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训室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5)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HZB202503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2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脉冲氙灯型)
1.7★标配专用软件,含槽差校正(提供软件界面截图)、用户信息登录模块等;1.8★长寿命氙灯,冷光源设计,减少对样品的光降解,氙灯质保5年;2.2★光源:氙灯。
1.7★标配专用软件,含用户信息登录模块等;1.8★长寿命氙灯或氘灯、钨灯,质保5年;2.2光源:氙灯或氘灯和钨灯。
3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23.★有USB数据输出接口,可使用专业的DS2扫描分析软件,有比色槽差校正功能。
23. ★有USB数据输出接口,通过通讯接口与计算机连接,使用功能强大的软件附件,可极大地扩展单机功能。通过插入不同的功能卡可方便的完成农药残留测量、DNA/蛋白质测量及全波段扫描卡等功能满足各种用户的不同需求。内置比色皿存放架。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北京西路62号
联系方式:13655184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康乐园129幢72号
联系方式:19909926296、18116809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霞、代晶晶
电 话:19909926296、18116809568
附件信息:
(变更后)招标文件-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docx17123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3:0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春霞、代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19909926296、18116809568
采购单位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西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5518457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康乐园129幢7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09926296、18116809568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盖章):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王明权电话:13655184571—————————————————————————————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春霞、代晶晶电话:19909926296、18116809568详细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康乐园129幢72号目录招标文件1目录1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81.总则82.招标文件103.投标文件114.投标135.开标146.评标147.定标及合同授予158.纪律和监督16第二章评标办法17评审办法前附表17《资格审查标准》18《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19《投标品牌统计》19《详细评审标准》201.评标方法212.评审标准213.评标程序21第三章合同26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7(一)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脉冲氙灯型)37(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40(三)迷你荧光PCR定量分析仪42(四)台式离心机43(五)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44(六)连续流教学平台(化工版)4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7一、投标函49二、投标价格明细表50三、中小企业声明函51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514.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54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5四、技术条款偏离表56五、商务条款偏离表57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8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9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608.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18.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28.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38.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48.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5九、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68十、售后服务承诺书69十一、技术方案70十二、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70第六章补充条款71质疑函范本71质疑函制作说明:72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HZB20250321001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70000最高限价(元):107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质保期:最少两年。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付采购人,并且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投标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项目采购工作台“政采云”线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6、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联系方式:136551845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康乐园129幢72号联系方式:19909926296、18116809568项目联系人:王春霞、代晶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HZB20250321001采购人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奎屯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1070000元是否单一产品否,核心产品为:紫外分光光度计(脉冲氙灯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连续流教学平台(化工版)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付采购人,并且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最少两年2采购范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5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详见第一章3.4.2条)户名: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4003MAD4EM1E1N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奎屯市支行账号:20365400300100000653441行号:203898107017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单位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现场踏勘不组织9招标答疑1、不召开答疑会。2、提出询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3、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编写)提出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王春霞、代晶晶;联系方式:19909926296、181168095684、注:①、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②、投标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合同文本等所有内容无异议。10投标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6、成交投标人须在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用于档案资料编制),投标人自行下载政采云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打印胶装、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及法定代表人章(鲜章)。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响应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90日历日14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比例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标准收取。本项目根据市场情况统一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费。17备注1、本表内容如与后文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采购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是否单一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供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0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1.3.1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评审办法及定标方法1.4.1评审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1.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1.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投标均应被否决:(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6费用承担1.6.1招标文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采购代理咨询费由成交投标人支付。1.7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踏勘现场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有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招标答疑1.9.1投标人若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10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投标文件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响应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公告发布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中小企业政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0偏离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某些要求产生偏离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6)补充条款。