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变更公告(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25)



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澄清补遗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现作如下澄清:
澄清:原招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中、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现修改为“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中、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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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澄清补遗通知2各潜在投标人: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现作如下澄清:澄清:原招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中、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现修改为“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中、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招标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03日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澄清补遗通知2各潜在投标人: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现作如下澄清:澄清:原招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中、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现修改为“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中、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招标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03日.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E52273120250002E9001)招标文件开发有W聊ml批招标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S5227316302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05月2日....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E52273120250002E9001)招标文件招标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05月日☑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如果投标人愿意,可以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注:参加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按照不见面开标要求执行。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5-522731-04-01-30813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惠水县建设东路,涟江南路南侧、滨江路北侧。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6065.48㎡,地上建筑面积44813.88㎡其中,农贸市场5500㎡、集中商业5927㎡、风情商业街3800㎡、酒吧街2488㎡、正餐主力店3824㎡、住宅17010.88㎡、商务酒店6264㎡。地下建筑面积为11251.6㎡。机动车总停车位共32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81个,地下停车位245个,配套新能源充电桩33个。配套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绿化、消防等设施。2.3项目总投资:26502.66万元。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含竣工验收、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等监理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7.其他7.1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通用),然后才能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没有及时关注查看相关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后果自行承担。8.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D栋惠水县涟江街道环城西路怡心园(一期)1栋2层5楼联系人:罗伟廷,联系人:白燕、张毓刚、李显艳电话:15121389582,电话:13985104985电子邮件:416262447@qq.com,电子邮件:736410939@qq.com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惠水县涟江街道建设东路25号电话:0854-622126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贵州欣荣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环城西路怡心园(一期)1栋2层联系人:罗伟廷电话:1512138958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D栋5楼从业人员姓名:白燕、张毓刚、李显艳电话:139851049851.1.4项目名称惠水县建设东路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1.1.5建设地点惠水县建设东路,涟江南路南侧、滨江路北侧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监理职责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含竣工验收、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职责: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工程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1.3.2监理服务期24个月(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地方和行业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无要求;☑有要求,提供近2023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退休人员除外)。注册证单位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15日前1.5.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6分包☑不允许□允许1.7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变更、招标文件补遗资料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开标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1.监理服务费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2.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3、最终以实际审计金额为监理服务费用的计费依据。3.2.2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率50%,作为本项目拦标价。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效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户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名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保证金银行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流程: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1投标保证金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5日内退还。注: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保证金办理咨询联系方式:0854-8226602。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近2023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如果投标人愿意,可以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3.7.4投标文件份数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4.1.1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共一册装订,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所有纸质版文件均在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形式。纸质文件自愿提供。4.1.2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纸质文件自愿提供。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选择不见面开标无需到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1.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以同步派人员持授权委托书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解密。4.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投标人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7.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专家库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无。7.4监理服务费支付担保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3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有借、挂靠资质行为,或不具备监理人员、设备、资金等实力,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废除中标,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9.4本项目监督及监督机构: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4投诉方式联系电话:0854-62212649.5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岗位人员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勤率必须到达90%以上(即每月出勤率在27天以上),如第一月达不到出勤率,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20000元/天/人的违约金,第二月达不到出勤率,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50000元/天/人的违约金,第三月达不到出勤率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500000元违约金。(2)中标人派驻的所有驻场人员,须经招标人面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合格的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若中标人派驻的所有驻场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无条件接受。(3)本次招标暂按以下岗位进行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4)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批准,并且要求接替人员的资格等级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若擅自更换的,中标人应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额约定为:总监500000元/人9.5其他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00000元/人,监理员200000元/人。(5)严格遵守并执行委托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对监理人的有关管理规定。(6)如因现场监理人员的失职或不尽职尽责,委托人有权提出调整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并有权视情况扣减监理费用,必要时取消其监理资格,并要求监理人承担委托人相应的损失。以上要求投标人须逐条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文件无效。9.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及监理职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监理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1)企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总监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投标标段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内容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规范;(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到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提出异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公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资质证书;(6)营业资质;(7)总监理工程师简历;(8)投标函承诺;(9)其他材料(如有)。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监理机构;技术文件内容:监理大纲。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本次投标按下浮率报价。3.2.2该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2.3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单位按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3.2.4监理单位因完成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必须承担、缴纳的所有税费、交易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3.2.5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6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按规定配备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工资、办公、社保等直接成本和人员培训等企业管理方面的间接成本。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3.4.1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否决其投标。3.4.3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5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5.2“财务状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质量安全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投标函中除投标报价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如有修改,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技术标(工程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无。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3: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束后再补盖单位章。