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免疫疫苗 耳标 兽用疫苗 重组禽流感病毒三价灭活疫苗 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招标变更公告(东海县畜牧兽医站2025)



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已填好的项目编号现已删除,请供应商按照分包号填写2.原采购包2(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的最高限价: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元/毫升,现修改为“采购包2(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的最高限价: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元(按牛每头份)”
3.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6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6月25日09:00: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6-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单位地址: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
联系人:闫颖颖
联系电话:1876135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秀水街20号
联系人:朱倩楠
联系电话:15950726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倩楠
电话:15950726858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版采购文件

附件:
JSZC-320722-JSMW-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

品目
兽用疫苗

采购单位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行政区域
东海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15: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倩楠

项目联系电话
15950726858

采购单位
东海县畜牧兽医站

采购单位地址
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6135111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秀水街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倩楠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采购人:东海县畜牧兽医站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东海县畜牧兽医站]的委托,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JSZC-320722-JSMW-G2025-000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9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2.项目名称:东海县2025年动物免疫疫苗、耳标采购3.预算金额:300万元(采购包1:78万元;采购包2:96万元;采购包3:77.76万元;采购包4:7.5万元;采购包5:40.74万元)。4.(一)采购包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1采购包1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3元/毫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二)采购包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2采购包2名称: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元(按牛每头份),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三)采购包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3采购包3名称: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元/毫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四)采购包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4采购包4名称:小反刍兽疫活疫苗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4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3元/头份,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五)采购包编号:JSZC-320722-JSMW-G2025-0007-5采购包5名称:猪耳标、牛耳标、羊耳标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5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4元/套(各分项单价限价:猪耳标0.33元/套;牛耳标0.59元/套;羊耳标0.42元/套),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或者各分项单价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5.采购需求(简介):采购包1: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采购包2: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采购包3: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采购包4:小反刍兽疫活疫苗采购。采购包5:猪耳标、牛耳标、羊耳标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底结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2.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海县畜牧兽医站地址: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联系人:闫颖颖联系电话:18761351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海县秀水街20号联系方式:朱工159507268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电话:15950726858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3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照苏招协[2022]2号文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支付。上述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与履约验收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履约验收32.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2.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33、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政策功能(1)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坚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货物内容:。1.2规格型号:。1.3技术参数:。1.4数量:。1.5补充条款: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乙方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乙方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整(¥)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9.2交付方式:。9.3交付地点:。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运转正常,经东海县畜牧兽医站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交付内容一并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二、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章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采购包1核心产品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包2核心产品为: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采购包3核心产品为: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采购包4核心产品为:小反刍兽疫活疫苗。采购包5核心产品为:猪耳标。采购包1:一、项目概况(或背景或主要建设内容)东海县畜牧兽医站采购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2、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序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250ml*40瓶/箱毫升26000000.3三、供货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底结束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货后5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每次供货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3.交货方式:按照疫苗的运输管理具体要求,快速送达交货地点。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质量并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四、质量要求4.1.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A效价不低于1∶512。疫苗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质量标准”;疫苗的制苗毒株为H5N6H5–Re13株+H5N8H5–Re14株+H7N9H7–Re4株,或者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其他最新流行毒株,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应质量标准。4.1.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措施。品控后产品质量提高,免疫副反应降低,抗体合格率提高,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投标企业在管理中的软、硬件设施,生产环节管理,原、辅料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4.1.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CMA检测报告;如2022年以来某个疫苗品种中监所确实没有抽检,则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五个批次的批签发报告。(有CMA报告不提供,而只提供批签发报告者,视作无检测报告)。4.1.4招标之前或之后,如遇农业农村部政策调整,有关疫苗品种、毒株变更,相应产品直接变更。4.1.5参加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投标的疫苗投标供应商,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其所投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需提供本企业生产工艺、固化控制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培养方法、抗原含量、佐剂类型等〕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疫苗生产工艺。4.1.6按规定具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规范、齐全。五、服务与培训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量大小、规格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免疫副反应的处理、理赔,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免疫副反应和用户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理赔手续简化快速,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3、投标人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冷链运输方案。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有利于冷链运输管理,可操作性较强。4、投标人提供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包括回收的品种、数量等,如何处理回收的废弃疫苗瓶。