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招标变更公告(西吉县人民医院2025)



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县域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ZT-2025(ZC)-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县域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需求附件里“(二)前置审方(含医嘱)”此项内容重复,现将此项内容删减一项,并对序号进行重新排序,以更正公告里上传的采购需求附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05-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 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吉县人民医院
地址:西吉县吉强东路198号
联系方式:13895143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东关村
联系方式:1816914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董世恒
电话:1389514348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魏江
电话:18169140760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附件.pdf

代理机构: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5-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县域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西吉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西吉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07: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江

项目联系电话
18169140760

采购单位
西吉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吉县吉强东路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95143489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东关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69140760

附件:

附件1

附件2

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县域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西吉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GY)0006782.项目名称: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县域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4-20250430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9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合同履行期限:3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30至2025-05-1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5-21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吉县人民医院联系人:董世恒地址:西吉县吉强镇198号联系方式:138951434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魏江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东关村联系方式:18169140760代理机构: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04-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县域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3年2采购人:西吉县人民医院联系人:董世恒地址:西吉县吉强镇198号电话:13895143489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东关村项目负责人:魏江电话:18169140760邮箱:/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4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6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11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5-21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5开标时间:2025-05-2109:00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开标厅)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前3名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19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合同约定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号),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双方合同约定按中标价的1.5%计取。