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滴灌管带 无人机作业费 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 水溶肥招标变更公告(长岭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岭县农业农村局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一标段资质变更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岭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长岭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389493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金质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550000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  
电      话:15500001819

附件信息:

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招标文件【更正】.docx7.8M

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采购人:长岭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7第六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88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1.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1.3项目名称: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标段:909872.00元;二标段:3644500.00元;三标段:788000.00元;四标段:192600.00元;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面积合计(万亩)参数20.7一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01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滴灌管带1.2详见采购文件二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02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标段)无人机作业费19.7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核心产品)三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03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三标段)水溶肥19.7四标段采购计划-[2025]-00029号-JLQH2025002-04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四标段)技术指导服务1.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甲方指定日期起7日内完成,四标段为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2政策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一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二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须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所用农药可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org.cn网站查询。无人机作业资质:同一品牌,20架以上,具备商业飞行资质(经营许可证或运营合格证),无人机服务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病虫害防治或农(林)航空喷洒(撒)资质,保证无人机合格并提供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无人机飞行植保培训证或操作证)。自备运水车辆。三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使用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记录(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四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为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办理联系方式:0431-8051423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3、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4、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无效。7、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长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cl.gov.cn/)上发布。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岭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长岭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程洪文138949315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质大厦10楼联系人:王雪1550000181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雪联系方式:155000018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长岭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长岭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程洪文 13894931500 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质大厦10楼联系人:王雪 15500001819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3.1采购范围序号采购需求面积合计(万亩)参数20.7一标段滴灌管带1.2详见采购文件二标段无人机作业费19.7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核心产品)三标段水溶肥19.7四标段技术指导服务1.3.2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甲方指定日期起7日内完成,四标段为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2政策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一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二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须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所用农药可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org.cn网站查询。无人机作业资质:同一品牌,20架以上,具备商业飞行资质(经营许可证或运营合格证),无人机服务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病虫害防治或农(林)航空喷洒(撒)资质,保证无人机合格并提供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无人机飞行植保培训证或操作证)。自备运水车辆。三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使用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记录(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四标段: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为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1.4.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逾期有权不再解答,若供应商未提出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问,一式三份递交到代理机构,并将电子版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5500001819@qq.com)。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政采云网站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1.11偏离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12分包与转包中标单位与实施作业单位要一致,不得分包、转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文件(补充文件)(如有)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点00分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依据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6.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如有修改,除了按采购人书面请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开标后纸质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注:(1)响应文件电子版储存介质为 U 盘或光盘;(2)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与政采云平台内文件一致(封面加盖供应商鲜章);(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 个工作日内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A4规格纸打印,不允许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地址: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至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社会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5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每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4履约担保无8投标报价范围包括供货过程中投入的材料、设备等相关全部费用,直至完成及交付成果。9成交结果公示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lin.gov.cn/) ,并同时在长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cl.gov.cn/)上发布。10验收时间作业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10.1验收办法一标段由供需双方及接收单位签署三方交接单进行验收;二标段:1.作业单位须提供药剂生产厂家货物采购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收发货单、物资到长岭的经纬水印照片和作业现场的经纬水印照片、航迹图以及各乡村负责人(监督人员)签字盖章的验收单;2.作业单位须额外提供至少1份完整包装的喷施药剂用于取样封存;3.