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养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韶关市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2025)



2025-2027年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咨询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需求调查咨询公告、附件一:采购需求情况、附件二:采购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格式)项目名称为:2025-2027年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
现更正项目名称为: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
二、附件一采购需求情况内容以现公布的附件一采购需求情况为准。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8号        
联系方式:王工/0751-8700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38号B4幢101室(韶关市分公司)            
联系方式:龚工/0751-6664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工
电 话:  0751-66645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7年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韶关市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武江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17: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1-6664566

采购单位
韶关市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0751-8700765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粤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38号B4幢101室(韶关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龚工/0751-6664566

附件:

附件1
附件一:采购需求情况(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2025.2.11.docx

附件2
附件二:采购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格式.doc

韶关市武江区韶州公园管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预算:2年9719689.20元,其中4859844.60元/年。每年服务费中标价的85%作为日常服务经费,15%作为绩效奖金,根据月度考核得分按月对中标人进行扣罚和奖励。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金额(元)服务工人数(人)备 注(一)北广场1公园绿地养护783978元/㎡/年627176.00 ≥10一级绿地21166元/㎡/年12696.00 喷播草地2硬地保洁313796元/㎡/年188274.00 ≥4包括广场、园路、登山步道、亭台楼阁等3水体保洁120411.65元/㎡/年19867.65 包括水体安全维护、水面垃圾打捞等4公厕1座30000元/座/年30000.00 包括公厕和便民设施的保洁、零星维修5秩序维护员10人30000元/人/年300000.00 10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小 计1178013.65≥24(二)西广场1公园绿地养护279668元/㎡/年223728.00 ≥5一级绿地60776元/㎡/年36462.00 喷播草地2硬地保洁211806元/㎡/年127080.00 ≥4包括广场、园路、登山步道、亭台楼阁等3水体保洁194501.65元/㎡/年32092.50 包括水体安全维护、水面垃圾打捞等4公厕1座30000元/座/年30000.00 包括公厕和便民设施的保洁、零星维修5秩序维护员7人30000元/人/年210000.00 7 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小 计659362.50≥16(三)沙湖片区1公园绿地养护1071728元/㎡/年857376.00 ≥13一级绿地2硬地保洁280296元/㎡/年168174.00 ≥5包括广场、园路、登山步道、亭台楼阁等3水体保洁63346包干价20000.00 包括水体安全维护、水面垃圾打捞等4公厕3座30000元/座/年90000.00 包括公厕和便民设施的保洁、零星维修5秩序维护员19人30000元/人/年570000.00 19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此处包括兰花大棚、沙湖天上虹支路两处固定岗)小 计1705550.00 ≥37(四)韶月湾1公园绿地养护104608元/㎡/年83680.00 ≥2一级绿地75186元/㎡/年45108.00 喷播草地2硬地保洁95986元/㎡/年57588.00 ≥2包括广场、园路、登山步道、亭台楼阁等3水体保洁165531.65元/㎡/年27312.45 包括水体安全维护、水面垃圾打捞等4公厕2座30000元/座/年60000.00 包括公厕和便民设施的保洁、零星维修5秩序维护员6人30000元/人/年180000.00 6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小 计453688.45 ≥10(五)老虎岩片区1公园绿地养护268538元/㎡/年214824.00 ≥4一级绿地69426元/㎡/年41652.00 喷播草地2硬地保洁305526元/㎡/年183312.00 ≥5包括广场、园路、登山步道、亭台楼阁等3公厕2座30000元/座/年60000.00 包括公厕和便民设施的保洁、零星维修4秩序维护员10人30000元/人/年300000.00 10 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小 计799788.00 ≥19(六)望江亭片区1公园绿地养护43048元/㎡/年34432.00 人员整合在西广场一级绿地2硬地保洁48356元/㎡/年29010.00 包括广场、园路、登山步道、亭台楼阁等小 计63442.00 合 计每年服务费上限价4859844.60 ≥106严格执行定员定岗制度,韶州公园直接服务工人人数必须≧106人,其中最低标准设置绿化养护工人34人,保洁工人20人、秩序维护员52人。总 计2年服务费上限价9719689.20 采购人以包干方式采购韶州公园的绿地养护、秩序维护和卫生保洁等服务,采购预算已包含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动保障、绿化养护用水、肥料、农药、苗木补植、园林机具、树木涂白、蛇虫鼠蚁防治、秩序维护、公厕水电费和园建零星维修、保洁用品、安全防护设备、人员加班费、员工培训、管理费、税费等其他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其中养护水费由采购人先向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垫付,再从当月管养服务费用中扣除。