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路网维护招标变更公告(疏勒县交通运输局2025)



[政采云]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项一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项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延期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

2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疏勒县境内农村道路路网维护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采购内容:疏勒县境内农村道路路网维护5至7万平方及相关安全服务措施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3
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甲方明确设计范围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30个工作日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文件。★2.付款方式:技术交底完成后一次性付清。★3.项目地点:疏勒县境内。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喀什地区疏勒县
联系方式:0998-6539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121号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1单元2号房25楼
联系方式:18299695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雨欣
电 话:18299695530          

附件信息:

002--001(标项一).doc678341

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招标人:疏勒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喀什地区疏勒县胜利南路6院联系人:魏平民联系电话:17699190323代理机构: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2号房25楼联系人:蔡雨欣联系电话:182996955302025年3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4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25第3章磋商邀请46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1第5章服务需求55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57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72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磋商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服务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磋商,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磋商报价11.1所有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磋商标的的赠与行为,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标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5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在线上传最终报价时,须同时上传附件最终报价单和相应明细报价(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标供应商须将最终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和相应明细报价单附响应文件后胶装成册。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的;(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后期邮寄的响应文件)15.2为方便开启,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内容合并装订成一册,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响应文件”字样。15.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将承担相应的后果。16.磋商截止16.1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磋商,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开启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磋商开启及评审18.磋商开启1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开评标,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在开标前自备可联网电脑及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磋商谈判、答疑澄清。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程序,并检查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情况,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使用CA锁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或解密失败又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4为了体现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投标供应商如果认为参加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有权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申请其回避。如现场不提请采购人申请其回避的,则视同无利害关系。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本项目审查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启前1个工作日至磋商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3名磋商小组成员,政采云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专家,共计3名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开启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磋商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1.响应偏离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22.响应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在线上传最终报价时,须同时上传附件最终报价单和相应明细报价(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标供应商须将最终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和相应明细报价单附响应文件后胶装成册。23.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3.3根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新财购〔2022〕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其中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23.4根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新财购〔2022〕22号》,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标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评分值占10%,商务技术评分值占90%。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29.1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须按照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2.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2.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2.2.2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3.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4.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质疑与接收3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5.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4质疑的提出35.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5.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5.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5.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5.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5.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5.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5.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5.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5.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5.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5.1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5.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5.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5.2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3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如有):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表;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及授权委托人员有效证件扫描件(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磋商保证金凭证;7、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总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磋商保证金备注小写:大写:注:1.供应商报价时包含税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及授权委托人员有效证件(身份证)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3.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磋商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磋商,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3.营业执照说明:说明: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磋商保证金凭证;(汇款凭证或转账证明或银行保函)说明:投标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凭证(汇款凭证或转账证明复印件,若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则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本项目无需换取保证金收据。7.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格式自拟。9.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投标保函(附件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函2、投标分项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6、企业基本情况表7、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文件内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8、格式1.磋商函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或盖章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日期2.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3.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日期: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6、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注册时间经济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资质证书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 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职工总数 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资产情况净资产: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负 债: 万元财务状况(最近两年)年 份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年 年供应商要保证上述声明中资料和数据的真实的、正确的,同时如采购方要求,应出示相关证明文件(财务报告)。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7、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类似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后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8、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序号姓 名性别学 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须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9、近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名称签约时间完成情况备注注: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10、响应文件还应包括采购文件内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 注: 在202*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15、响应文件格式范本(作为参考,实际以网站自动生成为准)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第二册第3章磋商邀请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项目名称: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0000.00标项一:100000.00元;标项二:10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疏勒县境内农村道路路网维护5至7万平方及相关安全服务措施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标项二:疏勒县境内农村道路路网维护5至7万平方及相关安全服务措施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标项一: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项目名称: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项一预算金额(元):10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0采购需求:疏勒县境内农村道路路网维护5至7万平方及相关安全服务措施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合同履约期限:自甲方明确设计范围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30个工作日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2个标项兼投不兼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05日至2025年3月12日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2: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3月18日12: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疏勒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疏勒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17699190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一单元25楼联系方式:182996955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雨欣电话:18299695530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疏勒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魏平民 电话:17699190323     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蔡雨欣   电话: 182996955301.3.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 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潜在投标企业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全的,可打开投标书正本进行进一步核实,符合条件的均为合格供应商。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2.2标项一最高限价:1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1.4.8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是、否)12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 ☑网银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标项一投标保证金额:1500.00元(多缴少缴均为无效)保证金缴纳要求: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及任何个人、分公司汇款。若没有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已到账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供应商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户名称: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南路支行行 号:104894001046开户银行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南路支行银行账号:107081419960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把合同扫描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发到QQ邮箱:156185183@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注:(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1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成一册。