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
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分2024-01-3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清单
音响 佩挂1/4波长鞭状天线发射器,手持麦克风内置螺旋天线,*频率范围UHF500-890MHz,可调范围50MHz,数字频率合成器振荡模式,*载波频率范围640MHz-690MHz。
12寸低音喇叭,震撼重低音,双喇叭发声,尺寸730×440×430mm,2个金属对频话筒,*蓝牙,语音提示,*录音,双USB、TF卡。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 址: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13565126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城市壹号A栋3101室
联系方式:15292576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宇辉
电 话:15292576038
附件信息:
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138696
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138696
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分2024-01-376采购人:阿克苏地区林草局招标机构名称: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说明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4-01-376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263200.00最高限价(元):2263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263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详见采购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行政公署网。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林草局地址:阿克苏地区林草局联系人:刘景峰联系方式:135651260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城市壹号A栋3101室项目联系人:侯宇辉联系方式:1529257603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1项目编号分2024-01-3761招标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详见采购清单)2招标人阿克苏地区林草局联系人:刘景峰电话:135651260852招标机构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宇辉联系电话:152925760383项目地点阿克苏地区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6最高限价226.32万元7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付3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付40%,验收合格2个月后付30%。8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投标有效期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无13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成交结果公示后,排序前三名的需提供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00开标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4人政采云随机抽取,业主评委1人)17盖章和签字要求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其他1.开标时各投标人需在线等待评标结果,及时回复对于投标文件中指出的需要澄清及确认的信息。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如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1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22其他无23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招标人”系指阿克苏地区林草局;1.3“投标人”系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4“中标人”系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1.5“投标货物”系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培训服务等标的物。1.6“服务承诺”系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义务。1.7“产品缺陷”系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1.8“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承诺多兑现少,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投标人资格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人的权利4.1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5书面声明5.1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5.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摁手印)。(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公告(3)采购需求(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4)采购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6.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6.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10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6.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6.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7-2533886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据此发出的补遗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写8.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8.3投标文件必须有完整页码、有封面、封皮、目录、页码,,具体样式附后。未按最低标准制作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4书写或打印的文字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或废标。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必须分别、分开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文件原件要现场查验,必须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标书。10.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标书按以下顺序制作)商务文件:1、投标函;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完税证明(近六个月)、社保(近六个月)、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5、投标人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6、投标报价表(须标明供货时间),后附分项报价明细表;7、近三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9、商务偏离表;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技术文件:1、参数指标响应程度;2、项目实施方案;3、培训方案;4、售后服务方案;5、备品备件;6、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0.2证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提交所有投标货物或服务和相应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性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等。(2)详细描述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或服务的偏离情况等。(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文件。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或服务按招标书要求的交付使用或完工的价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计,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或服务的全部费用)。11.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1.4招标方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11.5固定合同价,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11.6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2投标文件的顺序及份数12.1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及顺序》,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12.2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字样。13投标文件签署13.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按规定逐一签署或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负责。13.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清楚工整。凡有修改、涂改处将视为无效标处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标记16.1投标人应标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正、副本,并将商务正、副本分别分开编制,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分开编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6.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6.4投标人一经投标,无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17.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8.1投标文件逾期送交的;18.2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单位名称”与投标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1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18.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8.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6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和编制投标文件的。(五)开标19开标19.1招标人在公告或变更通知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如不出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9.2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确定编制无误后开标。19.3开标时,招标人当众拆封商务标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撤消等情况,以及招标人需要宣布的内容。19.4招标人将按照上述内容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案。(六)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1评标原则: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实质响应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评议打分。评分将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方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的递补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若有相同的最高综合得分,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方将被排序在前;若最高综合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则其中投标价低的投标方排序在前。