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797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及文件内涉及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2,950,000.00(人民币)
2,950,000.00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
联系方式:13843289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
联系方式:0432-6211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丽元、奚杨
电 话:0432-62118999
附件信息:
(政采云更正文件)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doc721.9K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797号-1中吉国际zhongjiInInternational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797号-1采购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1.1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4第四章服务要求5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2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4797号-1项目概况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797号-1;2.项目名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950,000.00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2,950,000.00元(人民币);6.采购内容:高等教育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9.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30天开始,期限150天,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11.服务地点: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2日16:00止;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确定参与投标,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6.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7.本项目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联系方式:贾宇恒138432899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联系方式:滕丽元、奚杨0432-62118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滕丽元、奚杨联系电话:0432-62118999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联系人:贾宇恒电话:13843289971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联系人:滕丽元、奚杨联系电话:0432-62118999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797号-11.1.5服务地点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l.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高等教育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3.2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30天开始,期限150天,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1.3.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提出质疑,则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上述内容以带有编号的补遗文件发送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中,各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处自行下载。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答疑文件中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2偏离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所需的服务要求,无缺项漏项、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24小时以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24小时以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1、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第7项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第7项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4、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6)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6、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递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1、银行电汇或转账;2、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必须递交2联和3联);3、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请各投标人优先使用第1种投标保证金形式。(以上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其他要求:保证金请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账户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2001617036059667788联系电话:0432-62681880注: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以保函形式出具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将保函彩色复印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394146558@qq.com,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以上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2财务状况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第7项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3.7.3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3套(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同,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标准的宋体字、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且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否则视为放弃中标。3.7.4投标文件上传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2、投标文件完整版须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处上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2.1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4.2.2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直接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可查询保函的平台和方法。3、逾期未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返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工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组成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初步评审合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7.7履约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现金(非现钞);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l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大写:贰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2,950,000.00元(人民币)注:供应商总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在评审中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为:中标价*1%*0.7。