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二年,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日期计算,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需在第一年服务期满,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达到采购人组织的年度综合养护考评合格标准后,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未达到标准则合同终止,后面续约期自动取消。3、服务内容项目具体服务地点、服务方式由采购人指定,中标人需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其中公园秩序维护和卫生保洁包括采购人办公点、办公车辆等办公设施和游乐器械、园路园建园植、广场、水体、公厕、指示牌、垃圾箱、烟蒂桶、便民洗手池等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洁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一)绿地养护1.绿地养护工作:乔灌木、草坪、花卉、爬藤植物等的管理养护工作,包括以下但不局限于此的淋水、松土、施肥、修剪、造型、除草、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植、树木扶正、断枝清运、有害植物清除、树木涂白等工作。2.绿地保洁工作:乔灌木、花基、广场、园路、园建等园林设施的清扫冲洗、保洁及垃圾清运等工作。3.绿地绿化管养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4.绿地内的安全隔栏、路侧石、花基、园路、景石、凉亭、座凳、喷淋、公厕等园林设施的养护、维修由中标人负责,实施报账制,园林设施的维修费用按实际工程量另行计价结算。5.植物调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植物调整种植。6.苗木补植:(1)因管养原因造成的植株死亡,中标人需及时清理枯死植株,并补植原来规格相当的品种,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对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植株大面积枯死、老化植株更换或上级部门要求的绿化品质提升换种苗木,所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每次苗木补植前必须由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补植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签证,补植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7.配合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对侵占绿地或破坏绿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如及时上报,保存证据等)。8.绿地养护所需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其中中标人配备以下车辆及机械设备:射程10-20米的喷药机3台、手推式割草机10台、背负式割草机10台、绿篱剪6把、长油锯3把、短油锯3把、可载货工具汽车1辆。(二)秩序维护1.中标人保证服务范围内所有设施及绿化植物、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并做好园区秩序维护、交通维护。沙湖片区1号、2号智能闸岗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由中标人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和提供材料。因雷电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并支付相关费用。2.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全部实施24小时,三班制。中标人在公园广场内设立定点岗位及巡查签到点,每小时巡查广场一次,实施定编的配置编排,多岗结合的联合防范。3.秩序维护需配备一名队长及每班一名班长,要求具有独立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每天检查广场的工作情况,便于及时与采购人沟通。4.如在服务范围内发生治安安全事件、刑事案件及火警,中标人应马上报告采购人和报警,并迅速调集人员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5.维护好园区内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设摊点、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控制小商小贩进入从事经营活动。园内水体无钓鱼、游泳、戏水等现象。控制公园遛狗现象,文明制止犬只进入园区。制止人、畜、车辆进入绿地。日常做好山体公园的巡山防火、防盗偷伐、蛇虫鼠蚁等防控和温馨提示。6.维护好公园园路、游乐设施、配套停车场、亭台楼阁、栈桥、排水渠、四防装置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园建设施,中标人必须派人每天对公园园建设施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当发现铺装面层松动、破损、沉陷、隆起、错台、凸起或凹陷以及检查井盖、雨水格栅丢失等影响设施安全运营情况时,应设置围栏及安全警示标志,并第一时间上报采购人。7.园区内公共设施受损或异常需立即报备采购人管理人员,以便尽快整改处理,如未能及时报备视为安保监管不到位。8.公园秩序维护配备的机械设备:电动巡逻车10辆,森林灭火鼓风机10台。(三)保洁服务1.公园实行全天候保洁,无垃圾杂物、无砖石砾块、无干枝枯叶、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工具应放工具房内(有工具房的地段),无工具房的地段要存放在隐蔽位置。2.做好公园园容卫生保洁,游乐设施、园建设施、果皮箱、垃圾箱、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保洁消毒,避免污物残留及乱张贴、乱涂画残留痕迹。3.公厕保洁:按《韶关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的公厕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并且达到以下要求:(1)二类以上公厕必须有专人管理,全天24小时免费开放,并保持公厕及公厕周边场地环境卫生整洁,厕所达到无臭、无蝇、无污迹、无蛛网、无积水、无乱涂乱画、乱搭建等现象;(2)二类以上公厕要求一天清洗二次;(3)公厕设施包括公厕牌、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物钩、冲水设备应保持完好,垃圾日产日清。4.