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事务 法律顾问类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2025)



关于2025年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事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ZXDL-2025-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事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更正如下:
1、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近二年 (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为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顾问类服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5分。 2.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诉讼代理服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5分。 3. 为行政单位提供过执法文书模板服务或立法类服务的,得5分。 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代理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同一单位续签合同仅算一个业绩。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所)的,提供总公司(总所)业绩不计得分;若投标人为总公司(总所)的,提供分公司(分所)业绩不计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近二年 (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为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顾问类服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5分。 2.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诉讼代理服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代理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同一单位续签合同仅算一个业绩。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所)的,提供总公司(总所)业绩不计得分;若投标人为总公司(总所)的,提供分公司(分所)业绩不计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供应商获奖情况评分准则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评审内容: 1.中标供应商自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获得过区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行业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以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中标供应商自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获得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行业组织合规管理、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以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 中标供应商自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获得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行业组织颁发的公共法律服务奖项的(以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得4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 1.提供奖项照片、扫描件、获奖(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以奖项的颁发日期为准; 2.律师事务所的各地分所(办公室)为独立主体,如分所(办公室)参与投标的,需单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总所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评审内容: 1.中标供应商自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获得过区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行业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以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中标供应商自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获得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行业组织合规管理、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以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 中标供应商自近二年(2023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获得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行业组织颁发的奖项的(以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得4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 1.提供奖项照片、扫描件、获奖(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以奖项的颁发日期为准; 2.律师事务所的各地分所(办公室)为独立主体,如分所(办公室)参与投标的,需单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总所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75号
联 系 方 式: 0755-27836190
2.交易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 系 方 式: 0755-88918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755-88918228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事务 法律顾问类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