作业质量检测由需方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以检测单位出据的航化作业质量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三标段:1.作业单位须提供水溶肥生产厂家货物采购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收发货单;2.作业单位须额外提供至少1份完整包装的水溶肥用于取样封存;3.由供需双方及接收单位签署三方交接单;四标段:标牌由供需双方签署交接单验收,其它技术报务提供相关照片和资料即可。10.2付款方式作业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1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3合同管理中标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除采购人要求合同份数外另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合同彩色扫描件一份用于合同公示使用。14质疑受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840 920 434,供应商需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未进入或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果自负。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供应商应该在开标后递交电子版(U盘)、纸质版响应文件至招标公司,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当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程序后,各供应商再进行解密)。(4)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公布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投标报价信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采购文件为准。附件:最高限价详细表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90PE主管颜色:黑色或灰色材料:PE型壁厚(mm)≥1.6 工作压力(Mpa)≥0.25长度(米/捆)100;外径Φ90m680002.9263PE副管颜色:黑色或灰色材料:PE型壁厚(mm)≥1.2 工作压力(Mpa)≥0.25长度(米/捆)100;外径Φ63捆(100m)8001383单翼迷宫式滴 灌带颜色:黑色或灰色材料:PE型壁厚(mm)≥0.18 滴孔间距(mm)200流量(L/H)≥2工作压力(Mpa)≥0.1长度(米/捆)2000;外径Φ16捆(2000m)3200166416软带三通材料:PE型,外径Φ16个624000.5590PE变63四通材料:PE型个48014.5690PE变63三通材料:塑料,规格:适配个16013790三通材料:塑料,规格:适配个8012890弯头材料:塑料,规格:适配个1606.8990球阀材料:塑料个160121063球阀材料:塑料个12806.81190钢丝卡子材料:金属制品个20001.81263钢丝卡子材料:金属制品个38400.81390胶圈材料:塑料个20001.21463胶圈材料:塑料个38400.715打孔器材料:金属、塑料个8008一标段总价最高限价(元)909872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标段)序号项 目面积 (万亩)单价最高限价(元/亩)备注1无人机作业费19.77无人机载荷≥40kg,按说明书标注剂量添加甲酯化植物脂肪酸精油等助剂。加喷三标段的水溶肥。2植物生长调节剂19.74.5芸苔素内酯(含24-表芸苔素内酯或28一表高芸苔素内酯)总含量≥0.004%;剂型:可溶液剂;用量:15ml/亩。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玉米。3杀虫剂19.77氯虫苯甲酰胺,总含量>200克/升;剂型:悬浮剂;用量:10ml/亩。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玉米。二标段总价最高限价(元)3644500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三标段)序号项 目面积 (万亩)单价最高限价(元/亩)备注1水溶肥19.74.0N+P205+K20≥400g/L;产品形态:水剂;用量30ml/亩(45g/亩); 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玉米。三标段总价最高限价(元)788000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四标段)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价最高限价(元)数量备注1标志牌3.5米*6米(背板焊接铁管网格和加固铁皮,彩色喷绘,内容按 甲方提供样式为准,设3根主要 支柱加3根防倒拉杆,标志牌下沿离地50厘米,支柱底座水泥 浇筑。安装及年内维护)5500元/块10块1.8米*3米(背板焊接铁管网格和加固铁皮,彩色喷绘,内容按甲方提供样式为准,设2根主要支柱,标志牌下沿离地50厘米,支柱底座水泥浇筑。安装及年内维护)1800元/块12块22024年度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测产(东南、中部、西北项目区和对照区各取1个测产点,共6个测产地点)500元/人/学 时4学时*3人*6个测产地点其它相关数据测试,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形成总结。500元/人/学 时3人*8学时/人32025年度技术指导服务技术培训500元/人/学 时4学时*2人次现场技术指导500元/人/学 时4学时*2人次技术咨询500元/人/学 时4学时技术资料编印5元/份2000份专家组测产(东南、中部、西北 项目区和对照区各取1个测产点,共6个测产地点)· 500元/人/学 时4学时*3人*6个测产地点其它相关数据测试,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形成总结。500元/人/学 时3人*8学时/人四标段总价最高限价(元)192600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不允许。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说明(6)服务方案(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10)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为项目涉及全部内容价格(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3.4.5供应商采取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违反3.4.4条规定,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函,由出具保函的机构依法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采购人基本帐户。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投标有效期、服务标准、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包装在一起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若有)、投标报价、服务标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规定采购预算的,公布采购预算;(8)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供应商若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4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和公示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采购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或者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就相关事宜向主管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适用于一标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特定资质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截图、资格条件承诺函、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经营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上述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附投标文件内。资格审查(适用于二标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特定资质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应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须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所用农药可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org.cn网站查询。无人机作业资质:同一品牌,20架以上,具备商业飞行资质(经营许可证或运营合格证),无人机服务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病虫害防治或农(林)航空喷洒(撒)资质,保证无人机合格并提供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无人机飞行植保培训证或操作证)。自备运水车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响应文件内附生产厂商应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商业飞行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网站截图、资格条件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上述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附投标文件内。资格审查(适用于三标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特定资质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使用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记录(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截图、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记录(登记作物须包含玉米)、资格条件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上述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附投标文件内。资格审查(适用于四标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本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特定资质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为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截图、资格条件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上述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附投标文件内。