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变更公告(芜湖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监理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监理”(项目编号:WH090FJ24JL3407)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①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条第2项“投标人类似业绩”,注(3):“……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修改为:“……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以及该项目的新建房屋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2.1业绩奖项及其他因素评审中:1、投标人类似业绩,注2:“……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修改为:“……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以及该项目的新建房屋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注2:“……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修改为:“……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以及该项目的新建房屋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3、投标人业绩获奖,注2(4):“……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修改为:“……即视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证明文件中须明确该业绩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以及该项目的新建房屋建筑规模,否则不予认定。”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芜湖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3日
芜湖市弋江区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监理答疑澄清第1次20250103.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产业园区二期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