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 玩教具招标变更公告(阿图什市教育局2025)



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TSCG-2025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和细则更正

详见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和细则

详见澄清文件评分标准和细则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阿图什市教育局



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

1819972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阿图什市友谊北路

23号

联系方式:

17609081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话:

17609081174

附件:

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澄清文件.docx

温馨提示

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ATSCG-2025043招标文件采购单位:阿图什市教育局联系人:沙先生联系电话:18199726032代理机构: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76090811742025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服务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参考)……………………………………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10点1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TSCG-2025043项目名称: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8174500.00最高限价(元):8174500.00采购需求:为阿图什市19所幼儿园采购玩教具、食堂、信息化、监控等其他教学设施设备一批(数量及参数详见附表)标项名称: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为阿图什市19所幼儿园采购玩教具、食堂、信息化、监控等其他教学设施设备一批(数量及参数详见附表)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0:1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10:1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图什市教育局地址:阿图什市联系电话:181997260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联系方式:黄女士联系电话:1760908117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质保期:交货期:项目名称:2025年阿图什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ATSCG-2025043采购内容:为阿图什市19所幼儿园采购玩教具、食堂、信息化、监控等其他教学设施设备一批(数量及参数详见附表)质保期:2年(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于30天日内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时间要求按时供货及服务)2采购人信息名 称:阿图什市教育局 联系人:沙先生 电 话:18199726032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融联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7609081174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8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10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 6月27日上午10时10分(北京时间)11投标有效期 60 天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一、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司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或保函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阿图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0456301040005267 行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分理处 行号:103893045636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08-4222076 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3-5个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2、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 许1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 6月 7 日至2025年 6月 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15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1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9246091@qq.com,接收人:黄女士,电话:17609081174),“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招标文件 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专家5人,共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6月 27 日上午10时1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6月 27 日上午10时1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2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标准收费。2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5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26本次招标预算价:81745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27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8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本项目货物所属行业:工业(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所列的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做废标处理,落实10%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享受优惠政策。2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否则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备注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3、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4、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5、其它:(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保证中标后由本公司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机构。(4)中标人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如出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要权取消中标资格。(5)招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供应商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13.1供应商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14.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招标文件15.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6.采购文件的组成16.1采购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7.4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采购文件的发出18.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9.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1.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1.2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投标报价明细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9)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无需提供)(1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2)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1.3投标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损耗、技术指导、培训费、税金费用、伴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伴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人工及辅材费、代理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6.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19246091@qq.com,接收人:黄女士,电话:17609081174)。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7.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9246091@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1.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随机抽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原则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新疆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5.评标程序3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5.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5.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5.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5.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5.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5.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5.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6.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7.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7.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7.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7.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8.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8.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8.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8.3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38.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8.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8.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8.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8.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8.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8.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8.1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8.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8.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8.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8.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8.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9.废标39.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突发情况处理40.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0.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1.定标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2.中标通知书4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2.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3.履约保证金43.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4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3.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4.签订合同及公告44.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44.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4.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5.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46.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9.质疑和投诉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阿图什市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授权代表(如有):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如有):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1:法律依据2: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代理人):公章(单位):日期:附件:质疑及答复材料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提起投诉。2.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3.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5.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6.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由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7.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8.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章;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阿图什市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章(签章):公章:日期: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邀请、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供应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2.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七人以上单数。采购人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采购人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2.2评标工作组由有关专家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评标委员会职责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评标委员会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值,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二投标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报价低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3只有一个方案投标。