根据本章第2.4款和第2.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的投标人,均可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4.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4.3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4.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2.4.5当采购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6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呈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提出。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接受由采购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价格明细表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技术条款偏离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九、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十、售后服务承诺书十一、技术方案十二、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款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价格3.2.1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3.2.2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能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3.4.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5.3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5.4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3.5.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5.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4.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3投标文件的递交4.3.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2采购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3.3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本章第4.2.1款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4.5投标文件格式4.5.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章。4.5.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5.2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2)唱标(3)投标人确认(4)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方法7.1.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中标人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中标人损失。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及权重(总分100分)1.详细评审部分50分2.投标报价50分2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标准》3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详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4投标品牌详见《投标品牌统计》5详细评审详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6款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的确定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的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价格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投标人无需提供);③、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④、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可将本项目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备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采购预算金额。/3供货期限和质保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备注: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投标品牌统计》序号统计内容1投标人所报品牌(核心产品为:紫外分光光度计(脉冲氙灯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连续流教学平台(化工版))备注:如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约定了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详细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标准1近三年类似业绩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一项计2分,最多计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团队人员配置4拟派项目团队服务人员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人员①身份证②社保(近3个月任意1个月即可)或劳动合同。3产品性能技术指标10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程度: 1)完全满足的得基础分5分;2)非★技术参数,每有一项正偏离加0.5分,最多加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缺漏项扣0.5分,扣完为止。4实施方案15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计划、②项目进度安排、③安装实施保障管理、④现场安全管理、⑤验收计划等方案等5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每缺一个要素扣3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5质量保证方案4质量保证方案包含:①质量检测措施、②质量管理制度等2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6培训方案4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等2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7售后服务方案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备品备件、③应急预案、④故障处理方案等4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个要素扣1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质保期限3质保期在两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该项最多得3分。合计50说明:本评审内容中“内容缺陷”是指: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②不符合项目特点、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④未按采购需求针对描述、⑤存在描述内容过于简略、⑥缺失不全、⑦前后矛盾、⑧表述不清晰、⑨凭空编造、⑩逻辑混淆错误、⑪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节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标准》。2.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2.3投标品牌: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投标品牌统计》。2.4详细评审:2.4.1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6款。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资格审查(3)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4)投标品牌统计(5)详细评审(6)澄清、说明或补正(7)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当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3.2.2.1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它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3.2.2.2评标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2)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3)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4)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5)组织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标记录以及其它资料,并查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6)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7)组织编写评标报告。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3.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招标文件补充;(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3)开标会记录;(4)评标表格;(5)其它信息和数据。3.3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采购人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采购人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条款是指对本招标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重大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它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4.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予以补正。3.5投标品牌统计3.5.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报核心产品品牌统计计算投标人家数。3.6详细评审3.6.