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RY-2025-ZC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5-2026年吴忠市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中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2-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中1、标的名称: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现变更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中介;2、服务内容:开展吴忠市市区土地出让、租赁、补缴价款等相关评估业务,现变更为:开展吴忠市本级(利通区辖区、太阳山开发区)土地出让、租赁、补缴价款等相关评估业务;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04 10:30,现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1 10:30;磋商时间:2025-03-04 10:30,现变更为:磋商时间:2025-03-11 10:3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03-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裕民西路
联系方式:1338953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业楼3楼336室
联系方式:0953-201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牛立忠
电话:1338953960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陶源、张丽荣、曹憧毅
电话:0953-201619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3-03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5-2026年吴忠市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中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吴忠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01102.项目名称: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5-2026年吴忠市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中介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5021900000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1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7.采购需求:序号:1;标的名称: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中介;服务内容:开展吴忠市本级(利通区辖区、太阳山开发区)土地出让、租赁、补缴价款等相关评估业务;服务期限:2年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2-20至2025-02-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110: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西部CA或北京CA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5)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牛立忠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裕民西路联系方式:13389539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陶源、张丽荣、曹憧毅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7-336室联系方式:0953-2016199、18695321312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02-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吴忠市自然资源局2025-2026年吴忠市区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中介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2采购人: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牛立忠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裕民西路电话:13389539609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7-336室项目负责人:陶源、张丽荣、曹憧毅电话:0953-2016199、18695321312邮箱:/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明),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项目及非联合体供应商无须填写。(二)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首轮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最终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供应商对本项目响应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出让地价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