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教玩具招标变更公告(淳安县教育局2025)
淳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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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宿迁市多奇多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贵公司于2025年6月7日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对淳安县教育局关于湖滨印象幼儿园儿童教玩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AZFCGGK2025-32号)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根据对质疑函内容,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二、十三: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二、十三答复:相关条款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质疑事项二: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二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序号1“采购标的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评价,提供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及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共9分,每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涵盖户外大型攀爬玩具、五金及配件、芬兰木、水性漆、油墨、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沙发、百宝箱9项合格检测报告,五金及配件所占分值为1分,与其它多种原材料分值等同,不存在将项目重点放在五1金件质量上的情况;对于单项评分中有多种检测报告要求的,每缺1份扣1分,即该项缺一不得分,不存在无法量化计分的情况。质疑事项五: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五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根据市场调研,拥有此类检测报告的厂家、供应商众多,已经构成公平竞争原则。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或优于评分标准要求的报告,且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均为现行标准,如贵单位可提供优于此类标准的产品。质疑事项六: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六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3、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以聚氨酯树脂为主要原料,通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聚氨酯合成革通常由基布和涂层两部分组成。基布一般采用纺织布或无纺布,为合成革提供基本的强度和形状支撑。涂层则是聚氨酯树脂,赋予合成革各种性能,如柔软的手感、良好的耐磨性、耐曲折性等。该项属于纺织品加涂层适用于该标准。质疑事项十一:略,详见质疑函。2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十一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序号1检测报告中已明确:采购标的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评价,潜在投标人只需提供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成品及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即可。贵公司如对本回复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6日抄送:淳安县财政局3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宿迁市多奇多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埠子新街口商业街D幢商业楼邮编:223800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13735251603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淳安县教育局关于湖滨印象幼儿园儿童教玩具采购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CAZFCGGK2025-32号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教育局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5月29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产品参数中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与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要求有差异,投标单位以何者为准?事实依据:产品百宝箱(收纳箱)参数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采用GB/T32487-2016、GB/T17657-2022、GB/T1633-2000标准检测报告,测试项目至少包含:冲击强度的保持率,冲击强度符合要求;24h吸水膨胀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耐黄变色牢度、级灰色样卡,表面耐污染,维卡软化温度。而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符合或优于GB/T1634.1-2019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应满足:负荷变形温度,判定基准:≥90℃。产品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参数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五金件U型扣、绳网扣、链条、螺丝、子母螺丝、吊环、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膨胀螺丝、扣件、镀锌管、钢丝绳【检测结果须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拉伸试验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冲击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密度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洛氏硬度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及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中性盐雾实验符合检测试验要求,试验结果等级≥9级,需提供带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而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一般情况下,评分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的内容与参数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内容是一致的。