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库能力提升招标变更公告(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2025)
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更正公告
龙河口水库
“四预”能力提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000120250182号/ZF2025-17-0076/LHKZ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2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疑问:
(1)软件部署问题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中写明了本项目软件的建设内容,没有明确软本项目软件的部署的硬件环境。
答:目前龙河口水库管理处机房设施较为完善,机房配置了视频存储服务器、数据缓冲服务器、水情交换服务器、洪水预报服务器等,为前端采集设备提供存储、应用服务。龙河口水库管理处已配备大屏。
2)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龙河口水库信息化建设的情况,明确软件部置方式,说明现有的硬件环境能否满足软件部署的要求。
答:目前龙河口水库管理处配置了网络安全设备,保证物理环境和网络环境符合二级等保要求;配置路由器、交换机,保障机房网络正常通讯,通信网络情况良好;软件部署方式为局域网内部部署,2024年采购了1台“可视化模型渲染服务器”用于软件部署和发布,其性能满足软件部署要求。
(2) 软件兼容问题
招标文件没有说明龙河口信息化建设和现状和现有软件开发的架构。本次提升项目软件架构是重新开发,还是在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架构中进行开发,是否需要与现在系统软件进行兼容,以及现在哪些数据可以利用,与现有软件兼容的要求等需要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答:龙河口水库管理处机房设施较为完善,物理环境和网络环境符合二级等保要求;需在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架构中进行开发;需要与现有信息化系统软件进行兼容;水雨情数据、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等可利用;现有软件开发的采用B/S架构,在服务器上发布,局域网内部访问。
(3)设备参数
1)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建设没有提供“控制软件系统、网络寻呼话筒、数字网络功放、网络红外筒型摄像机、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TF存储卡”这些产品的技术参数。
答: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需不低于下列技术参数要求。
控制软件系统:支持多用户同时登陆、远程呼叫、全区/分区/单点广播、设备远程控制等功能。
网络寻呼话筒:支持对指定的分区或终端进行实时广播、喊话或者播放媒体库文件,支持≥1路鹅颈喊话输入,≥1路4段式3.5 mm输入,≥1路本地扬声器输出,≥1路3.5mm音频输出。
数字网络功放:支持标准机架式安装,≥5路麦克风输入,≥3路AUX输入,≥2路EMC输入,≥2路线路输出,麦克风灵敏度≤-40dB,AUX灵敏度≤-12dB,频率响应范围≥(20-20000)HZ,总谐波失真≤1%。
网络红外筒型摄像机:800万像素,1/1.8”CMOS,红外照射30米。
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全景1/1.8"CMOS,细节1/2.8""CMOS;焦距:全景4mm;细节4.8mm-110mm,23倍光学变倍;RJ45网口;防护:IP66。
TF存储卡:256G存储卡。
2)建议完善“控制软件系统、网络寻呼话筒、数字网络功放、网络红外筒型摄像机、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TF存储卡”技术要求,说明在智能视频广播预警系统建设中为什么要提供国家版权局核准加密狗及注册码。以方便设备选型及报价。
答: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需不低于下列技术参数要求。
控制软件系统:支持多用户同时登陆、远程呼叫、全区/分区/单点广播、设备远程控制等功能。
网络寻呼话筒:支持对指定的分区或终端进行实时广播、喊话或者播放媒体库文件,支持≥1路鹅颈喊话输入,≥1路4段式3.5 mm输入,≥1路本地扬声器输出,≥1路3.5mm音频输出。
数字网络功放:支持标准机架式安装,≥5路麦克风输入,≥3路AUX输入,≥2路EMC输入,≥2路线路输出,麦克风灵敏度≤-40dB,AUX灵敏度≤-12dB,频率响应范围≥(20-20000)HZ,总谐波失真≤1%。
网络红外筒型摄像机:800万像素,1/1.8”CMOS,红外照射30米。
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全景1/1.8"CMOS,细节1/2.8""CMOS;焦距:全景4mm;细节4.8mm-110mm,23倍光学变倍;RJ45网口;防护:IP66。
TF存储卡:256G存储卡。
国家版权局核准加密狗及注册码出于单位日常安全管理需要。
(4)设备安装
1)招标文件中只提供了设备的技术标准,没有明确各设备的安装位置及设备的安装样式。
答: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安装在水库溢洪道、牛角冲进水闸等附近,称重式降雨量测量仪安装在水库管理处办公楼后方蒸发观测场平台内,采用通用安装方式安装即可。
2)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网络拓扑,明确监测数据存储位置,以及数据要求。说明各设备安装位置的现场情况及安装要求,以方便各潜在投标人准确报价。
答:本次建设内容基于已有网络进行建设,无新增网络建设内容。监测数据存储于龙河口水库机房现有服务器上,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存储。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安装在水库溢洪道和牛角冲进水闸等附近,其中3台具备市电供电条件,1台采用太阳能供电;称重式降雨量测量仪安装在水库管理处办公楼后方蒸发观测场平台内,现场开阔平整,供电通信条件良好。具体详情可赴现场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万佛湖镇
联系方式:0564-8535110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婷、刘诚、秦瀚翔
电话:0551-62220122、13856082110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其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
品目
采购单位
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15: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诚
项目联系电话
15180161409
采购单位
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万佛湖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64-8535390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80161409
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FS34000120250182号/ZF2025-17-0076/LHKZ2025-003采购人: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33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4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S34000120250182号/ZF2025-17-0076/LHKZ2025-003项目名称: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50000元最高限价:2850000元采购需求:为落实水利部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的安排部署,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运管[2023]245号),选取一批试点水库和先行区域开展矩阵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试点水库和先行区域开展矩阵建设。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是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洪水预报调度优化、大坝安全性态诊断系统、汛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工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调度预演、洪水风险预演、称重式降水量测量仪建设、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4套)、研发预演系统、应急预案数字化、应急预案迭代优化,不断提升龙河口水库调度水平和水旱灾害应对决策能力。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1日14:30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提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1.5.五、开启时间:2025年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网站”媒介上发布;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6.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询问或质疑。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万佛湖镇联系方式:0564-8535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婷婷、刘诚、秦瀚翔电话:0551-62220122、1385608211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本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5采购包划分 不分包1.1.6采购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3.1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2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要求/1.3.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项1.8.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组织,时间: 集中地点: 联系方式:1.9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联系方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大型企业可向中小微企业分包,中型企业可向小微企业分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其他方式发布的,供应商应书面确认。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1.4样品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否□是,提交样品的具体要求:3.2.1响应报价包括的内容响应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3.2.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交。3.6.4(1)响应文件制作见本章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3.6.4(3)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供应商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6.4(5)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上传;(2)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递交。