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南方医科大学2024)
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56FG372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存在不一致情况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5至6页:“……具体情况如下: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物业服务建筑规模明细……”
修改为:删除“具体情况如下”及表格“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物业服务建筑规模明细”;
2、原采购文件第8页:“
49
学员综合食堂外围
5
4641.60
”
修改为:“
49
学员综合食堂外围
5
4641.60
650
”
3、原采购文件第28页:“
13
垃圾分类管理员兼巡查员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负责巡查校 园;督查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3
”
修改为:“
13
垃圾分类管理员兼巡查员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负责巡查校 园;督查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2
”
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号
联系方式:020-616488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9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020-83196835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122501).zip
372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员工健康承诺.docx
附件-廉政从业声明与承诺.docx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学校内部规范性文件).zip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协议编号:GPCGD241156372采购文件编号:GPCGD241156FG372J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1.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南方医科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762920073K甲方就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_采购项目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预算资金3900万元,为:回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范围(一)采购程序1.采购文件编制、印刷、发出和澄清;2.发布采购项目的各项公告;3.接收投标、响应文件;4.抽取评审专家;5.组织开标和评审;6.回复关于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甲方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文)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24.甲方已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工作。甲方应当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建立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甲方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5.甲方已按《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做好了相关事项。6.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布。7.甲方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非程序性问题的询问及质A疑,甲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回复供应商的质疑。8.甲方参加开标会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若未能及时到达,乙方也将按时举行开标会。9.甲方委派代表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本项目评审工作。10.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为甲方负责。11.甲方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如甲方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乙方将于上述5个工作日后发布结果公告。..12.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13.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乙方归档。14.甲方负责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工作。(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并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3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布、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4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内从回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6.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乙方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8.甲方委托乙方对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负责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0.乙方负责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保管本项目的档案。三、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一)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二)定标程序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四、服务费用(一)经双方协商,乙方依照下表的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计算采购代理费。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此费用,按《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通知》规定的期限支付。4费率服务类型项目金额N(万元)服务采购015000元1000.8%5000.45%10000.25%注::采购代理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乙方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相关费用包含在上款采购代理费中;乙方承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五、保密义务(一)一方(即接收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或接触到的另一方(即披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一方为完成本协议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但接收方因业务需要向上级部门、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时使用该工作秘密的,不受此限。上述工作秘密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如披露方有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披露方。保密期限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时起始。(二)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承担给披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三)本保密条款效力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无效、终止而失效。六、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变更;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协议,并根据情况可5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三)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一)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二)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三)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延长采购活动时间。(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协议要求或出现过错,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因本款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八、其他(一)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协议附件(如有)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结合本协议附件编制采购文件以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南方医科大学(盖章)授权代表(签名204年12月6日乙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授权代表(签名)2024年12月6日附件-员工健康承诺《员工健康承诺书》本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外包承接方,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安全,有效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特就本公司聘用员工健康事宜做出如下承诺:一、入职审查与管理1.