而且会对检测报告进行量化赋分。鉴于质疑事项2中已提出的情况,招标文件未对参数负偏离做出处理说明,那么投标单位是否只要提供符合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即可?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质疑事项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及1/6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共9分,每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2.原材料:镀锌板、镀锌管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以上要求评分未细化量化。且将幼儿教玩具产品采购的项目重点放在了五金件的质量上面,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事实依据:根据评分标准,“2.原材料:镀锌板、镀锌管”、“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这两项分值将会出现各1分或无法计分的情况。以“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为例,该项仅占分值1分,但涉及的原材料有7种,在评分过程中评审专家如何进行细致打分?即使投标单位已提供6种五金件的检测也会因为未提供其中1种检测报告而被一刀切,扣除1分。又或者出现另一种情况,根据检测产品、原材料,本项检测报告所有评分内容实际涉及了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原材料:镀锌板、镀锌管、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芬兰木、水性漆、油墨、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沙发、百宝箱等共16种检测报告。即使投标单位已提供了其中7份检测报告,也会因“每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的评分方式而被扣除9分分值。目前的检测报告评分标准设置没有细化量化,而且存在歧义,项目结束后投标单位无法准确核查自己的客观分得分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本项目是幼儿教玩具产品采购项目,16种检测报告中将近一半是五金件的检测报告,没有将重点放在产品本身,而是将五金件这些行业已成熟、流水线作业生产、标准统一的零部件作为主要评分内容,属实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质疑事项3:项目采购清单参数中,检测报告要求“原材料、五金件与成品送检人需一致”。事实依据:按照招标文件,就是需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送检人均为同一单位。幼儿教玩具产品厂家不生产原材料、五金件。原材料、五金件的专业厂家一般都已做过全面的检测,可以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检测报告。如果要求成品厂家再对原材料、五金件做一次检测就是对资源的浪费,而且也加大了小厂家的成本压力。投标单位≠成品送检人≠成品厂家≠原材料、五金件厂家。这四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角色联系。投标单位有可能是产品厂家,也可能是产品经销商。成品送检人有可能是产品厂家,也可能是产品经销商,甚至可能是产品采购单位。产品经销商可能在一批产品中抽检一件做检测,这样情况下也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但是产品经销商没有必要再将产品分解,对原材料、五金件再进行检测。送检人是哪个单位,并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能影响质量的只有质量本身。考虑到目前我国市场产品、原材料的生产层级网络及销售层级网络的复杂性,“原材料、五金件与成品送检人需一致”的要求并不合理,反而加大了投标单位、经销单位的成本压力,限制了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限制了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2/6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质疑事项4:评分标准及参数中每个检测报告的要求是带CMA或CNAS标识,但是采购需求百宝箱(收纳箱)要求带CMA及CNAS认证,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参数备注中要求CMA资质,两者矛盾。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对于检测报告资质的要求应当是统一的,若不统一,潜在投标单位有理由怀疑背后的真实原因,怀疑检测报告设定的合理性。有些报告要求带CMA及CNAS,有些报告要求带CMA或CNAS,有些报告要求带CMA,是否是该项目已有意向单位?如此是否是为该意向单位量身定制?以此来限制其他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前后矛盾、不统一的要求,会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质疑事项5:评分标准要求提供“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参数要求五金件U型扣、绳网扣、链条、螺丝、子母螺丝、吊环、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膨胀螺丝、扣件、镀锌管、钢丝绳【检测结果须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拉伸试验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冲击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密度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洛氏硬度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及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中性盐雾实验符合检测试验要求,试验结果等级≥9级。以上部分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重复。事实依据: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GB/T4340.1-2024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这些标准都是属于对金属材料硬度密度的测定,其实质都是检测材料坚硬程度是否符合要求。十几种五金件,均需要对硬度进行重复测试,极大地增加了投标单位地成本压力,也极大地浪费了检测资源。同时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是对于贵金属及其合金的密度测试,五金件中并不含贵金属,也不属于贵金属合金,不适用该项标准。而且一般幼儿教玩具行业检测报告采用的标准都是近几年的版本。该项标准属于1996版本,于1997年正式实施,这对于日新月异的幼教行业而言明显过于陈旧了。一般五金件厂家、产品制造商均不会以此为标准作为检测。即使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也是不具备参考价值的。结合以上几点,我单位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该项标准为“控标”条款,是为某家意向单位量身定制,为其保驾护航!如此设定排斥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参与,破坏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疑事项6: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检测报告“7.