4.1.1响应文件加密要求见本章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4.2.2递交响应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递交非加密的响应文件地点:无须递交。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5.2(3)开启程序解密时间要求:30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其他要求:响应文件解密可以采用网上远程方式,无需到开启现场进行解密。解密的CA锁必须与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1磋商顺序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6.2.3竞争性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6.3.1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当终止本次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3.3报价轮次报价轮次为两轮,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6.5.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及以上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7.1.2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及内容编制7.2.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7.3.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þ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保函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3)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进行申请。7.4.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1.1供应商提出询问的时间提出时间:2025 年1月26日 17 时 00 分询问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二9.2.1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时间: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二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东(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10联系人:张怀远11.1.1是否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没有□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供应商提供拟投产品在规定认证机构范围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11.1.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在规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内,供应商提供拟投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1.2.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1.2.3价格扣除标准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时,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 10 %(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的扣除比例 / %注:1.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响应报价为10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1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电子采购采用电子采购,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采购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12.2原则规定与定义(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采购活动。(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采购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供应商”理解。12.3知识产权(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4投标/响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响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响应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12.5多包响应、多包成交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2.6相关提示(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采购时,以交易平台时间为准。(2)供应商应注意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加密并提交的情况发生,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3)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一个项目不同标包也不同。参与磋商的标包应与磋商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采购失败再次采购时,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仔细核对账户信息。12.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规定的,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和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2.8“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12.9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2.2.1.总则2.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2.1.3资格要求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采购活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附属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10)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11)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12)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13)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3.1.4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2.4.1.5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5.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2.6.1.7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7.1.8现场考察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1.8.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5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交付(实施)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8.1.9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9.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等限制性条件,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3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3.2.竞争性磋商文件2.3.1.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磋商和评审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3.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依法按本章第9.1款提出询问。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无需供应商书面确认。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供应商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供应商完整收到。2.3.3.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3.4.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2.4.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须符合本章第9.2款规定。2.4.2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2.4.3.响应文件2.4.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响应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8)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9)资格审查材料;(10)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材料;(11)主要标的承诺函;(12)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分包的,或供应商没有分包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8)目所指的分包意向协议书。3.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货物样品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货物样品。2.4.2.3.2响应报价3.2.1响应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响应报价表格。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3.3.3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2.4.4.3.4磋商保证金对磋商保证金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5.