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土方工程招标变更公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电力迁改项目经理部 电力土方工程招标
关于本次招标付款方式及补充条款调整
的补遗
招标编号:ZTJG-SD-临港电力迁改项目-专业-2025-0001 1、原招标文件、合同模板、标前告知清单中的付款方式约定为: 施工节点完成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过程支付不高于核算产值的60%。乙方作业完成并按合同约定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甲方审核完毕后形成结算,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封账后且满足工程质保期 ,支付不高于分包最终结算金额的100% 。余款的支付不影响亦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 现修改为: 施工节点完成当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核算产值的65%,春节增加一次付款,付款比为产值核算值的75%。乙方作业完成并按合同约定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甲方审核完毕后形成结算,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分包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85%。分包结算完成两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分包结算值的90%,三年内支付至分包结算值95%,分包结算完成第四年支付余款5%。余款的支付不影响亦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2、原合同模板中补充条款约定为: 21.1若乙方与中铁建工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已竣工项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本合同所属项目在在施过程中每次付款金额的80%将通过本项目支付,扣除20%部分用于支付乙方在已竣工项目的到期债权。故本合同进度款的付款比例为不超过48%。 现修改为: 21.1若乙方与中铁建工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已竣工项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本合同所属项目在在施过程中每次付款金额的80%将通过本项目支付,扣除20%部分用于支付乙方在已竣工项目的到期债权。故本合同进度款的付款比例为52%,春节增加付款比例为60%。 其他条款执行原招标文件内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土方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