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基础设施建设 农贸市场招标变更公告(永泰县盘谷乡人民政府2025)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永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盘谷乡农贸市场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变更公告.pdf

永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盘谷乡农贸市场项目(施工)(重新招标)补充通知各投标人:现就永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盘谷乡农贸市场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3501250102802101002)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如下: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11条分包中“不允许”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非主体、关键性工作允许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分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等。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的,均按本条修改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待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人:永泰县盘谷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6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振兴基础设施建设 农贸市场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