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2025)
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FCG2025-0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镇西街1号
联系方式:0411-8728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
联系方式:0411-8781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雁飞
电 话:0411-87815558
附件信息:
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x197.3K
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FCG2025-0402F煜枫顶目管理YUFENGPROJECTMANAGEMENT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四月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2-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2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评标方法-56-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61-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ccgp-dal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FCG2025-0402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按实际产生金额结算)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注:开标现场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ccgp-dalian.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线上“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相应链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articleId=172&filterPublishStatus=true。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0411-39014467。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3.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地址: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镇西街1号电话:0411-872802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雁飞电话:0411-87815558邮箱:dlyfzb@126.com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CG2025-04022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80万元(按实际产生金额结算)。注: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通知》(大财采【2024】19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上电子保函形式办理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前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办理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联系电话:65850555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汇: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平广场支行;帐号:75090078801300000507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1、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下载并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该项目. jmbs 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 jmbs (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网上上传应为加密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3、递交备份文件地址及要求:自愿递交,如递交备份文件按以下操作①投标单位选择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请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中:dlyfzb@126.com,需包含: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及备份文件。②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③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注: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格式见附件),未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注: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制作、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7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潜在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下,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获取招标文件。(http://ccgp-dalian.gov.cn/)售价:免费下载。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起应随时网上查询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或澄清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此项不再另行通知,也不需确认收到。未主动查询、下载者,后果自负。联系人:王雁飞 电 话:0411-87815558邮 箱:dlyfzb@126.com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5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25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文件解密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找到本项目。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表生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为5分钟)对开标记录表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未进行确认的则视为认同开标记录表的内容。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注:开标现场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1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一年。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支付该月服务费(25元×实际人数×天数=当月实际金额)12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是招标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估算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为实现合同的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不可预见风险、责任、投标单位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费用,以及第三方责任险和参与投标所发生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对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如投标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上调等)调增,其中已包含人员工资(中标单位聘用人员)、各种社会保险、加班(包括节假日)、奖金、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投标单位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招标人应向投标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就本食堂管理服务向投标单位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2.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各种报价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3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涉及到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一年。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4)★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5)★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支付该月服务费(25元×实际人数×天数=当月实际金额)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注:开标现场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所属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下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下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采用)5.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不采用)(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对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或其中的一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4.监狱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不采用)(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上述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其中的一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不采用)(七)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说明(本项目不适用)根据大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大财采【2019】322号)规定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技术项目给予2分的加分。(八)关于质疑的说明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王雁飞0411-87815558(3)邮箱:dlyfzb@126.com(4)通信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室)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评标办法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大连市政府采购公告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格式2.投标报价表3.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4.资格证明文件5.其它证明文件6.食堂管理服务方案7.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办法和措施8.应急预案9.服务承诺10.人员配备(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1)投标报价为固定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切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费用,并考虑服务承诺及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报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注: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义务。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文和数据。(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通知》(大财采【2024】19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电子版格式投标文件、客服电话:9576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二)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上传其投标文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2.开标、评标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通过平台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投标人未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按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评审;(详见资格性评审表)(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6)未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的;(7)被发现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8)发现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9)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制作电于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8)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1。