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3.5.2“资格审查材料”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5.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2.4.6.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不可磋商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3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6.4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交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帮助文档。3.6.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的,该响应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2.5.4.响应文件的提交2.5.1.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5.2.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进行以及未在规定时长内进行多轮报价或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2.5.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提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2.6.5.响应文件的开启2.6.1.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2.6.2.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工作纪律;(2)宣布相关工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解密各响应文件,宣布磋商、评审相关安排;(4)开启程序结束。2.7.6.磋商与评审2.7.1.6.1竞争性磋商小组6.1.1磋商与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磋商与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磋商与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磋商与评审。2.7.2.6.2磋商6.2.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2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应当终止本次采购。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2.7.3.6.3最后报价6.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6.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6.3.3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轮次为两轮,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磋商最后报价。2.7.4.6.4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7.5.6.5评审办法6.5.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5.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合同授予2.8.1.7.1确定成交供应商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1.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与内容公告成交结果。2.8.2.7.2成交通知7.2.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2.2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3.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2.5%。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4.7.4签订合同7.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非法的附加条件,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8.重新采购、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采购2.9.1.8.1重新采购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按原采购方式或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1.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2.9.2.8.2终止采购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10.9.询问与质疑2.10.1.9.1询问9.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提出询问。9.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1.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9.1.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询问。2.10.2.9.2质疑9.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本章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9.2.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9.2.7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9.2.8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9.2.9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2.10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11.10.纪律和监督2.11.1.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1.2.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12.11.政府采购政策2.12.1.11.1节能与环保11.1.1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本次采购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优先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2.12.2.11.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本章第11.2.1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响应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2.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5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1.3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4.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一、CA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2.CA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3.CA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续期。4.CA锁遗失、损坏等无法使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补办CA锁。5.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变更CA证书。6.投标人由于CA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CA证书。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8.1.投标工具建议在window7或windows10操作系统下使用;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建议使用office2010版本。9.潜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工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在投标工具使用CA证书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10.潜在投标人完成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工具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潜在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2.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三、开标和解密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14.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5.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1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四、评标和询标17.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五、异常情形18.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六、异常情形处理19.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我单位拟参与某项目(某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授权代表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签字章,并加盖公章。3.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1.本章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对本次采购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或服务提供商所在国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2.本章中提及的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及品牌或型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强制性。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用替代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及品牌或型号,但这种替代须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本章技术要求,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可能被磋商小组认定为负偏离。