招聘环节筛查,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告知其既往病史、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曾接触过传染病源等信息。对于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将不予录用。2.员工入职前必须在合法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健康体检,体检项目至少涵盖国家规定的各类常见传染病检查(如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各类法定传染病等)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校园环境与师生健康的疾病检查。取得相应健康证明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二、定期健康检查1.本公司将建立员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确保及时发现员工潜在的健康问题,尤其是传染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与治疗措施。2.每次健康检查后,本公司将及时收集、整理员工的体检报告,并建立详细的员工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将妥善保存,随时可供学校查阅与监督,以便学校全面了解本公司员工的健康状况动态变化。三、日常健康监测与报告1.本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员工的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求员工每日上岗前自行测量体温、观察身体状况,并如实记录上报。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疑似症状,或被确诊为传染病患者,本公司将立即要求其停止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相关情况。2.在员工患病治疗期间,本公司将密切跟踪其病情进展,直至员工完全康复并经医疗机构确认无传染性后方可安排其返岗工作。同时,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播扩散。四、健康知识培训与教育本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健康知识培训与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个人卫生与公共卫生习惯养成、食品安全与营养搭配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健康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五、责任追究本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员工健康管理不善导致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扩散,给学校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带来不良影响,本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采取的一切防疫措施与应急处置行动,竭尽全力减少损失与不良影响。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内容,自觉接受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承诺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日期:附件-廉政从业声明与承诺廉政从业声明与承诺本单位做以下廉政从业声明与承诺:1、规范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投标专家打招呼。如经查证,同意无条件按招标单位要求处置,包括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中止合同。2、进场提供服务之后,正确处理与招标单位管理人员关系,不做触犯廉政从业规范的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礼金、特产、礼品、宴请、出资参加会议活动、旅游等行为。如经查证,同意无条件按招标单位要求处置,包括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中止合同。3、进场提供服务之后,在过程中,严格按照背靠背方式,由管理方协调服务单位组织开展评价考核工作,不做触犯廉政从业规范的各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礼金、特产、礼品、宴请、出资参加会议活动、旅游等行为。如经查证,同意无条件按招标单位要求处置,包括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中止合同。4、进场提供服务之后,在接受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做触犯廉政从业规范的各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礼金、特产、礼品、宴请等行为。如经查证,同意无条件按招标单位要求处置,包括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中止合同。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使用学生公寓门禁系统,提高学生公寓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有效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须自觉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进出公寓时主动刷门禁卡或手机扫码通行,门禁卡为学校统一发放的校园卡;学生应服从值班人员管理,自觉接受值班人员查询。2、学生公寓只对入住学生开放,外来人员进出公寓应出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并按规定的时间离开;小商小贩和社会闲杂人员严禁入内,一经发现交保卫处处理。3、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转借门禁卡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门禁卡而造成后果的,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关责任。4、学生校园门禁卡损坏或遗失的,须到所在公寓值班室说明情况并登记,及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补办校园卡。5、为安全保障和解决学生上课、下课人流高峰期进出宿舍问题,门禁闸机系统在以下时段开闸放行,上午7:20~8:10,中午11:30~13:00,中午14:00~14:40,下午17:00~18:30,其余时段必须刷门禁卡进出宿舍。6、门禁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在宿舍集体搬迁、毕业生离校等特殊时段开放门禁;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状况,门禁系统将自动把门打开。7、不执行上述门禁制度,又不听劝阻者,学生管理中心将建议所属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本人进行处理。8、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手续完备。学生宿舍管理中心2022年10月25日学生宿舍安全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事故的发生,提高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校本部学生宿舍区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二、组织机构:总务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定期检查、了解学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2.如遇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行动顺利进行。4.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报警及时、迅速,准确传递各种信息指令。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学生宿舍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宿管值班员—-宿管中心(110、120、119)---总务处安全工作小组领导(保卫处、医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学校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预防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学院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不在宿舍内保存、使用各种违规电器、炉具,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在宿舍楼内抽烟,不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不私拉乱接电线,注意自身安全,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阳台向外探身张望。2、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汇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对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宿舍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本预案所规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3、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宿舍管理人员要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宿舍楼内的各种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宿舍楼的安全的通道,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4、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加强值班工作,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并做好值班巡视纪录。