(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2025-05-22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23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提前登录“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zfcg.nxggzyjy.org: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未在30分钟之内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退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系统不支持IE浏览器)打开“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解密,予以退回。3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3的为微型企业。4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中标单位中标后将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下载双面打印、编制页码并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胶装完成后向代理公司移送一正一副。(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按技术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合同履行期限:3年;2.服务地点:西吉县人民医院;3.质保期:3年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详见采购需求附件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按技术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得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为10分。2技术响应30.0标★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其它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得30分,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指标的,每有一项减1分;一般技术参数、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指标的,每有一项加0.5分,减完为止。3总体设计方案12.0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需求分析、体系架构、技术路线、系统性能和安全设计等内容,方案整体框架设计合理、能实现建设目标、体系架构清晰,需求分析准确、技术线路清晰,完全符合建设内容要求,得12分;方案整体框架较合理、基本能实现建设目标、体系架构较清晰、需求分析较准确,技术路线较清晰、基本符合建设内容要求,得9分;方案整体框架不合理、不能完全实现建设目标、体系架构不清晰、需求分析不准确,技术路线较清晰、不符合建设内容要求,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4实施方案8.0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步骤、阶段性成果及时间、工作进度描述、人员配置及其工作职责、数据安全方案等。实施方案合理、实施步骤清晰、阶段性成果及时间准确、工作进度描述清楚、人员配置和工4实施方案8.0作职责安排合理、数据安全方案完整,得8分;实施方案较合理、实施步骤较清晰、阶段性成果及时间较准确、工作进度描述较清楚、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安排较合理、数据安全方案较完整,得5分;实施方案不合理、实施步骤不清晰、阶段性成果及时间不准确、工作进度描述不清楚、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安排不合理、数据安全方案不完整,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6.0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标准、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及措施、各类故障处置措施、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限等内容。售货服务方案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售后服务标准清晰、售后服务承诺准确、保障措施完整、培训方案合理,得6分;售货服务方案较合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整、售后服务标准较清晰、售后服务承诺较准确、保障措施较完整、培训方案较合理,得3分;售货服务方案不合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售后服务标准不清晰、售后服务承诺不准确、保障措施不完整、培训方案不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培训方案8.0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周期、培训人员资质详情等。