公厕保洁、零星维修费用包含公厕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保养、材料更换,公厕内设施如公厕门、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水龙头、镜子、挂物钩、冲水设备、排水软管、厕兜洗手盆堵塞清通等零星维修和材料更换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和提供材料。公厕内设施设备的更新升级、化粪池清疏等大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出资。5.水体保洁要求做到水面清洁,保持水面无漂浮垃圾,水体没有浮游生物、岸边没有废弃垃圾等杂物;做好水体打捞和杂草清理等保洁工作。6.保洁人员日常保洁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7.园内道路保洁范围两边向外延伸2米(包括排水渠)。8.园容卫生保洁每日循环进行,保洁垃圾由中标人自行运输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不能弃于周边。9.园区保洁需配备的机械设备:三轮电动垃圾清运车6辆。(四)其他服务1.遇节假日、突击检查、应急抢险或有关部门参观调研的,中标人要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重大活动迎检任务和节假日,期间增加的人力或超时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需做好公园管理的建档、资料汇总存档,并提供和配合采购人做好公园管理台账资料。3.中标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做到专款专用。4.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四、服务技术要求和管养标准绿地养护按照一级绿地养护标准养护;硬地保洁按照市政道路一级标准养护;公厕按《韶关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的二类以上公厕管理标准进行考核管理;水体保洁按无污染无漂浮物无安全事件进行考核管理。(一)绿地养护标准按照一级绿地养护标准养护1.花灌木:花灌木一级养护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性。(1)生长势: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花卉适时开花。(2)淋水、施肥:保持土壤湿润;每年施无机肥1次,追肥7次,追肥以有机肥为主,追肥根据不同生长季节,N、P、K相结合施用,肥料不能裸露;施肥后要及时清理粘在叶片上肥料,并加强淋水,不得发生肥害。(3)松土、除草:保持全年无杂草,及时铲除杂草、中耕松土;在草坪上种植的花灌木要开设圆形或正方形的树头位,树头位的大小要根据植物种类、规格和形态而定,尽量做到与植物大小和方向要一致,而且树头位要达到无杂草。(4)整形修剪:按照造景设计要求进行修剪,修剪要整齐,图案要明显,既造型美观,又适时开花,剪掉的枝叶必须当日清理完毕;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10次;整齐度保持在10厘米以下(即最长的枝条与设计修剪面或上次修剪面相差不超过10厘米);花灌木、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或开花后修剪,无枯萎的花蒂、枯枝黄叶等现象,达到花多色艳的景观效果;防止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而导致生长不良或枯死。(5)病虫害防治:精心管养,以防为主;经常检查,防治结合;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病虫害蔓延而导致花灌木为害;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喷药时不得对植物造成药害。(6)保洁:垃圾日产日清。(7)补植:及时补缺株,缺株待种不得超过25天。2.乔木(1)淋水、施肥:根据季节、品种适当淋水,每年施肥3-4次,要结合松土同时进行;肥料要埋施,防止肥料裸露;并加强淋水,不得发生肥害。(2)松土、除草:在草坪上种植的乔木要开设圆形或正方形的树头位,树头位的大小要根据植物种类、规格和形态而定,尽量做到与植物大小和方向要一致,树头位要达到无杂草;对树头位要经常进行松土,以保持表土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及根系为宜。(3)修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剪。下垂枝、内膛枝、干枯枝、下缘线的萌蘖枝要剪除,剪口要平。剪掉的枝叶必须当日清理完毕。对树上的枯枝、枯叶、断枝要及时清理;防止过度修剪而导致生长不良或枯死。(4)病虫害防治:精心管养,以防为主;经常检查,防治结合;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病虫害蔓延而导致乔木危害;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对乔木的树洞要及时清除腐垢物和消毒,并采取填灰等防腐措施加以处理;喷药时不得对植物造成药害。(5)维护:维护树木不受人为破坏,树上不得悬挂杂物。遇到台风造成大树倾倒,必须立刻处理。(6)乔木冬保护:采取秋冬季树木防虫涂白、覆盖绿网保温、施用化学抗冻药剂等。3.草坪(1)生长势:要求草坪长势旺盛,整齐雅观,叶片健壮,生机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2)淋水施肥:要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保持土壤湿润,每年施肥5-6次,淋水结合追肥。(3)除杂草:及时除杂草,方法合理彻底;使目的草种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3%;除草时不能造成泥土裸露。(4)修剪:要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及时修剪,保持草坪平整,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台湾草、马尼拉草修剪高度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和杂草坪15厘米以下,其他草种按具体要求确定;修剪面要平整。(5)填平坑洼:及时填平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无裸露地。(6)病虫害防治:要求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7)补植: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5%。(8)保洁:垃圾日产日清。(9)维护:制止人、畜、车辆进入绿地。(二)园路、景墙、景观灯、水体等园林设施养护广场、园路、凉亭、景墙、景灯、座凳、水体等园林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干净美观,无涂鸦等现象,及时清除垃圾和积水。(三)其他服务要求1.绿地保洁由中标人负责乔灌木和园建等冲洗:保证绿化的美观和空气质量良好。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绿化带(包括花坛、隔离带、交通岛、公共绿地、小游园等)。2.防台风及意外灾害: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排除险情。台风后及时扶树、护树,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遇雷电风雨、交通意外等使树木歪斜或者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尽快疏通道路。