符合性审查(适用于一标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符合性审查(适用于二标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符合性审查(适用于三标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符合性审查(适用于四标段)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详细评审(适用于一标段)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 5 家 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商务评审(10分)服务承诺(10分)根据对供货方案、运输管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给出得分:有关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 有关内容比较全面,比较合理,比较可行,且比较有针对性的,得6分; 有关内容简单,不合理,可行性差,且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 0 分。(2)技术评审(60分)供货方案(20分)提供科学、合理的项目供货方案,要求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内容包含贮存措施、运输阶段保护措施、运输计划、后续保障、管理人员等,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得20分;结构基本完整、内容基本丰富12分,内容缺项、合理性差得4分,未提供供货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2、质量管理方案:3、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齐全且每项描述完整并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优得10分,良得5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产品包装、运输、验收等实施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运输过程中产品包装结实牢靠、不易破损、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及要求,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及保障能力,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②售后服务团队人员;③售后服务 保障措施。根据方案进行比较;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突发状况应急预案(10分)针对本项目中可能遇到得突发情况,包括批次产品质量问题等可能影响供货或使用的突发状况设置应急预案,突发状况阐述完全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得当得10分,突发状况阐述基本合理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可行得6分,突发状况偏离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得2分,未提供突发状况应急预案不得分。(3)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1)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2)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3)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其中 A 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 是投 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5分)、B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3分)偏差率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详细评审(适用于二标段)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35分投标报价:30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 5 家 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商务评审(35分)服务承诺(10分)根据对供货方案、运输管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给出得分:有关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 有关内容比较全面,比较合理,比较可行,且比较有针对性的, 得6分; 有关内容简单,不合理,可行性差,且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 0 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5分)供应商提供的无人机架数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无人机架数达到30架得5分、达到40架得10分、达到50架得15分;供应商提供的无人机载药量40L以上无人机架数占比达到80%得3分、占比达到90%得5分、占比达到100%得10分。(2)技术评审(35分)供货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进行打分①供货进度控制措施②拟派管理人员配备齐全③拟派专业技术人员齐全④运输配送保障措施⑤应急供货预案供货服务方案包含以上5项内容:描述详细、流程清晰、管理及技术人员齐全、安全可靠,优得10分,良得5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7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2、质量管理方案:3、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齐全且每项描述完整并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优得7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无不得分。产品包装、运输、验收等实施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运输过程中产品包装结实牢靠、不易破损、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及要求,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及保障能力,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服务需求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满足项目需求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得5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在工作时间节点满足项目需求前提下,部分工作内容能够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得3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或漏洞,工作时间节点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措施描述可能影响工作时间节点进度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产品运输及作业等过程中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分析透彻、详细全面,考虑周全、合理、有针对性;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突发状况应急预案(3分)针对本项目中可能遇到得突发情况,包括批次产品质量问题等可能影响供货或使用的突发状况设置应急预案,突发状况阐述完全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得当得3分,突发状况阐述基本合理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可行得2分,突发状况偏离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突发状况应急预案不得分。(3)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1)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2)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3)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其中 A 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 是投 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5分)、B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3分)偏差率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详细评审(适用于三标段)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35分投标报价:30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 5 家 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1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分值投标报价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商务评审(35分)服务承诺(10分)根据对供货方案、运输管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给出得分:有关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 有关内容比较全面,比较合理,比较可行,且比较有针对性的, 得6分; 有关内容简单,不合理,可行性差,且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 0 分。水溶肥实际总含量(25分)水溶肥N+P2O5+K20实际总含量达到450g/L得3分、实际总含量达到500g/L得5分、实际总含量达到550g/L得10分、实际总含量达到600g/L得15分、实际总含量达到650g/L得20分、实际总含量达到700g/L得25分。(2)技术评审(35分)供货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①供货进度控制措施②拟派管理人员配备齐全③拟派专业技术人员齐全④运输配送保障措施⑤应急供货预案供货服务方案包含以上5项内容:描述详细、流程清晰、管理及技术人员齐全、安全可靠,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无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7分)保障产品质量的各项措施。可从产品选用的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工艺或进货渠道及证明等方面进行证明,根据投标人的描述和提供的证明资料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内容缺项、合理性差得3分,未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措施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服务需求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满足项目需求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得5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在工作时间节点满足项目需求前提下,部分工作内容能够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得3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或漏洞,工作时间节点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措施描述可能影响工作时间节点进度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 产品包装、运输、验收等实施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运输过程中产品包装结实牢靠、不易破损、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及要求,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及保障能力,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突发状况应急预案(3分)针对本项目中可能遇到得突发情况,包括批次产品质量问题等可能影响供货或使用的突发状况设置应急预案,突发状况阐述完全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得当得3分,突发状况阐述基本合理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可行得2分,突发状况偏离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突发状况应急预案不得分。