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符合或优于GB/T7573-2009、GB/T2912.1-2009、GB/T18886-2019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应满足:PH值、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耐唾液色牢度≥4级”,检测标准要求不合理。3/6事实依据:以上要求的标准全名分别为:GB/T7573-2009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2912.1-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18886-201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根据以上标准内容,检测均只适用于各种纺织品。纺织品指经纺织加工而成的产品。包括纱线、机织物、针织物、编织物等。而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属于革类,并不适用以上检测标准。即使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也是不具备参考价值的。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疑事项7: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6效果图中均将产品规格尺寸作为评分要求,并将其作为主观分评分,设定不合理,且重复评分。事实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清单中已对产品规格尺寸做出要求,投标单位也会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不论偏大或偏小,都应属于对参数的负偏离。但评分标准第5、6项都将本就应该符合要求的参数作为方案效果图评审因素,属于评审因素设定不合理,且重复评分。如此设定无法在投标单位之间形成有效竞争。也未形成对投标方案评分分值的细化量化。而且产品的规格尺寸属于客观、明确的内容,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是很直观、客观的,并不会因评审专家的个人意志而转移、变化。将其设置为主观分范围并不合理。法律依据:①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类2、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8)通过对商务条件、技术参数、评审分值的设置,使潜在供应商不构成有效竞争。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质疑事项8: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清单并结合安装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产品的深化设计方案”,“招标清单”这一范围太广,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涉及一百多种产品,在发布招标公告后的二十天内对整个招标清单进行深化设计并不现实,只有编制本项目招标需求清单方案的意向单位才有可能完成一百多个产品的深化设计方案。这一设定有悖营商环境,限制了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具有排他性。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中所列产品规格尺寸均为固定尺寸,未设定允许偏离范围。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具体配备清单,所有的产品都做了精确的尺寸要求,未设置合理的偏离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并非定制产品,目前市场上满足参数要求、功能要求的产品品牌有很多,一般仅仅是在尺寸上有些许区别,但是固定的、未设置允许偏离范围的情况下,明显就是指定向某家意向品牌了,有排他性,属于以不正当理由限制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法律依据:①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类2、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1)将非定制的采购标的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未设置允许大4/6于、小于等幅度的质疑事项10:采购需求清单中的MINI小城市参数缺少产品尺寸、材质。事实依据:采购需求清单中的MINI小城市参数仅有零部件组成要求,未明确产品尺寸、材质。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疑事项11:评分标准1、检测报告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需“符合或优于”某标准,如何判定是否“优于”?事实依据:评分标准中列出了众多检测标准,评分过程中,各评审专家如何判断投标单位所提供结果是否属于“优于”的范围?是依据检测数值吗?低于或高于怎样的范围才能算是“优于”?而且参与评审的专家也不一定清楚知道对招标文件所要求检测标准中各项评定数值,又如何在评审现场明确判断出结果?又或者是根据检测标准的版本?依据2024年版本标准进行检测的结果是否就“优于”2001年版本标准的检测机结果?本项对于“优于”的范围未明确,作为客观分内容,评审专家及投标单位都无法在开标过程中立刻明确判断,该设定不合理。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质疑事项12:评分标准第5、10项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方案、讲解视频。但未明确是对何种产品进行设计深化、视频讲解。事实依据:采购需求项目汇总表中包含户外大型玩具、户外小型玩具,但具体配备清单中并无以上内容,仅有户外大中型玩具。评分标准中是对何种产品进行设计深化?需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明确范围。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质疑事项13:采购需求中户外大型攀爬玩具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体能拓展组合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与实际需求不相符。事实依据:户外大型攀爬玩具与体能拓展组合是不同的幼儿户外产品。却在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参数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体能拓展组合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实际需求。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1、统一产品参数与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的要求。2、合理设定参数及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标准要求,细化量化检测报告赋分方式。3、删除采购清单参数中检测报告“原材料、五金件与成品送检人需一致”的要求。4、统一检测报告带CMA或CNAS标识的要求。