10.3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60条: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所投标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约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拟低价投标的,请事先做好书面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用(一般含如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施工设施设备、运输、税收等。2.较其他投标申请人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优势的说明等)。(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评标过程中若需要供应商出具书面证明,待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与贵单位授权人联系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发至指定邮箱。)10.4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网上开标会。10.5付款方式所有采购项目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10.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7供应商废标说明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2、开标时,供应商需用生成最终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以防签到、解密失败。3、清标系统中,如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均视为废标。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请严格按照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进行诚信库的完善,比如企业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等诚信库信息。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0.8电子招投标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 ,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吉林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致电当地财政局)(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单位):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时间和服务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3.1.1项。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和披露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2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1.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7语言文字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相关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格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文件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服务要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都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回复并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2.3.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并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中,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供应商须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所有复印件为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复印件原件,标书内附其扫描件。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供应商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3.2.6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标的的总价,每种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7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2.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和唯一依据。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中,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供应商须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函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除因处理质疑、投诉等原因外,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供应商被质疑、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3)经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符合“6.3.4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情形的;(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投标方基本情况”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3.5.2“公司财务状况”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第7项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3.5.3“供应商的信誉情况”应附(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6)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款至第3.5.3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及本章条款要求进行编写,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情形,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商务条款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标准制作,签字或盖章应清晰,易于识别,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签字盖章,严禁代签和仿造行为。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的公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加盖电子个人签名、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打印版)进行单面打印并加盖公章鲜章、签字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签字处不得由他人代签,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纸质版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3套(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同,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标准的宋体字、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且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否则视为放弃中标。(4)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2)投标文件完整版须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处上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保密投标文件应独立制作,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正文第11款的规定办理。