22.1报价部分30分22.2技术部分70分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序号考核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报价部分(权重30%)1投标报价30分(1)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部分(权重70%)1参数指标响应程度24分根据所投货物的质量与参数需求指标响应程度打分:①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②技术参数*每出现一条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24分(须提供技术参数正偏离的证明材料);注:为确保投标产品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全部技术参数响应的材料,响应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厂家对投标参数完全符合的公开印刷资料(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生产厂家对技术参数完全响应的说明(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2项目实施方案14分1、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组织实施方案、②进度安排、③时间点控制、④质量管理、⑤保障措施、⑥安装调试等,针对以上6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得0-2分,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2、在合同履行期限前3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的加2分,需提供承诺函。3培训方案16分投标人应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相关养护人员进行培训,直至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常规维护为止。包括①培训方案、②培训对象、③培训资源配备、④培训资料、⑤培训方式、⑥培训时间安排、⑦培训模式、⑧培训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等,针对以上8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项得0-2分,最多得16分,未提供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7分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质保期与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售后人员、售后体系、原厂售后保障、日常维护、 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方式等一切与售后有关内容)每提供一项得0-1分,最多得7分。5备品备件5分针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部件清单及备品备件供应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审(提供备品备件部件清单的得0-2分、提供备品备件供应方案的得0-1分),保证设备品备件库的库存充裕且种类齐全,能够及时满足使用单位备品备件更换需求,并提供符合本项目具体的相关服务方案及承诺的得0-2分;未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备品备件供应方案的得0分。6应急预案4分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 、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包括①解决问题能力,②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③故障维修响应时间,④定期巡检维护方案等,以上每 项内容得0-1分,本项最高得4分。特别提醒: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报价。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提交的投标文件签署是否规范、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23.3评标人员可以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前后表述不一致或不规则(规范)的地方进行质询、澄清。23.4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5投标文件中如果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和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序号审查因素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4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相关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只有通过上述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有资格进入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表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序号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1应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意见的文件、证明等,未经本人签署的;应加盖公章的证照、函件,而未加盖公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详实或有虚假的4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5投标人的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较大偏差的6所供货物功能、技术性能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有较大偏差的7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完工)时间的8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没有保修期的9投标文件前后表述相互矛盾的10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1投标价格超过预算采购单位无力支付的12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结论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25.2评标时除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1)投标设备的整体技术水平、性能、质量和适应性;(2)供货能力和交货期时间;(3)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各种服务(含售后服务)能力;(4)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响应性;(5)投标人的业绩情况;(6)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7)投标人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25.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人。25.4当出现投标价格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2)如技术质量也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26评标报告26.1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过程和中标物品、中标价格、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情况。27评标的有关要求27.1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不得将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包括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估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7.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评委会向招标负责单位报告评标情况及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为此,评委会对未中标单位要求说明理由均不予受理。(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28.1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将当众宣布评标总得分及排名次序及中标结果,各投标人应按时参加,未参加者责任自责。28.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人名单,不解释落标原因。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按甲方要求在一周内提供最终版技术实施方案,通过由甲方组织的技术方案论证并提供修订版方案后,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携带物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如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最终版技术方案并通过论证,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29.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作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30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31诚实信用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1.2招标人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31.3凡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记录和曝光。3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2.1招标结束后,如发现投标产品瑕疵应作废标处理的未被及时发现,由招标人向财政局提起废标处理意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3解释权33.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3部分采购需求序号设备类型物品名称参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资源管理软件无人机10.7m/S(5级风),*续航45分钟以上,全向双目视觉系统1/1.3英寸影像传感器4800万有效像素,*1200万像素拍照5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车载打药机1500升轴传动17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电动剪4.0智能数显(双电)锂电剪刀,*剪切能力4.5mm,功率280W。345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电动高枝剪3公分剪刀,剪切能力32mm软枝条,*工作环境温度-10℃-65℃,工作电压DC16.8V。307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高枝充电式锯剪切能力150mm,*功率650W-1500W,导板长度:8寸,链条规格:1/4寸1566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果园专用拖拉机轮式拖拉机,高压共轨燃料喷射系统,功率36.8KW,方向盘式转向操作方式,轮轴数2个,轮胎数4个,轴距1515mm,外廓尺寸(安全架顶)2780mm×1330mm×2020mm,标定牵引力11000N,*最小使用质量1400KG87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开沟施肥机*配备动力:>30kw,*动力输出轴转速:540-720r/min,符合果园开沟标准78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电动三轮车款升降平台载重500kg,升高10M,台面尺寸2000x1300mm,升降架6层,加厚钢板一体车身,自重1500kg。电动三轮车:承载2吨,*超长负重续航60公里,专为升降机定制。89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电动摩托车*1200W大功率电机,配备72V35Ah石墨烯电池,220mm大盘碟刹制动,前后双碟刹,液压弹簧减震,智能解锁。210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音响12寸低音喇叭,震撼重低音,双喇叭发声,尺寸730×440×430mm,2个金属对频话筒,蓝牙,语音提示,录音,双USB、TF卡。711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执法记录仪4500万像素,140°水平视场角,2.0寸高清显示屏,拍照分辨率900线,*摄像分辨力1920X1080/1280X720/800×600 MP4格式,Mini USB接口,开机时间0.2秒,连续摄像时间10小时。10合计872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各投标人:为了准确投标,希望认真阅读本次招标文件和附件内容,在使用各附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实事求是的填写各附件内容;2、投标项目涉及到安装、调试所需材料时,应当详细编写《主要(辅助)材料清单》;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署的事项,各投标人应按照规定逐一签署,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应当逐一加盖;4、凡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所投货物类产品须注明产品产地及生产厂家。6、投标文件须标注页码,有封面和封底,A4纸装订成册。7、第六部分附件仅供参考。第6部分附件(商务文件封皮)正(副)本★★★★项目商务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投标函致: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对本次招标文件已详细审阅,内容全部清楚。