5、删除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及6效果图中产品规格尺寸的评审因素6、缩小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要求“深化设计方案”的范围5/67、设定产品规格尺寸允许的偏离范围8、明确采购需求清单中的MINI小城市参数的尺寸、材质等参数9、明确评分标准1、检测报告中判断投标单位所提供检测报告“优于”某标准判定方式10、明确评分标准第5、10项中是对何种产品进行设计深化、视频讲解11、删除采购需求中户外大型攀爬玩具提供体能拓展组合检测报告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公章:质疑提交日期:2025年05月29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6质疑答复函宿迁市多奇多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贵公司于2025年6月7日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对淳安县教育局关于湖滨印象幼儿园儿童教玩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AZFCGGK2025-32号)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根据对质疑函内容,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二、十三: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一、三、四、七、八、九、十、十二、十三答复:相关条款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质疑事项二: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二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序号1“采购标的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评价,提供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及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共9分,每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涵盖户外大型攀爬玩具、五金及配件、芬兰木、水性漆、油墨、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沙发、百宝箱9项合格检测报告,五金及配件所占分值为1分,与其它多种原材料分值等同,不存在将项目重点放在五1金件质量上的情况;对于单项评分中有多种检测报告要求的,每缺1份扣1分,即该项缺一不得分,不存在无法量化计分的情况。质疑事项五: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五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根据市场调研,拥有此类检测报告的厂家、供应商众多,已经构成公平竞争原则。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或优于评分标准要求的报告,且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均为现行标准,如贵单位可提供优于此类标准的产品。质疑事项六:略,详见质疑函。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六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3、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以聚氨酯树脂为主要原料,通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聚氨酯合成革通常由基布和涂层两部分组成。基布一般采用纺织布或无纺布,为合成革提供基本的强度和形状支撑。涂层则是聚氨酯树脂,赋予合成革各种性能,如柔软的手感、良好的耐磨性、耐曲折性等。该项属于纺织品加涂层适用于该标准。质疑事项十一:略,详见质疑函。2事实依据:略,详见质疑函。法律依据:略,详见质疑函。质疑事项十一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责任,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序号1检测报告中已明确:采购标的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评价,潜在投标人只需提供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成品及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即可。贵公司如对本回复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6月6日抄送:淳安县财政局3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宿迁市多奇多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埠子新街口商业街D幢商业楼邮编:223800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13735251603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淳安县教育局关于湖滨印象幼儿园儿童教玩具采购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CAZFCGGK2025-32号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教育局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5月29日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产品参数中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与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要求有差异,投标单位以何者为准?事实依据:产品百宝箱(收纳箱)参数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采用GB/T32487-2016、GB/T17657-2022、GB/T1633-2000标准检测报告,测试项目至少包含:冲击强度的保持率,冲击强度符合要求;24h吸水膨胀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耐黄变色牢度、级灰色样卡,表面耐污染,维卡软化温度。而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符合或优于GB/T1634.1-2019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应满足:负荷变形温度,判定基准:≥90℃。产品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参数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五金件U型扣、绳网扣、链条、螺丝、子母螺丝、吊环、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膨胀螺丝、扣件、镀锌管、钢丝绳【检测结果须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拉伸试验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冲击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密度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洛氏硬度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及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中性盐雾实验符合检测试验要求,试验结果等级≥9级,需提供带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而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一般情况下,评分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的内容与参数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内容是一致的。而且会对检测报告进行量化赋分。