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详见评标办法备注第3条标准执行。(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服务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五)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采购预算X1.5%向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六)验收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招标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签订时间:签定地点:有效期限:甲方: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甲方选聘乙方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类型:管理服务3.座落位置:4.建筑面积:5.餐饮管理区域:第二条在餐饮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餐饮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食堂餐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食堂卫生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餐饮管理等相关档案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整理、保存食堂管理档案资料。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三条在餐饮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餐饮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场地、人员交接1.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进场前双方对食堂场地及场地内甲方及原承包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交接,并签订书面交接清单。2.乙方聘用人员须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年龄不得超过男60周岁,女58周岁,身体健康(出具健康体检证明)。第五条合同费用预算金额:80万元(按实际产生金额结算)单价:25元/人/天就餐人数:120人左右该费用单价包干,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双方每月根据就餐人员数量/天数/金额据实结算。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餐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上述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六条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支付该月服务费(25元×实际人数×天数=当月实际金额)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2.乙方的义务(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就餐人员的需求,及时处理就餐人员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4)甲方交接给乙方的食堂场地、设施设备等属于甲方或上家承包方的固定资产,乙方应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理,不得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5)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对食堂所在楼宇的节能减排、消防等工作安排,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及时整改。(6)甲方食堂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乙方餐食、服务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监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食谱公示情况;2)食材采购情况;3)验货情况;4)副食情况;5)主食情况;6)服务情况;7)供应及食材管理情况;8)卫生情况;9)工作落实情况;10)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经检查不合格的,食堂管理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检查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收到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整改完毕,如情况紧急,乙方应在收到意见后立即回复并整改完毕。(7)乙方不得因主管部门食堂资金拨款延迟而影响食堂运行管理及供餐服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对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要按要求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将食堂管理监督委员会及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限期处理。(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提出的用餐时间外临时加餐提供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加班餐、节假日加班餐、值班餐、来区考察交流及访客工作餐等。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2)甲方无偿将食堂免费供给乙方使用,并配备仓库及水电等食堂正常运营所需的设施条件。(3)食堂运行过程中水、电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结算。(4)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配合细节工作。如有就餐人数大幅变动或开餐时间调整等事项,须提前告知乙方。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按约履行合同情况下,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存在与招标文件要求违背的情况,或甲方发现乙方经营期间的问题,提出整改,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有权自应付乙方各项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不扣除不视为甲方放弃该项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当日将食堂及其设施设备按原状交还给甲方或原籍单位(自然损耗除外),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第十条保密条款乙方及其员工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一切信息,均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对此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十一条合同期限一年。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授权代表乙方指派(身份证号:)为授权代表,乙方在此明确授权该指派人员在合作期间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类合同文书、文件、票据、凭证等书面文件,该等签字行为即视为乙方完全同意并认可,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如在合作期间更换指派人员,应于更换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授权权限范围不得做出任何调整或变更。第十三条送达条款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确定的送达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如果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2.法院/仲裁机构按上述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进行送达,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3.合同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注:该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行业内规范格式也可采用。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采购需求一、食堂状况大连市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就餐人数120人左右。二、服务内容及餐饮标准1.配餐标准:按照自己制定的营养菜谱配餐,包括早餐、午餐,按252天估算,就餐人数120人估算,每天就餐标准每人25元,缴纳的餐费根据就餐人数依实收取。2.中标人负责就餐场所的日常管理、清扫等工作。食堂产生的垃圾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处理,不得影响园内的卫生和环境。3.中标人原材料采购时,需从正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及登记制度。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一年。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2.★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3.服务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食堂。4.★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支付该月服务费(25元×实际人数×天数=当月实际金额)四、餐饮服务企业人员要求1.中标人须根据食堂规模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以能保证食堂通畅运营为准,但主要人员不能低于以下标准: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勤杂工2名。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场服务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要求定期体检,厨师须具有岗位证书。3.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需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且须按要求定期体检并持证上岗。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面向社会招标符合标准要求的、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且具有食堂服务管理或餐饮服务管理的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全面考核管理;2.食堂环境卫生及设备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和街道办事处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细则(如夏天如何保存)。3.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就餐满意度测评,在合同期内,满意度低于80%的,立即整改,整改后依然不能满意度达到80%,即刻终止合同;4.如发生就餐管理、质量、服务等原因造成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安全事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5.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给予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的,立即终止合同;6.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终止采购合同,并报送监管部门处理。六、配餐方案及标准要求类 别早 餐午 餐备注就餐形式自助餐自助餐开餐时间7:20-8:2011∶00-12:20若因季节变换或特殊情况更改就餐时间,乙方应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并准照执行。主食(种)主食不低于4种主食不低于4种流食(种)粥类和面汤类至少各一种1粥汤(种)根据季节不同调整一汤每日1汤不重样每2周1次羊汤或牛肉汤小菜(种)6种(含一种肉肠或火腿)2种热菜(种)2种3荤4素荤菜主料不低于70%水果(种)应季水果1种每周不低于三种水果轮换其它奶、豆浆、酸奶、咖啡、蜂蜜、豆腐脑、煮蛋、茶蛋、煎蛋、鸡蛋糕等七、食堂管理服务费用的明确(一)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食材采购费,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调料品、猪肉、牛羊肉、禽肉、水(海鲜)产品、蔬菜、豆制品、奶制品、禽蛋水果等;2、秩序安全管理需用的服装费、办公费、增派人员的工资、非工作日正常加班费、交通费、管理费、燃气费、税金等费用;3、餐饮食堂管理需用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水鞋、手套、套袖、口罩、帽子、围裙、毛巾)、健康体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培训管理等费用;4、燃气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5、中标人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大连市正规医院体检,持体检证明上岗,体检费由中标人承担;6、食品安全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其他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直到项目完成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二)下列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不包含在食堂管理费中:1、招标人承担食堂操作间的水费和电费;八、其他(一)要求所有人员在上岗前须在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交体检合格证明资料,要求所有人员具有健康证,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二)人员的应领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三)中标人所用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工伤责任、经济补偿和赔偿等一切纠纷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中标人须向配置服务人员须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在服务管理期间,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不定期向其提供经员工签字的员工工资单,原则上不允许服务人员变动,如特殊情况,须提前一个月向招标人提供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方可。