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变更公告(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2025)



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的变更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原: 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 100%)。 现更正为: 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 100%); 2.5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

1.1
质量标准
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 100%)

1.1
工期要求
不超过90日历天

  现更正为:

1.1
质量标准
合格

1.1
工期要求
不超过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 100%)

    招标人: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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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pdf图纸: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pdf招标文件:zb.pdf

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原: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现更正为: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2.5质量标准:合格。(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1.1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1.1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现更正为:1.1质量标准合格1.1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招标人: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原: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现更正为: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2.5质量标准:合格。(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1.1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1.1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现更正为:1.1质量标准合格1.1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招标人: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招标人: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吕欣启联系电话:,0576-87228201日期: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5...............................54444第五章评标办法附件一~~~~附件八第六章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另附)玉环市小额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试运行投标人须知1111、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可以通过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yuhuan.gov.cn/https://www.yuhuan.gov.cn/,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col1651905/index.htmlcol1651905/index.html,col1651905/index.htmlcol1651905/index.html)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登录,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ggzyjy.yuhuan.gov.cn/Content/xzpt登录。http://ggzyjy.yuhuan.gov.cn/Content/xzpt,http://ggzyjy.yuhuan.gov.cn/Content/xzpthttp://ggzyjy.yuhuan.gov.cn/Content/xzpt2222、不见面开标系统对投标人终端要求:(1111)电脑配置:4G4G4G4G以上内存,windows7windows7windows7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IE11IE11IE11IE11以上浏览器,office2010office2010office2010office2010以上文字处理软件,摄像头、带声卡耳机;;;;(2222)互联网网络带宽50M50M50M50M以上。投标人应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否能正常收看视频直播;特别提;;;示:IEIEIEIE浏览器需安装插件,请按提示自行安装相关插件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插件的设置。3333、不见面开标系统需使用数字证书(CACACACA)操作。投标企业主体信息未入库或未取得数字证书(CACACACA)的,请查阅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库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主体信息入库、数字证书取得和绑定均在网上进行,天谷咨询电话:》,》》4000878198400087819840008781984000878198(数字证书)。4444、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在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CACACACA)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555、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玉环市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如对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66、投标人通过玉环市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使用数字证书(CACACACA)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询标确认、开标记录确认。投标人如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7777、为确保不见面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可以加入QQQQQQQQ““““玉环交易系统服务群””””(群号:593613175593613175593613175593613175),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将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8888、其他事宜,详见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重要事项说明:1111、本项目是玉环市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采用的是电子辅助评标模式。根据有关规定,不再设立网上报名环节,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22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工具4.04.04.04.0版本生成制作,内容包括资信标和商务标、技术标的所有内容。333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传输将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4444、简易操作流程(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CACACA数字证书并绑定--------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5555、开标信息:(111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2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333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https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666、特别提醒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11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22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33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操作。(44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根据操作手册(请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555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666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代理设置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777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CACA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CACA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8888)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999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CACA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IEIE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111111及以上),安装品茗驱动插件。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010101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7777、如有疑问,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电话:龙海兰18300969502183009695021830096950218300969502。第一章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台州正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2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2、工程地点: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3、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设计范围总面积约2.45公顷,其中绿化面积约0.63公顷,铺装面积0.21公顷,预算内容包括人行道、场地铺装和绿化种植等。具体祥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409451元;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33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工程业绩日期和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3.3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建项目不作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3.5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查询已备案的截图。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4444、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玉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5555、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6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投标人无需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777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8888、联系方式招标人: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正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禇先生,联系人:吕先生电话:0576-87277322,电话:0576-8722820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21.1建设地点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31.1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设计范围总面积约2.45公顷,其中绿化面积约0.63公顷,铺装面积0.21公顷,预算内容包括人行道、场地铺装和绿化种植等。