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变更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分局)2025)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蓟州犬类留检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TGPC-2025-D-0385)更正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蓟州犬类留检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TGPC-2025-D-0385)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TGPC-2025-D-03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蓟州犬类留检所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本项目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9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16日8:30;开标解密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16日8:30至9:30,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16日9:30至12:00。 2.项目需求书中费用分割第1项变更为:1、服务过程中所有人员工资、福利费、加班费(保证全年节假日至少2人值班)、社保、公积金、防暑降温及取暖费、服装费、人身意伤害外费用等一切人工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变更,详见附件3。 4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主观分第2项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变更为:“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保洁、绿化养护、犬只喂养服务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5.本项目其他内容无变更。

更正日期:2025-05-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08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8829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红星路79号

联系方式:022-24538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晨、鲁志强、杨光

电话:022-24538318

六、附件

附件3.docx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5月29日

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价格分项组成报价1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其他:2日常运行维护工具耗材费用3保洁工具耗材费用4秩序维护工具耗材费用5犬舍冬季采暖草帘费6犬粮采购、烹制犬粮食材采购及制作费用7垃圾清运车辆、清运人员及垃圾终端处理费8病媒生物防治药剂、耗材、防护用品费9病死犬尸无害化处理费10场地占用费和留检所运营发生水电网费11绿化养护费用12粪池清掏费13犬只医疗服务14服装费用15办公费用16固定资产折旧17利润18税金19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合计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2.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3.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4.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5.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6.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