3.绿地维护:中标人不得在管养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等活动。绿地范围内不被侵占,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卖、乱停放、盲流聚居、绿地内晾晒衣服、利用树木缠挂标语横幅或作为施工支点等现象。4.园区保洁:园区保洁由中标人负责的必须实行全天候保洁,无垃圾杂物、无砖石砾块、无干枝枯叶、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工具应放工具房内(有工具房的地段),无工具房的地段要存放在隐蔽位置。养护范围内的垃圾由中标人负责自行清理。5.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各标准执行。管养过程中不得与游客发生冲突,要保持作业现场整齐、干净、有秩序,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对交通安全有影响或夜间作业时必须设立反光安全警示标志,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管养人员必须统一着装。6.服务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出现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均由中标人依法承担责任,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7.遇突击检查或有关部门参观调研的,中标人要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的迎检工作,尤其是重大活动迎检任务,迎检期间增加的人力或超时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定员定岗制度,管养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完成本服务的直接服务工人(不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人数必须达到服务需求规定的106人以上(须提供养护工人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9.服务期内,由于公园改造等原因导致管养面积和秩序维护员人数增减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中标单价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对管养面积(含增减面积)存在歧义的,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10.中标人配备的管养人员必须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工人工资、高温费、加班费等,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管养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韶关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须每月20日前将管养人员工资发放表报采购人备案,如管养人员无违反纪律,中标人不得克扣、拖欠员工工资。11.中标人所招聘的服务人员年龄必须在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经过相关的服务培训,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及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残疾。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件齐全,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及奖惩机制,以表格形式上报采购人备案,达到有效管理。12.中标人需做好项目管理建档、资料汇总存档,并提供和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管理台账资料。13.中标人须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项目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规范用工工资支付行为,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保障工人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开设、使用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由中标人妥善保存备查。1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经查实中标人拖欠或克扣农民工或劳务工工资,导致劳资纠纷或发生危及公共安全或正常社会秩序的事件的,按中标人违约处理,中标人应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总金额2倍的标准向采购人缴纳惩罚性违约金。五、考核办法(一)考核办法采购人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根据《韶关市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公园管养服务考核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每月开展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结果均计入月度总评成绩,根据月度总评成绩支付中标人的绩效奖金。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二)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指不通知受检单位,由检查人员不定期对绿化管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在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时间(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也会进行检查。2.月度检查:指事先通知受检单位,由听取受检单位的工作汇报、检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部分组成,检查前随机抽样检查,每月检查1次,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三)考核费用计算方法1.每年服务费中标价的85%作为日常服务经费,15%作为绩效奖金,根据月度考核得分按月对中标人进行扣罚和奖励。月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按实际检查情况评分。(1)月度考核得分≤75分,不给予当月绩效奖金。当月绩效奖金=每年服务费中标价×15%÷12(个月)。(2)75分<月度考核得分<95分,给予当月绩效奖金。当月绩效奖金=每年服务费中标价×15%÷12(个月)÷20×(20分-考核应扣分),考核应扣分=(95分-月度考核分数)。