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堂改扩建电缆 电力电缆 铜芯电缆招标变更公告(江苏省如皋中学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CJ-X2025-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中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更正为: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上午9:00;更正为:2025年04月22日下午14:00。

更正日期:2025-04-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如皋中学
单位地址:南通市如皋市育贤路601号
联系人:杜锦华
联系电话:1585129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158号兴隆大厦六楼
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1891437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经理
电话:18914378881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采购文件

JSZC-320682-NTCJ-X2025-0010采购文件.doc

如皋市政府采购询价文件项目名称: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NTCJ-X2025-0010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如皋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16日第1章询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682-NTCJ-X2025-00103.预算金额:115.92万元4.最高限价:115.92万元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0.项目类型:货物。11.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二、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为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方式:通过“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后获取,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http://jsxcmm.com/help/gys.html)。(3)使用谷歌浏览器。(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2.询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3.需要踏勘现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潜在供应商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响应。踏勘现场服务信息:时间:2025年04月17-18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方采购人信息。若潜在供应商不踏勘现场,且参加询价的,视同已踏勘现场,清楚本项目现场情况,对响应文件负责;若其成为响应供应商,在供货及结算过程中,不得因此提出任何未预见困难、项目、措施等,也不得增加价格,更不得降低项目完成质量、效果。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如皋中学地址:江苏省如皋市育贤路601号项目经办人姓名:杜锦华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851295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158号兴隆大厦六楼项目经办人姓名:顾新春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8914378881附件: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2.询价文件3.采购人信用承诺第2章询价须知1.询价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询价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询价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和约束。询价文件由询价公告、询价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响应文件组成、以及“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需要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询价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4.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5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并提示。4.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7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4.8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询价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10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评审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采购活动。5.2询价采购活动开始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并根据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30分钟之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5.3响应供应商因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5.4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5.5询价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5.6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告知具体原因。5.7询价小组审查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8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5.9.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9.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5.9.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5.9.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供应商的电子文档;5.9.5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5.9.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9.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5.9.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9.9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虽然经由供应商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6.成交和合同6.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当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有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3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5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6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对于货物类项目,货物须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或者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8.无效响应和询价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8.1.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8.1.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8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9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8.1.10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8.1.11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8.1.12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8.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将被终止:8.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询价文件第一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询价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询价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如皋市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814室,联系电话0513-87623860)。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0.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10.2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1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根据苏政采协【2024】20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部分,费率为1.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1.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南通朝晖支行银行账户:111182030900000670911.其他事项11.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11.2推荐品牌项目中有列明的品牌、型号为优先选用的品牌、型号,响应供应商也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商提供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官方白皮书、蓝皮书)由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由评委确认。响应供应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11.3产品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的正规之产品。响应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无关,响应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中心、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响应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11.4产品品牌与型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主要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内容,可附产品介绍图文资料。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明确主要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第3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询价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食堂改扩建,最初设计时,食堂后厨设备的方案未定。现根据后厨设备、内装及消防泵房的设计,复验电缆时发现电缆规格偏小,容量不足。需采购YJV22-4*240电缆,合计:1380米。二、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1电力电缆1.名称:铜芯电缆 YJV22-4*240。2.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m1380推荐品牌:远东、正泰、起帆、江南、中大元通。响应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响应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由评委确认,响应供应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三、技术要求所供产品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运检【2016】501号居配工程及主材技术规范和南通供电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四、质量标准1.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本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本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且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2.成交供应商必须明确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批次)和净(毛)重、外形、尺寸等。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原包装、原厂、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招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参数和性能(包含国家强制标准,如:3C认证、节能产品等)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作不合格产品处理,采购方保留终止合同权利。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5.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专利、设计、商标、出版等权益。成交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侵权行为引起的一切后果。7.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供货时必须随产品提供出厂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8.采购人有权派人参加电缆原材料的检验、电缆加工及出厂试验等的监造,无论采购人是否参与电缆的监造,成交供应商均应对电缆的质量负责。所有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快速协调产品原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至现场维护修理。五、交货期限和地点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方案在接到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七、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八、售后服务1.在贰年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与定期维护服务。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换。更换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3.技术服务信息:成交供应商应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合同金额,经采购人送检合格后支付完毕。每次付款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和税务要求的相应数额正式发票。十、报价要求1.报价人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产品(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后期技术支持、验收、代理机构、税金等一切费用。2.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后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十一、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供应商逾期交付处理。供应商拒绝更换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全部损失。2.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3.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人承担。第4章合同文本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江苏省如皋中学乙方:(江苏省如皋中学)(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委托(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如下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总 计(大写)¥二、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三、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付款: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合同金额,经采购人送检合格后支付完毕。每次付款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和税务要求的相应数额正式发票。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专用条款;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月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供货及知识产权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所提供产品应包含不少于年的整机(含全部部件)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质量保证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开始计算。2.在质量保证期内厂商应自行处理保修凭证问题,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产品的保修卡、发票等保修凭证。3.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人作为售后联系人,7*8小时负责协调产品销售以及售后问题。4.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故障报修电话为7*24小时,故障报修响应时间应在60分钟内。故障修复时间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修复。此款“修复”,是指从发现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并通知有关成交供应商后,经过相应的技术服务使设备或系统继续正常提供系统服务,才视为“修复”。5.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主动提供免费备机服务。6.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7.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应主动召回。8.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每年度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应包含:对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升级软件、为机器除尘,故障预防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记录以及巡检报告。9.软件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的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方案。10.损坏的信息存储介质不得收回,应免费由用户保留。第四条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按乙方询价响应文件执行。第五条交货和验收在接到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第六条货款支付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合同金额,经采购人送检合格后支付完毕。每次付款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和税务要求的相应数额正式发票。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3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履约保证金在履约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第5章询价响应文件组成如皋市政府采购询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编号:JSZC-320682-NTCJ-X2025-0010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八)询价响应函询价响应函致:江苏省如皋中学根据贵方的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NTCJ-X2025-0010)询价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询价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向贵方提供所需货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1.货物名称:电力电缆、品牌:_______、型号:_______和制造商:_______序号技术指标名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运检【2016】501号居配工程及主材技术规范和南通供电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并通电运行。如果出现验收不通过等问题,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注:供应商未明确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和具体技术指标数值,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2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在贰年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与定期维护服务。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换。更换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3.技术服务信息:成交供应商应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合同金额,经采购人送检合格后支付完毕。每次付款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和税务要求的相应数额正式发票。7响应货币人民币8其他1.成交供应商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供应商逾期交付处理。供应商拒绝更换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全部损失。2.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3.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如果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人承担。注: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三、报价文件(一)询价响应报价表询价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NTCJ-X2025-0010单位:元询价响应报价小写:大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者监狱和戒毒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二)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制造商名称单项合计价(万元)备注1电力电缆1380m推荐品牌:远东、正泰、起帆、江南、中大元通。响应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注: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省如皋中学单位的项目编号为JSZC-320682-NTCJ-X2025-0010的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如皋中学的如皋中学食堂改扩建电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电缆,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改扩建电缆 电力电缆 铜芯电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