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2025)



诸暨市山下湖镇新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泌湖村下宣-樊家岭公路)(施工)补充公告

诸暨市山下湖镇新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泌湖村下宣

-樊家岭公路)(

施工



补充公告

各潜在竞包人

:

诸暨市山下湖镇新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泌湖村下宣

-樊家岭公路)(施工)已于2025年

5



28

日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包公告,现对发包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

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



26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原“1、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经相关审计单位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0%,余下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改为

“1、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5%,经相关审计单位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二、专用合同条款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原“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2.4.2-(1)、(2)、(5)、(6)、(7)执行,

1、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经相关审计单位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0%,余下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改为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2.4.2-(1)、(2)、(5)、(6)、(7)执行,

1、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5%,经相关审计单位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三、专用合同条款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原“(2)

10 %

的工程结算价款;

”改为“(2)

1.5 %

的工程结算价款;



四、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以立项批复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以立项批复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汇票/保函/支票/转账 ?





本补充公告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5



30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