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招标变更公告(高邮市财政局2025)
高邮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84-YXZM-C2025-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邮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更正为:2025年0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高邮市农业发展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9号
联系人:徐建军
联系电话:18905257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三楼
联系人:王兆明
联系电话:0514-8468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兆明
电话:0514-84684745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docx
项目编号:JSZC-321084-YXZM-C2025-0005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高邮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8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第1章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高邮市财政局的委托,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84-YXZM-C2025-00052.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5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其中包一预算金额24.3万元;包二预算金额26.2万元;包三预算金额24.5万元。)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5.采购需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申报入库约14.55万亩。现需对工作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进行预算编制。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三个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6.服务期限: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025年1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邮市财政局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9号联系人:徐建军联系方式:189052575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三楼联系人:王兆明联系方式:15152761600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8.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供应商可通过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高邮市财政局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84-YXZM-C2025-0005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不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27.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2.3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2.4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供应商可通过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32.5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一正两副)。33、履约保证金33.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3.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33.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3.4履约保证金收取: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建设地点:高邮市合同编号:咨询类型:工程预算编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咨询人:(以下简称咨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2.建设地点:3.资金来源:财政4.工程用途:5.项目规模: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工程预算编制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5、通过磋商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及其附件;(3)成交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咨询人、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略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建筑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江苏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4.《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办法》5.《扬州造价信息管理》第二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工程预算编制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决策阶段□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额设□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最高投标限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其它工程施工阶段□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工程竣工阶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第四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下列必要的办公条件:/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1.磋商文件;2.编标统一口径;3.图纸。第六条委托人应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七条委托人授权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八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九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完整提供时间为根据实施进度提供资料。第十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其它。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正常酬金计算方法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咨询服务酬金计算方法为:2、正常酬金支付方式:待所有工作结束提交成果报告后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减去罚款金额后结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实际结算金额=收费基数*对应收费标准*(1-投标报价优惠率)-罚款金额3、其他约定1、经审核发现预算成果有三处以下错误无需处罚,三处以上(包含三处)每发现一处处罚300元。2、经审核后未发现预算成果有错误而在施工过程中每发现一处错误处罚500元,其中错误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包含20万元)的处罚1000元一处。第十二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十三条咨询人依据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咨询质量满足委托方及行业主管的要求。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报告须文字清晰整齐,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为保证咨询质量,委托人与咨询人约定,质量奖罚条款如下:/第十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收取履约保证。第十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咨询人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第十六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4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SZC-321084-YXZM-C2025-00052.项目名称: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5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其中包一预算金额24.3万元;包二预算金额26.2万元;包三预算金额24.5万元。)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5.采购需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申报入库约14.55万亩。现需对工作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进行预算编制。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包一预算金额24.3万元,包括送桥镇槽坊、黄圩村等;车逻镇太丰村;三垛镇司徒、柘垛、官垛村等;临泽镇周巷、陈甸、西安、西河村、川青社区、泰山社区、合心村等;高邮经济开发区阳沟、钱厦村等;汤庄镇京汉、富南、汉留村等;包二预算金额为26.2万元,包括高邮经济开发区灯塔、清水潭、东墩社区、昌农村等;甘垛镇官林、荷花、横铁村等;三垛镇林阳、东楼村等;临泽镇瓦港、合心、洋汊村等;汤庄镇长林、沙堰、双屏、缦阳村等;周山镇吴堡、狄奔村等;界首镇大昌、老人桥、应龙村等;甘垛镇沙贯、横铁村等;包三预算金额24.5万元,包括卸甲镇伯勤、三河村、金沟、恒丰村、张余村、陈堡村、三新、龙奔村等;车逻镇上庄村、特平村;送桥镇郭集、盘塘村;高邮经济开发区清水潭村;龙虬镇龙腾村。三个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具体任务分配详见下表2025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名录。6.服务期限: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8.供应商可参加多包。评审时,按包1-包2-包3的顺序评审成交,同一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供应商已成交前包的,则此包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以此类推。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如不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2025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名录(包一)类别序号项目类型(A新建、B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规模(万亩)建设地点(涉及镇、村)总投资(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财政补助项目4.8111383.51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槽坊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送桥镇人民政府0.68槽坊、黄圩村等15982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车逻镇太丰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车逻镇人民政府0.45太丰村1057.53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三垛镇司徒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三垛镇人民政府1.13司徒、柘垛、官垛村等2655.54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临泽镇周巷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临泽镇人民政府0.75周巷、陈甸、西安、西河村、川青社区、泰山社区、合心村等1792.50.035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开发区阳沟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5阳沟、钱厦村等11756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京汉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汤庄镇人民政府1.3京汉、富南、汉留村等31050.052025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名录(包二)类别序号项目类型(A新建、B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规模(万亩)建设地点(涉及镇、村)总投资(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超长期国债项目5.0612268.001A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开发区灯塔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48灯塔、清水潭、东墩社区、昌农村等14402A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甘垛镇官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甘垛镇人民政府0.1官林、荷花、横铁村等3003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三垛镇林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三垛镇人民政府0.53林阳、东楼村等1245.54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临泽镇瓦港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临泽镇人民政府0.65瓦港、合心、洋汊村等1527.50.025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长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汤庄镇人民政府0.73长林、沙堰、双屏、缦阳村等1715.56