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招标变更公告(榆次第一中学校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7992025ACS0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电梯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14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五、开启-时间
时间: 2025 年 5 月14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时间: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3)商务技术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①响应函★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则无须提供)★④履约期★⑤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⑦电梯分项报价表★⑧技术规格偏离表★⑨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⑩项目实施方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梯)?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承诺书?质保期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除另有说明外,带★项为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商务技术文件★①响应函★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则无须提供)★④履约期★⑤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⑦电梯分项报价表★⑧技术规格偏离表★⑨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⑩项目实施方案?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承诺书?质保期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除另有说明外,带★项为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序号3
是否涉及3C强制性产品,是
是否涉及3C强制性产品,否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七、实质性响应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电梯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5.履约期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7.项目实施方案8.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梯)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电梯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5.履约期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7.项目实施方案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评审办法-一、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16
序号16.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梯)
删除此项审查内容(详见更正文件)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梯)
删除对此项的要求(详见更正文件)
8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中加装电梯PDF-建筑设计说明-4.电梯设计-(2)
(2)本工程普通电梯符合无障碍电梯的要求,无障碍电梯的轿厢内应设如下装置:正面和侧面设0.85m高的扶手,侧面在高1.00m的位置设带盲文的选层按钮,正面从高0.90m处至顶部安装镜子,设置报层显示和报层音响。
(2)本工程普通电梯符合无障碍电梯的要求,无障碍电梯的轿厢内应设如下装置:侧面设0.85m高的扶手,侧面在高1.00m的位置设带盲文的选层按钮,侧面安装镜子,设置报层显示和报层音响。
9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中加装电梯PDF-建筑设计说明-乘客电梯技术规格表(一)-层/站/门
层/站/门 5/5/5(1层主门,2…5副门)
层/站/门 5/5/6(1层贯通门,2…5副门)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
地 址:榆次区迎宾街26号
联系方式:0354-2032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4-3022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4-3022420
附件信息:
更正文件.docx198.9K
附件工程量清单等.zip1.8M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教学楼电梯安装项目编号:1407992025ACS00021采购人: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7第四章资格性检查内容及标准35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评审办法37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教学楼电梯安装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992025ACS000212.项目名称:教学楼电梯安装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类别:货物5.预算金额:100万元6.最高限价: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涉及的建筑工程材料不得超过《2025年1-2月晋中各县、市常用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含税)》指导价。7.简要采购需求:为提升校园无障碍设施水平,优化师生出行体验,拟在我校教学楼加装两部电梯。(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3.2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3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4.3如属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供应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8.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00:00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投标客户端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进行注册。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现场考察:不组织4.标前答疑会:不召开5.代理服务费:免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质疑、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需求、采购结果)名称: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街63号联系方式:0354-20328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1203室。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方式(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部分)名称:采购一部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4-3022420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方式(采购过程)名称:采购二部电话:0354-30351934.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电话:9576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磋商的采购单位,即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2.3“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名章”指可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名章;2.5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至少”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供应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特殊供应商投标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获得法人授权(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后,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须符合采购文件其他规定。3.5本次采购活动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采购需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3.6依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有权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工程4.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标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3供应商应当按照“守法、安全、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服务,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4.4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货物/服务质量、减少货物/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4.5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标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6供应商应当按照“守法、安全、诚实信用”的原则施工,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维护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4.7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工程质量、减少材料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磋商时间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均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责任。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8.询问与质疑8.1询问(1)供应商可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或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向集采机构或者采购人提出询问,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8.2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4)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5)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采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8)对采购需求、采购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磋商文件中其他问题、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向集采机构提出;8.3质疑的答复8.3.1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8.3.2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8.3.3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9.1供应商在本磋商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9.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集采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性检查内容及标准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磋商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10.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采购人所有。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10.5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料、图纸等文件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如涉及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3.1响应文件由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3.2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格式详见第六章)★(1)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如未提供须在线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特定资质联合协议(非联合体无须提供)(3)商务技术文件★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则无须提供)★履约期★⑤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⑦电梯分项报价表★⑧技术规格偏离表★⑨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⑩项目实施方案⑪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⑫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承诺书⑬质保期服务方案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除另有说明外,带★项为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4.磋商报价1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4.2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中的每一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将予以拒绝。1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提供货物/服务至履约结束的最终价格。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14.4磋商报价应当包括磋商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供应商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14.5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14.6报价依据:(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内容、交付/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货物/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参照行业和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及市场实际行情。(3)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15.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5.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文件并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5.2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3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相关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加盖后的响应文件其他内容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17.2集采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迟交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9.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0.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成交人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期满。四、磋商采购程序及要求21.项目组织21.1集采机构负责组织磋商活动并履行相关职责。21.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待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磋商。22.响应文件的开启22.1集采机构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的开启。22.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22.3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22.4在发出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22.5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内,非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报。