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且投标品牌不少于3个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6.2澄清、说明和补正3.6.2.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技术响应偏离、投标价格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价格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3.6.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6.2.3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4评标委员会针对需要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通知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书面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3评委评分:评委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等于全部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6.4算术错误修正:投标价格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6.5投标报价评分:对投标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6汇总评分结果,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7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3.6.7.1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3.6.7.2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3.6.7.3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同品牌投标人,由采购人确定排序顺序;3.6.7.4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不同品牌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顺序。3.7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序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规定数量的的中标候选人。3.7.2当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后,投标品牌少于3个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7.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3.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3.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3.8.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更换的评委进行评标。3.8.3在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第三章合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实验实训)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版)甲方(买受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出卖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定义1.1.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2.“买受人”(甲方)是指。1.3.“出卖人”(乙方)是指。1.4.“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1.5.“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6.“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7.“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1.8.“合同设备”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所列示和规定的。1.9.“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和/或乙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分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和减轻乙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10.“初步验收”是由甲方规定。1.11.“性能验收”是由甲方规定。1.12.“最终验收”是指甲方对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3.“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5.“现场”是指,为甲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商业运行前)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1.18.“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乙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的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19.“监造代表”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1.20.“设备缺陷”是指乙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1.“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乙方始发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1.22.“质保期”为设备正常运行后双方约定的期限或有关标准、规定注明的期限或者为设备交货18个月以后,两者以先到期的为准。2.合同标的2.1.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详见附件12.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3.凡乙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2.4.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设备的运输和保险。3.合同价款3.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3.2.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3.2.1.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元。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费、乙方所应交纳的税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3.2.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元。3.2.3.合同设备从始发站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人民币元。3.3.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3.4.本合同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不变价。4.付款4.1.付款方式:。4.2.合同款项的支付4.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合同价格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款30%的正式财务收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30%的款项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预付款。4.2.2.乙方按交货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物检验接受单以及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技术资料,甲方验明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5%。4.2.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7%。4.2.4.合同总价的3%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交相应的财务收据、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原件等,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4.3.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4.3.1.由于甲方与合同分包商和外购设备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本合同设备的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由乙方负责。如非因甲方原因,发生导致分包和外购设备有可能不被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暂时终止向乙方付款,直至交货后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影响整个设备安装进度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4.3.2.如因乙方资金问题,未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导致超过天仍不能交货,甲方出于保障工程进度的目的,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此付款及相应利息(甲方存款利息)将从下一笔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甲方此付款行为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所承担的义务。甲方此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5.交付和运输5.1.交货时间5.1.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见附件。5.1.2.甲方保留随时调整交货日期的权利,如甲方要求推迟交货,则乙方应无条件答应并保管好合同设备,若推迟日以上交货,甲方承担相应仓储费。如甲方要求提前交货,要根据乙方的合理生产周期。5.1.3.设备的交货以到现场后甲方签认的交接单为准。5.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5.3.乙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乙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5.4.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及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日,乙方应以书面文件将运输方式及5.5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甲方。5.5.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小时内,乙方应书面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1)合同号;(2)机组号;(3)货物备妥发运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货物总毛重;(6)货物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5.5.1.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5.5.2.