3.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章中所列的具体参数或参数范围,均理解为采购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4.采购需求如包含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提供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3.1.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40%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作为担保,采购人将在合同、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和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备注:(1)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或其他担保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3)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 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4)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进行申请。余款支付方式为:①5月31日前供应商申报已完成进度,经发包人审核,审核量作为进度结算(含预付款)的依据。②合同任务完成后,提交符合规程及技术规范的服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有支付要求,可视主要成果提交情况据实结算。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是否接受负偏离:不接受 □接受:允许偏离的幅度:2服务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3服务期限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是否接受负偏离:不接受 □接受:允许偏离的幅度:4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2.二、项目概况1、建设目标为落实水利部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的安排部署,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运管[2023]245号),选取一批试点水库和先行区域开展矩阵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试点水库和先行区域开展矩阵建设。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是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建设内容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为强化“四预”措施,具体包括:(1)洪水预报调度优化;(2)大坝安全性态诊断系统;(3)汛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4)工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5)优化调度预演;(6)洪水风险预演;(7)称重式降雨量测量仪建设;(8)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4套);(9)研发预演系统;(10)应急预案数字化;(11)防洪效益评价报告;(12)灌溉效益评价报告。3.3.三、技术要求1、技术依据(1)总则1)本技术要求仅适用于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2)应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对施工环境、危险源等因素进行风险识别,采取妥善的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和文明作业,并注意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尤其确保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实施3)本采购文件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在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报价人应遵守这个要求。4)本技术部分可能存在未能全面反映现场实际状况的微小偏差,报价人应根据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结合自身经验和收集的相关信息综合考虑项目工作内容。报价人不得拒绝完成本项目任务所必须的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本技术要求未作规定的按如下规范、规程执行1)《水利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3〕248号);2)《水利业务“四预”功能基本技术要求(试行)》(2022年3月);3)《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T809);4)《水利水电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T/CWHIDA0005-2019);5)《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SL715-2015);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7)《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2008);8)《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10)《水利空间要素数据字典》(SL729-2016);11)《水利空间要素图式与表达规范》(SL730-2015)1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1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1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1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16)《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11);17)《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2022修正);18)《《安徽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年7月);19)《安徽省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3年2月);20)《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以及其它相关规程规范。(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1)称重式降水量监测仪①设备参数降水量监测仪利用载荷测量原理,可进行固态、液态及固液混合的全类型降水量监测。通过高精度的传感器、稳定的平衡系统和定制的检测算法,该仪器可以准确测量实时桶重、降水强度,计算累积降水量等。仪器可接入云端,为水库提供准确、实时、便捷的降水数据。仪器配备1500mm容量的盛水桶和稳定的机械结构,具有安装、维护、校准简单方便等特点。仪器严格按照SL21-2006降水量观测规范和SL/T811.4-2021《降水量观测仪器第4部分:称重式雨量计》要求组织生产、装配、检定。称重式降水量监测仪技术要求表测量数据实时桶重、实时降水强度、分钟降水量、累计降水量等测量类型固态、液态及固液混合降水测量原理载荷测量技术最小采集间隔1min分辨率RS485接口:0.01mm;脉冲输出:0.1mm;开关量输出:0.1mm最大测量误差±0.1mm,≤10mm时; ±1%,>10mm时容量1500mm时钟误差≤14s/月供电电压9~15 V DC功率0.72W/60mA @ 12V环形加热选项24 V/50 Watt承水口直径刃口锐角40~45°尺寸高910mm/直径450mm总重量15kg材料底盘:铝;托盘:ABS;采样桶:聚乙烯;防护外壳:聚乙烯环境指标工作温度:-45 ~ +60 ℃储存温度:-45 ~ +70 ℃相对湿度: 0 ~ 100% RH通讯与接口RS485接口:参数设置、系统升级、数据输出USB接口:参数设置、系统升级脉冲输出开关量输出防护等级IP65,防盐雾②设备安装技术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21-2015《降水量观测规范》进行安装地点的选择安装。安装步骤包括,现场查勘,降水量观测应最好选择地面观测,当地面观测不符合要求时,可设置杆式观测场,特殊情况下,专用雨量站可设置房顶观测场。观测场应尽量避开强风区,周围应空旷,平坦,山区安装时,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或风口处,若放置,应安装防风装置。雨量计应设置在当地雨期常年盛行风向的障碍物的侧风区,并避开电力线路。房顶观测场可设在与四周其他障碍物高度基本一致的平顶房顶上,在空旷,平坦地区,独立房屋上不宜设置,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2)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系统功能包括视频监控、预警广播和前端对讲功能。供电方式根据现场条件选择,优先采用市电供电,市电供电困难时采用太阳能供电,采用太阳能供电时,蓄电池容量应保证连续15天以上阴雨天气正常供电。①一体化智能预警终端摄像机按照标准的音视频编码格式及标准的通信协议,接入现有网络及视频广播系统;摄像头最高分辨率可达1920×1080@25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码流平滑设置,适应不同场景下对图像质量、流畅性的不同要求支持OSD颜色自选支持3D数字降噪,支持120dB宽动态功能齐全:一键恢复,心跳,镜像等红外功能高效阵列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照射距离最远可达80米支持smart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支持日夜两套参数独立配置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具备视频、图像、控制功能;支持4个RS232接口、3个RS485接口、1个以太网接口、1个TF卡接口;8个LAN,RJ45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POE供电;支持GB28181接入视频管理平台、支持摄像机以ONVIF接入主机,带加密狗。支持本地设备Web页面查看实时数据、设备状态、设备参数配置;支持U盘升级/远程升级/本地web升级方式;支持本地U盘、本地网络、远程客户端数据导出功能;支持4G网络、WIFI和有线网络三条出口智能切换功能,可预设规则切换;支持自由配置以支持任意MODBUS协议的前端传感器接入;支持GB28181接入视频管理平台、支持摄像机以ONVIF接入主机;支持常规工作模式和低功耗工作模式,可远程平台控制切换;支持VPN功能,可实现远程管理、主机访问、升级等操作。②室外防水防暴拾音器拾音范围>5米;符合IP65标准;灵敏度:优于-48dB(10.0mVe1Vat1Pa);信噪比:60dB(1kHz于1Pa);最大音压:120dB声压(1kHz≤3%THD;频率响应:100Hz~15kHz;输出电平:2.5Vpp/94dB声压。③水位计供电电压:7~18VDC分辨力:1mm通信方式:RS485应答式量程:>20m(根据需要确定量程)测值精度:≤±0.1%FS稳定性:<0.1%FS/年工作温度:-20℃-60℃尺寸:Φ39×110mm3.4.三、服务要求1、洪水预报调度优化(1)洪水精准预报在龙河口水库现有的洪水预报调度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应用“三道防线”雨水情信息,重新建立洪水预报模型,开展不同预见期洪水预报,并对洪水预报成果进行滚动更新,延长预报预见期;根据历史洪水及时修正龙河口水库洪水预报调度系统中洪水预报模型参数,提高洪水预报精准度。(2)耦合多源信息的洪水调度决策综合考虑水库调度任务和调度目标,充分利用实时雨水情监测数据、洪水预报信息和大坝工情评价信息,建立基于滚动时域控制的水库防洪调度技术,基于调度方案效果评价滚动优化水库调度方式,逐步更新执行调度方案,实现预报调度一体化,提高防洪调度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实时性。