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工程招标变更公告(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茂名市海洋局)2025)



关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用海变更及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用海变更及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至mmszrzyj2863375@maoming.gov.cn。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 ( 用海变更及续期 )
海域使用申请人: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附件: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用海变更及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道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