4.2.5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虚假的资料。(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址、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电子开标会,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不符合以上要求按废标处理)。5.2开标程序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并记录。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查看并公布投标报名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的开标记录,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并在开标后由供应商代表、采购人或者监督人员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5.3开标质疑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如当场未提出,过后不予受理。5.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上传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上传的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一致的情形;(5)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缺失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形;(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无效,做废标处理。5.5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服务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1款的规定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供应商。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按照本章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章及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6.3.4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11)电子招投标时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3)《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4)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6.3.5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资格性)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3.6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6.3.6.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及内容、条款、技术规格及要求等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6.3.6.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及内容、条款、技术规格及要求等如实进行响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6.3.7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缺失、漏项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或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存在明显雷同响应、响应内容与证明资料不一致、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虚假描述的;(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标准和技术参数与文件中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响应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3.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6.3.10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3.1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3.1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6.3.1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不同供应商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6.3.1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合同授予7.1中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以及经采购人考察中标候选人提供中标服务的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采购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供应商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标准,未规定的不予经济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采购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重新招标及采购方式变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如果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如果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先做废标处理,然后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前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2.质疑1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及有关事项有质疑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将书面质疑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质疑应在质疑期内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其质疑为无效,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中的采购人信息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通知质疑供应商领取书面回复和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但回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2.4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若质疑内容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质疑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协调采购人答复质疑供应商。12.5供应商质疑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13投诉13.1已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3.2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否则监督部门有权拒绝受理。13.3供应商投诉事项必须与质疑事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质疑事项范围。13.4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抄送有关单位进行质证,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3.5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4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合格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投标文件的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合格;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不合格。