4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5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交货期、质保期。6投标文件无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供应商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供应商打分。(7)评分程序1)就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供应商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说明报价得分(30分)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商务技术部分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情况(25分)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基准,提供详细技术偏离表。根据商务技技术指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20分;2、技术参数指标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3、技术参数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正偏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加分)系统演示(12分)投标供应商对以下功能在评标现场调用真实平台或真实应用系统演示(演示不得使用PPT、FLASH或演示DEMO软件,投标供应商自备演示时需要的相关设备。每家投标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演示完整且满足演示要求得满分12分,每条演示项若存在不满足或只有部分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1. 支持语音问答题的互动答题,实时给出评测反馈。2. 支持图、儿歌、古诗、单字的标准音带读带学,语音互动跟读,实时给出评测反馈。3. 支持下发阶段性测试任务,支持听力、选择、语音问答和朗读题评测反馈。4. 支持在线或离线场景下使用。离线场景下,需支持已下载资源正常使用。企业实力(9分)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1.5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1.5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1.5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的得1.5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5.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的得 1.5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6.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 1.5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类似业绩(4分)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近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佐证,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建设方案(6分)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能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并满足采购参数需求,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详细描述,整体方案配置指标及升级、创新等方面比较。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详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潦草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质量保障目标、质量关键控制点、质量检测检验验收流程);②安装调试计划(符合项目的备货计划、有明确的周期安排、安装调试验收计划有具体的流程安排;③应急预案(有符合采购产品的应急处理措施、产品质量问题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可操作强、安装调试计划安排紧实施方案凑,运输与安装过程中各项措施考虑充分,安装进度衔接得当,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强,考虑周全,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保障此项目,保障措施及方法可操作性强、应急处理得当等得6分;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安装调试计划安排可行,运输与安装过程中各项措施考虑可行,安装进度衔接可行,质量保障措施可行,针对性一般,保障措施及方法可操作性一般、应急处理可行的得4分;方案潦草,无针对性,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质保期(2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质保期;②质保期内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措施、免费技术培训等;④售后服务人员;⑤培训方案;⑥技术升级服务;⑦质保期满后的后续维修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合理可行,能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协作方案保障的,得6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性、可行性较好,能为采购人提供一定保障,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性、可行性一般,保障性一般的,得2分;4.售后服务方案过于简单,合理性、可行性差得1分5.不提供方案,得0分。10.2.1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10.2.2价格评分方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五推荐中标候选人11.1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11.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2.无效投标条款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章、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备注:2.投标企业报价必须考虑事宜如下:从采购、运输、税金、安装维修、卸货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的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了货物本身价格、运输税金费、安装维修费、现场检验试验费、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费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成品保护、投标人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本次报价投标企业必须考虑清楚一切费用,一旦中标不增加任何费用。3.质量标准:货物的技术指标作为交货验收时的依据(采购人按照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验收货物,如投标人实际应标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则按投标人应标标准验收)4.参数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一、交货时交货地点:供货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于30日内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时间要求按时供货及服务)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2年(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二、验收1.货物的技术指标作为交货验收时的依据(采购人按照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验收货物,如投标人实际应标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则按投标人应标标准验收)。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货物验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验收报告、合格证、厂家资格证件等相关文件及相关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商务条款一、投标报价项目报价采用人民币综合总价,以元为单位标准,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技术指导、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技术考察费、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等直至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二、质量保证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同时建设单位将对成品及原辅材料随时作随机抽查进行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货物无条件退场。确保供货期内合格产品供货,如不能提供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且终止采购合同。三、知识产权本项目在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属于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保证招标方及其用户对设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投标方保证招标方及其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与本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供货方非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项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三、其他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后,须与用户方签订《合同》,明确具体供货数量、供货时间、送达地点等内容。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若供货服务商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正常交货,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采购计划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需方:供应方:受有关单位委托,为(下称需方)经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为供应方。现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款(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合同总金额元整(¥元)。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供应方交付的货物的技术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2、供应方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应提供国家规定的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三、交货时间日前供货安装并检验完毕。年质保期四、验收1.货物的技术指标作为交货验收时的依据(采购人按照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验收货物,如投标人实际应标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则按投标人应标标准验收)。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货物验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验收报告、合格证、厂家资格证件等相关文件及相关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五、付款方式(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六、违约责任1、违反买卖合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供应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0.2﹪向使用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供应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需方验收完毕后,需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付款方式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向供应方支付逾期金额0.2﹪的违约金。2、如有质量问题时需方可以按照供应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从质量保证金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3、其它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执行。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当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八、技术协议附技术协议(另定)九、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壹式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应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鉴证方执一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方:需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鉴证方(签字盖章):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年___月___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投标报价明细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2)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投标函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招标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详见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供货期(天)中标后 天内供货完成投标有效期 天质保期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填写说明: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3.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装订。4.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3、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4、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单》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如有正偏离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后(并注明页码)备注: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本表包括所有的技术响应及差异。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 联系人电 话传 真职 工 概 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姓 名职务/职称年 龄专业单 位 概 况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注:每个业绩须单独附表,并附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函填写提示: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取并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链接:www.ccgp.gov.cn/news/202012/t20201229_15715888.htm(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链接: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链接: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1/t20180103_1569357.html(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shtml(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406/t20140616_4619272.htm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内容完整、不得更改格式;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如下: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货物或服务)的具体名称;如果涉及多项标的(货物或服务)为同一企业制造或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标的名称;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或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情况等)。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12、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实施能力、企业实力、服务评级、企业信誉等)。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 玩教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阿图什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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