具体祥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41.1预算造价2409451元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71.1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8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施工图纸及预算书)。103.1资金来源自筹114.1投标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4.1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4.2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141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1、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二);(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三);(4)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附件五);(6)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附件六);(7)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附件七);(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八);(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需提供)(9)相关证书、业绩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4、浙江省省外企业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办理状态显示“已备案”的信息网页截图)。注:(1):(1):(1):(1)若是电子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514.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15.1报价方式结算率法1716.2投标报价要求本工程设置投标总报价上下限:招标控制价:24094512409451【元【【【24094512409451含暂列金119900119900119900】】119900元(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211180921118092111809元【【【【((((2111809招标控制价----暂列金)*87%+)*87%+)*87%+】;】;)*87%+暂列金】;】;暂列金不下浮,但列入本次报价;;;;超出上述范围作无效标处理。1817.1投标担保1.1.1.1.担保金额:42000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2.2.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内的“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3.3.3.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必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4.4.4.4.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电子交易系统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5.5.5.5.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6.6.6.6.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1)投标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2)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1817.1投标担保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4)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5)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提醒未尽事宜,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人员:龙海兰:0576--87130875、183009695021918.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19.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2120.1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无22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2321.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打开中心网站,点击统一用户登录里的“小额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插入CA锁输入密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2)须先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待办”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详见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内的《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工具操作示意卡》242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523.3开标顺序直接开商务标:唱标(报价)→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宣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情况有异议的,应及时在不见面开标线上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在线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评审小组(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有异议的,需要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15)分钟进行答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说明:1、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时间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下令“开始解密”时开始计算。)2.如果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则以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文件。263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34.1工程担保履约担保金额:2%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的形式:可采用现金或工程保函形式,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且能同时提供各类纸质保函(保单)服务2734.1工程担保的银行、保险机构或融资担保公司;采用现金的,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银行存单备注**项目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标人财务开具收据。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履约担保。28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实行电子辅助评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辅助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上传至玉环市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2.投标人应保障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进行CA解密。开标时无法成功完成CA解密,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辅助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审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经软件公司确定因未使用最终的编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的电子招标文件版本编制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审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经软件公司确定因未使用最新的投标制作工具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审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5.投标人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解密。若网上上传的文件不能读取,评审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6.关于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错pin码次数过多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审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7.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加盖单位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等其他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应按要求使用CA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章。9.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不能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将打印出纸质28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并在相应要求处签字、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将原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29补充说明1、养护期按一年考虑,养护期满要求成活率达100%;2、经与设计联系,明确以下内容:1)塑胶铺装采用18厚EPDM塑胶面层,色彩按平面图色彩:2)非机动车道停车位采用0.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调整;3)树池尺寸:外尺寸1.8*2.1米,铸铁树池子取消,麦冬草面积结算按实4)庭院灯采用H=3.5米,LED光源40W;线路采用YJV-3*4+PE50电力管,长度暂定200米,接入原路灯配电箱中。5)庭院灯基础设计不详,采用60*60*100C20混凝土基础;6)机动车道停车位采用0.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划线;7)休闲坐凳采用一体全铝合金公园长椅,尺寸:180*60*78CM,成品采购。8)绿化部分红枫改为同规格鸡爪槭,草坪取消黑麦草籽播。9)泥炭土按10kg/包、有机肥按25kg/包考虑,工程量按实签证计算。10)种植土回填工程量需做好实测记录。第一节总则1.1.1.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2.2.2.2.招标范围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3.3.3.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4.4.4.投标资格4.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和第12项。4.2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4.3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不作要求。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4)浙江省外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的。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5.5.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6.6.6.6.现场条件6.1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7.7.7.7.踏勘现场7.1投标人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中标人因未踏勘现场,导致合同签订后增加相关费用,则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导致工期延长不予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二节招标文件8.8.8.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1、投标函;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5、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6、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7、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五章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另附)1、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书。8.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8.3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9.9.