(3)月度考核得分≥95分,给予当月绩效奖金。当月绩效奖金=每年服务费中标价×15%÷12(个月)。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重新进行招标。(1)每年内累计两次月度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2)每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四)考核评分标准韶关市武江区市政综合管理中心公园管养服务考核评分标准序号检查评分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分值得分一组织工作51管理机构1.中标人建立健全园林市场化工作机构;2.明确分工,责任落实。1.没有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扣2分。2.无明确责任分工,扣2分。22制度健全1.中标人建立公园管理管养检查及检查评分评度;2.实行检查结果通报和结果运用制度。1.中标人无检查、监督、检查评分机制,每缺一项,扣1分。2.未建立检查结果通报和结果运用制度,扣1分。3.无日常检查工作记录,扣1分。工作记录不完整,扣0.5分。4.无园林绿化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扣 1分。无工作记录或处理结果的,扣1分。3二园区绿地养护301整体景观园林植物生长旺盛,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枝败叶,修剪合理、及时,乔木不存在安全隐患,绿地无杂草,无死株、缺株,整体景观良好。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叶色差,每株或者每平方米扣0.2分。42松土平整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每平方米扣0.2分。33修剪修剪不适当、不及时,未按规范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分。44杂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每平方米扣0.2分。45病虫害防治植株受病虫危害的,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的10%的,每平方米或每株扣0.2分。36生长势死亡、缺株或重度残损未及时补种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分。37黄土裸露黄土裸露的累计面积,视情况每平方米扣0.2分。48乔木1.乔木有枯枝、折枝或棕榈科的干枯叶片未及时清理的,每株扣0.2分;2.乔木倾斜或其它树木倾斜影响交通、安全、景观,每株扣0.2分;3.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的每株扣0.5分。39草地草地凹凸不平或有积水的,每平方米扣0.2分。2三园区秩序维护201市容市貌及时整改园区乱搭乱挂,制止破坏园内设施的行为。园区内摆放或晾晒衣物、杂物,挂横幅;车辆、行人随意进入绿地,每处扣0.2分。52绿地维护未对侵占绿地、破坏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扣5分。53园区秩序维护园区内安全秩序。1.公园内有游客遛狗未及时文明劝阻,导致狗进入园内长时间逗留的,每次扣0.2分;2.园区周围车辆需有序停放,乱停车的,四轮以上(包括四轮)的车辆每辆次扣0.4分,四轮以下的车辆每辆次扣0.2分;3.园区有乱设摊点、叫卖、看相算命、擦鞋卖艺等现象的,每人(处)扣0.2分;4.有未经审批,利用公园广场举办咨询、推介、宣传活动未及时劝阻,发现一宗扣0.3分;未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噪音喧哗、聚赌打闹、衣饰辱国等)发现一宗扣0.3分。10四园区园容保洁20保洁服务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保洁。1.有乱写、贴、挂、画等现象或不整洁美观,每处(张)扣0.2分;2.园内景观小品、标识指示牌等设施未保持干净整洁的,每处扣0.2分;3.果皮垃圾箱满溢,未及时清倒的,每处扣0.4分;4.发现有垃圾、枯枝、草渣等积存,杂草丛生,每处扣0.5分;5.未能当天及时运走、清除或清扫,按每处扣1.5分,焚烧垃圾的,每处扣5分10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公厕保洁和设施管理符合相关规定。1.卫生间清洁,地面无污渍,无污水、污垢、痰迹、烟头、无异味,地面不打滑,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4分;2.没有及时对接疏通清理化粪池、排粪道的扣3分;不定期检查化粪池情况的扣3分;公厕外5米内有垃圾、粪便、污水的,每处扣1分;3.公厕的标牌(导向牌、标志、铭牌、规章制度、男女标识等)应设置合理,存在歪倒、缺损、设置不合理等现象,标牌、标志不齐全,没有保洁制度的各扣0.4分;4.公厕每天需进行消杀工作并记录台账,未做到每日消杀或无工作台账的,扣1分。10五作业安全151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安全作业措施。管养人员未穿着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上岗,每人扣0.5分52作业现场养护作业现场没有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没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每处扣1分。10六投诉问题的整改101投诉问题的整改市民投诉(信件、电话、邮件、上访等),信息采集员巡查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检查发现需督办整改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市民投诉、信息采集员巡查、市城市管理综合检查和上级交办督办的,经核实每宗扣1分,超24小时未整改的扣0.2 分,每超24小时加扣0.2 分。2出现问题经媒体曝光的,每宗扣2分。超24小时未整改的扣0.2 分,每超 24小时加扣0.2 分。3出现问题拒不整改或超1个月整改的,扣10分。4不配合园林应急检查任务的,每次扣2分。合 计100(五)其他考核措施1.合同期间,由于中标人管养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者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依法自负,采购人保留延迟支付管养服务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利。2.采购人在每月开展的月度检查工作中,中标人指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的,每次扣罚月度服务费1000元(事先请假的除外,确需请假者,需提前经法人代表同意后向采购人请示,得到批准方可);服务期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累计三次不在岗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3.