(3)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1)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2)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3)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其中 A 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 是投 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5分)、B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3分)偏差率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详细评审(适用于四标段)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30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 5 家 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商务评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5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专业齐全、合理、针对性强,能够满足本项目工作要求,岗位职责明确、针对性强得5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专业齐全、合理、有针对性,能够满足本项目工作要求,岗位职责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得3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专业合理、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工作要求,岗位职责较明确、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不得分。团队能力(15分)团队成员具有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的正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人数达到3人得5分,达到4人得10分,达到5人得15分;附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服务承诺(10分)根据对供货方案、运输管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给出得分:有关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 有关内容比较全面,比较合理,比较可行,且比较有针对性的, 得6分; 有关内容简单,不合理,可行性差,且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 0 分。(2)技术评审(40分)实施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①实施进度控制措施②拟派管理人员配备齐全③拟派专业技术人员齐全④运输配送保障措施⑤突发状况应急预案,包含以上5项内容:描述详细、流程清晰、管理及技术人员齐全、安全可靠,优得10分,良得5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专业技术服务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控措施(5分)编制合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控措施,同时对履约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解决建议和整改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 5 分,良得 3分,一般得 1分,无不得分。标牌设计制作(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标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年内维护等服务,设计制作方案合理、描述详细、运输及安装流程清晰、合理、年内维护计划详细完整,能够快速响应采购人的需求,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2、质量管理方案:3、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齐全且每项描述完整并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服务需求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满足项目需求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得5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在工作时间节点满足项目需求前提下,部分工作内容能够提前保质保量完成的,得3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或漏洞,工作时间节点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措施描述可能影响工作时间节点进度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5分)针对本项目中可能遇到得突发情况,包括批次产品质量问题等可能影响供货或使用的突发状况设置应急预案,突发状况阐述完全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得当得5分,突发状况阐述基本合理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可行得3分,突发状况偏离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突发状况应急预案不得分。(2)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1)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2)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3)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其中 A 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 是投 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5分)、B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3分)偏差率偏差率=100% ×(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由于本项目采用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的原则,如果一个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则按评标顺序(由本项目第一标段顺次评标)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相应顺延。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符合性评审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详细评审表;(2)企业业绩:见详细评审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详细评审表;(4)服务方案:见详细评审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详细评审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2)企业业绩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3)其他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4)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供应商被记录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业绩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提供成本构成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成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交通成本(汽油、保险等),税费等,并列明计算过程。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项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6、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标段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针对本项目,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则将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一)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二)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三)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四)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标准划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标准划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七)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八)价格扣除的依据:第(一)至(四)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五)条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条提供符合该文件要求且格式正确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第(七)条提供符合该文件要求且格式正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不正确,则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文件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项目采购合同书甲方(需方):长岭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供方):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项目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1.合同标的:***(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3.作业时间、地点:3.1作业时间:2025年月日完成(需方指定,因降雨、大风等异常天气影响时间顺延)。3.2作业地点:需方指定。4.验收:4.1作业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货物采购发票(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收发货单、物资到长岭的经纬水印照片和作业现场的经纬水印照片、航迹图以及各乡村负责人(监督人员)签字盖章的验收单。4.2作业单位须额外提供至少1份完整包装的喷施药剂用于取样封存。