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招标变更公告(广西玉林农业学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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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农业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项目YZLYL2025-G3-043-GXQT更正公告一(招标编号:YZLYL2025-G3-043-GXQT)一、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YL2025-G3-043-GXQT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农业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商务条款”“付款方式”按年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第1年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指定账号。以后每年的经营场地费应在1月15日前将当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账号。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第1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指定帐户。以后每月的经营场地费应在次月15日前将当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帐户。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条合同金额及缴纳方式:”“(二)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交纳本合同金额:”按照先支付经营场地费后使用场地的原则,乙方在签订经营合同之日起日内,须向甲方缴纳第年的经营场地费人民币(大写)(¥元)方可进行经营,后续经营场地费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缴纳,在每个支付期至少提前10日支付下一周期的经营场地费,以此类推。如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已交纳的经营场地费和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不可抗力除外)。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经营场地费。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乙方将第1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甲方指定帐户。以后每月的经营场地费应在次月15日前将当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甲方帐户。乙方业务营业收入需存入甲方帐户,每月甲方收到委托经营场地费后,由乙方申请,甲方再支付上月营业额。确保甲方主体安全责任风险保障。更正日期:2025年6月6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75号联系人:吴汉昌电话:0775-267982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联系人:莫艳梅、宁桂先电话:0775-2690131、2690161五、附件:无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6日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玉林农业学校。三、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75号联系人:吴汉昌电话:0775-267982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联系人:莫艳梅、宁桂先电话:0775-2690131、2690161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