采购人在每月开展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工作中,如发现直接服务工人不到位的,每次每人扣罚月度服务费500元(事先请假的除外,确需请假者,需提前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向采购人请示,得到批准方可);服务期内发现直接服务工人不在岗次数累计达到5次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4.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在岗人员自由散漫,不按规定上、下班,上班时串岗、闲谈、睡觉、滋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予警告,警告无效,每次每人扣罚月度服务费100元。5.中标人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的,每迟到1次(1小时内)扣减承包服务费500元,迟到1小时以上或不参加会议的,扣减承包服务费1000元。6.中标人管理不到位,上岗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造成服务范围内财物重大损失的,除终止合同外,中标人还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发现失职行为,视情况扣减中标人当月服务费3%-30%。7.中标人需按招标要求配齐绿化养护的机械设备,采购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养护机械设备不到位,每次扣罚月度服务费1000元(如使用过程中维修除外,每月不可因维修除外5次免罚)。8.中标人需按采购人技术指导及时施肥、淋水,如未按技术要求实施精细化养护施肥淋水,每次扣罚月度服务费1000元。9.中标人及时自行处理服务过程产生的生产垃圾、枝条、落叶等,如因未及时处理造成市容市貌受损被批评,每次扣罚月度服务费3000元。10.在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人责任问题,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的承包区域受到上级或区政府通报(公文)批评,服务期内累计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1.对于市、区园林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中标人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扣减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1-5万元;服务期内累计达到三次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2.合同期内,中标人在作业中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或重大违规现象之一的,或被采购人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等(任何一方均有效)通报或警告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验收方式按月验收。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每月开展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结果均计入月度总评成绩,根据月度总评成绩支付中标人的月度服务费。七、服务费结算1.本项目每月考核,按评价得分支付中标人的月度管养服务费用,管养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次月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其中中标人每月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水费由采购人先向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垫付,再从当月管养服务费用中扣除。如中标人有其他扣罚款项,则按扣款后余额支付服务费。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其他支付资料。八、履约保证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数额为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中标人自主选择,否则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权利,采购人有权选择按规定选出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合同终止后若中标人有意拖延、拒绝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等方面责任与义务或处理不力时,采购人有权启用履约保证解决前述相关事项问题,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履约保证金金额或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足以解决相关事项问题时,缺额资金仍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退回,不计利息;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保函等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有效期比合同有效期延长3个月。履约保证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有效期期满后,采购人3个月内退回中标人。3.中标人没有按时兑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优先启用履约保证扣罚并追偿相关费用,以保障承诺内容切实履行。在合同存续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履约保证金金额或履约保证担保金额充足,否则将在下个月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以作补充。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九、合同终止及违约赔偿1.中标人必须按要求于服务期开始第一天内将所有人员及设备投入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并根据履约保证担保或保险全部金额进行扣罚。2.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同时根据履约保证担保或保险全部金额进行扣罚:(1)未按合同要求配置设备的;(2)未按合同要求配置人员的;(3)未按投标时承诺的实施方案进行养护的;(4)在实施过程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5)因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和绿化造型受损等,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屡次指出不整改的;(6)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养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