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变更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Y-ZB-2025-05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6月28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7月3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

2
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6月28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7月3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最新招标文件6.5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
联系方式:0991-638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C座501室
联系方式:1357926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宗文
电 话:13579261990

附件信息:

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招标文件6.5.pdf381111

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分包编号:JLY-ZB-2025-0504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步骤和要求八、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十、签订、审核合同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十二、保密和披露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受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委托,代理机构: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采购编号:JLY-ZB-2025-0504,项目名称: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JLY-ZB-2025-05042、项目名称: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金额:150万元。5、招标内容及要求:1.拍摄15--20位院士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采集科学家一手的视频资料,邀请知名导演,拍摄成新疆科学家精神的专题纪录片,纪录片时长不低于150分钟。2.制作配套宣传物料:20条片花(1分钟/条),1条综合片花(3分钟)。3.多语言版本:中文+英语+俄语全版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及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7月3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7、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公司参加投标,仍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近3年完成过中亚区、俄语区视频传播项目(需提供播放数据证明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3)配备俄语审校人员(提供能证明语言能力的相关证件或资料);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4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5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网上自主注册后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联系人:孙嘉欣联系方式:0991-63860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C座501室联系方式:刘宗文、135792619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宗文电话:1357926199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联系人:孙嘉欣联系方式:0991-6386020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C座501室联系人:刘宗文电话:135792619904采购内容1.拍摄15--20位院士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采集科学家一手的视频资料,邀请知名导演,拍摄成新疆科学家精神的专题纪录片,纪录片时长不低于150分钟。2.制作配套宣传物料:20条片花(1分钟/条),1条综合片花(3分钟)3.多语言版本:中文+英语+俄语全版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及要求。质量要求:合格,能体现项目自身特点,图像品质高。5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公司参加投标,仍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近3年完成过中亚区、俄语区视频传播项目(需提供播放数据证明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3)配备俄语审校人员(提供能证明语言能力的相关证件或资料)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3.4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6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封面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本项目资质证明(若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投标人业绩证明;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其他:/技术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其他:/服务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售后服务承诺文件其他:/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8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是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0答疑接受时间投标截止前15天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宗文联系电话:13579261990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10答疑接受时间文件制作招标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平台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包括: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U盘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供应商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请按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或1人评委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1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金额(小写):15000金额(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注:1)保证金账号信息:开户名: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支行账号:107086696972行号:10488100415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同上)说明:(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17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以银行记录确认到账为准,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8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投标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确定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9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20评审方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20评审方法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22代理服务费☐不缴纳□√缴纳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10%取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3争议的解决合同所在地24项目预算本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预算为1500000.00元(含税)最高限价150000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7月3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26合同付款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7其他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特别强调招标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涉及重大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备注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请与政采云平台工程师联系。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签章。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的资格条件。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投标人在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领取了电子招标文件。3.6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项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3.7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包括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或招标文件补遗文件)。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项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线下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14项的规定。12.2.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12.2.1.1根据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及密封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2.2.1.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2.2.1.3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保持一致,以U盘形式存储,并密封提交。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3.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4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3.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3.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1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5.7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9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15.7.1技术部分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样品。15.7.2暗标的编制要求15.7.2.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如有此类文件应放于商务文件“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5.7.2.2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右页边距为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0行间距;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段前段后0行间距。15.7.2.3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6.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8.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3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9.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六、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组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3.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J、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4.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25.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确定中标人26.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7.评标过程要求27.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7.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9.2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废标时,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同意并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组织采购。29.2.1转为谈判后,若供应商未能在评标委员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两家的,作废标处理。29.2.2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9.2.3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超过两轮的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最终报价外,谈判时将公开各供应商每轮报价。