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形式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评审结论为废标的评委人数超过半数则该投标文件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1.2资格评审标 准资格证明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第7项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6)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第7项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填写)。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要求。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评审结论为废标的评委人数超过半数则该投标文件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所需的服务要求,无缺项漏项、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30天开始,期限150天,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规定,有缴纳凭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要求清晰可见】。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及规定。投标价格1.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预算;2.不低于成本报价。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响应性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评审结论为废标的评委人数超过半数则该投标文件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注:以上初步评审为合格制评审,没有通过合格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下步详细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应提交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1.1.1.1.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30分商务部分:70分(包含投标报价分: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技术部分技术方案(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认识、资源开发流程、课程资源策划路径、资源制作技术、资源样例展示、教材出版方案等,根据方案内容的科学性、专业性、完整性等评分。方案中包含项目整体可行性论证得1分;方案中包含完整资源开发流程得1分;方案中包含课程资源策划路径得1分;方案中包含课程、教材、案例资源样例展示得1分;方案中包含教材出版整体方案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3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进度安排、保障时间进度措施、服务团队等。方案中有完整的时间进度安排的得1分;方案中有完整保障时间进度措施的得1分;方案中有服务团队详细介绍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2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合理性、全面完备、科学严格,可确保工作目标实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等。方案中有完整的质量管理方案的得1分;方案中有完整质量管理方案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专家团队(15分)1、设首席专家1人。(1)提供的专家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个人简介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提供的专家为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专家本人获奖证书、个人成果证明截图等),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专家团队不少于5人(不含首席专家)。(1)提供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相关专家,专家须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专家本人获奖证书、个人简介及个人成果证明截图等证明材料。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多得2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提供具备丰富虚拟仿真课程开发经验的专家,须具备国家级数字化学习中心虚拟仿真教学资源相关专家委员会聘书,提供聘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针对拟开发的三个类型金课分别对应聘请行业高级技术人员,要求具备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每提供1份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提供教材开发指导专家,专家须具备副编审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专家职称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服务团队(5分)1、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服务团队4人以上(不含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专业编辑团队、三维动画设计团队、平面设计团队。提供项目服务团队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中级或以上编辑证书、高级三维动画设计师、高级平面设计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以上要求的1份资质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算),不提供不得分。2.2.3(2)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类项目案例(6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与本次采购服务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能力(10分)1、供应商服务过的资源开发制作类项目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品种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教材样图加盖出版社公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摄影棚房产证明得1分;提供场地租赁证明得1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得1分;提供硬件设施图片证明材料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实力(14分)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供应商具备自主研发的成熟配套的课程开发、虚拟仿真相关类、教学运行管理类、资源库应用管理相关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包括:资源库平台、资源库平台综合数据应用系统、虚拟仿真实践教学系统、虚拟仿真实践教学辅助系统、增强现实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运行可视化软件、全景虚拟仿真课件交互软件、虚拟现实课堂教学管理系统等,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制定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整体需求的售后服务方案:1.售后服务人员保障:提供本公司售后服务人员清单,售后服务人员5人及以上得4分,4人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交售后服务方案,需包括:(1)工作时间指定专门技术服务人员对接(2)免费电话咨询服务(3)24小时智能机器人客服,每提供一项服务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采购人及项目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应提供专人负责对接,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提供服务承诺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注:(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人;评标办法正文一、评标须知1.关于评标方案(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2.关于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关于评标责任(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关于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供应商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5.