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5.6.在质保期内和在质保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乙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乙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日内补齐,交付该等备品备件前应通知甲方。5.7.乙方应按附件的规定的交付进度和交付数量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应符合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5.8.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乙方应在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5.9.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对急用者应在日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对急用者应在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5.10.技术资料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6.包装与标记6.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的规定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6.2.乙方对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6.3.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6.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6.5.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6.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6.6.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6.7.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他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6.8.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6.9.乙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6.10.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目的站/码头;(4)毛重;(5)箱号/件号。6.11.甲方可派遣代表到乙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6.12.甲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2个月内返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7.技术服务7.1.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7.2.乙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甲方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7.3.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以邮寄方式向甲方提交执行7.1和7.2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技术服务附件的内容。7.4.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7.5.技术联络会的费用、次数、人数和地点,详见合同技术服务附件。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乙方与甲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费用各自承担。7.6.各次会议双方均应签订会议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有权代表签署,以修改后的条款为准。7.7.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认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乙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7.8.乙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7.9.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7.10.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提交甲方予以确认。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甲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乙方没有答复,将视为延误工期处理。乙方的分包商需要前往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应由乙方统一组织并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7.11.由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8.监造与检验8.1.监造8.1.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8.1.2.甲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监造工作实施前,为便于监造工作的实施,甲方、乙方和监造方签订三方监造工作协议。监造工作的内容按监造协议确定,但不限于此。乙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8.1.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监造协议。8.1.4.乙方必须为甲方委托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如下便利条件:提前7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8.1.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应尽量结合乙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若监造代表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乙方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甲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乙方应在监造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再次进行该项试验。8.1.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乙方不得擅自处理。8.1.7.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承担的责任。8.2.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8.2.1.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监造代表确认,合格的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原产地约定。8.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7日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并可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按照本款规定,经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接收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由乙方交付。8.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8.2.4.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成立。如有异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8.2.5.如双方代表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日内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9.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9.1.本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双方在安装、调试、运行前书面确认。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若甲方未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甲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甲方按乙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9.2.合同设备的安装:。9.3.合同设备的调试:。9.4.验收试验:。10.分包与外购10.1.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10.2.乙方将本合同范围内需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甲方同意后,在合同谈判时,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甲方可推荐预选名单以外的分包商。乙方须在甲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最终厂家。分包与外购设备最终厂家的确定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10.3.乙方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权利,可以采取各种适合自己的采购方式,但在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问题上应充分采纳甲方根据实际运行经验以及实地考察、调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对部分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要求乙方招标采购,并确认结果。10.4.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10.5.乙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10.6.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11.税和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运输、保险、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和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12.保险12.1.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和乙方为共同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甲方现场止。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前乙方为保险受益人,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后甲方为保险受益人。12.2.如果发生乙方未对每台/套设备进行投保,甲方有权将这部分保险费从该台/套设备的运杂费中扣除,因其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乙方承担。12.3.乙方应将保险合同的副本于每台/套设备交货前日内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甲方将认为乙方未对该台/套设备投保,并按12.2款处理。