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jmbs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响应文件为正本扫描件)。(10)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送至或邮寄至代理机构备案,纸质版响应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递交。递交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PDF电子文档1份(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纸质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的正副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11)解密时长为30分钟。(12)须供应商提供备份的响应文件,后缀为.bfbs。1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18.1磋商开启时间:2025年3月18日12:00(北京时间)磋商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23.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7.1采购单位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否 (是、否)32成交服务费: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经与采购人协商,每个标项的代理服务费按照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33.2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非现金形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34踏勘现场þ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其他内容1.标项一采购标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2.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第5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项目概况:疏勒县境内农村道路路网维护5至7万平方及相关安全服务措施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自甲方明确设计范围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30个工作日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文件。★2.付款方式:技术交底完成后一次性付清。★3.项目地点:疏勒县境内。三、质量要求1.初步设计:应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初步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按《概预算编制办法》提供概算。2.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新疆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满足施工的需要。3.成果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确保设计成果和预算文件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评审的标准。四、适用规范、标准和规程1.项目设计标准和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003-86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勘测规范JTGC10—2007公路勘测细则JTG/TC10—200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D33—201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1—2005公路涵洞设计规范JTG/T3365-02—202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3381-02—2020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等现行的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和造价的规范、规程、规定和实施细则。2.项目设计、造价内容的要求本期项目设计内容应包括项目的总体技术设计、功能等,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如下:设计说明体现系统现状、需求分析、改造或新建方案、建设规模、配置依据、材料安装要求等。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1、开标1.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开标程序(先资格性、后符合性、最终报价、再商务技术)(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最终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分。(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1.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4、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评标原则5.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5.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场所,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新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7、评标程序7.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7.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7.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7.4评审人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7.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7.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7.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7.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7.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10、无效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1报名的供应商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10.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0.3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10.5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10.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10.7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10.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10.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0.10因供应商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10.1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0.12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10.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10.1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15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16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0.17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11、废标11.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突发情况处理12.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3、定标13.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13.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中标(成交)通知书14.1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4.2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成交)项目,也不得将中标(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财购〔2022〕2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其中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格式”要求为准。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详细的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分表)(1)价格评分值占10%,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参数的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详见综合评分表)(2)商务技术评分值占90%(详见综合评分表)(3)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合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 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中要求为准;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9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结论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各供应商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4实质性条款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的;5响应文件载明的技术标准、技术指标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参考技术偏离表);6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所有原件的复印件清晰可辨;7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10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得评标。综合评分表详细评标表(满分100分)评分因素分值分配投标报价10分商务部分20 分技术部分70分合计100 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评分方法投标报价投标报价0~10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二轮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0~2具有类似业绩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文件未显示日期、未显示项目名称、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则该合同视为无效业绩,不予以得分。人员配备0~181.组织机制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最高得5分。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的条件: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初级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3.投入技术力量数量不得少于5人(其中,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每1个中级职称得1分,每1个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技术部分(70分)设计方案 编制0~18编制初步设计说明,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①建设背景;②设计依据; ③总体思路;④目标与重点、技术路线;⑤设计范围;⑥设计期限, 以上内容充实详尽且对工作范围理解准确,结合项目实际的且完整准确,每一项得3分,总分18分;若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扣1.5分,存在缺项漏项的不得分。编制深度及完整性 0~10工程设计需要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评价整体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及完整性措施,工程概算合理性的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说明书;②设计图纸;③工程概算书;④其他文件,以上内容充实详尽且对编制深度及完整性理解准确,结合项目实际的且完整,每一项得2.5分,总分10分;若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扣1分,存在缺项漏项的不得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0~21供应商应自行了解项目情况,并及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实施措施。针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均提出了合理的服务建议和实施细则,初步设计阶段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①充分调研与规划;②优化路线设计;③注重环境保护;④考虑排水与防护。施工图设计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①细化设计方案;②加强质量控制;③考虑施工安全与环保。以上内容充实详尽且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理解准确,结合项目实际的且完整,每一项得3分,总分21分;若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扣1.5分,存在缺项漏项的不得分。服务承诺保证措施0~111、①承诺细致、服务完备、满足用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要求进行方案修改和完善的计划和承诺);②初步设计各阶段工作安排,与本项目建设各相关方协同工作、信息交流与传达等),每项承诺完整、细致,符合项目实际每一项得4分,共8分;若每项有内容有缺项漏项或者不完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承诺能够严格执行各种专业规范,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审批时的各项修改,得3分,否则0分;3、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重点与难点分析0~10投标人结合对项目了解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重点与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1、能充分把握项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准确分析,形成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得10分; 2、能描述出项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宏观分析保证内容方向一致,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得6分; 3、项目重难点内容描述不准确,分析和解决方案内容不完整,没有重点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疏勒县2025年农村道路路网维护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397号-002-001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地址:乙方: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进度向乙方支付项目价款。2、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3、乙方必须依据《劳动法》为在甲方场地工作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4、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向甲方出具体检报告,经甲方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上岗,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甲方岗位要求、工作标准和内容进行岗前培训,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岗。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工作安排。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8、乙方调整、辞退工作人员,必须书面上报甲方。9、乙方应根据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合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10、经甲方验收不符合项目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其他方式改正错误。11、乙方保证以合法的方式实施本合同,并保证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12、乙方工作人员在寒暑假、节假日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不得减人,岗位人员性别不得变化。1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伤亡,由乙方负责。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一年共计人民币(大写)万整;人民币(小写)元整。2、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约定。六、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向甲方提交按甲方规定要求的项目成果及有关材料,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7、项目成果、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权利归属与保密1、本合同项目成果所有权以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标准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归甲乙双方所有。2、乙方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提供的数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3、、本合同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将项目所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成果以及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移交甲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合同严重不符,或者由于其他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修改或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或国家财政困难导致甲方无法拨付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并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有关成果和资料移交甲方。十、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在运营期限内,乙方人员不得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允许下变更。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4、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道路路网维护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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