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公告(2025)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

项目编号
E341503001002150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34140076900449XQ-20250603-000278-0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6-06 16:06:27
浏览次数
0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E341503001002150001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
公开招标
1771.857886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06-03 16:36:27.0

主要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2.招标文件第123页,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 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 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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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6答疑澄清文件.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提交人:

六安市信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06 15:46:20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办理状态:

同意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6 15:51:2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6 16:00:4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6 15:53:3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6 16:05: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代理生成招标文件

办理状态:

同意请查收

办理时间:

2025-06-06 16:06: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附件:
2025.6.6答疑澄清文件.pdf

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的澄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对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招标编号:E341503001002150)澄清如下:1.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2.招标文件第123页,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六安市信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6日关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的澄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对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六安城区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二次)”(招标编号:E341503001002150)澄清如下:1.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2.招标文件第123页,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5%;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六安市信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