12.4.如果交付的合同设备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进行赔偿。13.知识产权13.1.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13.2.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14.保证与索赔14.1.本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年。14.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14.3.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日。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14.4.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在日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的先决条件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14.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乙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8.2.5条款办理。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甲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14.6.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14.7.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乙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年。14.8.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5%;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30%。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延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5%,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同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乙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乙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如果由于乙方和/或分包商技术服务的延误,造成执行合同延误,每延误工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14.9.由于乙方责任,根据本合同及附件规定验收试验后,不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不能达到一项保证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每不能达到一项关键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14.10.乙方支付全部违约金、赔偿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但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14.11.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迟付货款,工期可获得相应延长。14.12.如果发生乙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也有权从履约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不足扣除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乙方应予以支付。14.13.如果发生甲方的合同履行违约,相关款项将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15.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5.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16.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6.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6.2.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16.3.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16.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方和/或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16.5.当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厂的厂商、规格、产地、牌号、数量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变更,需事先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同意,对此而引起对交货期的延迟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16.6.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可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16.7.若16.6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乙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甲方,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奎屯市人民法院起诉。17.2.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17.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规定的特殊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17.4.如因乙方迟延交货超3日以上,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17.5.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外,还需承担甲方因此维权而产生的财产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18.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19.适用法律及其他19.1.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9.2.权利义务的转让: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9.3.保密: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其他无关的第三方。19.4.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19.5.双方代表: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甲方代表:。联系方式:。乙方代表:。联系方式:。19.6.未尽事宜:双方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9.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设备汇总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万元1紫外分光光度计(脉冲氙灯型)1107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03迷你荧光 PCR 定量分析仪44台式离心机45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16连续流教学平台(化工版)1二、货物简介(一)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脉冲氙灯型)1.功能要求:1.1.1.采用低杂散光的1200l/mm的全息光栅,优化的双光束比例监测光路设计,保证了仪器更高的测量精度;1.2.2.全铝压铸底座和全模具化的塑壳,坚固耐用;1.3.3.宽大的样品室,标配10~100mm自动五联架。1.4.4.强大的测量及分析功能,开放性的自定义测量方法,满足科研领域的测量要求。1.5.5.丰富的接口,可连接键盘、鼠标、扫描设备和打印机等实现数据的输入、输出,并且支持接入网络实现远程控制和数据传输、共享。1.6.6.可通过USB连接个人电脑,通过软件可反控仪器,丰富和扩展应用;1.7.7.★标配专用软件,含用户信息登录模块等;1.8.8.★长寿命氙灯或氘灯、钨灯,质保5年1.9.9.★外置式平板电脑,操作简单,可拓展性好;1.10.10.符合规程要求;2.技术参数2.1.1.光学系统:比例双光束2.2.2.光源:氙灯或氘灯和钨灯2.3.3.光谱带宽:1.8nm2.4.4.波长范围:190~1100nm2.5.5.波长准确度:±0.3nm2.6.6.波长重复性:≤0.2nm2.7.7.波长显示:0.1nm2.8.8.波长移动速度:10000nm/min2.9.9.扫描速度:100~4500nm/min2.10.10.光度范围:-4~4A,0~400%T,0~9999.9C2.11.11.光度准确度:±0.002A@0.0~0.5A,±0.004A@0.5~1A,±0.3%T@0~100%T2.12.12.光度重复性:≤0.001A@0.0~0.5A,≤0.002A@0.5~1A,≤0.15%T@0~100%T2.13.13.噪声:≤0.0002A@500nm2.14.14.漂移:≤0.0005A/h@500nm,预热2小时后2.15.15.基线平直度:±0.001A2.16.16.杂散光:≤0.05%T@220,360nm2.17.17.测量模式:光度测量,定量测量,光谱测量,动力学,时间扫描,多波长测量,生物方法测量,双组份测量,自定义方法测量2.18.18.检测器:进口硅光二极管2.19.19.显示:12.4英寸触摸平板电脑2.20.20.存储:256GB(内置),无限制扩展(USB存储器、SD卡、网络存储设备)2.21.21.接口:USB、蓝牙、串口2.22.22.电源:100~240VAC,50/60Hz,120W2.23.23.尺寸重量:456(W)×360(D)×185(H)mm,11kg2.24.24.重量:11kg3.配置清单3.1.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3.2.2.玻璃比色皿1盒3.3.3.石英比色皿1盒3.4.4.联机操作软件1套3.5.5.电源线1根3.6.6.使用说明书1份3.7.7.合格证1份(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光学系统:高性能全息光栅1200条/毫米2.波长范围:190-1100nm3.光谱带宽:2nm4.波长准确度:±0.5nm5.波长重复性:≤0.2nm6.光度准确度:±0.3%T(0-100%T);±0.002A(0-0.5A);±0.004A(0.5-1A)7.光度重复性:≤0.15%T(0-100%T);≤0.001A(0-0.5A);≤0.002A(0.5-1A)8.杂散光:≤0.05%T@220nm,360nm9.基线漂移:±0.001A/h@500nm10.基线平直度:±0.002A11.噪声:≤0.0005A(500nm处)12.显示方式:128*64大屏幕液晶显示13.工作方式:T,A,C,E14.波长设置方式:自动15.显示范围:0-200%T,-0.3-3A16.检测器:硅光二极管17.光源:长寿命钨灯,氘灯18.键盘:薄膜数字式按键19.电源:AC220/50Hz或AC110/60Hz20.数据输出:USB标准数据输出口,并行打印输出口21.仪器尺寸:约470*370*180mm22.主机重量:约14kg23.★有USB数据输出接口,通过通讯接口与计算机连接,使用功能强大的软件附件,可极大地扩展单机功能。通过插入不同的功能卡可方便的完成农药残留测量、DNA/蛋白质测量及全波段扫描卡等功能满足各种用户的不同需求。内置比色皿存放架。24.每台机配置清单(1)主机:1台,标配1cm比色架(2)玻璃比色皿一盒1cm:4支(3)石英比色皿一盒1cm:2支(4)USB线:1根(5)电源线:1根(6)主机说明书:1本(7)装箱单合格证:1张(8)联机操作软件1套(9)防尘罩:1个25.★应用于职业技能大赛设备优先选用(提供证明文件)26.提供设备原厂(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项目授权函原件(三)迷你荧光PCR定量分析仪技术参数:1.样本容量:16×0.2ml透明PCR管2.