22.6解密后,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开启结果,若无异议,线上进行确认。23.成立磋商小组23.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2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及磋商评审事务,并出具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审报告。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磋商小组负责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章资格性检查内容及标准、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内容及评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4.2资格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4.3符合性审查是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24.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4.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6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24.7评审过程中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25.审查中遵循的原则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报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5)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16)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6.磋商2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6.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6.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6.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26.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6.8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7.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8.综合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29.评审复核29.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集采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2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30.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1.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供应商的,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否则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见采购需求。32.磋商保密32.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2.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33.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34.采购项目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4.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34.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五、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人的未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2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应当包括原合同编号、名称和文本,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变更后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的补充合同文本,合同变更时间,变更公告日期等。36.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7.转包、分包37.1转包:不允许。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7.2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采购需求规定。采购需求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本国企业、产品3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8.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8.3本项目是否涉及“进口产品”见采购需求。39.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9.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9.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9.3本次采购需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9.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9.5本次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提供有效证书,实施优先采购,评审给予一定的加分。39.6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39.7本项目是否涉及强制节能产品见采购需求。40.正版软件本项目是否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见采购需求。如涉及,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未提供承诺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1.1本项目采购类别以及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采购需求;41.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见采购需求;41.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货物采购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均为中小企业制造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服务类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工程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1.6在货物、服务类项目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工程类项目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1.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1.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2.1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2.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促进残疾人就业43.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创新产品、创新服务44.1供应商投报的产品或服务属于本次采购产品或服务且属于《2023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服务的,对该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4.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4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45.1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未提供承诺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5.2本项目是否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见采购需求。46.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46.1财政部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46.2本项目如涉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且供应商承诺落实《基本要求》的,评审时给予一定的加分。46.3本项目是否涉及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要求见采购需求。47.绿色数据中心建设47.1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财政部制定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本项目涉及绿色数据中心采购,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47.2本项目是否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见采购需求。48.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类采购政策48.1根据财政部《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类采购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环节出具关于所提供产品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承诺函的,即视为相关产品符合要求;48.2本项目是否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见采购需求。49.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49.1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49.2本项目是否涉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见采购需求。50.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0.1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动态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50.2本项目是否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见采购需求。七、保密和披露5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52.披露52.1集采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52.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为提升校园无障碍设施水平,优化师生出行体验,拟在我校教学楼加装两部电梯。1.项目名称:教学楼电梯安装2.采购单位: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类别:货物5.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6.供应商特定资质: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②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③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7.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7.3如属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工业、建筑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9.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否10.评审小组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11.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13.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二、商务要求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付安装;2.履约地点: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3.最高限价:3.1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3.2涉及的建筑工程材料不得超过《2025年1-2月晋中各县、市常用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含税)》指导价。4.付款方式:4.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4.2付款时,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6.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7.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工程或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8.质保期服务要求:8.1质保期限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8.2须定期安排相关技术工程师到采购方现场进行巡检服务,例行检测、排除隐患。8.3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如果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调查故障原因。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应及时提供故障设备的相同产品作为替代产品保证正常运行。并及时完成故障处理、设备更换、修复等工作达到满足正常工作的要求。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3、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2.其他要求:2.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投入的所有货物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2.2本项目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应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进行施工。四、报价要求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电梯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供电电缆、基坑开挖回填、基础预埋件、钢结构工程、连廊装饰、装卸、搬运、保险、试运行、检验验收、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五、履约验收1.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供应商配合完成。涉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将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2.项目完成后,由供应商提交验收报告申请;3.验收标准:按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为准,如上述文件未定义,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3是否涉及3C强制性产品否4是否涉及强制节能产品否5是否涉及创新产品或服务否6是否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否7是否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否8是否涉及正版软件否9是否涉及绿色建材、绿色建筑是10是否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否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是七、实质性响应要求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电梯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5.履约期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7.项目实施方案八、综合评分细则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备注1报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给予价格优惠。30客观分2商务节能环保优先采购本次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2分。注:必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为依据,否则不计分。2客观分3商务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供应商提供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承诺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客观分4技术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基础分值为(14)分:1.非核心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2)分,最多扣(10)分。2.核心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的加(2)分,最多加(6)分。注:以技术规格偏离表为依据,核心指标正偏离需附相关证明材料。20客观分5技术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实施管理②材料选型③项目进度安排④项目团队架构⑤项目质量保障⑥项目应急管理内容)给予赋分:满分(30)分,每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缺陷最多扣(4)分。 