投标人的整体培训方案内容详尽具体、进度安排合理、可行度高,培训目标清晰、量化,培训方式多样、培训人员有相应资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投标人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进度安排较合理、具有可行性、培训目标清晰,培训安排及周期明确、有具体的培训方式,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投标人培训方案基本内容完整、培训目标基本清晰,有培训安6培训方案8.0排且较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培训方案及培训具体内容不完善、培训目标不清晰未量化的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7安全保障能力4.0为保证项目的稳定进行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系统对接,投标企业应具备自主开发能力,具备以下证书: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CMMI三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备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综合实力4.0投标人具有以下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名称需包含以下关键字:区域医疗信息集成系统、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合理用药系统、数据管理,满分4分。备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9商务响应5.0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10业绩5.0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附: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11人员8.0投标人本次项目拟派团队人员:1.团队人员中,每1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2分,最多得4分。2.团队人员中,每1人具具备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三级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备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纳税证明,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示范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3.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按季度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服务质量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愿做出如下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和要求;有效地组织与承担项目服务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技术、专业人员及相关设备;切实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接受采购单位、现场管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质量的检查监督;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按要求时间整理上报项目服务档案,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达到承诺的相关要求。以上承诺由我公司严格履行。(此项施工质量承诺书投标单位完全响应,并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亲自签署然后扫描上传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视为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间: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价格人民币小写(元):(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写此栏)人民币大写:(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写此栏)单价:(元)(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备注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一、建设目标西吉县县域审方中心的建设目标围绕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展开,具体包括:构建标准化审方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处方(医嘱)的智能化审核与动态监管,减少不合理用药风险,提升用药安全水平。推动医疗资源整合: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资源,实现审方服务全域覆盖,促进分级诊疗与医防融合。强化数据驱动管理:通过统计分析报表和知识库优化,为医疗机构提供用药决策支持,提升县域药学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法治化与规范化:结合西吉县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审方流程的合法性审核与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运行透明高效,保障患者权益。二、技术要求★审核引擎审核合规处方(医嘱)的平均时长≦0.5秒★平台服务需采用微服务架构开发及部署,系统中的各个微服务可被独立部署,各个微服务之间必须满足松耦合的特性。每个微服务仅关注于完成一件任务并能更好地完成任务。在所有情况下,每个任务代表一个小的业务能力。各服务间具备高内聚,松耦合的特点;各服务间保持进程隔离,故障范围能够有效控制;每个服务可以独立的开发、测试、构建和部署。各服务组件能够根据实时运行负载智能动态地扩容或收缩,具备高可用性,具备超强的横向扩容能力。各微服务支持基于Docker的容器化集群部署,具备极强的适配性,不受云平台限制,应用应支持在多平台混合部署的能力。★系统根据国家对信息安全保障支持国产化适配。★支持应用系统服务智能调度管理支持查看集群节点组成,支持查看集群各节点的运行状态,包括对集群节点的CPU、内存的实时监控,及集群存储的管理。支持对已部署的节点进行管理,支持查看已部署节点的各副本运行状态及部署策略。支持查看部署节点中运行的各容器的状态,支持日志追踪,并可查看CPU和内存分配等配置信息。