样本体积:20—100ul3.加热制冷方式:帕尔贴4.最高升降温速率:8.0℃/s5.温度控制范围:4.0—100℃6.温度准确性:±0.1℃7.温度均一性:±0.1℃8.光源:4个高效单色LED光源9.检测器:SIPMT10.激发/发射波长:455—650nm/510—750nm11.检测通道:4个12.支持的染料类型(1)FAM/SYBRGreen(2)VIC/JOE/HEX/TET(3)ROX/TexasRed(4)Cy5/LIZ(四)台式离心机技术参数:特征参数:高速离心机(10000r/min-30000r/min)仪器功能:冷冻离心机典型配置:角转子离心机最大容量:0.5×36最大转速:15000rpm(五)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技术参数:最高转速205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29600×g最大容量400ml转速精度±20r/min温控范围-20℃~40℃温控精度±1℃定时范围0-999min/sec电源AC220V50Hz18A整机噪声<60dB(六)连续流教学平台(化工版)技术参数:一、连续流教学平台-化工版模块化的教学用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系统,可以进行液/液,气/液,气液固等类型的反应;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单元应包含1个玻璃流体模块(安装在1个反应器框架上)。1.反应器模组1.1模块材质:特种玻璃,玻璃流体模块材料耐酸、碱、有机溶剂腐蚀;1.2模块气-液相比表面积范围:160-1,300m-1,总传质系数Kla:0.2-3s-1;1.3反应-换热一体化设计,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的玻璃模块单元反应层与换热层一体成形,中间不添加任何粘合剂,反应层与换热层之间无密封圈;1.4反应模块单位体积换热面积高达2500m2/m3;1.5体积换热系数:1,700kW/M3/K;1.6反应模块可耐受温度范围:-20-200oC;1.7反应模块压力承压范围:0-18bar;1.8压力降:0.3bar60ml/min水;0.5bar100ml/min水;★1.9反应器的制造商具有5件以上有关微反应器设计、制造或使用的国外专利或专利申请;反应器的制造商具有10个以上单套万吨级微反应器工业化案例;★1.10反应器通道采用心型结构设计,对多相体系的具有良好的传质效果,心型结构设计需提供专利证明;★1.11单模块反应层持液体积:8.2ml,不低于8ml,不高于8.5ml;★1.12模块中液液相比表面积范围:1,000-10,000m-1,总传质系数Kla:1.9-41s-1,;需提供核心期刊论文证明;2.进料系统2.1类型:齿轮泵;2.3数量:2台,系统具有兼容性,用户以后可以增加1台泵和增加1个气体的进料装置;2.4流速量范围:10-200ml/min,最大流量不小于200ml/min;2.5泵材质:金属;2.6流速波动:<2%;3.数据自动记录与存储系统3.1可以记录并存储流速、温度、等数据;3.2存储容量:≥16GB;3.3屏幕尺寸:10.1英寸PAD控制屏;3.4CPU数:8核;3.5接口:micro-USB;3.6配备专业工作站,可以对进料泵、温控系统、流量计(如有)等进行控制,可以记录并存储流速、温度、等数据;4.集成系统4.1反应器模块、进料系统和数据自动记录与存储系统需要集成在一个框架上;4.2尺寸:不超过630×420×550mm(主设备尺寸);4.3电压:220V转24V;4.4接头:英制标准接头,1/4”或1/8”英寸;4.5管线:316不锈钢或PFA;4.6与反应物料液接部分管线材质:非金属接触,高耐腐蚀性;5.加热冷却恒温系统5.1采用加热恒温系统进行温度控制,加热恒温系统通过导热油流进/出反应器换热层对反应器进行温度控制;5.2温度范围:-5℃-120℃;5.3加热功率:≥1.0KW;5.4制冷功率:100°C时:0.25KW,5°C时:0.20KW;5.5出口最大压力:不低于0.7bar;5.6尺寸:不超过400×520×680mm(附属设备尺寸)。5.7油浴容积:3.5L;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示例正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价格明细表三、中小微企业投标价格统计表四、技术条款偏离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九、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十、售后服务承诺书十一、技术方案十二、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充分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投标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供货,并确保我方提供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质保期:本项目货物质保期为年内免费维护,自甲方及相关部门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我方责任致使不能验收,此质保期相应顺延。4.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作为我方代表,负责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署与投标有关的相关文件等。8.如我方中标,我方自愿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咨询费,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用于采购资料备案工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价格明细表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45…合计备注:1、标的名称和数量应按照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填写。2、投标价格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注:1、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声明函中“标的名称”是指采购需求中计划采购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按采购需求中列明的商品名称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中明确的行业,本项目明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明确填写行业。3、如供应商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此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4、后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细内容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获取。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序 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 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 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 营≥200000或, ≥10000≥1000且, ≥5000≥100且, ≥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 ≥120000≥100且, ≥8000≥10且, ≥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4.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日期:注: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签章):日期: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四、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备注:1、报价供应商应对照招标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物资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负偏离应当如实注明。本表中带“★”号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备注:1、投标人商务技术条款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2、若无偏离,在“说明”处填写无偏离即可。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单位(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就(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申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电 话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网 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单位负责人姓 名职务及职称年 龄专 业经营范围8.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二、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四、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五、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8.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财务状况报告(满足下述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包括“四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担保函。要求3、成立不足一个月(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期限)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注:3.1、如因有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部分证明材料有所增减,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3.2、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反馈的证明材料与本文中要求不一致时,以当地要求为准,但须投标人提供文字说明。8.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具备履行(项目名称)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8.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前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期限)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备注: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自成立以来的时间计取。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8.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时)。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时)。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九、投标人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人联系方式合同内容合同价格签约日期备注备注:1、本表后须附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具体年份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技术方案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十二、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第六章补充条款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训室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