重点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5、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求,内容新颖实用,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六、疫苗储备乙方应按下列要求为甲方免费承担年度内县级疫苗的储备任务,并按甲方要求随时保证供应。如发生动用储备疫苗情况时,用苗量纳入当年供苗计划,并按合同价进行结算。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供苗商要求储备量为2600000毫升。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产品投标人必须对其自身市场行为自律做出郑重承诺:同一批准文号的入围品种疫苗在江苏省不得出现不同标签和说明书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约定的违约金。未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七、履约验收要求1.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的货物为正常使用的最佳状态。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3.动物疫苗的验收,由订货方指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收货方),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交货时收货方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混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收货方拒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4.如货物验收时发现货物的质量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5.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八、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九、安装调试要求1.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软硬件经过正确安装、合规配置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3.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十、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把握项目进度、质量把控、产品验收、包装运输、验收等,及时与采购人对接工作,指导项目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工作,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十一、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注: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开具等额正规发票。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二、投标报价要求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售后服务、税金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包2:一、项目概况(或背景或主要建设内容)东海县畜牧兽医站采购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序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2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50ml/瓶按牛每头份4800002三、供货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底结束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货后5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每次供货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3.交货方式:按照疫苗的运输管理具体要求,快速送达交货地点。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质量并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四、质量要求4.1.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各毒株的效力应≥10个PD50,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毒株,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应质量标准。4.1.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措施。品控后产品质量提高,免疫副反应降低,抗体合格率提高,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投标企业在管理中的软、硬件设施,生产环节管理,原、辅料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4.1.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CMA检测报告;如2022年以来某个疫苗品种中监所确实没有抽检,则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五个批次的批签发报告。(有CMA报告不提供,而只提供批签发报告者,视作无检测报告)。4.1.4招标之前或之后,如遇农业农村部政策调整,有关疫苗品种、毒株变更,相应产品直接变更。4.1.5参加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投标的疫苗投标供应商,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其所投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需提供本企业生产工艺、固化控制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培养方法、抗原含量、佐剂类型等〕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疫苗生产工艺。4.1.6按规定具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规范、齐全。五、服务与培训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量大小、规格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免疫副反应的处理、理赔,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免疫副反应和用户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理赔手续简化快速,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3、投标人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冷链运输方案。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有利于冷链运输管理,可操作性较强。4、投标人提供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包括回收的品种、数量等,如何处理回收的废弃疫苗瓶。重点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5、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求,内容新颖实用,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六、疫苗储备乙方应按下列要求为甲方免费承担年度内县级疫苗的储备任务,并按甲方要求随时保证供应。如发生动用储备疫苗情况时,用苗量纳入当年供苗计划,并按合同价进行结算。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供苗商要求储备量为480000毫升。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产品投标人必须对其自身市场行为自律做出郑重承诺:同一批准文号的入围品种疫苗在江苏省不得出现不同标签和说明书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约定的违约金。未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七、履约验收要求1.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的货物为正常使用的最佳状态。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3.动物疫苗的验收,由订货方指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收货方),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交货时收货方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混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收货方拒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4.如货物验收时发现货物的质量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5.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八、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九、安装调试要求1.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软硬件经过正确安装、合规配置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3.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十、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把握项目进度、质量把控、产品验收、包装运输、验收等,及时与采购人对接工作,指导项目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工作,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十一、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注: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开具等额正规发票。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二、投标报价要求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售后服务、税金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包3:一、项目概况(或背景或主要建设内容)东海县畜牧兽医站采购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2、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序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3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50ml/瓶毫升4860001.6三、供货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底结束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货后5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每次供货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3.交货方式:按照疫苗的运输管理具体要求,快速送达交货地点。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质量并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四、质量要求4.1.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各毒株的效力应≥10个PD50,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毒株,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应质量标准。4.1.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措施。品控后产品质量提高,免疫副反应降低,抗体合格率提高,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投标企业在管理中的软、硬件设施,生产环节管理,原、辅料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4.1.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CMA检测报告;如2022年以来某个疫苗品种中监所确实没有抽检,则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五个批次的批签发报告。(有CMA报告不提供,而只提供批签发报告者,视作无检测报告)。4.1.4招标之前或之后,如遇农业农村部政策调整,有关疫苗品种、毒株变更,相应产品直接变更。4.1.5参加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投标的疫苗投标供应商,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其所投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需提供本企业生产工艺、固化控制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培养方法、抗原含量、佐剂类型等〕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疫苗生产工艺。