★平台各系统服务通过消息队列进行业务数据交换,解耦业务的处理过程,同时具备高可扩展性,通过消息队列将数据持久化直至数据被完全处理,规避数据丢失风险。使用消息队列的灵活性和峰值处理能力,能够使关键组件顶住增长的访问压力,而不是因为超出负荷的请求而完全崩溃。当体系的一部分组件失效,加入队列中的消息仍然可以在系统恢复后被处理,不会影响到整个系统。★本次项目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医疗专网区云资源进行部署。三、总体要求★本次项目在西吉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基础上进行业务系统拓展,实现的业务流程功能与西吉县县域医共体平台对接,投标方须承诺所投产品与西吉县县域医共体平台对接并承担所有对接费用。★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项目进行前期的调研规划并制定完善的总体建设方案、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项目的质保期要求为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质保。四、建设范围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包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村卫生室。五、系统功能(一)前置审方(含医嘱)1.审方工作管理(1)★具备药师管理功能要求可维护审方药师基础信息,对药师的职业资质进行审核,制定药师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区域项目为全区域各医疗机构的审方药师信息维护与资质审核、培训,单例医院则为本医院的审方药师信息维护与资质审核、培训。(2)★提供移动药师工作端H5方式支持微信小程序,app等各种形式的功能嵌入。★建设云化药师功能,支持社会优质药师资源加入审方工作中。(3)具备审方引擎审核处方功能要求审方引擎在接收处方(医嘱)信息,审核处方信息,不合理处方推给人工药师。提供几十种类型的安全用药审查机制:对处方(医嘱)的适应症(含中医证型)审查: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断信息,审查处方(医嘱)中药品的适应症是否与患者的疾病情况相符。对处方(医嘱)的药物禁忌症审查:根据患者诊断和病生状态信息,审查处方(医嘱)中是否存在该患者禁用的药品包括中药。对处方(医嘱)的配伍禁忌审查:提示在同时进行输注的处方药品间可能存在的体外配伍问题审查。对处方(医嘱)的配伍浓度审查:审查配伍药品浓度是否在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给药浓度范围内。对处方(医嘱)的西药相互作用审查:系统对两种西药同时或间隔一定时间给予同一个病人时,可能出现的药理学效应进行审查。对处方(医嘱)中的中药饮片进行十八反、十九畏审查。对处方(医嘱)中的中成药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处方(医嘱)的中西药相互作用审查:系统对中、西药同时或间隔一定时间给予同一个病人时,可能出现的药理学效应进行审查。对处方(医嘱)的重复用药审查(重复成分、药理重复):根据病人处方用药中的两个或多个药品是否存在相同的药物成分,可能存在重复用药问题对医生进行审查。对处方(医嘱)的抗菌谱重复审查:根据处方中药品的抗菌谱信息进行重复审查。对处方(医嘱)的儿童用药审查:根据儿童年龄等信息审查处方是否存在用药风险。对处方(医嘱)的成人用药审查:根据承认年龄等信息审查处方是否存在用药风险。对处方(医嘱)的老人用药审查:根据老人年龄等信息审查处方是否存在用药风险。对处方(医嘱)的妊娠用药审查:根据患者妊娠状态等信息审查处方是否存在用药风险。对处方(医嘱)的哺乳用药审查:根据患者哺乳状态等信息审查处方是否存在用药风险。对处方(医嘱)的性别用药审查:审查处方(医嘱)药物是否存在不适用于当前患者性别的药品。对处方(医嘱)的肝损禁忌用药进行审查:根据患者肝损状态对处方用药审查。对处方(医嘱)的肾损禁忌用药进行审查:根据患者肾损状态对处方用药审查。对处方(医嘱)的饮片特殊人群用药审查:根据特殊人群状态信息,对处方中药饮片用药进行审查。对处方(医嘱)的剂量范围审查: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重指标等,审查处方用药的单次、单日用量是否合理。对处方(医嘱)的给药途径审查:审查处方中药品给药途径存在的不匹配、不合理等用药风险问题。对处方(医嘱)的给药频次记性审查:根据患者年龄、给药途径等信息审查处方中药品给药频次存在的不匹配、不合理等用药问题。对处方(医嘱)的饮片使用剂量范围审查:对处方中每一味药品的药物剂量是否存在过大、过小等风险进行审查。对处方(医嘱)的中药饮片使用方法对处方(医嘱)的审查。对处方(医嘱)的药物过敏史对处方(医嘱)的审查。根据患者过敏史信息,审查处方包含的药品成分是否会触发用药过敏风险。以及其他类型的智能审核。支持跨机构审方。2.审方医生工作功能(1)具备医生接收审方(医嘱)消息功能要求系统自动将医生所开处方提交到审方中心后,审方智能引擎智能分析-审核处方药品得合理性和安全性,分析完成后,给出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将以消息得方式推给医生,在医生操作界面会接收到审方结果消息,医生点击消息可弹出消息得完整审核结果界面,医生可查看审核结果,医生打开审核消息后可查看处方详细信息,包括处方具体药品信息,处方问题信息,药师沟通回复。(2)★具备医生与审方药师沟通功能要求医生端打开消息详细界面,如果是待审处方详细,医生则可通过在弹出得处方详情界面对话功能中与审方药师沟通,说明该处方使用当前药品或者药品用量、方式等原因。(3)具备医生双签通过处方(医嘱)功能要求包含如果药师审方不通过而医师坚持使用此处方药品,则在药师审方不通过后医生可回复消息功能,使当前处方可以后续缴费发药,当然此类处方须在发药时再次审核,后续还要对此处方进行处方点评。(4)具备医生处方(医嘱)审核信息查询功能要求包含当医生想要查询提交的历史审核处方信息,历史对话记录可通过医生端打开界面,进行信息查询功能。具备为医生开方(医嘱)提供相关药学工具的功能包含药品说明、说明书适应症查询、配伍禁忌、临床检验指标信息查询功能和药品用量常用公式工具。3.药师审方功能(1)具备药师审核处方(医嘱)功能要求审方时给审方药师分单的逻辑分为派单和抢单两种模式,审方药师可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选择分单模式。药师在看到需要审核的处方后,待审处方消息可点击待审处方明细或者点击待审处方提示消息进入处方审核界面。(2)★具备药师与医生实时沟通功能要求在处方待审界面医生可查看当前处方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对话功能与开立处方医生沟通,向医生说明处方存在的问题以及处方如何处理。