调度过程中要合理分配水库的蓄水容量,优化泄洪方式和时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对下游区域的影响。2、大坝安全性态诊断系统基于安全监测、运行管理等大坝安全管理要素信息,建立水库大坝结构行为单测点和多测点智能预测模式,构建数据驱动的大坝运行性态跟踪分析与预报系统,实现水库大坝运行性态分析与预报功能。调用雨水情和水文预报结果,借助大坝安全实测资料,建立龙河口水库大坝安全数据驱动模型和混合模型,实现库坝单测点-多测点效应量的跟踪分析与预测预报,并绘制3S置信带。3、汛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基于降雨、流量等洪水要素监测数据、山洪预警信息、水库大坝实时监测数据、和人口热力学等,确定防洪预警对象,包括临界雨量、水库纳雨能力、河道特征水位等方面。根据预警对象属性特征和监测条件,确定各工程、河段、风险区的警示指标,以及各个预警指标的阈值,并设定不同预警等级,将预警指标实时监测结果或预报结果与阈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预警对象的预警等级,通过短信、网站、APP、微信等形式及时向防汛责任人(此功能需供应商自行与运营商进行对接,所需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群众精准推送预警信息,打通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4、工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依据工程安全分级分类预警、溃坝及超标准泄洪风险分级分类预警、水库安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等,建立龙河口水库安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构建规范科学的预警发布体系、开发龙河口水库大坝安全风险智能预警平台,实现预警提前化。5、调度预演综合考虑防洪调度和兴利调度需求,优化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多指标比选与迭代调优功能,完善龙河口水库工程调度措施。6、洪水风险预演1)洪水演进正向推演实现支持叠加流域内降雨强度,展示预报、设计、历史典型、溃坝洪水等不同工况条件下,河道等涉水对象的数值模拟结果,通过二三维虚拟仿真技术,进行模拟结果的逐时展示,形成动态洪水风险图,包括洪水淹没范围及洪水到达重要防洪对象时间、淹没深度、防汛物资等。2)洪水演进逆向推演依据雨水情监测预报、水库调度方案等信息,根据大坝安全诊断模型,分析龙河口水库实时水位下大坝稳定、渗流等安全状态,逆向推演龙河口水库大坝限制运用条件。基于未来降雨预报或假定降雨量,根据下游控制下泄流量要求,逆向推演库水位将达到的位置及上游淹没范围;基于未来降雨预报或假定降雨量,特定库水位限制条件下,逆向推演水库提前预泄量或下泄淹没损失范围等。7、称重式降雨量测量仪建设在龙河口水库工程区设置1个站点,采用称重式降水量监测仪,测量各种条件下的降水,精准提供分钟雨强数据,提高降水数据精度准确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三道防线”雨水情测报体系建设。仪器配备1500mm容量的盛水桶和稳定的机械结构,具有安装、维护、校准简单方便等特点。仪器严格按照SL21-2006降水量观测规范和SL/T811.4-2021《降水量观测仪器第4部分:称重式雨量计》要求组织生产、装配、检定。8、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4套)在下游河道沿途合适地点设置4处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系统。一体化洪水智能预警系统设备配置:1个一体化洪水智能预警终端、2个视频摄像头、1个预警喇叭、1个拾音器、1套供电系统、1套防雷系统、1张物联网卡、1张视频存储卡等设备。具备设备超限告警、视频AI智能告警等功能。9、研发预演系统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资源,统筹考虑水库上下游、左右岸全要素信息,研发防洪调度预演、洪水演进正向预演、洪水演进逆向推演等功能的预演系统。10、应急预案数字化1)预案生成管理。结合洪水演进分析结果,对龙河口水库应急预案的人员及社会经济影响、疏散路线、人员安置点等进行分析总结,生成特定场次洪水应急预案,为应急抢险调度提供决策支持(人员及社会经济热力图分析、疏散路线分析、人员安置分析、专家支持分析、抢险队伍分工分析、物资情况分析)。2)预案结构化管理。预案结构化管理通过对应急预案的结构化分析,提取组织架构、应急任务、触发条件、应急数据和辅助决策要件等关键要素,统一预案要素,规范编制过程,提高预案衔接性与关联度,并且明确各单位应急职责,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在应急过程中以模板化信息指令,降低信息传递要素缺失率,加强预案可操作性,并通过多维辅助决策要件,提示决策判断方向,提高应急指挥效能。3)预案执行管理。预案执行管理实现应急过程中指令执行情况、人员物资调度情况等各类信息的反馈记录,实现对应急过程的监管。通过对处置过程的全面监管,提取应急知识,构建应急知识库,为应急处置优化、人员奖惩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4)预案迭代优化。结合预案知识、灾后评价分析等成果,对预案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形成预案生成-预案执行-预案分析-预案优化的闭环管理,为下次应急提供支撑。11、评价报告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写龙河口水库防洪效益评价报告和龙河口水库灌溉效益评价报告。3.5.2、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成果提交之日起不低于5年,如超出5年以报价人自我承诺年限为准。2、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向采购人提供软、硬件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出现问题1小时内响应,需现场解决时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主要软件、硬件设备在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现场服务。维护和现场技术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结束后,如果采购人需要,成交供应商承诺继续为该系统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具体费用届时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相关合同约定。(2)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如软件故障、配置丢失等),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用户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正常运行。(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其现场服务联系机构的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并且提供全天候(7×24小时)的热线电话响应服务。(4)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5)在系统安装和调测期间,采购人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6)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系统运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存在较严重的缺陷,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无偿的修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保修责任(1)成交供应商承担保修期内的全部技术责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硬件更换应是免费的,软件应免费升级。(2)在硬件保修期内,发现由于材料、设备或工艺不良造成设备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研究其故障原因,并迅速修复或免费进行更换。(3)在软件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保证由于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由于规范的修定、软件改进优化等原因引起的软件升级均应免费提供。(4)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不得长时间影响系统运行。(5)维修后,如果设备配置与初始状态不一致时(如升级或改版),应附上相应的配置说明。3.6.四、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要求1、工程量清单序号建设内容单位数量备注1预测 1.1称重式降水量测量仪建设 1.1.1称重式雨量计台1 1.1.2太阳能板(40w)块1 1.1.3胶体蓄电池(40AH)块1 1.1.4太阳能充电控制器(10A)个1 1.1.5设备箱(500*400*250)个1 1.1.6太阳能板支架个1 1.1.7信号线(RVVP4*0.25)米20 1.1.8电源线(RVV2*1.5)米20 1.1.9护线管(PVCφ32)米20 1.1.10标志牌个1 1.2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4套) 智能监控、应急广播、远程对讲功能1.2.1智能预警终端台4 1.2.2控制软件系统套4 1.2.3国家版权局核准加密狗及注册码套4 1.2.4网络寻呼话筒台4 1.2.5数字网络功放台4 1.2.6网络红外筒型摄像机台4 1.2.7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台4 1.2.8预警喇叭(100分贝)台4 1.2.9拾音器(20m、主动降噪)台4 1.2.10TF存储卡只8 1.2.11网络二合一防雷器只4 1.2.12太阳能板(250W)块4 1.2.13胶体蓄电池(250AH)块4 1.2.14太阳能充电控制器(20A)个4 1.2.15设备箱(500*400*250)个4 1.2.16太阳能板支架套4 1.2.17蓄电池地埋箱个4 1.2.18超六类双绞线米400 1.2.19电源线(RVV2*1.5)米400 1.2.20护线管(PVCφ32)米800 1.2.21标识牌套4 1.2.22无线网桥套4千兆1.2.23水位计套4供电电压:7~18VDC ;分辨力:1mm ;通信方式:RS485 应答式 ;量程:>20m(根据需要确定量程) ;测值精度:≤±0.1%FS ;稳定性:<0.1%FS/年 ;工作温度:-20℃-60℃; 尺寸:Φ39×110mm1.2.24其它辅料套4网络配件及线缆2预报 2.1洪水预报调度优化 2.1.1基于机理模型的洪水精准预报项1来水精细预报2.1.2基于智能模型的洪水快速模拟项1 2.1.3耦合多源信息的洪水调度决策项1 2.2大坝安全性态诊断系统 数据驱动、机理驱动、知识驱动2.2.1数据驱动的大坝安全监控模型项1 2.2.2机理驱动的大坝运行性态跟踪分析项1构建水库大坝重点段面和区域的有限元模型3预警 3.1构建汛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 3.1.1预警要素动态识别项1 3.1.2预警指标与分级阈值确定项1 3.1.3预警机制与预警信息发布项1 3.2工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 3.2.1工程安全分级分类预警项1预警要素确定,基于数理统计模型的分级分类预警,基于巡检和隐患信息的分级分类预警,工程险情综合预警3.2.2溃坝及超标准泄洪风险分级分类预警项1预警要素确定,洪水演进计算分析,溃坝及超标准泄洪损失计算,溃坝及超标准泄洪风险预警3.2.3水库安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项1 3.2.4预警发布体系项1 3.2.5水库大坝安全风险智能预警模块项1预警智能研判,预警信息发布,动态评估跟踪4预演 4.1调度预演 4.1.1优化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多指标比选与迭代调优项1 4.1.2优化龙河口水库工程调度措施项1 4.2洪水风险预演 4.2.1洪水演进正向推演项1 4.2.2洪水演进逆向推演项1 4.3研发预演系统 4.3.1防洪调度预演项1 4.3.2洪水演进正向/反向预演项1 5预案 5.1应急预案数字化 5.1.1预案生成管理项1人员及社会经济热力图分析,疏散路线分析,人员安置分析,专家支持分析,抢险队伍分工分析,物资情况分析5.1.2预案结构化管理项1将应急组织、应急流程、应急处置方式等内容可视化、数字化,组织架构可视化,通过对预案内容的拆解、分析,掌握预案基本知识架构5.1.3预案执行管理项1预案执行管理实现应急过程中指令执行情况、人员物资调度情况等各类信息的反馈记录5.2应急预案迭代优化项1结合预案知识、灾后评价分析等成果,对预案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形成预案生成-预案执行-预案分析-预案优化的闭环管理6龙河口水库防洪效益评价报告项1 7龙河口水库灌溉效益评价报告项12、报价要求(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供应商报价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总价中包含依据采购需求、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利润以及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配置为保证工程质量等所需要的各类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含在供应商报价中。