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 多功能式文物储藏柜 便携式温湿度检测仪 温湿度记录仪 全数 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 抽屉式恒湿文物储藏柜 恒温恒湿文物储藏柜招标变更公告(宁武县文物保护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9252025AGK0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多功能式文物储藏柜
无参数
添加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
地 址:宁武县东城区文化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350-477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雁门大道恒大华府小区24号楼1单元2304
联系方式:1580350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803509978
附件信息:
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pdf480.4K
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9252025AGK00005采购人: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9252025AGK000052.项目名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700172元5.最高限价:700172元6.采购需求: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最高限价简要技术需求包一便携式温湿度检测仪1700172元详见招标文件温湿度记录仪2全数字照度计1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2多功能式文物储藏柜20层板式恒湿文物储藏柜8抽屉式恒湿文物储藏柜2恒温恒湿文物储藏柜2珍贵文物囊匣100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在要求供货期限内完成货物的生产、出厂、供货、安装、调试、设备运行,中标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及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及稳定性。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质量标准:合格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23:59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3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货物类收费;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武县文物保护所联系地址:宁武县东城区文化大楼联系方式:0350-47788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雁门大道恒大华府小区24号楼1单元2304联系方式:158035099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80350997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采购人名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地址:宁武县东城区文化大楼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350-4778885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雁门大道恒大华府小区24号楼1单元2304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58035099782.4招标项目名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2.4最高限价700172元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3.6供应商其他要求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7.3现场踏勘及标前会是否组织:不组织时间:/地点:/9.1投标文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以下★内容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程序):★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9.1投标文件组成承诺函(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6)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投标人提供;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3“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无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二、商务技术文件(带★内容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商务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其余部分为技术打分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其公司员工签署及参加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此授权书,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格式见第六部分);★(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账户信息扫描件)(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见第六部分);(5)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同投标货物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6)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三、《报价文件》组成内容,以下★内容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商务审查作不通过处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9.3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10.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仟元整(7000元)(小于投资额的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单位名称:山西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21007880120000160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支行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报价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直接出具的保函,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12.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9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纸质响应文件:3份。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提交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纸质响应文件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1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8.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5.4履约担保不要求26.1分包不允许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响应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响应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部分),监狱企业参加响应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属于上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20%的价格折扣,工程项目为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货物及服务类给予联合体5%-6%的价格扣除,工程类给予2%的价格扣除(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相应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下表标准以额累进法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以银行汇票或金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费率服务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充差现2.本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3.对本项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4.本项目招标投标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方式实施。5.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开标,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解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招标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在资金、经验、人员等方面有能力保证本项目的实施及承担过程中可能的风险和赔偿责任。如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证件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3.3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上述信息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6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知识产权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5.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格式和技术商务要求等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对此将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解释执行。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负责。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变更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组织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会。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持续在公告发布媒介关注项目可能存在的澄清或修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3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投标保证金10.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⑴除法定原因外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⑵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⑶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⑸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应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11.