关于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二、评标原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正文规定的任何一种投标无效、废标、否决投标的情况;(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3价格评审3.3.1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下列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条款中(1)和(2)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条相同的相关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条相同的相关扶持政策。4、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如涉及,须递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如涉及,须递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技术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如涉及,须递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如涉及,须递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7、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价格扣除比例不叠加。8、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或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6(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服务要求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金课”建设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29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一、建设内容序号服务名称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要求数量数量单位1课程遴选培训一、项目需求1、聘请专家解读国家级“金课”建设标准,结合学院专业布局,制定校内《金课遴选标准》(含课程目标、教学团队、资源基础、校企合作深度等维度)。2、从课程建设内容及数量、建设标准、团队构成等方面对12门申报课程进行分类策划,包括线上课程6门、线上线下课程4门、虚拟仿真课程2门。进一步遴选出重点建设课程和一般建设课程。3、改进清单:需包含每门课程的《诊断报告》(至少涵盖3项短板,如“课程思政元素不足”“虚拟实训项目缺失”),并匹配改进建议(如引入国铁集团案例库)。4、申报流程指导:提供课程申报材料模板(申报书、建设计划等),指导团队填写规范。5、案例分析与模拟评审:通过国家级金课案例对比分析,模拟评审流程,提升课程团队竞争力。6、专家辅导与反馈:组织专家对拟申报课程进行一对一辅导,针对性优化选题与建设方案。7、培训服务:分为“通识培训”及“分类指导”两个阶段。(1)通识培训(8课时):解读国家级金课政策、申报流程、案例解析(需含至少2个铁路类课程成功案例)(2)分类指导(8课时):按线上/混合/虚拟仿真三类课程分组,针对性辅导材料撰写与资源开发(如虚拟仿真课程需增加“虚实结合教学设计”模块)。(3)培训形式:采用“讲座+工作坊+模拟答辩”组合,线上直播需支持回看,并提供互动答疑记录。二、建设成果:1、形成《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金课遴选标准与实施方案》;2、建立覆盖12门课程的《金课申报项目库》;3、完成至少3轮课程团队培训,参训教师掌握申报要点,提交规范申报材料;4、产出《课程遴选评审报告》,推荐4-6门课程进入重点建设阶段。三、专家要求聘请由课程专家、教学专家、技术专家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内容涵盖课程重构与规划、教学模式设计和教学实施指导、课程内容与行业需求的对接和指导等。1项2课程开发与建设专题培训一、项目需求1、培训目标通过分层培训,使参训教师能够:(1)独立完成符合国家级金课标准的课程设计文档;(2)开发与铁路行业技术同步的虚实结合教学资源。2、培训内容与课时(1)课程设计培训(8课时)① 国家级精品课程专家(需主持过2门以上国家级课程)解读“金课”评审标准,重点分析铁路类课程特色(如“岗课赛证”融合路径);② 指导提炼课程思政主线(如“高铁工匠精神”),每门课程至少设计3个思政融合点;③ 案例拆解:剖析1-2门已获批的国家级金课。④ 成果要求:参训教师提交《课程思政融合方案》及《课程特色定位报告》。(2)资源策划培训(6课时)国铁集团高级工程师(需具备5年以上现场经验,如动车组检修、接触网施工方向)提供:① 铁路行业典型工作任务清单;② 行业新技术资源包(如智能运维系统操作手册、现场实景视频)。③ 指导将企业案例转化为教学项目(如“基于真实工单的接触网检修任务设计”)。④ 成果要求:校企联合开发《铁路现场教学案例库》(含≥10个可复用案例)。(3)虚仿开发培训(8课时)虚拟仿真专家(需主持过交通类国家级虚仿项目)指导:① 虚仿资源开发流程(需求分析-脚本编写-引擎选型-测试迭代);② 虚实结合教学设计(如“高铁驾驶模拟+真实车辆部件拆装”联动);③ 虚仿资源与教学平台(如智慧职教等)的对接标准。④ 实操任务:参训教师分组完成1个虚仿模块原型设计(如“铁路编组站调度VR实训”)。⑤ 成果要求:产出《虚仿教学开发标准》及2个虚仿原型设计方案。(4)内容设计培训(4课时)教学设计专家(需为省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评委)在线指导:① 基于“反向设计”原则重构课程大纲(从岗位能力倒推知识点);② 运用实例法拆解优秀教案(如“接触网检修”任务驱动式教学设计)。③ 提供《职业院校金课教学设计模板库》(含10种以上模式)。④ 成果要求:参训教师修订至少1份课程教案并通过专家审核。(5)资源开发培训(4课时)教育技术公司专业团队(需具备国家级资源库建设经验)指导:① 微课拍摄全流程(含分镜脚本撰写、绿幕抠像技术、多机位剪辑);② 教学视频交互设计(如弹题、热点标注);③ 铁路实景拍摄规范(如车站、机务段取景安全要求)。④ 教学内容的选取、拍摄场景选取和布置、视频呈现方式设计、拍摄方式和镜头的选取、脚本设计、语言表达、穿着和肢体动作等培训指导。⑤ 实战演练:每组教师完成1个5分钟微课样片拍摄与后期制作。⑥ 成果要求:提交《教学视频制作规范》及参训教师微课样片(分辨率≥1080P)。3、培训形式(1)线上(12课时):理论讲解、模板发放、异步答疑(需提供课程回放及配套资料包);(2)线下(18课时):工作坊、企业技术人员到校模拟演练、实操讲解、企业现场观摩等。4、过程管理(1)每阶段培训后提交学习笔记及实践作业;(2)设置课程负责人跟踪机制,定期反馈参训教师进度。二、专家要求聘请由课程专家、教学专家、技术专家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内容涵盖课程重构与规划、教学模式设计和教学实施指导、课程内容与行业需求的对接和指导等。1项3与重点建设课程匹配的数字教材开发与正式出版一、服务内容变教材为学材,基于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和综合素养设计工作手册式、数字化新形态教材。1、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标准,完成与重点建设课程匹配的数字教材开发与正式出版。2、教材在国内优质出版社的独立出版平台上线运行,并获得正规ISBN。3、辅助进行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包含文案材料优化、资料整合等。二、开发服务要求1、制定教材编写计划(包含教材建设方案、学校组成编写小组确定名单及分工、校企分工等信息)。2、教材组稿:供应商根据教材内容,协助参编教师进行数字化资源融入,包括但不限于:(1)气泡、链接,供应商协助完成气泡、链接内容合规性审核,提供必要的优化调整建议与思路。(2)图片,根据教材中图片的特点,提供数字教材中图片融入的思路,如对一个知识点中的多个图片做成画廊形式。(3)习题,审核习题的形式、种类是否达标,完成数字教材中交互式习题的融入。(4)AI赋能,供应商应紧跟教材发展新形式,具备丰富的AI工具应用经验,能够引导教师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有机融入AI应用的内容,达到通过教材的学习和使用教会学生应用AI工具的目的。3、教材组稿:基础初审由供应商对教材稿件进行审核,体现校企融合,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规范、新标准等最新的文件要求,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教材书稿进行初审,规范教材内容标注格式,使之达到国家正规出版教材标准。4、教材加工审校(1)教材编写培训:对项目参建人员进行教材建设整体要求、教材内容及体例要求、教材具体建设流程及平台使用的培训,做好顶层设计。(2)预审稿件:审阅教材目录、样章、资源样例,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给出整体修改意见,完善教材内容。预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素养,能够确认书稿名称、知识点及篇幅安排是否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同时能够确认书稿体例、样章是否符合相关出版要求。(3)编辑加工(一审):审读全书稿件,负责三审中的第一个审次,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在教材及资源内容的政治性、知识性、文字规范性、体例格式统一性等方面把好关。(4)二三审:根据书稿内容质量、重点难点和一审加工情况,审读100%的正文和全部插图,对书稿质量及一审报告提出二审意见解决一审提出的问题。(5)数字资源审核:审核全书配套数字资源,对资源内容的政治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以及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6)校对:按国家对图书出版“三审三校”的要求,完成三次校对工作,提升书稿整体质量,再次降低差错率。5、供应商聘请教材评审专家和出版专业人员指导数字化教材的特征、策划与开发、教学中的使用等内容。