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10.10.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11.11.11.招标文件的核准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12.12.12.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3.13.13.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14.14.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15.15.15.15.投标报价组成15.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15.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招标人预算书,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总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15.3招标人预算书: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预算书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有关资料,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原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15.4投标总报价组成:投标总报价包括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1)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①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②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费基数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3)规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①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②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③民工工伤保险费。(4)税金是指按现行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16.16.16.16.投标报价要求16.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16.2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投标无效处理。17.17.17.17.投标担保17.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署后由系统自动退回至其基本账户。(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退回至其基本账户。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进行虚假瞒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并以无效标处理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30%~40%不予退还;涉及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投标担保总金额的50%~60%不予退还;(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5)投标人因同一行为涉及上述多种情形的,招标人按投标担保不予退还金额高的进行处理。(6)同一项目(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虚拟账号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对其投标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7)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18.18.18.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投标担保3个工作日内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19.19.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按前附表规定执行。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20.20.20.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0.1按前附表规定执行。21.21.21.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地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22.22.22.22.投标截止期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2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第五节开标23.开标23.23.23.23.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3.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23.3开标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24.24.24.24.投标文件公布24.1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宣读符合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及单位名称,并以直播的形式当众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4.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第六节评标25.25.25.25.评标会议25.1负责评标活动由评审小组负责。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26.26.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27.27.27.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7.1评审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审小组界定。27.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28.28.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评审小组可以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审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能以电子系统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15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29.29.29.29.投标文件的评审29.1评审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审小组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3)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同一项目(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虚拟账号。29.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小组初审后按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无效的。29.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小组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投标无效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29.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1)商务标评审中规定作投标无效的;(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投标无效的。29.5如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0.30.30.30.商务标的修正30.1评审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31.31.31.31.评标办法31.1本工程项目采用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七节授予合同32.32.32.32.中标候选人公示32.1招标人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1日为工作日)。32.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2.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32.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4项规定的;(2)按本章第29项规定应作投标无效处理的;(3)拒绝按本章第32.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4)法律法规规定作投标无效处理的其它情形。33.33.33.33.中标通知书33.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3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33.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34.34.34.34.合同签订34.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及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3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34.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3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6.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6.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35.其他35.35.35.35.1如发现本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参与投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开标结果不作改变。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GF-2017-0201《》,《》《》GF-2017-0201)。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GF-2017-0201《》,《》《》,GF-2017-0201)。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2.工程地点: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3.资金来源:自筹。4.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设计范围总面积约2.45公顷,其中绿化面积约0.63公顷,铺装面积0.21公顷,预算内容包括人行道、场地铺装和绿化种植等。具体祥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预算书)。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不超过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期满后绿化成活率100%100%100%。工期总,100%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4.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玉环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后才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招标代理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GF-2017-0201《》,《》《》,GF-2017-0201)。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玉环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玉政办发〔2018〕39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具体状况以施工枯招标过程中的现场踏勘为准。1.1.3.9永久占地包括:具体状况以施工枯招标过程中的现场踏勘为准。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8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伍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具体状况以施工在招标过程中的以承包人自行现场踏勘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具体状况以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现场踏勘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2.2.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身份证号: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职务: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联系电话: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电子信箱: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通信地址:第一次工程例会时予以明确。