附表4: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期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监理服务费报价:监理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号:第二中标候选人:监理服务费报价:监理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号:第三中标候选人:监理服务费报价:监理服务期: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号: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电话:)投诉。附表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监理服务期:,日历天。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案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案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财务审计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符合第六章“投标承诺函”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监理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投标总报价(10分)备注:报价满分为10分,当投标报价下浮值小于50%时(例如:下浮49%、48%、47%、46%…),按无效标处理;当投标报价下浮值大于等于50%时(例如:下浮50%、51%、52%、53%、54%、55%…),得10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控制措施(8分)①有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②有可靠的质量监控手段、有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包含原材料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③有详细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办法、有质量控制流程图;④有质量标准化工作内容。好的得5~8分;一般得2~5分;差的得0~2分。下浮值下浮值<50%下浮值≥50%分值无效10分进度控制措施(6分)①有明确的进度控制目标;②有明确的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③有明确的进度控制程序。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造价控制措施(6分)①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②有明确的投资控制办法;③有明确的投资程序。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安全生产监督措施(6分)①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有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措施和方法,切实可行);②有安全标准化工作内容。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6分)①有明确的合同、信息管理内容;②有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措施(6分)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深刻透彻、监理措施完善有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合理化建议(6分)对工程的实施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监理组织措施(6分)监理组织措施完善有效、可操作性强。好的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的得0~2分。注:以上评审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2.2.4(3)商务部分项目监理机构评分标准(40分)总监理工程师(20分)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持有高级职称的得10分,持有中级职称的得5分。取得一级建造师的加5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5分;此项满分20分。注:需提供人员相关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及2025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0分)(1)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1人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2025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缺项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2025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监理员2名: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监理员,每配备一名专职监理员得2分,本项满分4分,缺项不得分。注:需提供省级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及2025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或不提供得0分。(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每配备一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得1.5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省级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及2025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或不提供得0分。2.2.4(4)扣分因素细微偏差扣分标准(10分)对投标文件进行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评委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最多扣10分。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监理大纲进行得分汇总时,应遵循:(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如超出±30%以上范围的评分,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也可认为是有效评分参与评分基准值计算。(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监理投标报价按下列得分标准计算得分:下浮值下浮值<50%下浮值≥50%分值无效10分备注:报价满分为10分,当投标报价下浮值小于50%时(例如:下浮49%、48%、47%、46%…),按无效标处理;当投标报价下浮值大于等于50%时(例如:下浮50%、51%、52%、53%、54%、55%…),得10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监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无。2.2.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监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扫描件需清晰可辨,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监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的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被否决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否决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否决。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2)技术标评审和评分;(3)项目监理机构评审和评分;(4)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A4.2.1投标报价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和评分:A4.2.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A4.2.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A4.2.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对各个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汇总投标总报价的得分,记录评分结果,投标总报价的得分记录A。A4.3技术标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技术标的得分记录为B。A4.4项目监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监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C。A4.5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扣分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扣分得分记录为D。A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7汇总评分结果A4.7.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7.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4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B.1.7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协商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项目名称)监理合同发包人:监理人: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发包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C在本项目人员名单。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合同总价签约合同总价为:,。监理服务报价为投标人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工程概算投资额: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本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不予计算监理费用,但监理人应提供同等质量的监理服务。工程监理收费报价采用固定报价。六、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发包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一间现场办公室、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地点:。2.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参照国家通用版本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监理人义务1.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1.1.1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内所有施工实施内容,包含不限于专项规划、施工图纸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全部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配合业主验收、竣工验收和配合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以及配合工程建设相关协调工作。验收交付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由始至终的全程监理,验收交付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由始至终的全程监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及相关协调等工作。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范围进行调整,监理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补偿等要求。1.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2.1监理依据包括:1.2.1.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2.1.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1.2.1.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1.2.1.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补充合同及相关合同(本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1.2.1.5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1.2.1.6其他监理依据1.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1.3.1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投标文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组织人员进场,如需更换,应经得发包人批准。1.4履行职责1.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书面上报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变更。1.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提交两份;监理月报在每月初5日前,提交一份;其他有关资料在规范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1.7使用发包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发包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发包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七天内移交发包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办公室、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备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办理移交。2.发包人义务2.4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为:以发包人指定为准。2.6答复发包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违约责任3.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3.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2发包人的违约责任3.2.1发包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3.3其他的违约责任3.3.1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驻场。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如发现监理人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予以通报批评一次,监理人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监理人同时必须立即恢复原投标文件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工作。3.3.2监理人在合同签订之后未能在正式开工前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发包人的,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扣减500元监理费。3.3.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对施工图纸的错误及时提出意见,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每月向发包人上报施工图纸的存在问题修改的情况。未尽监理职责,对施工图纸出现重大错误未发现或未提出意见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3.4监理人未能在相应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经其监理人审核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施工组织混乱的,每发生一项,发包人有权每项扣减1000元监理费。