4.3作业质量检测由需方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以检测单位出据的航化作业质量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5.付款条件和方式:作业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6.不可抗力:6.1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履行合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需双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供需双方商定的事件。6.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力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7.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8.乙方违约责任:8.1如果供方逾期完成作业任务,每逾期1日(不足1天按1天计算)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作业时间超过3天,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非供方原因引起逾期除外。8.2供方不能完成作业时,要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8.3供方要承担由于违约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4航化作业质量如果验收不合格,扣除供方合同价格的5%;如果问题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需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因喷洒质量问题,给需方及农民造成损失,供方要承担一切责任。8.5如发生漏喷问题,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进行补喷,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9.争议解决方式:9.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不仅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还要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诉讼成本费用。9.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0.违约终止合同: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1.合同补充条款:因需方要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需另行商定,签订补充条款。1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13.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需方:长岭县农业农村局供方:(公章)(公章)法人签章:法人签章:地址:吉林省长岭县长岭镇东环城南街地址: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工程名称)响应文件招标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供应商需自行编制详细目录,并标注详细页码)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开标一览表五、响应报价说明六、服务方案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十、其他资料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和采购补充文件,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服务标准为。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4.(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响应函附录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甲方指定日期起7日内完成。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5付款方式作业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后,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6其他采购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服务需求备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格后另附表格进行补充说明。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响应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诺有/无备注1、本表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2、服务承诺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3、本表格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然后再将此开标一览表打印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开标时唱标用。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五、响应报价说明项目名称:标段: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供货方案格式自拟七、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12345678…注: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八、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 名电话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供应商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 成 日 期(年/月/日)……备注:本表后附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近三年(2022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五)信誉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1、2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4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七、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条款投标文件的条款说明123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必须在“偏离表”中列出。(没有偏离请填无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其他材料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2、服务承诺;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第六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采购清单序号项目面积(万亩)备注一标段滴灌管带1.2详见一标段采购清单二标段无人机作业费19.7无人机载荷≥40kg,按说明书标注剂量添加甲酯化植物脂肪酸精油等助剂。加喷三标段的水溶肥。植物生长调节剂19.7芸苔素内酯(含24-表芸苔素内酯或28-表高芸苔素内酯)总含量≥0.004%;剂型:可溶液剂;用量:15ml/亩。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玉米。杀虫剂19.7氯虫苯甲酰胺,总含量≥200克/升 ;剂型:悬浮剂;用量:10ml/亩。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玉米。三标段水溶肥19.7N+P2O5+K20≥400g/L;产品形态:水剂;用量30ml/亩(45g /亩);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玉米。四标段技术指导服务2024、2025两个年度的技术指导、测产评价、总结等服务,22块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年内维护等。(详见四标段采购清单)长岭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采购清单深伦咨字[2024]第05-1号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采购清单政2683358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月13日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采购清单ALmN5C采购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270711(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级王亮编制人复核人R17606000000深频签字盖专用侨员签用章司设132027年0在效用签2027年05月21日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日扉—1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字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90PE主管颜色:黑色或灰色材料:PE型壁厚(mm)W1.6工作压力(Mpa)W0.25长度(米/捆)100;外径90m68000263PE副管颜色:黑色或灰色材料:PE型壁厚(mm)W1.2工作压力(Mpa)W0.25长度(米/捆)100;外径63捆(100m)8003单翼迷宫式滴灌带颜色:黑色或灰色材料:PE型壁厚(mm)W0.18滴孔间距(mm)200流量(L/H)W2工作压力(Mpa)W0.1长度(米/捆)2000;外径16捆(2000m)3200416软带三通材料:PE型,外径16个62400590PE变63四通材料:PE型个480690PE变63三通材料:塑料,规格:适配个160790三通材料:塑料,规格:适配个80890弯头材料:塑料,规格:适配个160990球阀材料:塑料个1601063球阀材料:塑料个12801190钢丝卡子材料:金属制品个20001263钢丝卡子材料:金属制品个38401390胶圈材料:塑料个20001463胶圈材料:塑料个384015打孔器材料:金属、塑料个800长岭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深伦咨字[2024]第05-2号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鸡K5911%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1肖13日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1采购人造价咨询人:寸(单位盖章)(单位公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22070.72(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注册R何安编制人核人民共和亮74(造价人签文服00999L1(造价工程师蓝专用27年08月20日BT深圳祥伦项目管理公司河限有效2027年05月21月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扉—1长岭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1采购人造价咨询人:寸(单位盖章)(单位公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22070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滴灌管带 无人机作业费 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 水溶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