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林相建设招标变更公告(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2025)
关于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现补充上传附件--“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招标文件。详见澄清公告附件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1: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pdf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15967082890日期:2025年3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总则第二节招标文件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节开标第六节评标第七节授予合同第一部分合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业主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中央资金,招标人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该项目由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涉及沙门镇小闾村、里山村、水桶岙村、乌岩村、滨港村等,计74个作业小班,3124亩。抚育地块面积1434亩(大沙湾村223亩、张岙村257亩、水桶岙村350亩、乌岩村604亩),补植地块面积1690亩(里山村48亩、水桶岙村250亩、乌岩村197亩、小闾村1195亩),栽植树种共76011株。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2.3工期要求:在2025年4月31日之前完成;管护期不进行单独验收,管护期质量由监理持续跟踪负责。2.4补植地块工作内容及要求:①清理及种植:包含林地清理(采用全面清理方式,详见方案要求)、块状整地(规格1×1米)、块状挖穴(规格为40×40×30厘米)、苗木栽植、补植;②抚育管护:补植60红楠29枫香地块抚育管护3年(当年1年,后期2年),其余地块抚育管护2年(当年1年,后期1年)。补植60红楠29枫香地块栽植当年7月进行一次全面劈抚,后两年每年进行1次全面劈抚及1次块状松土除草;其余地块栽植当年7月进行一次全面劈抚,第二年进行1次全面劈抚及1次块状松土除草。2.5质量标准:春季造林于当年秋季检查成活率,凡成活率在9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不达指标者需补植,按原造林树种株行距、原造林苗木或略大于原造林苗木进行补植。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类似山地造林工程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信息本工程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报告等。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二楼人防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蔡先生电话:13586177810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129号4楼联系人:施先生电话:15967082890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21.1建设地点沙门镇31.1建设规模该项目由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涉及沙门镇小闾村、里山村、水桶岙村、乌岩村、滨港村等,计74个作业小班,3124亩。41.1招标控制价3559535元51.1承包方式劳务、抚育61.1质量标准春季造林于当年秋季检查成活率,凡成活率在9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不达指标者需补植,按原造林树种株行距、原造林苗木或略大于原造林苗木进行补植。71.1工期要求在2025年4月31日之前完成;管护期不进行单独验收,管护期质量由监理持续跟踪负责。8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103.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14.1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类似山地造林工程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124.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34.2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141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1、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二)(如有);(3)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三);(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5)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五)。1514.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615.1报价方式工料单价结算率法1716.4投标报价要求本工程设置投标总报价上限:上限价:2918819元(招标控制价×82%)下限价:2562865元(招标控制价×72%)凡有高于上限价或低于下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1817.1投标担保要求1、担保金额:10000元。2、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当场提交。3、担保提交地址: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二楼人防会议室。1918.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120.3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22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二楼人防会议室。232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421.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3、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原件。未提供上述内容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2524.3开标顺序直接开商务标(唱标)→资格审查→计算评标标底价→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宣布开标结果。2632.1评标办法平均价接近法2734.3工程担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保留到元为单位);履约担保形式为:可采用现金或工程保函形式,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中标人应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且能同时提供各类纸质保函(保单)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采用现金的,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银行存单备注“****项目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标人财务开具收据。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28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基准价8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2.招标范围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资格4.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和第12项。4.2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4.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4如投标人系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组成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6.现场条件6.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7.踏勘现场7.1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二节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投标函;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3、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其他附件材料:(1)招标人(招标控制价)预算报告。8.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8.3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招标文件的备案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未经招标人的一律无效。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15.投标报价组成15.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15.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预算书,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总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15.3投标总报价组成:投标总报价包括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1)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①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②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费基数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为基数产生。(3)规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①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②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③民工工伤保险费。规费的计算基数中所涉及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计取。(4)税金是指按我省现行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16.投标报价要求16.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16.2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担保17.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中标人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退还。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9.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19.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20.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第二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工程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沙门镇。建设单位(甲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单位(简称甲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项目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HSE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三、生产组织与协调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3、乙方应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地**府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落实应急责任。4、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5、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6、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府办理审批手续。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府办理审批手续。10、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1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1、严格落实本工程项目《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相关内容。五、事故处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建设方。建设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六、违约责任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其它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4、本协议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平均价接近法。一、第一阶段为商务标评审。(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1、本工程设置投标总报价上限:上限价:2918819元(招标控制价×82%)下限价:2562865元(招标控制价×72%)凡有高于上限价或低于下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标底价的确定:评标标底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价之差的绝对值来确定中标候选人。(1)绝对值最小者为中标候选人。(2)最小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不相等时,取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3)最小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相等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附件一: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投标函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一、根据你方的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愿以总报价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元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总包工期:在2025年4月31日之前完成;管护期不进行单独验收,管护期质量由监理持续跟踪负责;3、工程质量:春季造林于当年秋季检查成活率,凡成活率在9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不达指标者需补植,按原造林树种株行距、原造林苗木或略大于原造林苗木进行补植。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如有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玉环市2025年美丽林相建设项目--沙门镇(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资质证书复印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业绩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林相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