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函或开标一览表(如有)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1.4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11.5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段单独报价并递交投标文件。11.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3.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本项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投标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3.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13.3开标一览表(如有)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表格内容。但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13.4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3.5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核查的要求,否则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13.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及连续自然数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3.7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13.8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9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3.10投标文件编制签署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电子平台将拒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有关事项16.1至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平台下达投标文件解密口令,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电子平台签字确认。16.2开标结束,进入评标环节。16.4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其影音资料作为招标档案一并存档。(六)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7.2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17.3资格审查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通过平台提交原件的扫描件、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应经供应商确认。17.4资格审查完成后应编制资格审查报告。17.5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前完成,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进入评标环节。(七)评标组织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8.3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要求回避。19.评标19.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9.3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9.4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0.确定中标人20.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评标过程保密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1.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3采购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八)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5.3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4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6.合同分包26.1中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方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要求具备法定资质的,分包方应当取得相应资质。2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26.4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27.合同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保密和披露28.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0.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招标程序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0.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⑵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⑶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⑷事实依据;⑸必要的法律依据;⑹提出质疑的日期。30.7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⑴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⑵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⑶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⑷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别授权的;⑸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⑹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⑺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⑻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并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0.10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0.11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1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十一)其他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和标准前附表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类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及保证金缴纳凭证。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评标内容和评标标准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0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文物保护类的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有一项有效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10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二、技术部分(60分)1、供货方案(15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供货、配送、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方案的安全性、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进行评分。①供货、配送、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方案全面、科学性强、可行得15分;②供货、配送、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方案较全面、科学性较强、较可行得10分;③供货、配送、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方案一般、科学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5分;④不提供不得分。15分2、进度保障措施(10分)根据项目时间进度计划安排、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①安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保障措施,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10分;②安排较合理、有较详细的保障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7分;③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描述含糊、可行性较差:3分;④不提供不得分。10分3、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即工作过程的质量控制、成果文件的质量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进行评分。①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合理:10分;②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科学,基本可行:7分;③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描述含糊、可行性较差:3分。④不提供不得分。10分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10分)①应急措施科学合理、完整全面、切合实际且可行性强的;得10分②应急措施较合理、较全面、较符合实际可行的;得7分10分③应急措施方案一般、内容不全面、适用性较普通;得4分④不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10分)售后服务方案需结合采购需求提供全面、具体、针对性、适用性服务的售后服务体系。①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可行得10分;②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较可行得7分;③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得4分;④未提供不得分。10分6、保密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针对性保密措施:①保密措施科学、合理得5分;②保密措施较科学、合理得3分;③保密措施不太合理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5分三、价格分(30分)1、通过符合性审查及计算错误修正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期间,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接受计算错误修正的投标文件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3、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招标文件内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报价得分按照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名。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提供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的陈述,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评审政策。30分二、评标方法和标准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标程序2.1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1.2审查内容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无效。2.