6、专家指导教师按照“以学生为中心、学习成果为导向、促进自主学习”以课程思政为主体思路进行教材开发设计,以构建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格局的形式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融入党的二十大会议等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7、安排专业编辑人员对教材的开发提供全程指导、工作辅助,涵盖策划、设计、校对、排版等方面。8、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参编人员由学校确定人选,供应商负责教材初稿撰写的指导,以及稿件修订和审校工作,并承担教材编写、审校、排版设计等费用。9、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与编写老师共同进行新型装帧设计,优化呈现形态,并融合思政元素。10、进行教材封面设计、稿件编辑、排版、加工。11、教材开发必须是正规出版物,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ISBN号。12、教材出版的最终书名以出版的名称为准。13、数字教材设计排版:(1)正文设计与排版:版式设计根据书稿内容及责任编辑提出的要求,从版式库中选取或自行设计版式。版式设计要统一、合理、美观、实用。成交供应商具备规范的排版流程和专职设计排版人员,能够完成各类稿件的排版设计。(2)绘图:包括审图、插图设计、图稿加工和整理等环节。要求责任绘图按编辑要求绘制成内容正确、画面清晰、线型合理、体例统一、缩比适当的制版图。① 供应商应具备规范的图片重绘流程和专职绘图人员,能够完成线条图、截屏图等图片的单色、双色、四色处理。② 照片、截屏图上的图注和指示线需在矢量文件中分层加工标注;双色和四色图片上的图注,根据具体情况做叠印处理,加工后的图片影像清晰,色彩层次丰富。③ 线条图必须是可编辑的矢量图,严禁插入TIF或JPEG图取代;虚线必须在描边中设置间隙距离,不可使用白色填充在实线上进行遮盖。(3)封面设计:封面设计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美术编辑担任,在坚持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统一的原则下进行封面设计工作,封面图案应无政治、民族、宗教、国际关系、版权等问题,不允许出现知识性、常识性和文字差错。成交供应商具备规范的封面设计流程和一定规模的专职美编人员,能够完成各类封面的设计制作。(4)贯彻国标《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建设规范》:GB/T 29806-2013《新闻出版内容资源加工规范 第8部分:图书加工》:CY/T 101.8-2014《学术出版规范 图书版式》:CY/T 120-2015《学术出版规范图书出版流程管理》:CY/T 172-2019在实施过程中,除遵守现行规则外,还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数字教材相关政策。14、上线在教材上线前,提供清样文件供采购人审查,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行,同时把终稿文档拷贝一份交付给采购人。上线后教材要求手机、Pad、电脑等多种形式智能设备均可查看、学习。15、上线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数字教材学习卡片5张。三、思政元素设计融入通过相关专家培训与指导,在课程与知识点规划阶段就考虑思政元素与专业内的重难点进行融合,实现教学信息量充足,并符合学习者认知规律,具有较好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思政建设目标如下:1、运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学科思维处理专业知识和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内容,融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要素,潜移默化地对学习和思想意识、行为举止产生积极影响,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相融合、教书与育人相统一。2、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数字资源把思政教育巧妙渗透教学全过程,教学方法运用恰当,教学策略使用有效。3、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呈现,又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4、目标设计恰当,符合课程要求、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明确具体、可观察、可测评、可达成;思政目标无缝对接知识、能力目标。四、专家指导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项目聘请不少于2人的出版专家团队进行项目建设指导。五、开发要求1、资源内容基于教材,按照课程教学需求、课程标准进行建设。2、资源呈现的教学目标、重难点,与教材一致。3、资源内容无科学性错误。4、制作手段含视频拍摄、音频录制、动画设计制作等。5、微课和视频的开发脚本由学校专业老师提出教学设计思路,成交供应商具体落实设想,形成文本性文件,用于之后的制作。6、微课的制作包括知识点教学结构设计、碎片资源教学设计、素材采集、知识点的知识内容编辑加工处理(包括后期剪辑、配音、字幕)等,每个微课时长3~8分钟。7、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主要包括课程单元教学设计,基于课程素材资源进行教学内容、教学资源的集成与建设,以及基于以上资源开发的网络课程建设等内容,课程资源能够综合运用,并体现在实际教学场景当中的运用。六、交付要求本项目编辑后的原始文件、设计文件、工程文件、录制素材、成果文件等,拍摄过程的视频、音频等原素材,版权归校方所有。4门4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一、开发线上金课:围绕“可学、易学”核心理念,以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为标杆,打造“知识分层递进、技能虚实结合、素养全程浸润”的数字化课程资源体系,深度融合AI技术,推进“资源标准化、学习个性化、评价智能化”, 实现从“资源堆砌”到“智慧赋能”的升级,支撑铁路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终身学习需求。课程资源建设指标参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内容的数量和质量)。每门课程建设内容如下:序号内容数量要求标准1课程概述1份视频,mp4格式,时长5-10分钟,介绍本课程的内容、课程特点、创新、学习建议及方法等2课程教案1份按照需求方课程教案格式及要求撰写。3授课计划1份按照需求方授课计划格式及要求撰写。4课件≥18个一个教学任务对应一个课件,每个不少于20页。融合资源与媒体;覆盖课程重要知识点,统一设计版式;PPT逐页美化,图像、图形应清晰;文中所用图片、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多个页面均有的相同元素,如背景、按钮、标题、页码等,可以使用幻灯片母版来实现5动画≥15个二维动画,mp4格式,动画时长1-5分钟/个,作为主体知识点的补充,展示常规微课不易呈现的知识内容。6微课视频≥30个视频,mp4格式,时长3-10分钟/个。采取实景或抠像形式现场录制;含片头、片尾、教师出镜讲解及与PPT画面适当穿插;视频要求图像清晰,声音和画面同步,播放流畅;根据课程内容提供片头、片尾策划案例,时长10-20秒7题库300题满足测试目标的要求,涵盖考查范围内的主要知识点。考查内容的题量和试题难度分布应与教学内容结构一致,具有一定的效度和信度,前后顺序必须合理,试题之间无相互提示和相互矛盾8案例15个文本和视频,内容为项目任务对应的真实工作案例。视频为mp4格式,时长2-15分钟/个。9知识图谱1套包含课程知识图谱和职业能力知识图谱。运行平台实现通过模板导入的形式编辑课程知识逻辑相关信息。知识图谱匹配课程知识逻辑,知识逻辑包含课程内部的逻辑关系,前置课或后置课的逻辑关系等。知识图谱应具备以下功能:(1)资源可集中管理、配置、展示,支持上传、发布、下载、预览等功能。(2)题库:可实现对知识点、课程主题、课程等不同层次的考核。题库可集中管理、筛选、检索。可提供抽取题库中试题来做作业、考试的功能。(3)具备AI功能,可生成基于教材、课程知识点的知识图谱。通过AI可辅助资源预处理,可辅助教学、辅助学习推荐,可实现个性化的图谱学习路径。具备AI智能问答功能,对平台内关于知识点点情况可以实现伴读式问答,解决分析等功能。(4)具备实训系统:可提供实训材料的上传和管理。可实现教师上传模板文档生成实训课程的知识图谱。可实现学生查看实训平台的知识图谱,并可基于不同的评价标准生成分层的学习路径功能。6门二、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打造以“岗课赛证”融通为核心,打造“线上认知筑基、线下技能强化、企业实岗验证”的三阶融合教学模式,构建符合国家级混合式金课标准的课程体系,实现学生从“知识习得”到“岗位胜任”的无缝衔接,形成具有铁路专业特色的混合式教学范式。每门课程建设内容如下:序号内容数量要求标准1课程概述1份视频,mp4格式,时长5-10分钟,介绍本课程的内容、课程特点、创新、学习建议及方法等2数字教材1种与课程匹配的数字教材开发与正式出版,教材在国内优质出版社的独立出版平台上线运行,并获得正规ISBN。3课程教案1份按照需求方课程教案格式及要求撰写。4授课计划1份按照需求方授课计划格式及要求撰写。5课件≥18个一个教学任务对应一个课件,每个不少于20页。融合资源与媒体;覆盖课程重要知识点,统一设计版式;PPT逐页美化,图像、图形应清晰;文中所用图片、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多个页面均有的相同元素,如背景、按钮、标题、页码等,可以使用幻灯片母版来实现6动画≥15个二维动画,mp4格式,动画时长1-5分钟/个,作为主体知识点的补充,展示常规微课不易呈现的知识内容。7微课视频≥30个视频,mp4格式,时长3-10分钟/个。采取实景或抠像形式现场录制;含片头、片尾、教师出镜讲解及与PPT画面适当穿插;视频要求图像清晰,声音和画面同步,播放流畅;根据课程内容提供片头、片尾策划案例,时长10-20秒。8题库300题满足测试目标的要求,涵盖考查范围内的主要知识点。考查内容的题量和试题难度分布应与教学内容结构一致,具有一定的效度和信度,前后顺序必须合理,试题之间无相互提示和相互矛盾9案例15个文本和视频,内容为项目任务对应的真实工作案例。