鉴于质疑事项2中已提出的情况,招标文件未对参数负偏离做出处理说明,那么投标单位是否只要提供符合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即可?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质疑事项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及1/6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共9分,每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2.原材料:镀锌板、镀锌管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以上要求评分未细化量化。且将幼儿教玩具产品采购的项目重点放在了五金件的质量上面,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事实依据:根据评分标准,“2.原材料:镀锌板、镀锌管”、“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这两项分值将会出现各1分或无法计分的情况。以“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为例,该项仅占分值1分,但涉及的原材料有7种,在评分过程中评审专家如何进行细致打分?即使投标单位已提供6种五金件的检测也会因为未提供其中1种检测报告而被一刀切,扣除1分。又或者出现另一种情况,根据检测产品、原材料,本项检测报告所有评分内容实际涉及了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原材料:镀锌板、镀锌管、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芬兰木、水性漆、油墨、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沙发、百宝箱等共16种检测报告。即使投标单位已提供了其中7份检测报告,也会因“每缺1份扣1分,扣完为止”的评分方式而被扣除9分分值。目前的检测报告评分标准设置没有细化量化,而且存在歧义,项目结束后投标单位无法准确核查自己的客观分得分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本项目是幼儿教玩具产品采购项目,16种检测报告中将近一半是五金件的检测报告,没有将重点放在产品本身,而是将五金件这些行业已成熟、流水线作业生产、标准统一的零部件作为主要评分内容,属实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质疑事项3:项目采购清单参数中,检测报告要求“原材料、五金件与成品送检人需一致”。事实依据:按照招标文件,就是需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检测报告,送检人均为同一单位。幼儿教玩具产品厂家不生产原材料、五金件。原材料、五金件的专业厂家一般都已做过全面的检测,可以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检测报告。如果要求成品厂家再对原材料、五金件做一次检测就是对资源的浪费,而且也加大了小厂家的成本压力。投标单位≠成品送检人≠成品厂家≠原材料、五金件厂家。这四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角色联系。投标单位有可能是产品厂家,也可能是产品经销商。成品送检人有可能是产品厂家,也可能是产品经销商,甚至可能是产品采购单位。产品经销商可能在一批产品中抽检一件做检测,这样情况下也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但是产品经销商没有必要再将产品分解,对原材料、五金件再进行检测。送检人是哪个单位,并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能影响质量的只有质量本身。考虑到目前我国市场产品、原材料的生产层级网络及销售层级网络的复杂性,“原材料、五金件与成品送检人需一致”的要求并不合理,反而加大了投标单位、经销单位的成本压力,限制了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限制了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2/6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质疑事项4:评分标准及参数中每个检测报告的要求是带CMA或CNAS标识,但是采购需求百宝箱(收纳箱)要求带CMA及CNAS认证,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参数备注中要求CMA资质,两者矛盾。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对于检测报告资质的要求应当是统一的,若不统一,潜在投标单位有理由怀疑背后的真实原因,怀疑检测报告设定的合理性。有些报告要求带CMA及CNAS,有些报告要求带CMA或CNAS,有些报告要求带CMA,是否是该项目已有意向单位?如此是否是为该意向单位量身定制?以此来限制其他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前后矛盾、不统一的要求,会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质疑事项5:评分标准要求提供“3.五金及配件:吊环、螺丝、膨胀螺丝、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钢丝绳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GB/T229-2020、GB/T1423-1996、GB/T4340.1-2024、GB/T230.1-2018、GB/T10125-2021、GB/T6461-2002标准的检测报告”。参数要求五金件U型扣、绳网扣、链条、螺丝、子母螺丝、吊环、防松螺母、三角铁、脚盘、膨胀螺丝、扣件、镀锌管、钢丝绳【检测结果须符合或优于:GB/T228.1-2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拉伸试验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冲击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密度测试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洛氏硬度检测技术要求。符合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及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中性盐雾实验符合检测试验要求,试验结果等级≥9级。以上部分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重复。事实依据: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GB/T4340.1-2024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这些标准都是属于对金属材料硬度密度的测定,其实质都是检测材料坚硬程度是否符合要求。十几种五金件,均需要对硬度进行重复测试,极大地增加了投标单位地成本压力,也极大地浪费了检测资源。同时GB/T1423-1996贵金属及其合金密度的测试方法,是对于贵金属及其合金的密度测试,五金件中并不含贵金属,也不属于贵金属合金,不适用该项标准。而且一般幼儿教玩具行业检测报告采用的标准都是近几年的版本。该项标准属于1996版本,于1997年正式实施,这对于日新月异的幼教行业而言明显过于陈旧了。一般五金件厂家、产品制造商均不会以此为标准作为检测。即使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也是不具备参考价值的。结合以上几点,我单位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该项标准为“控标”条款,是为某家意向单位量身定制,为其保驾护航!如此设定排斥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参与,破坏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疑事项6: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检测报告“7.