人在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里明确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其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中原

8
7.1.1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
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的“二材料”

现修改为

8
7.1.1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excle格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10、11、12、13、14、15、20”项

9
7.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详见招标控制价(excle格式)“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2、3、4、5、6、7、8、9、10、11、12、15、16”项

10
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excle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的“二材料”的第“1-15、27-67、246-250、1144-1165、设备:1-93”项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配套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