(4)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消耗性材料、易损件、低值易耗品、燃油等费用均含在供应商报价的单价和总价中。(5)清单中的数量为采购人根据现场情况估算,实际规格型号和数量可能存在偏差,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施工现场情况,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填报价格,所填报价格须包含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供应商成交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3.7.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生产源数据及成果资料可能存在涉密,成交供应商应有完善的保密机制,对所有的生产资料不得外泄。2、本项目涉及野外作业,成交供应商须有完善的安全作业机制,在项目实施中须按照相关安全、保密措施执行。3、本项目实施前需编制实施方案,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4、为响应国家智慧水利建设总体部署,本项目建设成果须确保统一接入龙河口水库现代化运行管理矩阵平台。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国产化适配要求。6、质量保证措施(1)在称重式降雨量测量仪和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施工前,成交供应商应编制施工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施工时应与其他土建工程相结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2)软件开发需按照工作策划、需求分析、概要设计、界面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和单元测试、系统集成和系统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系统安装、软件维护和更正过程、用户培训、用户确认验收、项目总结、项目完成、系统维护、质量管理和软件质量保证过程等组成的软件总体实施流程推进开发工作,确保软件按照规划、按时交付。在不同的阶段要进行质量控制。(3)针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同时,整改要有监督、有验证。(4)指定各分项质量保证负责人,并经常进行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强化质量意识,以确保为采购人提供合格的成果。7、作业安全措施(1)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2)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成交供应商责任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按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抢险并通报采购人。(3)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8、文明、环保措施(1)成交供应商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安全规定及采购人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等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2)成交供应商应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和安全控制重点,建立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安全文明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对不规范的作业提出改进意见和考核,成交供应商应遵照执行。9、验收(1)在完工验收之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各个项目中的子环节进行检查。对于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成果,卖方应及时补充和修复,并向采购人申请再次鉴定,直至达到采购人的要求。(2)在成果移交时,成交供应商应同时向采购人移交根据采购人批准的设备和材料及其档案资料,包括合格证、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水文数据等原资料,并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供整理后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不得随意扩散。(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或移交的验收或竣工资料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工程的工程款中,买方不另行支付费用。10、计量与支付1)工程量以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的计量单位计量,按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采购人认可的工程量进行支付。任何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未列出的辅助项目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报价清单所明列的单价中。2)工程量由成交供应商计算,由采购人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采购人。采购人有权检查工程量计算有关资料的记录原本。3)在施工过程中及保修责任期内,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而损坏的仪器设备的修复不予计量和支付。4)本合同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图纸、报告、数据电子文件等均包括在合同范围内,不单独支付费用。11、培训要求(1)培训对象与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服务的目标和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中标人应负责采购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现场培训,操作维护培训可在用户现场进行,由成交供应商指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完成(不少于2人天)。2)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受培训人员能独立掌握系统的配置、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技术,使之能适应系统正常运行的需求。(3)培训地点现场培训:龙河口水库。4.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本《评审办法前附表》是对本章《磋商和评审办法》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1.资格审查标准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3.1.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授权书或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一)3.1.1信用状况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3.3项要求,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1.1.(http://www.gsxt.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查询记录3.1.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二)3.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包适用)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3.1.1中小企业承揽份额(如有)如本项目(包)允许通过组成联合体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组成联合体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承揽份额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3.1.1中小企业承揽份额(如有)如本项目(包)允许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承揽份额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3.1.1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1.1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三)3.1.1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二)2.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3.2.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3.2.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3.2.1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3.2.1联合体响应(如适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2.1响应范围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2.1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要求3.2.1商务要求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2.1技术要求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2.1响应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2.