加强对监控资料、学生住宿情况等数据信息的管理,及时做好备份工作。5、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保卫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各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对学生宿舍内的违规电器、炉具、管制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要予以没收,并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6、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工作。做好学生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安全常识宣传等安全教育普及工作,通过普及安全教育让广大学生和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掌握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规律及特点,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方法。五、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1、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人员应马上切断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邻两个宿舍的电源或宿舍楼总电源,到达现场查看火情,并报告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保卫处。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保卫处,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部位,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报警。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宿舍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宿舍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各学院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宿舍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6、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学院要及时通知家长。取证完毕后,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住宿。(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若学生宿舍发生失盗、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宿舍管理人员、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1、报警。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报警,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2、报告。及时上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保卫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当事人所在学院。3、处理。(1)保卫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人员和学校领导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2)保卫处工作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对于失盗事件,宿舍楼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保卫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4)宿舍楼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所了解情况。(三)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疫情性传染病的处理预案当学生宿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疫病性传染病时,要根据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及时汇报。(1)若学生出现人身伤害或各种突发疾病(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时,当事人、发现人员或宿舍楼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上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2)各学院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2、恰当处理。(1)根据情况安排学校急救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害或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保卫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各学院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周围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2)若学生发病原因疑似为食物中毒,不要清理学生的呕吐物及现场,以备检查。同时应立即对其它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其他有类似症状的学生,以便进行救治。(3)若怀疑为传疫情性传染病,应立即关闭本幢宿舍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立即向医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总务处汇报,启动学校应急预案。(四)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如当地发生地震、台风、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应对:1、通报信息。对于台风、强降雨、雷电等可准确预知情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通知,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信息传达工作。对于地震等不能准确预知的自然灾害,如接到上级的地震预警时,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和思想稳定工作。2、做好防范。(1)台风、强降雨、雷电发生前,宿舍管理处工作人员要对宿舍楼各种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学生要对本宿舍门窗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台风、强降雨、雷电发生时,工作人员要对宿舍楼内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学生要保持冷静,关闭宿舍电源并将各种电器从插座上撤下,待在宿舍内不要外出,关好宿舍阳台门窗,不要到阳台观望。(3)地震等事前没有预知自然灾害发生时,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匆忙逃离宿舍楼,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其次发现人员要大声呼叫,提醒学生利用周围条件积极自救。主震过后,宿舍管理人员要迅速切断宿舍楼电源,以防发生次生灾害,并立即组织学生从宿舍楼内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3、实施救援。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灾害现场救援工作。(五)停电应急处理1.若学校预先通知停电,各楼栋宿管员应及时在学生群发出通知,并在楼栋贴出通知,及时将停电时间及预计恢复时间通知住宿学生。2.在恢复供电以后,值班员到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照明设备损坏现象,若存在,则及时报修处理。3.若突发性停电,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宿管中心,及时联系水电中心,查明停电原因及恢复送电时间。根据停电时间长短确定应对措施,对学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六)停水应急处理1.若学校预先通知停电,各楼栋宿管员应及时在学生群发出通知,并在楼栋贴出通知,及时将停电时间及预计恢复时间通知住宿学生。2.在恢复供水以后,值班员到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若存在,则及时报修处理。3.若突发性停水,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宿管中心,及时联系水电中心,查明停水原因及恢复送水时间。根据停水时间长短确定应对措施,对学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七)门禁监控系统瘫痪应急预案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知识培训,按规定程序操作。2.如遇系统故障,值班员应初步诊断故障原因,同时与系统管理员取得联系,组织人员进行抢修。3.在设备故障未排除前,组织人员对安全门进行临时性处理,保证住宿同学可以进出宿舍楼。4.故障排除后,组织专门人员对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进行分析总结,为以后防止及解决类似事件提供借鉴。六、善后处理:学校要切实做好受伤、死难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七、调查与结案: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2022年10月25日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宿舍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广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和学校育人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通过高效优质的管理服务,把学生宿舍建设成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绿色和谐的宜居场所;坚持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结合,将学生宿舍建设成教育人、培养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管理。