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1.4审核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述原则处理:(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无效。2.1.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具体按评标方法和标准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2.2.2每一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得分为报价、技术服务、商务部分的汇总得分。2.2.3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签字。2.3.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评审复核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⑵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⑶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评标结果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授权评标委员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推荐结果确定。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⑵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⑶评标方法和标准;⑷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⑸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4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1)多种类环境因素检测的离线设备序号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单位数量1便携式温湿度检测仪1.温度量程:≥-20~+60℃2.湿度量程:0~100%RH3.精度:≥±0.5,≥2.5%RH4.分辨率:≥0.1℃,≥0.1%RH台12温湿度记录仪直径:≤149×53×27mm操作温度:≥-20-+55℃电池寿命:≥3年内存:≥1000000测量值存放温度:≥-20-+55℃台23全数字照度计测量范围:≥99.99万LUX分辨率:≥0.01LUX准确度:≥±3%rdg±5dgts取样率:≥5次/秒记录笔数:≥4000笔机身净重:≤250g台1(2)加湿除湿一体机1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1.除湿量(L/24h):≥70-902.加湿量(kg/h):≥6-83.微生物净化效率:≥99.90%4.重量(KG):≤1355.外形尺寸(mm):≤580×450×1900台2(3)多功能式文物储藏柜1多功能式文物储藏柜1、架体结构规格:上面为单面带门4层隔板,下面每组分别做3抽;每个柜子带一个锁具,将抽屉全部锁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丝绸织物、青铜、陶瓷、画卷、字画等文物。3、结构特点:单面结构,上面4层带门储藏柜,下层为3个抽屉;抽屉材料采用δ≥1.2mm冷轧钢板,抽屉底部带樟木板并包亚麻布,樟木厚度≥10mm,抽屉配三节精密滚珠导轨。架体为双柱式结构,架体强度高,架体稳定。摇动时无松动摇晃现象,边缘光滑无毛刺、焊接点打磨平整,表面喷涂光滑均匀平整。规格参数:W1000*D600*H2000组20(4)恒温恒湿(恒湿)文物储藏柜1层板式恒湿文物储藏柜1.控制范围:≥30%RH~70%RH;日波动:≤±3%RH2.加水方式:典藏柜自动收集水台81层板式恒湿文物储藏柜3.排水方式:无液态水排出4.柜体尺寸:≤W1200*D780*H19905.层板可灵活调整高度6.湿度控制范围:≥30%RH~70%RH7.温度显示范围:≥摄氏0℃~40℃,精确度±1℃台82抽屉式恒湿文物储藏柜1.控制范围:≥30%RH~70%RH;日波动:≤±3%RH2.加水方式:典藏柜自动收集水3.排水方式:无液态水排出4.柜体尺寸:≤W1200*D780*H19905.抽屉数量:≥10抽6.湿度控制范围:≥30%RH~70%RH7.温度显示范围:≥摄氏0℃~40℃,精确度±1℃台23恒温恒湿文物储藏柜1.外形尺寸(深×宽×高)mm:≤800x1200x20002.温度范围:≥15.0-65.0℃;3.温度波动度:≤0.5℃;日波动值:≤2℃;4.湿度范围:≥30~80%;5.湿度精度:≥3%R.H;日波动值:≤5%;6.温度均匀度:≤2.0℃;7.噪音:≤60dB台2(5)珍贵文物囊匣1珍贵文物囊匣定制文物囊匣是根据文物的材质、形状、大小、重量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选用特殊的材料和多种多样的制作方法为每一件文物量身设计制作的外包装容器,这种传统的包装工艺技术属于特种包装。传统手工艺制作的各种规格及材质的文物囊匣,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为不同类型的文物制作不同品式、不同内装结构的囊匣,其内装结构的设计不仅能够把握文物的整体情况,而且还能够通过特殊的六面体结构能够保护好文物的顶盖、耳部、把部、口沿、颈部、腰部、腿部等细微之处,因为这些部位最容易发生伤残、断裂。每一件精工细作的文物囊匣都可使千古流传的古代文物延年益寿,同时还可使文物在保管和运输中起到防震、防尘、防风、防晒、防潮之功效。个100珍贵文物囊匣清单序号文物名称文物类别数量文物尺寸(cm)级别备注1金耀州窑青釉刻花瓷钵瓷器1口径15.5,底径5.7,高8.7二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2明木座楼镂花塔式铜香炉铜器1底径40.5,高56,炉口径45,高56二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3清铁橛铁器1通长15.5,通宽5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4清铁橛铁器1通长15.5,通宽5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5明铁药师佛坐像雕塑1通宽15.6,通高24.5,厚11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6明石释迦佛头像雕塑1通宽32,通高42,厚33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7清彩妆木雕罗汉坐像雕塑17通宽17,通高56,底厚16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8明万历二十八年胡继先抄写本《大般涅槃经》文献32通长30,通宽11,通高1三级无酸函套9明万历刻本《慈悲道场忏法》文献10通长34,通宽12,通高1三级无酸函套10明江南陈尊山经房刻本《大乘妙法莲华经》文献7通长30,通宽12,通高1三级无酸函套111949年华东新华书店彩印***像和**像宣传品1通宽54.5,通高77.5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12清祭红釉瓷盖罐瓷器1口径9,底径13.5,腹径22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13清青花釉里红荷花图瓷洗瓷器1口径25,底径14,腹径25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14元白釉瓷碗瓷器1口径25,底径8,腹径12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15明铁头盔铁器1约27*36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16清彩妆木雕仙人坐像雕塑21通宽19,通高46,底厚19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17清彩妆木雕童子产像雕塑2通宽19,通高63,底厚12三级传统手工无酸囊匣二、供货要求1.仪器设备运输要求: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供应商须在发货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接收。供应商要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搬运。包装应抗震、防潮、防冻、防锈,适于长途运输。供应商应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增加费用等后果负责。2.仪器、设备质保要求:2年质保期,质保期自仪器验收签字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如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配件、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免费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质保期满后,按优惠价格为采购人提供备品备件,终身提供优质服务。厂家自身同系列仪器软件升级或根据国家要求对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换、升级时,采购人享有终身免费升级的权力。三、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内响应;供应商负责组织维修工作,需要在现场进行维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仪器现场;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的零配件更换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2.技术文件:由供应商提供中文使用手册、使用及安装、调试、维修手册和对使用人员的培训。3.要求供应商承诺所供设备不得有盗版、侵权和其他违法行为。如因上述问题发生与第三方的法律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地址:邮政编号: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号:[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供应商联系人]开户银行:[供应商银行名称]帐号:[供应商银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序号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制造商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合计(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2.2交货时间: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之有关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期次支付条件支付比例(%)1234567.2.2付款条件: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2)最终验收付款:8.伴随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4质保金缴纳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部分格式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第()包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号:第()包★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注: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后附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⑴后附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附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需按真实情况填写此函,并作出承诺。如评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_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_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在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四)监狱企业声明(格式自拟、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1-3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4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第()包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47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活动的合法授权代表,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2.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2-3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 多功能式文物储藏柜 便携式温湿度检测仪 温湿度记录仪 全数 除湿加湿净化一体机 抽屉式恒湿文物储藏柜 恒温恒湿文物储藏柜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