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类工程设计招标变更公告(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城创2025-2027年小额市政类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5AGGWZ00012
原公告日期:2025-01-2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城创2025-2027年小额市政类工程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GGWZ00012
各投标单位:
现对高新城创2025-2027年小额市政类工程设计(项目编号:2025AGGWZ00012)补疑如下:
1、本次招标拟确定2家服务单位,请问2家服务单位的工作内容如何划分
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九、任务承接方式”。
2、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类(如EPC、设计施工一体化等),请问在此类业绩中拟任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能否满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请明确。
答:如该业绩中设计服务费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认可。
3、关于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如提供的合同金额为勘察设计总金额,没有明确勘察费和设计费单项金额,此情况如何确定设计费金额
答: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
4、本项目中标单位为2家,请问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何计取
答: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定价、单价、费率招标项目以项目预算)为计算基数,每包(标段)参照合公协〔2023〕0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每包(标段)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本项目各中标单位缴纳的代理服务费为代理服务费总额/中标单位数量。
5、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原则上以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额,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中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计算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以“收费基价”×50%×1.1作为该项目“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涉及到仅需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以“收费基价”×50%×1.1×规定比例(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中“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6.2-1”中的“城市道路”取值)作为该项目“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的,中标人有权选择放弃;若中标人同意并接受该项目,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393630
招标代理: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65311175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补疑1.pdf
高新城创2025-2027年小额市政类工程设计补疑1项目编号:2025AGGWZ00012各投标单位:现对高新城创2025-2027年小额市政类工程设计(项目编号:2025AGGWZ00012)补疑如下:1、本次招标拟确定2家服务单位,请问2家服务单位的工作内容如何划分?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九、任务承接方式”。2、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类(如EPC、设计施工一体化等),请问在此类业绩中拟任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能否满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请明确。答:如该业绩中设计服务费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认可。3、关于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如提供的合同金额为勘察设计总金额,没有明确勘察费和设计费单项金额,此情况如何确定设计费金额?答: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4、本项目中标单位为2家,请问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何计取?答: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定价、单价、费率招标项目以项目预算)为计算基数,每包(标段)参照合公协〔2023〕0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每包(标段)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本项目各中标单位缴纳的代理服务费为代理服务费总额/中标单位数量。5、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原则上以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额,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计算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以“收费基价”×50%×1.1作为该项目“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涉及到仅需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以“收费基价”×50%×1.1×规定比例(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中“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表6.2-1”中的“城市道路”取值)作为该项目“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的,中标人有权选择放弃;若中标人同意并接受该项目,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单项服务费合同估算价”。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5393630招标代理: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联系人:赵工电话:0551-653111752025年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类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