29.2.4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将视为重大偏离并导致报价被拒绝。八、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30.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31.代理服务费、公证费31.1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2项和第24项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签订、审核合同32.中标通知3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1、22、24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3.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3.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3.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3.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3.6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4.审核合同34.1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新疆疆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备案留存。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5.处罚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6.询问36.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7.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7.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7.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7.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7.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7.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十二、保密和披露38.保密和披露38.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8.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新疆科学家精神专题宣传项目(二次)(二)项目内容:1.拍摄15--20位院士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采集科学家一手的视频资料,邀请知名导演,拍摄成新疆科学家精神的专题纪录片,纪录片时长不低于150分钟。2.制作配套宣传物料:20条片花(1分钟/条),1条综合片花(3分钟)。3.多语言版本:中文+英语+俄语全版本(三)交付标准:视频:1080PHDR成片+海外平台适配版本(含字幕文件)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项目,2025年7月3日前完成1条纪录片综合片花。质量要求:合格,能体现项目自身特点,图像品质高。二、核心制作要求(一)内容创作1.15--20位院士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人物专题纪录片传达维度必须包含:▸为推进新疆发展,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的科技领军人物。(占45%)▸重大科技突破背后的团队故事(占15%)▸青年科学家成长历程(占15%)▸一线科技工作者默默奉献的故事(占15%)▸一带一路国际科研合作案例(占10%)15--20位院士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人物多语言制作:-英语/俄语版本需满足:▸专业术语由SCI期刊翻译团队审核▸俄语版需适配独联体地区文化语境(二)宣传物料1.海报设计:-20幅系列化视觉体系(6大主题色区分学科领域)-每部视频至少2种创意方案(人物特写版/数据可视化版)2.片花制作:-需提供:▸1分钟时长,9:16竖版快剪版短视频,含动态字幕▸国际传播版,1分钟时长16:9横版,无解说纯画面三、传播考核指标(一)平台覆盖渠道类型强制性要求国内渠道中央媒体至少3家,新疆媒体5家。国际渠道分别在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俄罗斯国家媒体进行传播。四、投标方资质1.必备资质:-近3年完成过俄语区视频传播项目(需提供播放数据证明)-配备俄语母语级审校人员2.优先条件:-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相关机构有过合作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公司参加投标,仍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设备清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缴费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近3年完成过中亚区、俄语区视频传播项目近3年完成过中亚区、俄语区视频传播项目(需提供播放数据证明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配备俄语母语级审校人员配备俄语审校人员(提供能证明语言能力的相关证件或资料)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项目预算,且报价唯一;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签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处是否加盖;技术服务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权重分配详细评审价格评审(30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报价30商务部分(30分)企业综合实力在乌鲁木齐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人综合实力、资质情况、技术力量、综合评定,得分0-3分;近年财务情况(财务收支平衡,负债情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税收缴纳情况,酌情打分,得分0-3分;须提供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最高得6分。30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中亚区、俄语区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成功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注: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或播出证明扫描件(合同中需包括项目内容,合同双方的盖章,两项内容;播出证明需有播出单位盖章,以上案例缺一不可得分。)近三年内与中亚媒体或企业履行过境外合作协议得5分,注: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合同中需包括项目内容,合同双方的盖章,两项内容;)拟派专职技术人员拟派项目专职技术人员须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同时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每提供1人得0.2分,最高得6分。(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配备俄语审校人员4名得4分(人员需同时持有专业八级证书、俄语CATTI三级笔译证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2证书,以及劳动合同、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承诺中标后实际履约合同人员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本项合计共10分。技术部分(40分)服务方案工作总体部署切合项目实际,组织机构设置完善(见方案纲要相关内容)每小项得分(3/2/1),共6分。40工作方案包含①影像资料整理、②视频素材获取、③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方案能能确保高质量成片的视为符合。每小项得分(3/1),共9分。脚本撰写方案包含①拍摄地点、②拍摄采访对象选取、③配合采购人意见的修改方案等。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与需求的相吻合的视为符合。每小项得分(3/2/1),共9分。保证现场进度措施包含①进度安排、②进度保证措施。进度安排符合项目要求且保障措施可行有效的视为符合。每小项得分(3/2/1),共6分。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有助于提高影视宣传效果、图象品质、体现项目自身特点等,全面、切实可行(见方案纲要相关内容)每小项得分(2/1),共6分。应急预案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完善可行有保障的视为符合,共4分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文本,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1.定义本合同中和附件中所用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买方”系指买服务的单位。1.2“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3“合同”系指买方、卖方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表和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货币额。1.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所含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内容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合同标的(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3.供货范围3.1合同的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相关条款。4.合同价格4.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万元(大写:万元)。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服务及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4.1.1合同价格为()万元。4.1.2合同其他费为()万元。4.2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变动。4.2.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服务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报财务局审批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4.2.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但应注意追加增加的服务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如追加的服务总价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由甲方报财务局采购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处理。5.服务期限:。6.结算方式:6.1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6.2费用的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经确认无误后支付剩余。7.服务期限7.1本合同服务内容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8.违约罚款8.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或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任一条款的承诺都是卖方违约。应向买方支付的的违约金。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考虑终止合同。9.不可抗力9.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税费10.1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服务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11.合同争议的解决11.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2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有败诉方负担。11.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法院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在买方对因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服务。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矫正其过失。12.2在买方根据12.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3.转让和分包1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2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卖方所转授出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文件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3.3卖方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而确定的分包合同负全部责任,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在买方、卖方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14.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两份。14.3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答疑记录及中标通知书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买卖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资格审查资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保密承诺书六、☆投标函七、☆开标一览表八、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九、投标人业绩证明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十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十二、☆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售后服务承诺文件十三、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为便于评审,请投标人按以上目录编写投标文件。一、资格审查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此处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三、☆投标保证金说明:此处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说明:此处提供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其资格的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