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顺德校区管委会、附属医院学生住宿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管理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校团委、各学院等组成“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2-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按照学校要求履行宿舍管理职责,接受学校领导,对学校负责,主要有以下职责:(一)依照法律法规制定本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宿舍管理职责。(二)监督检查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和收费等工作。(三)协调解决有关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四)根据学校要求,负责有关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的其他工作。(五)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具体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第五条总务处负责学校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学生宿舍区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宿舍日常维护改造,水电及基本硬件设施的供应,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等。(二)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安全、卫生、水电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提出设施设备购置需求和学生宿舍区各类便利生活的商业设施设立的建议等。(三)制定和实施学生宿舍各项管理服务具体细则。制定和实施学生住宿分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制度、宿舍值班制度、学生宿舍安全(包括消防安全、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等)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规章;监督学生宿舍各级管理-3-岗位制度实施情况,管理服务人员的聘用、调配、业务培训和考核等。(四)负责受理学生宿舍突发公共事件,联络相关部门处理以及负责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的其他工作。(五)负责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开展各类宿舍文化活动,记录和考评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提出奖励和处理意见;定期收集和反馈学生意见。第六条学生处主要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各学院学生在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二)组织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和协助开展安全文明教育活动;(三)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四)组织辅导员参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和评比工作;(五)对学生在学生宿舍的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六)指导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第七条保卫处主要有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门卫值班工作;(二)负责处理学生宿舍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保卫处应配合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4-(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每学期组织进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演练。第八条教务处主要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提供年度的招生计划和当年录取的学生名单及有关的数据信息;(二)及时提供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和毕业生名单;制定招生计划时应当提前征询关于学生宿位的供给情况。第九条校团委主要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在学生宿舍开展丰富多彩宿舍文化活动,营造良好宿舍文化氛围;(二)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在学生宿舍中的管理、服务、监督作用,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第十条财务处主要有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审核;(二)负责住宿费用的收缴、退费、欠费反馈等相关工作。第十一条各学院主要有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在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在宿舍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二)负责对学生在学生宿舍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三)积极开展宿舍文化活动,营造良好宿舍文化氛围;(四)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内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5-(五)负责落实学生宿舍分配与调整,负责学生宿舍系统管理学生住宿信息更新;(六)配合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七)做好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各班级辅导员、学生干部不定期进行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检查和公布评比结果;(八)辅导员、班主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第十二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软、硬件建设,注重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则由主责部门统筹处理。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宿舍,不得私自到校外住宿。对特殊原因在校外居住的学生,要履行相关手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教育管理。第十四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筹分配,学校各单位的床位需求应及时上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临时申请宿位应提前20个工作日申报。第十五条学生宿位分配方案尽量遵循同一学院学生相对集中、男女相对分区原则,减少空床现象。-6-第十六条学校因房屋维修、改造、建设、整体调整、假期安全等原因需要对学生住宿进行变动时,学生应服从学校调配。第十七条宿舍床位一经分配确定,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宿位。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换宿位的,学生应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上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第十八条因办理休学离校和赴外地实习等原因离校半年及以上的学生,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回校后再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第十九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文明离校,按规定的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第二十一条学生离校时需将房卡、钥匙、水电卡、门禁卡等上交,宿舍管理员检查学生宿舍公共家具完整、卫生干净后,再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第四章日常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二条学校与学生共建优良的住宿环境,倡导学生按《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自我约束住宿行为;鼓励学生本着对自己、对同学、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对住宿违规行为加以劝阻或举报。-7-第二十三条辅导员和班主任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第二十五条住宿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住宿学生应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卫生和纪律检查。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道德公约,实施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在规定休息时间内(12:30-14:00,22:30-7:00),禁止大声喧哗,杜绝影响他人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努力构建文明、和谐、互助、友爱的宿舍同学关系。第二十七条接待访客应当遵守宿舍访客制度,来访人应出示并换押证件,经宿舍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学生宿舍的来访时间为:中午11:00—12:30,晚上17:00—21:30,住宿学生不得在非来访时间接待他人。