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符合或优于GB/T7573-2009、GB/T2912.1-2009、GB/T18886-2019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应满足:PH值、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耐唾液色牢度≥4级”,检测标准要求不合理。3/6事实依据:以上要求的标准全名分别为:GB/T7573-2009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2912.1-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18886-201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根据以上标准内容,检测均只适用于各种纺织品。纺织品指经纺织加工而成的产品。包括纱线、机织物、针织物、编织物等。而聚氨酯合成革超柔皮属于革类,并不适用以上检测标准。即使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也是不具备参考价值的。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疑事项7: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6效果图中均将产品规格尺寸作为评分要求,并将其作为主观分评分,设定不合理,且重复评分。事实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清单中已对产品规格尺寸做出要求,投标单位也会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不论偏大或偏小,都应属于对参数的负偏离。但评分标准第5、6项都将本就应该符合要求的参数作为方案效果图评审因素,属于评审因素设定不合理,且重复评分。如此设定无法在投标单位之间形成有效竞争。也未形成对投标方案评分分值的细化量化。而且产品的规格尺寸属于客观、明确的内容,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是很直观、客观的,并不会因评审专家的个人意志而转移、变化。将其设置为主观分范围并不合理。法律依据:①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类2、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8)通过对商务条件、技术参数、评审分值的设置,使潜在供应商不构成有效竞争。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质疑事项8: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清单并结合安装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产品的深化设计方案”,“招标清单”这一范围太广,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涉及一百多种产品,在发布招标公告后的二十天内对整个招标清单进行深化设计并不现实,只有编制本项目招标需求清单方案的意向单位才有可能完成一百多个产品的深化设计方案。这一设定有悖营商环境,限制了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具有排他性。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中所列产品规格尺寸均为固定尺寸,未设定允许偏离范围。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具体配备清单,所有的产品都做了精确的尺寸要求,未设置合理的偏离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并非定制产品,目前市场上满足参数要求、功能要求的产品品牌有很多,一般仅仅是在尺寸上有些许区别,但是固定的、未设置允许偏离范围的情况下,明显就是指定向某家意向品牌了,有排他性,属于以不正当理由限制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法律依据:①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类2、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1)将非定制的采购标的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未设置允许大4/6于、小于等幅度的质疑事项10:采购需求清单中的MINI小城市参数缺少产品尺寸、材质。事实依据:采购需求清单中的MINI小城市参数仅有零部件组成要求,未明确产品尺寸、材质。法律依据: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质疑事项11:评分标准1、检测报告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需“符合或优于”某标准,如何判定是否“优于”?事实依据:评分标准中列出了众多检测标准,评分过程中,各评审专家如何判断投标单位所提供结果是否属于“优于”的范围?是依据检测数值吗?低于或高于怎样的范围才能算是“优于”?而且参与评审的专家也不一定清楚知道对招标文件所要求检测标准中各项评定数值,又如何在评审现场明确判断出结果?又或者是根据检测标准的版本?依据2024年版本标准进行检测的结果是否就“优于”2001年版本标准的检测机结果?本项对于“优于”的范围未明确,作为客观分内容,评审专家及投标单位都无法在开标过程中立刻明确判断,该设定不合理。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质疑事项12:评分标准第5、10项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方案、讲解视频。但未明确是对何种产品进行设计深化、视频讲解。事实依据:采购需求项目汇总表中包含户外大型玩具、户外小型玩具,但具体配备清单中并无以上内容,仅有户外大中型玩具。评分标准中是对何种产品进行设计深化?需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明确范围。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质疑事项13:采购需求中户外大型攀爬玩具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体能拓展组合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与实际需求不相符。事实依据:户外大型攀爬玩具与体能拓展组合是不同的幼儿户外产品。却在户外大型攀爬玩具参数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体能拓展组合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实际需求。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1、统一产品参数与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的要求。2、合理设定参数及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标准要求,细化量化检测报告赋分方式。3、删除采购清单参数中检测报告“原材料、五金件与成品送检人需一致”的要求。4、统一检测报告带CMA或CNAS标识的要求。5、删除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及6效果图中产品规格尺寸的评审因素6、缩小评分标准的5、项目设计合理方案要求“深化设计方案”的范围5/67、设定产品规格尺寸允许的偏离范围8、明确采购需求清单中的MINI小城市参数的尺寸、材质等参数9、明确评分标准1、检测报告中判断投标单位所提供检测报告“优于”某标准判定方式10、明确评分标准第5、10项中是对何种产品进行设计深化、视频讲解11、删除采购需求中户外大型攀爬玩具提供体能拓展组合检测报告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公章:质疑提交日期:2025年05月29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儿童教玩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