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标的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提供产品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3.2.1响应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不同供应商未出现使用相同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进行响应的情形3.2.1权利义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未另行设定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对供应商的义务予以削弱3.2.1低价说明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磋商小组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时,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3.2.1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3、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备注3.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56分技术部分:34分响应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如有):/3.3.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计算、评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3(1)商务部分1供应商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8分,本项满分16分。注:类似业绩是指水利类数字孪生系统“四预”相关业绩或水利类运行管理矩阵平台建设相关业绩。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等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项目内容、业绩时间等评审因素的,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同一合同业绩在本评审项中最多计一次分。3.3.3(1)商务部分2项目负责人资信及业绩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1)提供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为以上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每具有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水利类数字孪生系统“四预”相关业绩或水利类运行管理矩阵平台建设相关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注:(1)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提供的不得分。(2)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等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项目内容、人员任职等评审因素的,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需体现相关要求,证明材料中相关评审要点宜作出明显标记)。(3)同一合同业绩在本评审项中最多计一次分。(4)本评审项中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要求。3.3.3(1)商务部分3人员配备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证书,每有1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注:2、以上人员中单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得分。注:需同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提供的不得分。4体系认证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 15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3.3.3(2)技术部分1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现状、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功能要求、预期成效等理解和需求分析进行评审:1、理解与分析全面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5分;2、理解与分析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3分;3、理解与分析有待提高的得1分;4、理解与分析明显错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3.3(2)技术部分2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详细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评审:1、质量保障体系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2、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质量保障体系有待提高的得1分;4、质量保障体系明显错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3.3(2)技术部分3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对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包括但不限于预警模型、预报模型、预演模型构建方案、关键过程分析、解决思路、建议等)分析以及应对措施的描述,解决思路,进行综合评分:1、重点、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 (1)重难点理解透彻、把握精准,应对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强,且内容详实具体,得5分;(2)重难点理解较透彻,有基本应对措施,内容具备可行性,得3分;(3)重难点理解及应对措施均有待完善的得1分;(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3.3(2)技术部分4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解决思路及建议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解决思路及建议 (1)对本项目理解准确,提出解决思路及建议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提出解决思路及建议较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提出解决思路及建议基本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3.3(2)技术部分5实施阶段保障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详细的实施保障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完整覆盖团队管理、实施计划、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系统测试、验收等内容,且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2、方案部分包括团队管理、实施计划、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系统测试、验收等内容,且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3、方案有待提高得1分;4、方案明显错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3.3(2)技术部分6服务保障措施和制度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后续工作及验收阶段各项配合服务措施及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1、保证措施和制度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 5 分;2、保证措施和制度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3、保证措施和制度基本适合本项目及对采购需求理解有待提升的,得 1分;4、未提供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0分。7仪器设备及设施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拟投入的设备类型、型号、数量、先进性、满足实际需求,进行综合评分(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称重式降水量监测仪、一体化智能预警终端等):(1)设备配置齐全,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得5分;(2)设备配置较齐全,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3)设备配置基本齐全,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设备照片。3.3.3(3)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满分。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计算、评分3.3.3(4)其他评分因素1其他评分因素(如有)//4.1.1.磋商与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审查与评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技术得分也相同的,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者优先(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若前述均相同且产品同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或均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则采取磋商小组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4.2.2.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4.2.1.2.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2.2.2.2磋商小组的职责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磋商与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2.3.2.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4.3.3.评审标准4.3.1.3.1资格审查标准3.1.1磋商小组按照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依次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4.3.2.3.2符合性审查标准3.2.1磋商小组按照符合性审查前附表规定的审查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4.3.3.3.3详细评审标准3.3.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2评审基准价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4.4.磋商与评审程序4.4.1.4.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4.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成交后,以成交价为基准,同比例修正分项单价。