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 30主观分6服务质保期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保期服务方案(包含①服务人员配置②服务流程③定期巡检方案④故障处理方案)给予赋分:满分(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缺陷最多扣(3)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16主观分九、合同文本(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甲方(采购人)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乙方1(全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乙方2(全称):(其他合同主体)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鉴于2025年月日在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进行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1项目名称:教学楼电梯安装1.2.2项目地点:山西省榆次第一中学校1.3.3项目内容:电梯安装1.4.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1.5.5项目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行业相关标准;1.6.6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交付验收。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2.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3.付款方式3.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2付款方式:3.3付款时,乙方须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4.项目验收4.1.1验收标准:4.2.2验收程序:5.质保服务5.1.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均应执行国家“三包”规定;5.2.2乙方应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双方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算起。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5.3.3质保期内,乙方应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派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及时维修或经过两次维修均未能维修完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及因乙方怠于维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由乙方承担。5.4.4质保期后,甲方需要或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并可适当收取成本费用。5.5.5在合同标的物之外,乙方不得提供、甲方不得接受赠品。5.6.6其它服务承诺详见乙方响应文件。6.甲方权利义务6.1.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6.2.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6.3.3为乙方施工提供用水、电及工作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6.4.4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协助乙方维护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6.5.5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6.6.6协助乙方维护现场作业秩序;6.7.7负责对乙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6.8.8负责组织验收并及时付款。7.乙方权利义务7.1.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技术交底,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7.2.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7.3.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7.4.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7.5.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6.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设备进行保护。7.7.7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根据实际数量据实结算。7.8.8乙方委派为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部事宜。7.9.9乙方对派出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须持上岗证的人员的合格上岗证等证件;需乙方办理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7.10.10乙方工人从事施工作业时,不得损坏甲方设施,因施工不慎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11.11乙方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7.12.12乙方因施工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7.13.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8.关于工期的约定8.1.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8.2.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8.3.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8.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9.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1乙方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9.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3.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10.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1.违约责任11.1.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10 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 0.5作为违约金;11.2.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完工或提供质保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 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完工或提供质保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争议的解决12.1.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13.合同生效及其他13.1.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即行生效。13.2.2本合同一式份。13.3.3本合同第十四、十五条款所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4.1.1采购文件14.2.2响应文件14.3.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15.附件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二:电梯分项报价表附件三:采购需求附件四:联合体协议(如有)年月日日期: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行号:年月日日期: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甲方(盖章)单位名称:年月日日期: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行号:年月日日期: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甲方(盖章)单位名称:第四章资格性检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线提供亦视为符合要求)合格与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按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7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磋商小组现场查询)合格与否8特定资质①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②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③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格与否9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非联合体无须提供)联合协议合格与否说明:1.除磋商文件另有说明外,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及评审办法一、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法人参加则无须提供)合格与否4最高限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5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若磋商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合格与否6履约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7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 合格与否8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合格与否9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合格与否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11电梯分项报价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12技术规格偏离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13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1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15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与否说明:1.除磋商文件另有说明外,符合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达不到审查标准的视为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供应商须知相关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三、综合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二〇年月日目录一、报价一览表.......................................................页码二、资格证明文件......................................................页码1.信用承诺书......................................................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等................................................页码3.特定资质........................................................页码4.联合协议(如有)................................................页码三、商务技术文件......................................................页码1.响应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页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履约期..........................................................页码5.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页码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页码7.电梯分项报价表..................................................页码8.技术规格偏离表..................................................页码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页码10.项目实施方案...................................................页码1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页码12.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承诺书.......................................页码13.质保期服务方案.................................................页码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一、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小写)(元)报价总价(大写)(元)备注说明: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二、资格证明文件1、信用承诺书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方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规定要求。若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梯),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同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不属于无需提供)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属于,提供资料复印件)3、特定资质证书(提供1.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2.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复印件)4、联合体协议(如有)、就本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二、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元;(2)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元;......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印章: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三、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愿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4.签订合同后,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6.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9.我方不存在为采购项目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备注: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4、履约期我方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期为: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供应商(电子印章)5、服务承诺(响应履约期服务要求)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格式进行。2、报价表封面由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造价员签字盖章的无效。3、本单位如无注册造价师的可委托合法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由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须附委托书和该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造价员签字盖章的无效。响应人(电子签章):造价师(电子签名):年月日7、电梯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厂家、产地品牌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报价(元)总价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8、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设备名称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投标实际配置及技术参数是否有偏差偏差说明说明:(1)如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无”。(2)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本公司现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10、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评分要求,供应商自行填写)1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12、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承诺书(根据评分要求,供应商自行填写)13、质保期服务方案(根据评分要求,供应商自行填写)14、供应商认为需求提供的其他资料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安装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