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 排查测绘招标变更公告(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8292025CGK0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地址变更
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天泰文化苑南区2区东9商铺
运城市盐湖区迎太路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路南世纪苑小区西二排一栋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陆县傅岩路488号
联系方式:1763400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迎太路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路南世纪苑小区西二排一栋
联系方式:1593592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先生
电 话:15935929090
附件信息:
测绘-招标文件.pdf601.0K
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项目编号:1408292025CGK00032招标文件采购人: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代理机构: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四月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招标文件采购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92025CGK000322.项目名称: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977551.67元5.采购需求: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7.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8.项目地点:平陆县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应包含:工程测量);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迎太路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路南世纪苑小区西二排一栋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平陆县傅岩路488号联系人:薛先生电话:17634004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迎太路与机场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路南世纪苑小区西二排一栋联系人:卫先生电话:15935929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卫先生电话:1593592909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977551.67元最高限价:2977551.67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点00分解密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保证金金额:¥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投标人应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投标人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4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山西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垣曲支行营业部账号:0511037209200091387行号:102182403723注:(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投标人提供。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情况、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11.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情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CA章。5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政策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见‘投标文件格式’);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见‘投标文件格式’);10.企业简况;11.技术、服务方案;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给予15%的价格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给予15%的价格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相应内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参加本项目投标(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9.涉及绿色数据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要执行【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此规定,需填写绿色数据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7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采购人代表1人。9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1现场勘查不组织12标前答疑不召开1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4中标服务费按照代理协议规定,代理费为19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第2项)。若《招标公告》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本项目(包)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4项资格证明文件、第5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2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减少格式中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12.2.3投标文件的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投标保证金12.3.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前附表第4条第8款)。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4条第8款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1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2.3.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4投标报价12.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的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2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12.4.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2.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3.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6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4.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签署个人电子CA章、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CA章。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解密17.1招标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五、开标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发出解密指令,并且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3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4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9.6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7“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0.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和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20.1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20.1.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20.2组建评标委员会20.2.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2.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5评审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2.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8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存在有歧视性、限定性条款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1.1解密结束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21.1.2对前附表第4项中有资格、资信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1.1.4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1.1.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1.2.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21.2.3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21.2.4细微负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1.2.5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或存在限制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指标未实质性响应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执行标准、服务期限、验收要求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6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1.2.7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8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投标人发出,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说明。21.2.9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10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1.3报价审核21.3.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1.3.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3.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1.3.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3.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一览表中加盖电子CA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3.6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1.4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判,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1.4.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评审复核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3.1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3.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3.1.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经采购人委托,依据本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原则确定中标人。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3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5.评标过程保密25.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8.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8.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中标结果公告29.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9.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9.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3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中标服务费31.1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2.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披露34.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5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6.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5.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6.4事实依据;35.6.5必要的法律依据;35.6.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35.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8.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8.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5.8.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8.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5.8.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8.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5.10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11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单位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2.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2.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2.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财政部门。35.1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6.“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单位,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7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应包含:工程测量);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应包含:工程测量);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8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资格审查时审查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投标函;3.2投标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开标(投标报价)一览表;4.2开标(投标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4.3开标(投标报价)一览表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或包)最高限价等情形的,投标无效;4.4报价存在有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的,投标无效。5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6技术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存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7条无效投标的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1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2.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2.1.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2.1.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评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1.3小型或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1.2.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标价格给予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2.3.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评标价格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3.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2.3.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五、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分二、商务部分10分1、投标人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与最终客户签署的测绘类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6分2、项目实施团队(4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有一个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同一人员具备不同级别的职称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分)4分三、技术部分80分1、整体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思路(2)服务内容(3)服务方法(4)服务体系(5)服务响应机制(6)服务承诺等;以上6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1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18分2、对项目理解和熟悉程度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对项目理解和熟悉程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目标任务(2)工作内容(3)重点、难点理解及分析等;以上3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9分3、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方案(2)12分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3)质量保证措施(4)质量保障承诺;以上4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4、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进度计划(2)工作部署(3)各阶段实施流程(4)进度保障措施;以上4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12分5、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后续服务方案(2)后续服务响应时间(3)后续服务保障措施(4)后续服务承诺;以上4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12分6、项目管理机构针对本项目拟组建团队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2)专业人员配备齐全(3)职责划分清晰等进行综合评分,以上3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12分7、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没提供不得分5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方案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2、预算金额:2977551.67元3、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二、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三、采购内容:平陆县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项目排查测绘,位于运城市平陆县。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对平陆县中心城区茅津路、傅岩路、太阳路、古虞路、河阳路、迎宾大道、五一街、圣人大街、青年街、春元街、条山大街、新湖大街12条道路及两侧的建成区(主要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小区、企业、公共场所、居民区巷道、临街商铺等)范围进行雨污管线错接混接点排查、管线测绘、1:500地形图测绘、控制点测量;2、对周仓沟沟道(长约3.5千米)进行1:500地形图测绘、控制点测量、纵断面测绘、横断面测绘;3、对寨头沟道(长约1.6千米,宽约10米)进行1:500带状地形图、纵断面测绘、横断面测绘。四、服务成果1、按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成果文件、电子版成果文件。2、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成果文件。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甲方:乙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后,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六、交付1、合同履行期限:2、交付标准:七、交验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3、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4、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5、甲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相关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5、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6、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文本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签字)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7.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8.保证金交纳凭据……………………………………9.廉洁自律承诺书………………………………………………………10.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5.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政策要求……………………………………………………………………………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10.企业简况……………………………………………………………………………11.技术、服务方案………………………………………………………………………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汇接改造 排查测绘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