4.1.4磋商小组按照规定的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响应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或漏项的,使得响应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1.5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提交两个及以上的响应报价、提交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提交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响应将按无效处理;(2)响应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供应商对根据第四章第4.1.3项规定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4.2.4.2磋商4.2.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2.1项确定的顺序分别与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磋商轮次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4.2.2磋商小组就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承诺,书面答复或承诺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按照第二章第6.2.3项规定的内容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4.2.4经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成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4.4.3.4.3最后报价4.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3.1项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4.3.2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3.3项规定确定最后报价轮次。4.3.3在采购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4.3.4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4.1.3项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3.5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单价若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3.6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4.4.4.4详细评审4.4.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各供应商综合得分。4.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4.3取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得分,其中响应报价得分按规定进行计算。4.5响应文件的澄清4.5.1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4.5.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6评审结果4.6.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4.6.2完成评审后,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与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4.5.5.其他5.1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磋商小组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磋商与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从其他成交候选人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2供应商提供业绩、荣誉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文件及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则审查相应项视为未响应;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技术服务合同5.1.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安徽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1.2.2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为落实水利部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的安排部署,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运管[2023]245号),选取一批试点水库和先行区域开展矩阵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试点水库和先行区域开展矩阵建设。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是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河口水库“四预”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洪水预报调度优化、大坝安全性态诊断系统、汛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工情分级动态预警体系、调度预演、洪水风险预演、称重式降水量测量仪建设、泄洪一体化智能视频广播预警(4套)、研发预演系统、应急预案数字化、应急预案迭代优化,不断提升龙河口水库调度水平和水旱灾害应对决策能力。(二)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1.2.3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1.3价款1.3.1人民币大写(¥)。1.3.2本项目合同价已包含承包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成本、利润、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3.3合同价款形式:本工程采用合同单价方式结算,工程量按实计量。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履约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前款约定执行。1.4.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40%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作为担保,采购人将在合同、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和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备注:(1)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或其他担保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3)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4)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进行申请。余款支付方式为:①5月31日前供应商申报已完成进度,经发包人审核,审核量作为进度结算(含预付款)的依据。②合同任务完成后,提交符合规程及技术规范的服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有支付要求,可视主要成果提交情况据实结算。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1.4.3发票开具方式:最终结算前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增值税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1.5.2服务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1.5.3服务方式:技术服务。1.5.4服务成果:除磋商文件约束的服务内容外,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点布置图、点之记、成果表;数字地形图及索引图;DEM、DOM数据文件;水位间隔0.1m~0.2m的面积、库容成果表及水位~库容曲线和水位~面积曲线图;技术总结报告。1.5.5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甲方(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5.2.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3.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5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40%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作为担保,采购人将在合同、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和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备注:(1)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或其他担保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3)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4)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进行申请。余款支付方式为:合同任务完成后,提交符合规程及技术规范的服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含预付款),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有支付要求,可视主要成果提交情况据实结算。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原则上不得晚于7个工作日。2.5.2乙方是否需要预付款:□是 □否2.11.32.11.4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甲乙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31.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中之较高者。2. 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3.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份。4.后续服务:若主管部门对成果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乙方应根据意见修改,并提供与之相关的后续服务。2.17.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格式:附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保函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3)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进行申请。2.1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5.4.附件一: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函编号:致受益人:因(下称“被保证人”,地址:)与你方签订了项目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能力提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