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2025)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公司2025-2026法律服务框架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FAGF-HNGS-25041936

采购模式:
集中采购

项目类型:
服务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分类:
管道运输

华南公司2025-2026法律服务框架项目

标段编号:
1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5-29 09:30:00

变更为:
2025-06-06 09:3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5-05-15 17:00:00

变更为:
2025-05-21 17: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29 09:30:00

变更为:
2025-06-06 09:30:00

供应商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有效年检凭证扫描件。 提供以上证照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加盖投标人财务章或者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至少1项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类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和委托单)、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8年或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载明首次执业时间为准)。 3.5.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类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和委托单)和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体现为该人员业绩,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为该人员业绩,投标人可提供经业主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3.5.3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3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律师至少2人(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律师,律师至少有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提供以上人员名单、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书载明日期为准)。 3.5.4投标人自行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律师不得随意更换。 3.5.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有效年检凭证扫描件。 提供以上证照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加盖投标人财务章或者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至少1项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类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和委托单)、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8年或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载明首次执业时间为准)。 3.5.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类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和委托单)和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业绩时间;框架类合同按委托单认定业绩数量和业绩时间。体现为该人员业绩,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为该人员业绩,投标人可提供经业主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3.5.3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3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律师至少2人(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律师,律师至少有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提供以上人员名单、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书载明日期为准)。 3.5.4投标人自行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律师不得随意更换。 3.5.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陈水明

电话:
020-80980574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曾云飞、肖铭达、喻俊文

电话:
020-83339232

电子邮件:
guanwanghn@cntcitc.com.cn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华南公司2025-2026法律服务框架项目澄清文件第2号.pdf

华南公司2025-2026法律服务框架项目澄清文件第2号各投标人:现对华南公司2025-2026法律服务框架项目(招标编号:FAGF-HNGS-25041936)的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或说明:原招标文件内容第4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变更为: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原招标文件第8页:“废标条款一览表”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注意:确认有效日期、证书的单位名称。变更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注意:确认有效日期、证书的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21日17点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此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特此通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5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