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程监理招标变更公告(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4)
顺济桥遗址保护一期工程(抢险、加固)监理变更公告
顺济桥遗址保护一期工程(抢险、加固)监理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的顺济桥遗址保护一期工程(抢险、加固)监理(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60号),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2,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乙级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古文化遗址)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二、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5,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三、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13(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最后一段文字说明,现修改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含其他主要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到位。”
四、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23(条款号3.2.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第三段文字“除不可抗力外……”,现修改为“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
五、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更正公告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