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能力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抚顺市生态环境局2024)



抚顺市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抚顺市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00-004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未明确采购数量,现已更正采购数量为6套。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16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
024-5828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联系方式:
024-5748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章帆

电话:
024-57486688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抚顺市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抚顺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9:4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章帆

项目联系电话
024-57486688

采购单位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582896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574866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测能力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抚顺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