并且在对话中可以做处方的最终评定,比如通过或者驳回处方。药师向医生发审方对话时可调之前维护好的自定义快捷回复信息进行快速对话。(3)具备药师自定义快捷回复管理功能要求为了提高药师消息对话的效率,提高患者就诊体验,为药师对话提供快捷回复功能并能维护快捷回复常用语。在与医生就处方问题沟通时调出快捷回复信息进行回复。(4)具备药师进行审方(医嘱)数据查询功能要求包含审方药师可通过程序进行审方数据查询,如今日处方、所有处方待人工审核数据、自审通过数据等等。可分为自审通过、人工通过、人工待审、审核驳回、处方待评、处方超时、处方双签等信息。(5)具备药师进行审方(医嘱)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要求包含程序通过分析图形功能为药师提供直观性的审方数据展示形式,如审方药师在工作之余可以查询自己的工作量以及工作量趋势;查看到自己在整个审方系统中的工作量排行;药品使用率数据统计;药师审方(医嘱)问题统计;药师绩效统计;审核通过率统计;审核工作量统计;审方数据看板等。具备为药师审方(医嘱)工作提供相关药学工具的功能,包含药品说明、说明书适应症查询、配伍禁忌、临床检验指标信息查询功能和药品用量常用公式工具。(6)★为药师提供移动端审方功能要求具备药师审核处方、药师与医生实时沟通、药师自定义快捷回复管理、药师进行审方数据查询、药师进行审方数据统计分析、为药师审方工作提供相关药学工具的功能等,如果是启用云化药师模式,则支持药师在线提交资质审核权限。4.点评数据统计分析(1)具备处方(医嘱)点评统计功能要求包含存在问题统计表(医生统计)、存在问题统计表(科室统计)、存在问题统计表、点评结果统计表(医生统计)、点评结果统计表(科室统计)、点评结果统计表、点评工作表、点评汇总报表等统计功能。(二)处方点评(含医嘱)1.合理用药点评工作功能(1)具备药师创建点评任务功能要求点评药师可设置点评区间、点评类型等信息来创建点评任务。(2)具备药师点评处方(医嘱)功能要求药师可对点评任务相关处方信息进行点评。药师浏览处方判断是否合理,可对合理的处方勾选单个或多个,批量点评,显示点评弹框,能看到点评信息,默认医生开具处方为合理状态,药师填写意见后,对勾选的处方点评完成;也可对存在相同问题的处方勾选多个批量点评。(3)★具备药师查看点评申诉消息功能要求药师可查看医生对于处方点评申诉的消息以及查看申诉的内容(4)具备药师与医生对话功能要求药师医生沟通处方点评问题,药师点评处方时,若有用药等问题可在对话框搜索医生或者在处方详情中联系医生,与医生进行沟通,药师收到处方点评申诉后,若对申诉有意见,也可与医生进行沟通。2.点评医生功能(1)★具备医生查看处方(医嘱)点评结果并可申诉功能要求医生查看处方点评结果支持两种途径:a、医生自主进入处方点评,能看到医生以往开具处方的点评结果;b、系统推送单个处方点评结果消息。医生点击某个处方,或者点击系统推送消息卡片查看详情,能看到当前处方信息及点评信息。医生对点评不合理的处方可申诉,填写申诉理由待药师审核,若药师审核通过,则在当前点评结果里显示审核结果。(2)具备医生查看申诉审核结果消息功能哟爱医生可查看药师对于处方点评申诉的消息以及查看申诉的内容(3)具备医生与药师沟通功能要求医生收到点评结果时,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对话框搜索药师或者在处方详情中联系药师,与药师进行沟通;药师收到处方点评申诉后,若对申诉有意见,也可与医生进行沟通;对话框功能应用于整个平台,药师与医生需沟通问题时实时交互。3.点评数据统计分析(1)具备处方(医嘱)点评统计功能要求包含存在问题统计表(医生统计)、存在问题统计表(科室统计)、存在问题统计表、点评结果统计表(医生统计)、点评结果统计表(科室统计)、点评结果统计表、点评工作表、点评汇总报表等统计功能。(三)用药安全综合管理1.具备医疗机构管理功能要求可接入不同级别医院,支持各个医院的审方功能,支持新增、编辑、废弃、查询等操作。并为各家医院分配该医院的管理端账号。2.具备人员管理功能要求支持具体医疗机构、药店等各个对象的对药师、医生、护士的人员信息以及其他角色的人员信息的维护。3.具备角色与账号管理功能要求可维护系统固有的一级角色下的二级角色以及二级角色的菜单权限。要求可创建账号,并可选择对应的二级角色,则此账号默认具备选择的二级角色菜单权限。一个账号可选择多个不同一级角色下的多个,二级角色集成多个二级角色的所有菜单权限。各个业务角色账号都可以再次创建。4.★具备知识库管理功能要求主要包含维护标准的药品信息相关数据要求包含标准单位、疾病编码、药品说明书、标准药品目录、平台流转药品目录、医院药品目录、给药途径、给药频次等查看、管理。相关标准信息的对照要求支持平台与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相关数据对照,支持处方信息在审核过程中的识别如:给药途径对照、给药频次对照、单位对照、疾病编码对照、医院药品目录对照。5.★具备审方规则库管理功能要求包含标准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相关药品的审方规则管理功能,还包含诊断与年龄、诊断与性别、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等相关审方规则管理功能。6.★具备医院可设置自定义审方规则配置功能要求包含常规规则配置、用药天数、拦截级别设置、不参与审核设置、药师审核范围等医院可自定义配置的审方规则功能。7.具备药学工具管理功能要求包含药品说明书、常用公式、临床检验工具信息维护、编辑等功能。8.具备操作审计功能要求系统管理员查看全平台系统操作日志记录9.具备系统设置功能要求可根据项目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灵活设置程序功能实现程序更好的支持项目的审方等工作的开展10.★具备处方审核全流程功能要求支持管理人员进行处方审核全流程主要记录各级医院的处方审核全流程查看监管,保障处方全流程的安全可靠,可追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保障患者权益。11.★具备全流程监管功能要求包含审核过程监管主要展示各级医院开具的处方,上传到审方中心审核过程的功能。如处方上传、处方审核、处方派发、处方干预、处方审核沟通等过程追踪数据。(四)配套接口1.具备获取医生所开处方(医嘱)信息功能要求上传处方信息(医嘱)、处方(医嘱)状态同步、审方(医嘱)结果推送、处方(医嘱)状态回写、获取药师签名、回写药师签名、皮试结果上传2.具备基础数据同步功能包含科室、人员、给药途径、药品目录、疾病编码3.具备对话消息推送功能★具备处方(医嘱)审核后处方后续相关业务功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共体智慧审方平台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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