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公告(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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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国家高新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南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Q-D2-01、XQ-D2-02及周边地块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关于“茂名国家高新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南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Q-D2-01、XQ-D2-02及周边地块土方工程施工”的补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茂名国家高新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南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Q-D2-01、XQ-D2-02及周边地块土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JG2025-2436,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具体如下: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3.7.4和3.7.5款内容:3.7.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经济报价投标文件1套正本4套副本。商务投标文件和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U盘各1套。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R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如果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应注明册序号);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不分册)。第三册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不分册)。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开标时间和地点”修改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商务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人本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由投标人本公司购买的至少近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法人委托代理人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打印盖章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派员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没按要求递交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视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三、补充本项目图纸,详见附件。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补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招标单位: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6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土方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