招标人有权向本项目服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核查相关事宜,如因拖欠工资(含未足额支付),导致人员变动,造成严重的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四)禁止接纳未经招标人批准的外来就餐人员。★(五)中标人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存在与招标文件要求违背的情况,或招标人发现了问题但中标人不予以解决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在双方服务合同签订三个月后解除合同。★(六)中标人中标后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保证食堂正常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损失。★(七)餐车加热柜、餐具消毒柜、电饭锅、3个冰柜、2个冷藏柜、刷碗池、5个切菜面案、2个蒸饭车、4个大灶、1个热水器、1个烤箱、1个油炸锅、1个电饼档、2个和面机、1个压面机、2个空调配套餐具、餐筷消毒柜1套。以上设备为现经营企业所有,产生新中标单位后采购人只负责协调双方进行交接(租赁或购买双方自行决定,采购人无权决定,所有费用均由新产生中标单位承担)。注:1.招标文件中标记★号的指标为实质性的要求或条件,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指标未响应该项指标要求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未标记“★”号的指标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指标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2.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版投标。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餐费报价为:25元/人/天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服务期限:。6.进场服务时间:。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序号费用项目类别单价/元人数天合价(元)1餐费(该项费用不因任何因素予以修改)251125合计总价(元)25元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三、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234其它商务条款投标人自行填写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说明123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注:“★”号标记的商务条款应逐条响应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见附表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6、信用承诺书(见附表2)7、声明函(见附表3)(附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表2)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采购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或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文件。附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的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注: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五、其它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文件装订顺序(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格式)2.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见格式)3.业绩证明(见格式)格式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供应商联系方式汇总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座机号码):联系电话(手机):在线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如因系统问题以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为准)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文件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通知供应商在线解密,通知供应商在线进行最终报价(如有)。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格式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取得的相关证书及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目录的详细介绍)注:(1)证明资料应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强制性节能产品清单内的产品除外。格式3.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采购内容及数量金额招标人联系人电话注:1、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2、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六、食堂管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七、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办法和措施(格式自拟)八、应急预案(格式自拟)九、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人员配备1、餐饮经理简介姓名性别照片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餐饮经理年限从业经历从业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备注培训情况培训时间资质证书有效时间备注项目经理管理类似食堂项目情况服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效果证明人及电话注:1、须提供合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采购人将核实投标人岗位人员证明材料真伪,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如有)序号姓 名职务从事食堂管理年限承担过的项目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须提供合同、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2)以上人员在项目进行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可变动。如必须变动时,需将代替人员的资历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动。(3)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采购人将核实投标人岗位人员证明材料真伪,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4)本表可延长。附件1: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投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综合得分且技术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商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基本评分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食堂服务管理方案301、优秀: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管理目标清晰明确;方案合理,针对性强;管理办法、监督配合机制及措施详尽切实可行(得26-30分);2、良好: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管理目标比较清晰明确;方案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管理办法、监督配合机制及措施比较可行(得20-25分);3、一般: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准确,管理目标不够清晰明确;方案不够合理,针对性一般;管理办法和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10-19分);4、差: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有缺项,管理目标不清晰明确;方案及针对性不全面;管理办法和措施可操作性不全(得0-9分)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办法和措施201、优秀:投标人建立的食品采购记录和台账制度科学合理,措施性及针对性强,能够使招标人充分了解进货渠道,能够做到食品来源具有清晰的可追溯性,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办法和措施优于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得15-20分);2、良好:投标人建立的食品采购记录和台账制度比较合理,措施性及针对性较强,能够使招标人了解进货渠道,食品来源比较具有可追溯性,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办法和措施满足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得8-14分);3、一般:投标人建立的食品采购记录和台账制度一般,进货渠道不明确清晰或缺失,食品来源追溯性一般或不具备,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办法和措施一般(得0-7分)。应急预案15分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并且对应急管理有非常深入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10-15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对应急管理有一定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5-9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较一般,对应急管理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太清晰(得0-4分)。服务承诺15分1、优秀:提供的服务承诺书针对性强、科学合理,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0-15分);2、良好:提供的服务承诺书针对性强、科学合理,比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5-9分);3、一般: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书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0-4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8分1、优秀: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数量、各人员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条件要求的(得6-8分);2、良好: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比较合理,人员配置数量、各人员资格条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条件要求的(得3-5分);3、一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人员配置数量、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条件要求的(得0-2分)。企业业绩2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2020年1月至今类似的食堂管理服务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业主的续签合同与原合同按 1 个合同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要求情况(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符合要求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证明。3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依据本项目招标代理人经查询提供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声明书》进行评审确认)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信用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5按要求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中小微企业证明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 审查人单位: 注:1、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有漏项;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6未发现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未发现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8未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如有按此格式提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