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除监理合同已授权外,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及外部环境协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为现状条件为准,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施工场地,根据施工需要,不足部分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不再另行计取。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已落实。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3.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经玉环市档案局认可)。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电子文件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及设施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如需涉及到车辆准运等行政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再另外计算。e、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清扫、洒水、防尘、降噪等环保工作。并自费解决因该等问题存在而发生的投诉,并承担因此给本工程造成的影响。f、其他:①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该配备设施的费用及油电、网电的差价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②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承包人不按时缴纳,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③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④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维修及拆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⑤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的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同时确保周边其他工程在本工程区域内通行,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所需增加的费用。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⑦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丢弃。⑧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等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合同价款不予调整。⑨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⑩承包人进场前,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并由现场监理人、发包人签字确认。⑪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⑫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⑬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设施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⑭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台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必须安排专人保证周边道路保洁工作,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⑮承包人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移交工作,承包人负责编制或汇总移交方案、承包人应在移交前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保洁标准应经发包人验收确认,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⑯由承包人的质量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发包人汇报。⑰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执行承担。⑱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⑲承包人每月上报按投标清单列项等完成的当月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审核或造价咨询单位审核。⑳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1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20%(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监理例会等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无故缺席每次罚5000元。以上违约金从最近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以上违约金从最近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22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5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履约担保其他担保事项约定:1)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待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按合同条款规定完全履约后,由承包人申请退还。收到承包人退还申请后,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在10日内退还承包人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没收相应的履约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不计息。2)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4.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5.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6.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7.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所需专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投标时综合考虑。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在开工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验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对交验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后续测量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移交后承包人应予以良好维护,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线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因以上原因导致的工期相应顺延,工期延误费用不作补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2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8.8.8.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未作具体要求的主要材料须采用知名品牌,并经招标人同意)。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2)本工程已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工程所有材料规格、参数等不能低于本工程预算清单中的要求。(4)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6)绿化苗木应小心包裹、运输、储存,以确保枝干根系不受损伤。所有苗木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均应用防雨布或其他适宜的覆盖物保护以保持湿润,苗木要求做到随到随种。在种植前除坏死部分不要修剪不得用可能导致树皮破损、断枝或损坏树形的方式弄弯、捆、缚苗木,同时避免持枝干抬举或移动苗木。若苗木不处于休眠状态,要在迟送前根据供应商建议在叶面上喷酒防脱水剂。(7)为保证工程景观效果,所需的苗木均需精品苗,严禁截杆苗、病虫害苗、偏冠苗、要求树干挺拔,树形优美,无论树径、高度、冠幅及树形均符合设计规定要求进场前均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当场检验,通过验收符合要求方可进场种植,同时注意修剪程度,确保主杆保用,分枝适当修有,保证整体树形完整美观,并须经设计人、监理人、发包人确认。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杀头苗,若因政策规定运输不方便等原因加大修剪程度的,应经设计人、监理人、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实施,若出现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私自种植的苗木,发包人有权拒绝计量,产生损失有承包人自行负责。未验收通过的苗木应自行退场处理,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用于本工程的苗木等必须按《植物检疫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否则与之有关的费用不予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实际需求由承包人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9.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试验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10.10.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日内审批完毕。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向承包人支付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单独总承包服务费,其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需总承包人配合的具体事项:①施工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②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③向分包人提供工地内已有的临时设施等,并在如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④承包人须做好安排,以使其他分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并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⑤负责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的共同保护,以防损失等措施;⑥向分包人准确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基准等技术资料;⑦提供分包人施工及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所需的负荷,费用按实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10.8暂列金及其税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及其税金额使用的约定:/。11.11.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均不予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其他原因不予调整。12.12.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1)综合单价;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费项及费率;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4)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5)工程项目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调整;6)国标清单中已明确的工作内容不再一一罗列,承包人应结合国标清单规定的工作内容综合考虑,综合单价结算不调整;凡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出的工作内容而又是完成本工作必需的,承包人综合考虑,综合单价结算不调整;7)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本项目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运、堆放处置、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运距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不予调整。d.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降(排)水、大型机械施工进出场(安拆)等技术措施,相应费用计入技术措施费中,并充分考虑报价风险,今后结算不进行调整。e.商品砼运距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管是否有变化,都不予调整,并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f.