我方自愿对此次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赞同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2、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3、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4、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5、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组)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同意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解释的规定;6、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7、我方完全理解本次招标不是最低价中标;8、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9、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一旦中标将投标文件转为合同附件;10、本次投标总价为(小写)(大写);1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12、与本次招标的一切往来,请按下列方式联系:手机: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我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以及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全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誉参加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其全权代理人在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企业人员注册资金企业人员开户银行企业人员账 号企业人员经营范围备 注说明:1、在按要求填写此表格后,各投标人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2、后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完税证明(近六个月)、社保(近六个月)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企业情况简介(格式自拟)5、投标人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自行填写)内容应包括:说明现在有无正在诉讼的案件和有无不良记录以及是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无必须说明,否则作为废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6、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备注说明:此响应函后须附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明细表(附已标价项目清单)7、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9、商务偏离表序号条款号原条款内容建议修改后条款内容备注说明……………………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按顺序将建议的非实质修改的内容填入文件响应偏差表中;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影响其投标的相对竞争能力;3、除本偏差表中所列出的偏差外,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年月日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技术文件封皮)正(副)本★★★★项目技术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分2024-01-376采购人:阿克苏地区林草局招标机构名称: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说明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4-01-376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263200.00最高限价(元):2263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263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详见采购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行政公署网。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林草局地址:阿克苏地区林草局联系人:刘景峰联系方式:135651260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城市壹号A栋3101室项目联系人:侯宇辉联系方式:1529257603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1项目编号分2024-01-3761招标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详见采购清单)2招标人阿克苏地区林草局联系人:刘景峰电话:135651260852招标机构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宇辉联系电话:152925760383项目地点阿克苏地区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6最高限价226.32万元7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付3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付40%,验收合格2个月后付30%。8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投标有效期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无13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成交结果公示后,排序前三名的需提供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00开标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4人政采云随机抽取,业主评委1人)17盖章和签字要求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其他1.开标时各投标人需在线等待评标结果,及时回复对于投标文件中指出的需要澄清及确认的信息。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如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1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22其他无23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招标人”系指阿克苏地区林草局;1.3“投标人”系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4“中标人”系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1.5“投标货物”系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培训服务等标的物。1.6“服务承诺”系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义务。1.7“产品缺陷”系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1.8“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承诺多兑现少,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投标人资格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人的权利4.1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5书面声明5.1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5.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摁手印)。(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公告(3)采购需求(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4)采购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6.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6.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10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6.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6.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7-2533886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据此发出的补遗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写8.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8.3投标文件必须有完整页码、有封面、封皮、目录、页码,,具体样式附后。未按最低标准制作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4书写或打印的文字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或废标。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必须分别、分开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文件原件要现场查验,必须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标书。10.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标书按以下顺序制作)商务文件:1、投标函;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完税证明(近六个月)、社保(近六个月)、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5、投标人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6、投标报价表(须标明供货时间),后附分项报价明细表;7、近三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9、商务偏离表;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技术文件:1、参数指标响应程度;2、项目实施方案;3、培训方案;4、售后服务方案;5、备品备件;6、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10.2证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提交所有投标货物或服务和相应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性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等。(2)详细描述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或服务的偏离情况等。(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文件。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或服务按招标书要求的交付使用或完工的价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计,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或服务的全部费用)。11.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1.4招标方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11.5固定合同价,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11.6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2投标文件的顺序及份数12.1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及顺序》,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12.2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字样。13投标文件签署13.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按规定逐一签署或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负责。13.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清楚工整。凡有修改、涂改处将视为无效标处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标记16.1投标人应标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正、副本,并将商务正、副本分别分开编制,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分开编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6.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6.4投标人一经投标,无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17.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8.1投标文件逾期送交的;18.2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单位名称”与投标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1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18.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8.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6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和编制投标文件的。(五)开标19开标19.1招标人在公告或变更通知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如不出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9.2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确定编制无误后开标。19.3开标时,招标人当众拆封商务标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撤消等情况,以及招标人需要宣布的内容。