3.3.5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使用自备仪器独立测量、复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保证测量精度。3.3.6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怠于履行职责、违反监理规范或本合同,情节严重的,应发包人要求,必须进行更换。3.3.7监理人未能督促承包人履行文明施工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按每次1000元扣减监理费。3.3.8监理人怠于履行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导致工程施工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发包人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监理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经济损失。3.3.9监理人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按规定需进行旁站;不进行旁站监理的,每次扣减500元监理费。4.3.10监理人对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工程变更审核未尽到监理职责,发包人有权按每次1000元扣减监理费。3.3.11工程进度以月为单位,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施工不能按月计划进度进行的,发包人有权按每次1000元扣减监理费。3.3.12监理人未按时提交监理月报、监理总结、质量评估报告的,发包人有权按每次5000元扣减监理费。3.3.13工程监理资料收集不齐、管理混乱的,发包人有权扣减5000元监理费;缺损原始记录的,每件文件扣减500元监理费。3.3.14利用监理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无偿使用承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娱乐设施等,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扣减5000元监理费。3.3.1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故不参加约定的工程例会或发包人召开的协调会,每发生一次,监理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缺席二次或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一次。4.监理周期延误4.1.1监理人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4.1.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个月,施工准备阶段以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至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止(发包人分阶段招标的,以第一阶段的开工令为准)。若监理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后1个月内未下达开工令,以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往后延长1个月后开始起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以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道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若监理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后1个月内未下达开工令,则以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往后延长1个月后开始起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如果非监理人的原因,致使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时间发生变动的,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的变动不超过6个月时,不考虑监理服务费的追加。若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的变动超过6个月时,超过6个月部分的监理服务费双方协商。5.完成监理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酬的,所增费用发包人也不另行支付。6.合同价格内容与支付6.1.1合同价格应包括如下内容:(1)监理人的施工安全监理所需费用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2)监理人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人自行办理,保险费由监理人承担并支付,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3)监理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监理人承担,发包人不单独支付。(4)本项目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要求不低于抽检频率20%的试验检测工作。监理人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具有试验检测资质且通过计量认证。(5)监理人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职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6)监理人须按要求进行总监办驻地建设,为完成总监办组建及驻地建设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7)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工作,应视为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8)监理人在履行监理服务时,所必需的辅助人员(含后勤及勤杂人员等)、工作生活设施(含办公、住宿设施及附属物品等)、通讯设备、试验及检测设备、测量仪器、交通工具等均由监理人自行配备,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用中,所配置的人员、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9)任何时候(包括额外工作时间、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监理单位都必须履行其职责。由于监理单位人员在额外工作时间、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加班而产生的人员加班费等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并且,因施工或发包人需要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加班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10)尽管监理人已按投标文件的人员进场计划派遣监理人员,但若发包人在监理服务过程中认为监理人员不足,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另行增派监理人员,因此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11)制备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同公证费、交易费及场地费由中标人承担,其费用已含在监理服务费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招标代理费由发包人支付。(12)发包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13)其他需监理人自负的费用。6.1.2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6.1.3支付酬金监理费的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到位后甲乙双方协商支付本合同监理费,不受施工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和提前等因素而增减监理费用,只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建安工程费用作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取最终监理服务总费用监理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理中标单位审核的结算价款与最终审计审定的结算价款相比:①审减率在8%以内时(含8%),按约定的监理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人(按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结算)。②审减率大于8%时,除已支付的监理费外不再支付剩余的监理费。但监理中标人仍需承诺,完成竣工备案等所有相关工作,否则招标人有上诉的权利。7.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7.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章)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7.2变更7.2.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若有停工状态,监理人征得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可调配现场监理人员(可视具体情况减少现场监理人员)。7.2.2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不作调整。7.2.3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发包人将不予调整。8.争议解决8.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9.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本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10.1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的比率为/%。10.2保密发包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合同期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相关监理人提交的报告文件资料在本合同终止前不得泄漏。11.补充条款11.1施工阶段的造价投资控制:监理人接受统一工作安排,并要求建立施工阶段工程进度台账,具体要求和模式另定。11.2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人必须参与工程建设过程及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11.3监理人应有效监督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保障性资金(包括:试验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及时支付。11.4监理人须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提交的请款资料,及时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并签发工程进度审核意见,通知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如发现超过上述7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限,每超过一日,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扣减监理费。11.5监理人每月内累计通报批评超过三次的,发包人将此作为监理人行为不良记录上报区建设局。11.6监理人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1.7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11.8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1.9监理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签署页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址:,:电话:,电话:附录A监理任务要求1.监理机构人员1.1监理人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本项目属地地方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监理工作。1.2监理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1.3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签字。1.4监理人应当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1.5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人应当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监理人同时书面报告招标人。2.质量控制2.1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2.2审查和批准监理大纲,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2.3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2.4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5复核和审查承包人、分包人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及发包手续、备案情况等;2.6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2.7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2.8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核有关测量成果;2.9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2.10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2.11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保证24h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2.12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2.13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2.14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2.15审查竣工资料,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预验收;2.16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3.进度控制3.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3.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3.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监理及时提出施工总进度调整建议;3.4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建议;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时采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4.造价控制4.1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4.2对工程的修改、变更以及返工等情况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4.3对与工程有关的措施等作好完善的记录和必要的签证;4.4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相应报表;4.5参与工程付款审核;4.6参与审核其他付款申请单;4.7参与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1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保证体系;5.2督促承包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义务;5.3协助招标人组织工地安全检查;5.4协助制订项目委托人的应急措施;5.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5.6督促承包人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5.7督促承包人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5.8督促承包人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5.9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6.合同管理6.1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6.2进行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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