工程施工过程可能与其他专业承包人发生相互干扰及交叉施工,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g.承包人施工时若借用道路或施工场地的,在借用期间的道路、场地养护、管理、包括使用完毕后的修复、恢复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h.考虑行人及行车的安全,施工区与通行区必须进行必要的隔离,道路沿线应设置安全标志及设施,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i.承包人要处理好因工程施工影响的周边居民的关系,如发生施工扰民或周边居民障碍等原因影响施工工作或因其他因素造成局部停工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j.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对电力、通信、煤气、自来水等综合管线进行保护;如若施工过程造成上述综合管线损坏的,应无条件进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结算时不调整。k.本工程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期内苗木须每周组织自检,及时补种苗木,如发包人检查中发现苗木未存活,在告知承包人后,承包人须在7天内补种,否则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补种,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补种的苗木养护期从补种之日起重新计。l.种植土采用山表土,回填后经自然沉降一个月后按实测量结算,测量单位由建设单位委托指定的第三方测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核。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结算时作为工程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书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因承包人申请付款延迟,承包人付款期限相应延迟且不承担逾期责任。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价款。人工、材料市场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专用条款第11.1条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绿化须交工验收合格),支付至进度款审核汇总的85%(含预付款),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85%。剩余款项在绿化养护管理期满一年后参建各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合同通用条款。12.5支付帐户:/。13.13.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以后开始计算,养护期满后再进行竣工验收。养护: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负责养护一年,养护期内死亡的花草苗木由承包方及时补种(补种的花草苗木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并经发包人认可)补种的花草苗木尚需负责养护一年。养护期间承包人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及时除去杂草和修剪、施肥、浇水、有效防治病虫害等,确保绿化效果,并做好养护台账,供发包人定期检查。养护期间如发生台风、干旱等原因造成苗木倒伏或死亡,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应24小时内及时完成扶正或更换工作,如逾期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先行扶正或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扣除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2.3竣工日期(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且有此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金额为:同7.5.2条款的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支付方式。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4)其它要求:。14.14.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最终的工程款结算以玉环市政府规定由相关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按照玉政办发【2024】18号规定,工程价款报相关部门审定,并以审定结果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结算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中介审核机构。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15.1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工程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因养护管理期还有合同价的15%的工程款,本工程不设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发包人付清工程结算价款。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限一致)。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二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4:其它:/。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16.16.16.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10%;(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及技术标准目标,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处理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7.17.17.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不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按合同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合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18.18.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为工程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其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20.20.20.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14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212121、补充条款:21.1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分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1)工程计量;(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4)竣工结算;(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6)索赔处理。2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台州造价信息》(玉环价正刊)、《浙江造价信息》等相关定额解释及计价文件,其余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3苗木养护标准:苗木按《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养护质量标准养护。绿化树(苗)木进场前,承包人必须通知发包人到场检验树(苗)木质量、规格等。如有规格未达设计要求或有严重病虫害的病树(苗)、疫苗,发包人有权拒签、拒收,同时承包人必须及时保质保量更换。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如分段验收的,分别计算养护期(质量保修期)。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由承包方及时补种(补种的苗木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并经发包人认可);死亡的苗木补种后重新开始计算养护期。苗木(包括移植苗木)成活率必须符合定额规定,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成活率在100%,其他成活率100%,保存率100%,成活率少于以上规定的,承包人应使用同种同等规格苗木予以补植。绿化苗木养护的内容包括: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及时除去杂草和修剪(不低于1次/月)、施肥(不低于3次/年)、浇水(不低于1次/半月)、有效防治病虫害(不低于3次/年)等,确保绿化效果。具体如下:(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2)灌溉与排水: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3)中耕除草: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和影响苗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时清除,及时清除树木周边生长的杂草,保证树木的正常生长。(4)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3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5)保护措施:即使作到抗旱、防风、防寒。园林绿地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在不影响景观条件下,经监理、业主同意后可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杆围护。(6)草坪养护:养护期满后单纯性草坪纯洁度保持大于95%。混合草坪应达到没有影响景观的双子叶植物和与草坪不协调的木本植物的要求。(7)补植: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与原有的接近。(8)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9)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10)养护期间如发生台风、干旱等原因造成苗木倒伏或死亡,承包人应24小时内及时完成扶正或更换工作,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逾期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先行扶正或更换,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扣除质量保修金。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四部分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为保证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建的全部工程(其中绿化部分有一年养护管理期,绿化成活率100%100%100%100%,管理期满按合同进行验收)。二、质量缺陷保修期质量缺陷保修期从绿化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或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缺陷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1年。三、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合同价款的/计取。(因本工程在养护管理期未满前,还预留15%15%15%15%的工程款,所以不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发生补植时,由双方根据补槙树木的价值,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补植部分的保证金)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五.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本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承包人可按下列第/种情况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修金。1、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保修金的30%,满二年可申请返还保修的50%,达到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的最长质量缺陷保修期后可申请返还全部预留保修金。2、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申请返还全部保修金。3、其它:无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核实后14天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利息按本条规定的时段返还给承包人,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大写):,(人民币)。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分时段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六.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协商达不成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处理。七.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保障用房室外配套景观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地址:位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单位(甲方):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