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机动车损失险 车辆保险招标变更公告(怀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怀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变更公告]
关于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的三、服务和技术要求中(一)车辆要求:
原内容:
4、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外,还应购买机动车损失险、人员责任险、座位险、不计免赔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得低于200万元,车上乘客每人每投保保额不得低于10万元。供应商应保证合同签订时提供的车辆保险险种、限额达到上述要求,否则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后果。
更正为:
4、 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外,还应购买机动车损失险、人员责任险、座位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得低于200万元,车上乘客每人每投保保额不得低于10万元。供应商应保证合同签订时提供的车辆保险险种、限额达到上述要求,否则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后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机动车损失险 车辆保险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