视频为mp4格式,时长2-15分钟/个10知识图谱1套包含课程知识图谱和职业能力知识图谱。运行平台实现通过模板导入的形式编辑课程知识逻辑相关信息。知识图谱匹配课程知识逻辑,知识逻辑包含课程内部的逻辑关系,前置课或后置课的逻辑关系等。知识图谱应具备以下功能:(1)资源可集中管理、配置、展示,支持上传、发布、下载、预览等功能。(2)题库:可实现对知识点、课程主题、课程等不同层次的考核。题库可集中管理、筛选、检索。可提供抽取题库中试题来做作业、考试的功能。(3)具备AI功能,可生成基于教材、课程知识点的知识图谱。通过AI可辅助资源预处理,可辅助教学、辅助学习推荐,可实现个性化的图谱学习路径。具备AI智能问答功能,对平台内关于知识点点情况可以实现伴读式问答,解决分析等功能。(4)具备实训系统:可提供实训材料的上传和管理。可实现教师上传模板文档生成实训课程的知识图谱。可实现学生查看实训平台的知识图谱,并可基于不同的评价标准生成分层的学习路径功能。4门三、虚拟仿真金课开发以“虚实共生、高危替代、智能赋能”为核心理念,构建“全场景还原、全流程仿真、全要素考核”的虚拟仿真实训体系,聚焦铁路行业高危、高成本、难再现的典型工作场景,打造符合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标准的课程,实现“技能训练零风险、操作评价智能化、经验积累指数化”,培养适应智能铁路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课程建设完成后全部实现线上运行。1、每门课程建设内容如下:序号内容数量要求标准1课程概述1份视频,mp4格式,时长5-10分钟,介绍本课程的内容、课程特点、创新、学习建议及方法等2课程教案1份按照需求方课程教案格式及要求撰写。3授课计划1份按照需求方授课计划格式及要求撰写。4课件≥18个一个教学任务对应一个课件,每个不少于20页。融合资源与媒体;覆盖课程重要知识点,统一设计版式;PPT逐页美化,图像、图形应清晰;文中所用图片、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多个页面均有的相同元素,如背景、按钮、标题、页码等,可以使用幻灯片母版来实现。5动画≥15个二维动画,mp4格式,动画时长1-5分钟/个,作为主体知识点的补充,展示常规微课不易呈现的知识内容。6微课视频≥30个视频,mp4格式,时长3-10分钟/个。采取实景或抠像形式现场录制;含片头、片尾、教师出镜讲解及与PPT画面适当穿插;视频要求图像清晰,声音和画面同步,播放流畅;根据课程内容提供片头、片尾策划案例,时长10-20秒7题库300题满足测试目标的要求,涵盖考查范围内的主要知识点。考查内容的题量和试题难度分布应与教学内容结构一致,具有一定的效度和信度,前后顺序必须合理,试题之间无相互提示和相互矛盾8案例15个文本和视频,内容为项目任务对应的真实工作案例。视频为mp4格式,时长2-15分钟/个9虚仿资源≥20个基于真实工作场景与工作任务,满足学生学习需求10知识图谱1套包含课程知识图谱和职业能力知识图谱。运行平台实现通过模板导入的形式编辑课程知识逻辑相关信息。知识图谱匹配课程知识逻辑,知识逻辑包含课程内部的逻辑关系,前置课或后置课的逻辑关系等。知识图谱应具备以下功能:(1)资源可集中管理、配置、展示,支持上传、发布、下载、预览等功能。(2)题库:可实现对知识点、课程主题、课程等不同层次的考核。题库可集中管理、筛选、检索。可提供抽取题库中试题来做作业、考试的功能。(3)具备AI功能,可生成基于教材、课程知识点的知识图谱。通过AI可辅助资源预处理,可辅助教学、辅助学习推荐,可实现个性化的图谱学习路径。具备AI智能问答功能,对平台内关于知识点点情况可以实现伴读式问答,解决分析等功能。(4)具备实训系统:可提供实训材料的上传和管理。可实现教师上传模板文档生成实训课程的知识图谱。可实现学生查看实训平台的知识图谱,并可基于不同的评价标准生成分层的学习路径功能。2、WEB交互式平台支撑系统功能要求:2.1 Web交互式平台支撑系统基于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实现了全面且高效的课程资源管理及访问功能。该系统涵盖多个关键功能,具体如下:(1)用户管理:支持用户注册、登录,对用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包括用户基本资料的录入、修改与查看等,确保用户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2)权限管理:根据不同用户角色,如管理员、教师、学生等,精细分配操作权限。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可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与设置;教师能对所授课程的资源进行管理与发布;学生则仅能访问授权的课程资源并进行学习相关操作,以此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及操作的规范性。(3)课程资源管理:教师可方便地上传、编辑、删除课程资源,如课件、视频、文档、三维虚拟仿真实验等各类教学资料。同时,对课程资源进行分类管理,便于资源的快速查找与调用,提高教学资源管理效率。(4)课程资源搜索:提供灵活多样的搜索方式,用户可通过关键词、课程名称、资源类型等条件精准搜索所需课程资源,大大提升资源查找效率。(5)课程资源相关信息展示及练习:详细展示课程资源的基本信息,如课程介绍、授课教师、学习目标等。同时,针对课程内容提供丰富的练习题目,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实时检验学习效果,并及时反馈练习结果,助力学生针对性提升。(6)学生学习进度展示:实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包括课程学习情况、作业完成进度、练习成绩等,以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学生及教师,方便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控与指导,也便于学生自我管理学习计划。2.2 系统主要由以下三大功能模块构成:(1)后台管理系统模块:作为系统的核心管理模块,由管理员操作。负责用户信息管理,包括新增、修改、删除用户,以及用户权限分配与调整;课程资源的整体管理,如资源审核、资源库维护等;系统参数设置,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并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系统功能。(2)数据处理模块:承担数据存储、读取、更新等关键任务。将用户信息、课程资源信息、学习进度数据等存储于数据库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与持久性。同时,高效处理各类数据请求,如用户登录验证时的数据查询、课程资源搜索时的数据筛选等,为系统各功能模块提供稳定的数据支持。(3)资源浏览及练习模块:面向学生与教师。学生可在此模块浏览授权的课程资源,按章节顺序学习课程内容,并进行在线练习。教师则可对课程资源进行预览,查看学生的练习情况与学习进度,以便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为教学活动提供有力支持。说明:以上虚拟仿真资源开发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教学需求,进行适当调整。2门5平台运维一、项目需求课程运行网络平台评估与选择,确定后进行课程建设、课程开设并上传各类资源;指导课程运行与维护,积累与优化运营数据。1、平台选型与迁移(1)指导与评估课程平台选择,对12门课程已有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现有运行基础,指导课程平台选择。(2)完成12门课程所选运行平台清单。(3)确保VR/AR资源无损转码,响应延迟≤0.5秒。(4)课程迁移后资源完整率100%,关键数据(学习行为记录、企业实训日志)零丢失。(5)熟悉平台课程开设流程,完成12门课程上线运行。2、资源上传与页面优化(1)指导课程开设并上传各类资源,将建设完成的课程资源上传选定的课程平台。(2)标准化处理资源① 视频:H.265编码/4K分辨率,内嵌中英字幕(SRT格式),关键帧添加术语弹窗注解;② 交互资源:支持xAPI 2.0协议,记录虚仿操作轨迹数据。(3)设计课程首页优化:① 岗位能力矩阵图:标注知识点对应铁路局岗位技能要求(如“接触网检修”匹配《铁路电力管理规程》条款)。② 根据课程内容设计风格匹配的课程封面图,完善课程首页课程简介、参考教材、课程团队等页面信息,要求页面信息完整、布局合理、美观协调。(4)课程上线内容页维护与优化:根据课程内容与资源类型,进行课程学习内容页分类优化,要求内容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各学习单元划分合理、衔接有序。(5)100%课程首页通过WCAG 2.1 AA级无障碍检测(含屏幕朗读适配)。3、动态优化机制建设(1)持续进行内容迭代周期不少于1年,每次更新需提供动态更新说明文档。(2)建立“红-黄-蓝”三级响应机制:① 红色(72小时响应):涉及铁路安全规范错误② 黄色(2周内完成):技术内容陈旧③ 蓝色(季度更新):界面交互优化4、精准推广策略制定(1)结合多种推广手段。完成综合推广方案1套,应包括总体目标与阶段性推广目标;明确推广对象,针对不同推广对象进行受众分析;针对兄弟院校、合作企业、行业协会、海外受众等,制定不同的推广方式与推广实施步骤;对推广效果进行数据监测与分析,建立推广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推广效果动态调整优化推广方式。(2)建立优化反馈通道方案,规范收集学生评教、平台数据分析(实时)的路径和方法。5、数据治理与优化指导优化积累运行数据,对课程运行数据进行优化指导,明确数据关键指标,针对指标要点给出具体优化标准与路径,针对每门课程提供1套课程学习导引和1套课程运维优化建议。12门6重点课程优化指导一、项目需求对遴选出用于申报的重点课程进行优化打造,进行申报指导与申报材料辅助。1、政策解析与申报规划(1)提供省级/国家级标志性成果申报政策解析,制定申报计划及分类匹配方案。(2)重点聚焦铁路类课程政策倾斜点(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铁路融合”专项支持条款)。(3)制定“三阶九步”申报计划:① 对标阶段:比照近3年国家级金课立项名单,筛选铁路类课程占比≥30%的赛道;② 定制阶段:结合学院专业布局,确定重点攻坚方向;③ 预演阶段:模拟教育部评审流程,设置“材料盲审+现场答辩”双环节。2、材料编制与课程优化(1)申报材料标准化① 视频制作规范:教学视频采用4K HDR拍摄,关键操作步骤叠加AR标注;每5分钟插入“思政闪光点”角标(如“工匠精神”“安全规范”图标)。② 佐证材料库建设:整合国铁集团技术认证文件(如《CR450科技创新工程参与证明》);建立“课程-成果-数据”映射表(如《高铁驾驶虚拟仿真》课程关联“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③ 指导申报书撰写、教学视频剪辑(含知识点分段标注)及佐证材料整合,编制《申报对照表》。