第二十八条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住宿学生凭校园卡或学生证进出学生宿舍门禁;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或其他人员携带贵重物品(包括电脑、电子类产品)和大件物品进出学生宿舍楼,应持有效证件,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登记。-8-第二十九条学生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作为宿舍安全负责人负责督促宿舍成员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团、班干部等学生骨干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第三十条学校可强制清理违法、违规占用学生宿位的人员及其物品。校内各单位应负责做好本单位在校或毕业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清理违法、违规占用学生宿位的人员及其物品。违规占用宿位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单位可采用提醒、警告、移除物品等必要措施对违法、违规占用学生宿位的人员及其物品进行清理;保卫处协助进行强制清理,确保学生宿位不被非法占用。第三十一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活动;2、严禁在宿舍内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3、严禁在宿舍内非法聚集、蓄意滋事;4、严禁未经批准在宿舍楼悬挂条幅、标语、张贴海报、派发广告等;5、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6、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借钥匙给他人;-9-7、学生本人凭校园卡刷门禁有序进出宿舍楼,禁止随意将校园卡借与他人;8、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9、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10、禁止在宿舍、宿舍楼内等公共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椅(床)及健身器材等;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照价赔偿;11、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12、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13、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14、严禁在宿舍楼内吸毒、吸烟、酗酒、赌博;15、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或携带动物进入宿舍楼内;16、严禁在宿舍楼公共区域随意堆放、丢弃垃圾杂物;17、严禁翻越宿舍阳台栏杆,在栏杆外摆放杂物;18、严禁阻挠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组织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纪律检查;19、严禁故意干扰其他学生按规定正常入住宿舍;20、严禁不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或退宿未按规定时间离校。第三十二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0-1、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堵塞消防通道;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做各类实验;3、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或持有管制刀具,宿舍楼内存放的水果刀身长度不得超过10cm、宽度不得超过2cm;4、禁止使用煤气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器具;禁止使用炊具煮食;5、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禁止私接管线、改装水表等非法手段偷用水电;7、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8、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电器和个人电脑、台灯、小电扇以外,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违章电器包括: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烤箱、微波炉等电炊器具;电暖气、电烤炉、电热毯、电吹风等一切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加热功能的器具;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它设备。9、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内安装大功率电器的,学生应提出申请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申请表》,经学院同意上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备案安装。10、每学期由宿舍管理中心联合保卫处、学生处及各学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如学生违规使用一经发现,学校有-11-权收缴代为保管,并通知到各学院进行教育,假期还给学生带回家处理。第三十三条学校对学生在学生宿舍的违规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南方医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对尚不足以构成纪律处分的学生宿舍违规行为,由宿舍管理员进行提醒、纠正和记录;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宿舍管理员应及时报学院,由学院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书面警示或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学院应上报学生处和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处理;涉嫌违法的,报请***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因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第五章收费及资产管理第三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第三十五条学生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应自觉缴纳住宿费,原则上不能缓交,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和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实习、见习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办理退宿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计退住宿费。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住宿费不予清退。-12-第三十七条学生应树立环保和安全意识,注意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杜绝浪费。学生宿舍水电费实行“按实际用量收取费用”的制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第三十八条学生应当合理使用和爱护学生宿舍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内公共物品、设施属人为破坏的,应当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无法确认责任人,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3-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申请审批表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专业年级联系电话申请事项1、退宿退费()2、宿舍申请()1、退宿退费()2、宿舍申请()1、退宿退费()2、宿舍申请()申请事由(相关证明材料可作为附件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可作为附件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可作为附件附后)学院审批财务处审批学生宿管中心审批宿舍管理员办理记录:宿舍管理员办理记录:宿舍管理员办理记录:宿舍管理员办理记录:备注:此表仅用于学生个人宿舍申请或退宿,宿舍申请获批准后,应先到学校财务处按标准交纳住宿费,然后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退宿退费申请获批后,将审批资料交宿舍管理中心办理。-14-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申请表姓名姓名性别楼号楼号寝室号寝室号学院学院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器品牌电器品牌电器品牌电器型号电器型号电器型号电器功率电器功率电器功率安装时间安装时间安装时间学生申请理由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寝室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意见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辅导员签名: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名(盖章):年月日宿舍管理中心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操作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申请表》。2、学院、学生处同意审批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批备案。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生申请,统一定位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位置。4、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备注:1、本申请表必须附上空调电器的购买发票、空调质量合格证复印件。2、此表一式三份,学生、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各一份-15-南方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2019年9月4日印发-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