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周山镇狄奔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周山镇人民政府0.72吴堡、狄奔村等16927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甘垛镇横铁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甘垛镇人民政府1沙贯、横铁村等23508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界首镇大昌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界首镇人民政府0.85大昌、老人桥、应龙村等1997.52025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名录(包三)类别序号项目类型(A新建、B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规模(万亩)建设地点(涉及镇、村)总投资(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财政补助项目1.954582.51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卸甲镇伯勤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卸甲镇人民政府0.95伯勤、三河村等2232.52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卸甲镇八桥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卸甲镇人民政府1金沟、恒丰村等2350超长期国债项目2.7368641A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车逻镇上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车逻镇人民政府0.18上庄村等5402A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卸甲镇张余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卸甲镇人民政府0.3张余村、陈堡村、恒丰村等9003A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开发区清水潭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21清水潭村等6304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郭集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送桥镇人民政府0.36郭集、盘塘村等8465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车逻镇特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车逻镇人民政府0.42特平村等9876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龙虬镇龙腾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龙虬镇人民政府0.36龙腾村等8467B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卸甲镇龙奔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卸甲镇人民政府0.9三新、龙奔村等2115二、下述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工作要求:1、按合同约定和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业务工作;2、每个单项工程按具体文件要求分别进行工作,服务单位必须对相对应的每一个项目区项目点进行实地踏勘。(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3、成交单位完成咨询任务后,应及时按照造价行业规范做好已完项目的归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图纸、电子版资料、提答疑等沟通交流资料。咨询单位在咨询工作中应履行咨询工作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业务管理。咨询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单位的工作要求、咨询工作规范和咨询工作流程。咨询单位未履行咨询工作责任、违反本招标文件及咨询采购服务合同约定,或在工作要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出现差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扣减咨询业务费、警告处分,直至终止咨询服务合同。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对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成交单位存在违反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5、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软件使用、设备使用、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人员培训、税金、拟获得的利润和各项服务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全部费用。7、咨询单位在履约过程中能正确履行第三方服务,廉洁自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8、供应商应承诺拟派的专业咨询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要事先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9、根据本项目特征,供应商承诺提供至少1辆固定车辆为本项目进行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四、项目考核:1.考核结果与委托的项目咨询收费关联,具体考核详见附表。考核结果≥90分,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结算;90分>考核结果≥80分,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九折结算;80分>考核结果≥60分,按咨询服务付费标准七折结算;考核结果<60分,扣除该项目咨询费作为罚款。2.咨询业务完成后发现重大咨询质量问题的处理。咨询报告出现重大咨询质量问题,将收到警告书并不支付该报告咨询费用;累计收到2次警告的,除扣除该项目咨询费用外,其服务标段中其他报告的咨询费用以九折计取;累计收到3次警告的,将解除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附表工程造价咨询考核表-预算编制序号考 核 内 容分值得分总分100一组织管理171咨询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应与投标书匹配、和工作计划一致102咨询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有无三级复核记录的33咨询人员工作态度4二进度方面204是否按规定回复委托、领取资料、提交工作计划45是否按计划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踏勘记录46是否按计划时间提交预算初稿47是否按计划时间提交预算终稿、编制指标数据48是否按规定时间返回相关咨询资料4三质量方面639扣除图纸及招标资料等非咨询单位原因,经审核预算总价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上,扣10分1010初审稿是否按规定提交工程量计算底稿、建模算量结果等,缺一项扣1分;预算清单单项误差在±10%以上的,扣1分/条;复核意见经咨询单位检查后进行回复,确属咨询单位责任的,扣1分/条4511按规定需要询三家(含)以上的材料、设备价格(若有),询价不到位或未提供询价记录的扣3分312咨询单位应按规定格式出具标底报告、复核意见、图纸答疑、编制指标数据、延期材料(若有)等资料,不满足要求或缺项,扣1分/项5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符合性审查对照表”中准确填写上传。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具体如下: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细则投标报价(10分)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高优惠率报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其他投标人报价/最高优惠率报价)×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实施方案(68分)服务指导思想和目标(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描述情况,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结合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规范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表述较为准确、较为合理规范得8分,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准确、 基本合理规范得6分,内容、结构表述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8分)重点工作应对(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工作介绍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规范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表述较为准确、较为合理规范得8分,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准确、 基本合理规范得6分,内容、结构表述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8分)进度控制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进度控制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内容齐全、结构清晰、表述准确的得10分,内容较齐全、结构较清晰、表述较准确的得8分,内容基本齐全、结构基本清晰、表述基本准确的得6分,内容、结构表述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8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组织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规范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表述较为准确、较为合理规范得8分,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准确、基本合理规范得6分,内容、结构表述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8分)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工作安排(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工作安排进行评审:技术支持体系完善,现场服务工作安排到位,保障措施可靠得10分,技术支持体系较完善,现场服务工作安排较到位,保障措施较可靠得8分,技术支持体系基本完善,现场服务工作安排基本到位,保障措施基本可靠得6分,技术支持体系不完善,现场服务工作安排不到位,保障措施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8分)项目合理化建议(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规范得10分,内容较为完整、表述较为准确、较为合理规范得8分,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准确、 基本合理规范得6分,内容、结构表述欠缺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8分)服务承诺(8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包括工期、工作方法、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合理规范得8分,内容较为完整、表述较为准确、较为合理规范得6分,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准确、基本合理规范得4分,内容、结构表述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14分)1.项目负责人(5分):1.1.项目负责人除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外,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其他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有1个得1分,此项满分2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1.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1月-2025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或退休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2.项目组成员(9分):2.1.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2.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1月-2025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或退休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2分)企业业绩(8分)近 三 年(2022 年01月至今)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有一个计2分,此项满分8分。(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类似服务项目认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水利工程项目。总 分 合 计注:以上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中。(1)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不清晰辨认原因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磋商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3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025年1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41.4 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特定资格条件10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上传)其他资格条件12磋商响应函13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优惠率) % 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签章。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包号:**)序号职务姓名年龄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备注1项目负责人2其他执业人员3其他执业人员4其他执业人员5其他执业人员......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