4.1.6按规定具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规范、齐全。五、服务与培训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量大小、规格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免疫副反应的处理、理赔,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免疫副反应和用户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理赔手续简化快速,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3、投标人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冷链运输方案。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有利于冷链运输管理,可操作性较强。4、投标人提供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包括回收的品种、数量等,如何处理回收的废弃疫苗瓶。重点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5、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求,内容新颖实用,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六、疫苗储备乙方应按下列要求为甲方免费承担年度内县级疫苗的储备任务,并按甲方要求随时保证供应。如发生动用储备疫苗情况时,用苗量纳入当年供苗计划,并按合同价进行结算。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供苗商要求储备量为486000毫升。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产品投标人必须对其自身市场行为自律做出郑重承诺:同一批准文号的入围品种疫苗在江苏省不得出现不同标签和说明书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约定的违约金。未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七、履约验收要求1.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的货物为正常使用的最佳状态。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3.动物疫苗的验收,由订货方指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收货方),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交货时收货方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混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收货方拒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4.如货物验收时发现货物的质量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5.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八、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九、安装调试要求1.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软硬件经过正确安装、合规配置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3.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十、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把握项目进度、质量把控、产品验收、包装运输、验收等,及时与采购人对接工作,指导项目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工作,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十一、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注: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开具等额正规发票。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二、投标报价要求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售后服务、税金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包4:一、项目概况(或背景或主要建设内容)东海县畜牧兽医站采购小反刍兽疫活疫苗。2、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序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4小反刍兽疫活疫苗50头份/瓶头份2500000.3三、供货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底结束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货后5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每次供货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3.交货方式:按照疫苗的运输管理具体要求,快速送达交货地点。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质量并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四、质量要求4.1.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每头份病毒含量≥103TCID50,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应质量标准。4.1.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措施。品控后产品质量提高,免疫副反应降低,抗体合格率提高,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投标企业在管理中的软、硬件设施,生产环节管理,原、辅料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4.1.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CMA检测报告;如2022年以来某个疫苗品种中监所确实没有抽检,则必须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五个批次的批签发报告。(有CMA报告不提供,而只提供批签发报告者,视作无检测报告)。4.1.4招标之前或之后,如遇农业农村部政策调整,有关疫苗品种、毒株变更,相应产品直接变更。4.1.5参加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投标的疫苗投标供应商,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其所投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需提供本企业生产工艺、固化控制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培养方法、抗原含量、佐剂类型等〕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疫苗生产工艺。4.1.6按规定具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规范、齐全。五、服务与培训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量大小、规格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免疫副反应的处理、理赔,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免疫副反应和用户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理赔手续简化快速,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3、投标人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冷链运输方案。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有利于冷链运输管理,可操作性较强。4、投标人提供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包括回收的品种、数量等,如何处理回收的废弃疫苗瓶。重点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5、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求,内容新颖实用,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六、疫苗储备乙方应按下列要求为甲方免费承担年度内县级疫苗的储备任务,并按甲方要求随时保证供应。如发生动用储备疫苗情况时,用苗量纳入当年供苗计划,并按合同价进行结算。小反刍兽疫活疫苗供苗商要求储备量为250000头份。根据“农办牧〔2018〕74号”文件规定,产品投标人必须对其自身市场行为自律做出郑重承诺:同一批准文号的入围品种疫苗在江苏省不得出现不同标签和说明书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约定的违约金。未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七、履约验收要求1.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的货物为正常使用的最佳状态。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3.动物疫苗的验收,由订货方指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收货方),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交货时收货方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混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收货方拒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4.如货物验收时发现货物的质量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5.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八、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九、安装调试要求1.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软硬件经过正确安装、合规配置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3.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十、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把握项目进度、质量把控、产品验收、包装运输、验收等,及时与采购人对接工作,指导项目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工作,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十一、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注: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开具等额正规发票。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二、投标报价要求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售后服务、税金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包5:一、项目概况(或背景或主要建设内容)东海县畜牧兽医站采购猪耳标、牛耳标、羊耳标。二、货物(标的)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序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猪耳标套10000000.332牛耳标套600000.593羊耳标套1000000.42三、供货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5月底结束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货后5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每次供货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3.交货方式:按照耳标的运输管理具体要求,快速送达交货地点。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质量并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四、质量要求1.符合农业农村部对牲畜耳标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偏离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者,必须详细说明。产品技术参数执行的标准(文件):NY534-2002家畜用耳标及固定器,NY/T938-2005动物防疫耳标规范,农办牧〔2021〕3号文件。2.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优化措施;投标企业在设备、原辅料、工艺、制度、自检、岗位培训、生产环节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把关,通过质量控制,降低产品的断标率、掉标率,提高产品的二维码识别率等。3.各品种耳标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均为热塑性弹性体聚氨酯加全铜头。