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招标变更公告(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变更法人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医疗机构变更法人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以公布之日计算。
变更事项: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徐映明变更为刘颖明
公示期间受理单位及科室:抚州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794-8224646。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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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机构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