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9282025CCS0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四)最终成果要求
(四)最终成果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过程造价文件、结算书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项目实施需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份数、载体要求:中间成果按需提供;报批成果:装订成册,按A4规格打印,成果电子文档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四)最终成果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项目实施需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份数、载体要求:装订成册,按A4规格打印,成果电子文档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康乐街1号
联系方式:13353505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0351-2772685、1821118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济恺、邸明、武玲、宋杰
电 话:0351-2772685、18211183678

附件信息:

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更正版.pdf454.2K

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282025CCS00022(招标编号:ZKFW2025-05-013)采购人: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282025CCS00022(招标编号:ZKFW2025-05-013)采购人: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章)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电话:0351-277268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电话:0351-2772685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9282025CCS00022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28-2025-6-0004993、项目名称: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32100元6、最高限价:532100元7、采购内容: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8、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之日开始,至全部完成造价咨询服务规定的工作内容为止。9、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电话:0351-277268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3、会议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一号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康乐街1号联系人:任之杰联系方式:13353505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联系方式:0351-2772685、18211183678电子邮箱:zzkt05@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济恺、邸明、武玲、宋杰电话:0351-2772685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电话:0351-277268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电话:0351-277268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5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壹佰元整¥:532100.00元注:供应商提交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响应无效。6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1、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7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录证明文件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9、磋商保证金凭证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1.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1.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1项在开标后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后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8商务、技术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商务部分★(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供应商列表说明,格式自定);8商务、技术文件(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项目实施方案;(6)服务方案;(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且适用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优惠政策。(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0、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注:1.格式见第六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10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1磋商小组成员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2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现场勘查不组织。14标前答疑不召开15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6代理服务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电话:0351-2772685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电话:0351-2772685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8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电话:0351-277268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符合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磋商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4本次磋商允许代理商投标。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3.7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或通知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电话:0351-2772685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下同)送达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电话:0351-2772685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8.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8.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电话:0351-2772685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7项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0.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11.2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电话:0351-277268511.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的,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千峰路支行银行账号:141000231012016000290行号:301161000199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351-2772551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1.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11.6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磋商报价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价格、相关服务内容、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电话:0351-2772685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即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响应无效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电话:0351-2772685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及其他16.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9,电话:0351-2772685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6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7“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磋商程序和内容20.组建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共三人组成。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电话:0351-2772685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电话:0351-2772685D.工期、款项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询标)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电话:0351-2772685(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电话:0351-2772685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综合评分原则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编写评审报告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电话:0351-2772685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法定数量:货物、工程类3家;政府机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购服务类:2家)。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电话:0351-2772685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六、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代理服务费32.1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签订合同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6,电话:0351-2772685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4.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5.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7,电话:0351-2772685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电话:0351-2772685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电话:0351-2772685(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电话:0351-2772685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1,电话:0351-2772685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特定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磋商函;1.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完5.1提供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5.2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5商务资信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分包、转包要求、验收标准,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6.2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7商务资信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不存在下列情形:7.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5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电话:0351-2772685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电话:0351-2772685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电话:0351-277268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供应商总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五、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六、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电话:0351-2772685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能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五年内造价咨询项目合同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92.项目负责人业绩供应商能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五年内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合同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63.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等阴影件)。注:1、合同案例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2、供应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3、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阴影件且内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5二、技术部分(70分)1.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分析和理解深度,对所编制实施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对造价咨询工作的透彻性,以及提供与实际切合度高的相关大纲目录等)进行评审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152.工作流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工作流程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准备方案、造价依据、工作目标等)进行评审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1分,15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3.实施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服务质量、时间进度、项目资料后期归集、移交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安全等各项保障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审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104.服务团队组织架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专业分布、岗位职责等)进行评审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105.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等进行评审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106.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预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及出现问题时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综合分析比较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57.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内容进行评审打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1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善或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5四、价格部分(10分)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报价为有效价格,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终报价不参与磋商基准价的计算。10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电话:0351-2772685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1,电话:0351-2772685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2、采购内容: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最高限价:532100元,供应商提交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响应无效。4、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之日开始,至全部完成造价咨询服务规定的工作内容为止。5、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6、付款方式:合同约定。7、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二、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网约31.00km,新建污水管网约79.00km;建设内容包含: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挖沟槽、沟槽支护,雨水管道浇筑混凝土基础、污水管道铺设砂垫层,沟槽中粗砂及素土回填,新建检查井及雨水口等;(二)适用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规程。(三)服务要求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造价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2、根据造价的专业知识,选用正确的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3、对工作认真自核,做好造价质量的自主控制,造价成果经复审后,负责按复审意见修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2,电话:0351-27726854.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四)最终成果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项目实施需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份数、载体要求:装订成册,按A4规格打印,成果电子文档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电话:0351-2772685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电话:0351-2772685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造价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电话:0351-2772685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6,电话:0351-2772685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6电话:0351-2772685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6电话:0351-2772685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接委托人通知后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五、酬金计取方式1.酬金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7,电话:0351-2772685五寨县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8,电话:0351-27726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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