(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采购人在接到基层用户反映畜用耳标质量有问题等情况时,会同所在地或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对中标人所供畜用耳标按规定实施抽样,所抽样品送具备相应检验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检测。畜牧兽医等部门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抽检。对检测发现有不合格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5.标识生产场地和主要设备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要求执行。6.标识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牲畜耳标供应企业免费配送符合NY534-2002《家畜用耳标及固定器》规定的耳标固定钳及针。根据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并保证供应。(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服务与培训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产品使用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需求量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用户反映问题及异常掉标、断标、碎标等问题的及时处理,可操作性较强。3.投标人提供用户回收耳标(已在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注销)后的销毁方案,内容包括回收耳标的运输、销毁、全程监控等服务。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4.投标人提供其产品的使用效果调查方案,内容包括耳标检测方案(主动送检、抽检)、用户评价、县疫控部门评价等,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5.投标人提供产品控制方案。内容包括投标人用于提升产品质量、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品控措施,提供如开发专项经费、科研合作、专利等佐证材料。6.投标人提供其所投产品的产品自检方案,内容包括投标人实施自检的佐证材料、生产环节管理方案等。7.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时间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耳标管理需求,内容规范实用。8.投标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在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上订货。(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六、履约验收要求1.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的货物为正常使用的最佳状态。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3.如货物验收时发现货物的质量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赔偿。4.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七、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农业农村部对动物耳标的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八、安装调试要求1.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软硬件经过正确安装、合规配置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3.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十、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把握项目进度、质量把控、产品验收、包装运输、验收等,及时与采购人对接工作,指导项目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工作,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十一、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供货,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注: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开具等额正规发票。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二、投标报价要求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售后服务、税金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三、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采购包1、2、3、4:商务技术分(70分)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质量检测结果(10分)CMA检测报告5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种疫苗2023年以来的CMA检测报告,报告合格得5分,不合格不得分;或提供所投品种疫苗2023年以来连续批次批签发报告(显示质量合格),连续1批次得1分,最高5分。(未提供报告的此项不得分)抗体检测合格报告5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种疫苗2023年以来各省级兽医部门出具的抗体检测合格报告或履约证明,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产品使用效果(3分)检测报告3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畜牧兽医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使用效果优良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疫苗品种、检测数量、免疫抗体合格率等情况),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企业业绩(15分)类似业绩15投标人2022年以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方案(42分)1.服务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其产品售前、售中、售后(包括小批量和小规格疫苗发货、有效期、储存和使用等环节)服务、免疫效果跟踪评价、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次、人员力量等服务方案。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应急处理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快速便捷的免疫副反应理赔、用户反映问题处理、用户走访等方面的工作方案。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冷链运输、废弃疫苗瓶回收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内容的冷链运输方案,协助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过程中提供的落实措施,配套方案,成功案例(需同时提供当地动物防疫机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能积极配合东海县各地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产品控制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其所投产品的产品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品控措施方案。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培训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其编制的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时间计划等进行评分: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采购包5:商务技术分(70分)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质量检测结果(6分)质量检验合格报告6响应供应商提供所投耳标2022-2024年度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农业农村部认可的猪牛羊聚氨酯带全铜头耳标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内容应包括:耳标外观、字迹附着力、强度、高温结合力等主要质量指标),提供一年度的报告得2分,有一项不合格均不得分,满分6分;产品使用效果(18分)产品使用效果9响应供应商提供所投耳标2023年以来各省级及以上兽医部门出具的显示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提供3个省及以上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得2分;6个省及以上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得5分;10个省及以上产品使用情况良好的履约证明得9分。产品使用效果9响应供应商提供大型养殖场、县级及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对企业所提供服务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5个及以上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得2分;10个及以上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得5分;15个及以上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得9分。企业业绩(9分)类似业绩9投标人2022年以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材料。方案(37分)1.服务方案7根据投标人针对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产品使用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需求量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等服务方案打分。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应急处理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用户反映问题及异常掉标、断标、碎标等问题的及时处理方案。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用户回收耳标后的销毁方案方案6根据投标人针对回收耳标的运输、销毁、全程监控等服务。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产品的使用效果调查方案6根据投标人针对耳标检测方案(主动送检、抽检)、用户评价、县疫控部门评价等,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产品控制方案6根据投标人针对其所投产品的产品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品控措施方案。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培训方案6根据投标人针对其编制的培训的内容、人员力量、区域、时间计划、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当前耳标管理需求等进行评分:方案合理性很强、内容非常详尽细致、针对性非常强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强、内容详尽细致、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性较强、内容符合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内容符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差、内容符合性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分标准里的相关报告、业绩等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致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其他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分包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分包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分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项合计价填报说明:1、“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以上报价包含货物费用、运杂费、安装施工费、集成费、税金和其他费用。3、请供应商如实、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4、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投标货物名称单价日期:年月日十五、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免疫疫苗 耳标 兽用疫苗 重组禽流感病毒三价灭活疫苗 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