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辅助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周家渡街道办事处2025)
周家渡街道社区治安辅助服务(平安建设辅助管理)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10115000241217156077-151859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家渡街道社区治安辅助服务(平安建设辅助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根据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
的通知》(浦采管办〔2025〕1号)的要求,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家渡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洪山路172号
联系方式:021-58455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号16号楼
联系方式:38220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天浩
电 话:38220172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周家渡街道社区治安辅助服务(平安建设辅助管理)).pdf87.1K
来源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
周家渡街道社区治安辅助服务(平安建设辅助管理)310115000241217156077-15185995更正公告(第一次)根据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浦采管办〔2025〕1号)的要求,本项目需要增加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实质性响应条款(符合性审查)增加一条:(12)投标人在上述(1)~(11)项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因涉及异常低价审查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补充以下内容: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1评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5%;④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2.2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安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