(2)课程深度优化① 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建设需对接新兴产业需求,并包含真实的工作场景,基以此拟定教学内容优化改造方案。每门课程嵌入≥2个国铁集团真实项目案例。② 思政主线融合:编制《课程思政案例库》,要求每课时都具备与职业素养、工作规范深度融合的案例。例如每课时匹配1个铁路劳模事迹(如“最美铁路人”专题)。③ 双线混融设计基于模块化与系统化设计,采用“任务链+能力梯”的结构,针对现有课程拟定优化改造方案。拟定教学方案创新方案,使得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虚拟仿真金课融入线下教学,打造“双线混融”模式,并设计合理恰当的课时分配方案。④ 评价体系:开发“五维雷达图评价系统”(知识/技能/规范/协作/创新),企业评分权重≥40%。基于本校现实情况,拟定多阶段、多维度的评价模型,并实现企业导师深度参与。⑤ 审查制度建设:重构混合式课程双线教学设计,审查虚拟仿真课程技术合规性(符合职教虚拟仿真指南),提炼课程特色亮点。3、模拟评审与整改(1)组织3轮专家模拟评审,每轮形成过程记录和评审分析报告。评审完成后针对分析报告进行针对性整改,并形成模拟评审的整改反馈报告。① 第一轮:材料合规性审查(对标2024年教育部最新标准)。② 第二轮:课程特色提炼(突出铁路行业创新点)。③ 第三轮:答辩实战模拟(还原国家级评审场景)。(2)建立“24小时应急整改通道”,针对红色风险项(如政治表述错误)提供即时修订服务。4、申报全流程支持(1)课程遴选机制① 开发“五力评估模型”(课程竞争力/团队执行力/资源完备力/校企协同力/成果辐射力),设置动态权重。②根据课程建设与运维效果,聘请国家级精品课指导专家到校或远程参与申报课程遴选,综合课程建设、课程团队、课程运维等多维度成效,遴选出用于申报的重点课程,形成申报课程评价建议1份。(2)重点课程优化指导对遴选出的重点课程进行进一步优化打造。拟定针对性的优化方案,紧密贴合标志性成果关键指标。(3)课程相关标志性成果申报过程指导聘请国家精品课建设专家对教师进行申报书填写培训及相关资料准备指导,指导申报书打磨提炼。(4)申报材料辅助申报材料辅助支持,以及其他各项申报材料的规范化支持。文字资料、图片资料的规范设计和加工,提供申报材料的规范化样例供参考。二、专家要求聘请由课程专家、教学专家、技术专家及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重点课程进行优化打造,进行申报指导与申报材料辅助指导等。12门二、顶层设计规划要求:(一)专家要求:主持国家级在线课程项目2项以上,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熟悉虚拟仿真技术标准,参与过职教课程标准制定。(二)顶层设计内容1、课程架构:制定三维度(知识/能力/素质)质量标准,设计模块化内容图谱(知识点≤8分钟);2、技术方案:明确XR技术配置,建立多模态资源开发标准及学习分析系统;3、质量保障:构建“双闭环”监控模型,设定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企业参与度≥30%)。(三)预期成效1、线上金课100%通过教育部认证,虚拟仿真课程获省级示范课程;2、混合式课程课堂重构度≥60%,虚拟仿真实操占比≥30%;3、支持多终端及5000人并发,年更新率≥15%。三、资源素材技术要求(一)课程建设指导1、聘请国内知名课程专家开展课程设计思路与逻辑指导,针对现有课程教学设计进行优化。2、课程思政元素优化指导。3、企业提供课程相关AI工具以及相应培训等技术服务,协助课程团队教师应用AI工具并训练课程智能助教。4、企业技术人员与教师共同进行课程的内容规划和设计,拟定课程资源清单,确定课程资源开发的内容、呈现形式;确定课程资源的开发方案。5、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教师进行资源策划、制作、课程运行等内容的培训。针对微课视频脚本提供多次修订服务。(二)课程结构设计1、整体教学设计规划:组织课程顾问与教学团队协作,依据课程标准拟定全方位教学设计,围绕教学大纲、学时规划、内容编排、策略制定、知识点梳理及课件制作等要点,助力教师团队实现课程的颗粒化、层次化、主题化设计。2、教学风格定向塑造:引导教师打造多元教学风格,涵盖理性严谨、情感共鸣、质朴亲和、幽默诙谐等类别,以契合不同教学情境与受众需求。3、混合式教学方法设计:课程顾问辅助教师策划适配线上线下融合教学的方法,线上聚焦内容展示、互动研讨、自主探索;线下囊括课堂讲授、实地参观、情景模拟、实操演示等,全方位激发学习动能。4、教学仪态与语言优化:为教师提供形象管理、肢体语言、授课话术等专业指导,提升教学表现力与沟通效果。5、拍摄方案定制与执行:课程顾问依据教师课程设计,量身打造拍摄蓝图,细化拍摄计划,明确课程建设进度表。协同教师敲定拍摄要点、规划场地、布置场景、搭配服装,确保拍摄流程顺畅;同时,依据技术规范与授课特色设计拍摄形式,沟通拍摄要求并给予着装建议。此外,协助教师收集课程素材,涵盖图片、视频、文档等,精修PPT课件等教学资源,保障课程内容丰富多元。(三)思政元素设计融入通过相关专家培训与指导,在课程与知识点规划阶段就考虑思政元素与专业内的重难点进行融合,实现教学信息量充足,并符合学习者认知规律,具有较好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思政建设目标如下:1、运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学科思维处理专业知识和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内容,融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要素,潜移默化地对学习和的思想意识、行为举止产生积极影响,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相融合、教书与育人相统一。2、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数字资源把思政教育巧妙渗透教学全过程,教学方法运用恰当,教学策略使用有效。3、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呈现,又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4、目标设计恰当,符合课程要求、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明确具体、可观察、可测评、可达成;思政目标无缝对接知识、能力目标。(四)教学课件1、制作原则依据课程大纲,遵循方便教学、利于逻辑梳理的准则,以任务或项目为导向进行制作。2、内容要求(1)依大纲任务或知识点撰写课件内容,采用图形、图表多维度呈现,减少单纯文字配图片形式。(2)篇幅控制在10-20页。3、技术要求(1)多媒体融合:PPT集成文字、图形、图像、声音、视频,内容丰富。幻灯片设为“全屏显示16:9”高清格式,整体风格统一、色彩协调、美观大方。(2)字体规范:字体、字号、颜色、行间距保持美观统一。标题文字少时任一字距加宽一倍;正文行距设为1行或1.5行。(3)版心版式:页面四周预留空白,左右边界安全区130像素内,上下90像素内,避免内容靠边。(4)背景设计:背景色简洁,饱和度适中,限于一至两种色系,背景与场景切换不宜频繁。文字、图形与背景对比鲜明。(5)色调搭配:依据课程科目选色,主色调搭配一至两种辅助色,单屏文字颜色不超三种。(6)配图要点:图像清晰反映主题,分辨率72dpi及以上,不变形。图形易懂,助力理解。(7)修饰建议:多用细线条显精致,采用扁平式装饰契合时代审美,融入趣味装饰提升吸引力。(8)模板选择:模板简约大方、颜色适宜,便于长时间观看。标明课程名、模块序号与名称。(五)视频类资源1、内容规范视频内容必须严格遵循我国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确保版权清晰无争议。若涉及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需完整保留原内容并使用原语言呈现,不得随意篡改或删减。2、内容要点(1)教学手段运用:综合运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表演等多种教学手段,确保与教学内容紧密贴合、恰当适宜,助力知识讲解与呈现。(2)素材来源标注:使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时,明确注明来源;涉及人物访谈,需详细加注人物介绍,保证素材信息的完整性与透明度。(3)素材质量保证: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务必清晰,历史资料及图片应经再加工处理,并详细标注素材来源与原始信息,如字画作品详情、影视片段创作信息等,增强素材的可靠性与学术性。3、制作规范(1)画面构图与布局:屏幕图像构图合理,主体鲜明,人像、肢体动作以及教学辅助工具(板书、教具等)均需在镜头范围内,确保教学内容完整、有序展示。(2)背景设置原则:微课背景可选择彩色喷绘、电脑虚拟或现场实景,但颜色与图案应简洁,保持静态,营造简洁明快的学习氛围,避免背景元素分散学生注意力。(3)摄像角度要求:摄像镜头与主讲教师目光保持平视,避免教师长时间仰视或俯视,以自然、舒适的视角呈现教学过程,增强视觉亲和力。4、技术指标(1)视频基本参数①帧率与声道:帧速率固定为25帧/秒,声音频道设为2(立体声),视频时长依据校方最终提供的脚本确定,单个视频时长范围在3-10分钟。②信号源与制作软件:由专业视频制作团队运用非线性编辑软件premiere、finalcutpro以及片头特效软件精心打造,确保视频质量。③稳定性与画面质量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稳定,杜绝失步,画面无抖动跳跃,色彩自然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平稳过渡。色调:白平衡精准,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镜头衔接处色差微小。画幅:优先选用16:9画幅,分辨率支持720p或1080p高清标准,保证视觉效果。④音频信号源品质:采用指向型专业话筒与专业录音机,保证音质清晰、饱满,音频与画面精准同步,消除交流声和其他杂音干扰,各类声音比例协调。⑤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音量平稳无忽大忽小,解说声、现场声与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暨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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