19.4招标人将按照上述内容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案。(六)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1评标原则: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实质响应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评议打分。评分将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方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的递补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若有相同的最高综合得分,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方将被排序在前;若最高综合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则其中投标价低的投标方排序在前。22.1报价部分30分22.2技术部分70分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序号考核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报价部分(权重30%)1投标报价30分(1)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部分(权重70%)1参数指标响应程度24分根据所投货物的质量与参数需求指标响应程度打分:①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②技术参数*每出现一条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24分(须提供技术参数正偏离的证明材料);注:为确保投标产品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全部技术参数响应的材料,响应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厂家对投标参数完全符合的公开印刷资料(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生产厂家对技术参数完全响应的说明(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2项目实施方案14分1、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组织实施方案、②进度安排、③时间点控制、④质量管理、⑤保障措施、⑥安装调试等,针对以上6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得0-2分,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2、在合同履行期限前3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的加2分,需提供承诺函。3培训方案16分投标人应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相关养护人员进行培训,直至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常规维护为止。包括①培训方案、②培训对象、③培训资源配备、④培训资料、⑤培训方式、⑥培训时间安排、⑦培训模式、⑧培训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等,针对以上8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项得0-2分,最多得16分,未提供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7分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质保期与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售后人员、售后体系、原厂售后保障、日常维护、 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方式等一切与售后有关内容)每提供一项得0-1分,最多得7分。5备品备件5分针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部件清单及备品备件供应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审(提供备品备件部件清单的得0-2分、提供备品备件供应方案的得0-1分),保证设备品备件库的库存充裕且种类齐全,能够及时满足使用单位备品备件更换需求,并提供符合本项目具体的相关服务方案及承诺的得0-2分;未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备品备件供应方案的得0分。6应急预案4分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 、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包括①解决问题能力,②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③故障维修响应时间,④定期巡检维护方案等,以上每 项内容得0-1分,本项最高得4分。特别提醒: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报价。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提交的投标文件签署是否规范、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23.3评标人员可以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前后表述不一致或不规则(规范)的地方进行质询、澄清。23.4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5投标文件中如果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和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序号审查因素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4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相关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只有通过上述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有资格进入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表新疆阿克苏地区2024年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序号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1应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意见的文件、证明等,未经本人签署的;应加盖公章的证照、函件,而未加盖公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详实或有虚假的4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5投标人的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较大偏差的6所供货物功能、技术性能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有较大偏差的7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完工)时间的8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没有保修期的9投标文件前后表述相互矛盾的10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1投标价格超过预算采购单位无力支付的12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结论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25.2评标时除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1)投标设备的整体技术水平、性能、质量和适应性;(2)供货能力和交货期时间;(3)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各种服务(含售后服务)能力;(4)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响应性;(5)投标人的业绩情况;(6)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7)投标人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25.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人。25.4当出现投标价格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2)如技术质量也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26评标报告26.1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过程和中标物品、中标价格、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情况。27评标的有关要求27.1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不得将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包括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估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7.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评委会向招标负责单位报告评标情况及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为此,评委会对未中标单位要求说明理由均不予受理。(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28.1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将当众宣布评标总得分及排名次序及中标结果,各投标人应按时参加,未参加者责任自责。28.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人名单,不解释落标原因。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按甲方要求在一周内提供最终版技术实施方案,通过由甲方组织的技术方案论证并提供修订版方案后,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携带物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如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最终版技术方案并通过论证,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29.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作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30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31诚实信用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1.2招标人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31.3凡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记录和曝光。3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2.1招标结束后,如发现投标产品瑕疵应作废标处理的未被及时发现,由招标人向财政局提起废标处理意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3解释权33.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3部分采购需求序号设备类型物品名称参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资源管理软件无人机10.7m/S(5级风),*续航45分钟以上,全向双目视觉系统1/1.3英寸影像传感器4800万有效像素,*1200万像素拍照5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车载打药机1500升轴传动17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电动剪4.0智能数显(双电)锂电剪刀,*剪切能力4.5mm,功率280W。345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电动高枝剪3公分剪刀,剪切能力32mm软枝条,*工作环境温度-10℃-65℃,工作电压DC16.8V。307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高枝充电式锯剪切能力150mm,*功率650W-1500W,导板长度:8寸,链条规格:1/4寸1566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果园专用拖拉机轮式拖拉机,高压共轨燃料喷射系统,功率36.8KW,方向盘式转向操作方式,轮轴数2个,轮胎数4个,轴距1515mm,外廓尺寸(安全架顶)2780mm×1330mm×2020mm,标定牵引力11000N,*最小使用质量1400KG87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开沟施肥机*配备动力:>30kw,*动力输出轴转速:540-720r/min,符合果园开沟标准78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电动三轮车款升降平台载重500kg,升高10M,台面尺寸2000x1300mm,升降架6层,加厚钢板一体车身,自重1500kg。电动三轮车:承载2吨,*超长负重续航60公里,专为升降机定制。89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电动摩托车*1200W大功率电机,配备72V35Ah石墨烯电池,220mm大盘碟刹制动,前后双碟刹,液压弹簧减震,智能解锁。210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音响12寸低音喇叭,震撼重低音,双喇叭发声,尺寸730×440×430mm,2个金属对频话筒,蓝牙,语音提示,录音,双USB、TF卡。711科技推广及宣教设备执法记录仪4500万像素,140°水平视场角,2.0寸高清显示屏,拍照分辨率900线,*摄像分辨力1920X1080/1280X720/800×600 MP4格式,Mini USB接口,开机时间0.2秒,连续摄像时间10小时。10合计872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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