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物业管理招标变更公告(宜宾市档案馆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依法依规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依法依规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档案馆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永安路
联系方式:15183398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源
电话:0831808881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16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项目谈判文件(N511501202500014920250514001).pdf

物业管理项目(N511501202500014920250514001)-文件集.zip

版本号:N511501202500014920250514001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9宜宾市档案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5月14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档案馆委托,拟对物业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9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1.3.谈判项目简介宜宾市档案馆办公楼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永安路,为一栋主楼馆,其中1/3区域为4层,2/3区域为3层,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办公楼配套设施共有:中央空调系统16套,电梯设施2部,监控设备系统2套,消防报警控制系统2套及给排水系统,停车位8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场车位30个。全馆建成运行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本次进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括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第2页-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档案馆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永安路邮编:644000联系人:曹曦文联系电话:15183398386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邮编:644000联系人:何源联系电话:08318088817-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08,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宜宾市档案馆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宜宾市档案馆。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第5页-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第6页-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第7页-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考评90分(含)以上,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环境维护质量要求等。,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描述项目主管(1人)全面负责对项目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保证完成管理目标。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负责与业主、供水、供电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工程维修维护(1人)主要负责:给排水设备、供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的日常管理维护及相关工作。引导员/解说员(2人)主要负责:展厅接待、引导、解说、会务,查阅大厅。安保及秩序维护岗(6人)1.负责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在查验身份、登记信息时,做到态度亲和、沟通有效,维护出入口的秩序与形象。2.负责地面52个停车位及地下30个停车位的车辆进出管理,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停放,确保车库通道畅通,避免拥堵。对进出车库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核对车辆信息与人员身份,防止无关车辆进入,保障车库内车辆及人员安全。3.负责档案馆主楼馆及周边区域定时与不定时巡逻,确-第8页-保重点区域、重要设施的安全。监控岗(4人)主要负责操作2套消防监控设备系统,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档案馆主楼馆及周边区域的动态,确保无监控盲区。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发现设备故障及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并做好故障及维修记录。严格遵守监控信息保密制度,严禁泄露监控画面及相关信息,妥善保管监控资料,按规定保存期限留存备查。保洁(4人)主要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过道、查阅大厅、“宜宾记忆”展厅、“红色珍档”展厅、楼梯扶手、公共设施及道路、卫生间、绿化带、库房、车库等区域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杀灭鼠害。绿化(1人)馆内外绿化养护管理、卫生等注:以上人员配置为采购要求安排岗位数人员的最低配置,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配置,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和具有可执行性、科学合理性。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1.履约期限和地点:(1)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最多续签两年。(2)履约地点:宜宾市档案馆。(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根据月度考核,每季度汇总。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开具完税发票,采购人凭票支付。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将响应时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为采购人服务对象的黑名单。3.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社保费、法定计提费用(工会会费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法定税费等,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墙面粉刷、石材养护、外墙清洗(排危)等工作由供应商提供服务价格清单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服务。电梯等大型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及工程更新改造等由供应商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各种支出,由其供应商、安装单位、建筑商负责。超过保修期的,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和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以及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由采购人承担。4.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服务品质,成交供应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服务人员在宜宾当地全员购买社保,支付国家规定单位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所有人员须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提供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也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项目、报价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同时报价低于报价要求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如下: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分项内容工种涉及人(项)数小计(元/年)报价要求1人工工资项目主管1所有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200元。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工程维修维护1引导员/解说员2安保及秩序维护岗6监控室岗4保洁员4绿化养护1合计192社保(五险)所有服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不低于2025宜宾市企业员工最低社会保险费标准(1205.97元/人/月)。供应商为拟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费,应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亡)保险、生育保险。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安排不少于2名监控岗、2名秩序维护岗,此项费用按劳动法要求计算加班费用(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低于101元/天×300%=303元/天,并计入最终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法定节假日一年共计13天),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服装费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夏季2套、春秋2套、冬装2套)5法定计提费用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或月)工资总额×2%。(此处工资总额指:人工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之和)6绿植租摆、清洁耗材、垃圾清运、设备维护等费用十一、履约验收标准:-第9页-采购包1:1.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或建设部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有关规定,项目物业管理实现业主综合满意率>90%。序号项目承诺指标基本内容1.房屋完好率≥98%房屋外观无破坏,公用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外观整洁。2.道路完好率≥95%道路畅通无损坏,路面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无改变使用功能。3.化粪池、雨水井、污水完好率100%定期疏通、清理、井盖齐全完好,保证排放通畅、无堵塞。4.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100%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无塌陷、无残缺。5.照明灯完好率≥98%路灯完好无损,夜间正常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持洁净。6.停车场设施完好率100%场内整洁,设施完好无损。7.公共文体设施完好率≥98%确保文体设备使用功能,定期维修、养护、完好无损。8.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99%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系统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态。9.安全管理到位率≥99%保安岗位设置严密,明确责任区域和相互支援,增加巡查密度。10.治安案件发生率0加强监控,制订《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杜绝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盗抢等各类案件。11.火灾发生率0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订《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杜绝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火灾事故12.清洁保洁达标率≥99%区内实行卫生责任包干,全天8小时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卫生设备齐全,完好。13.客户投诉处理100%有效投诉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无效投诉及时给予回复。14.员工违章处理率100%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15.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满意率≥95%教育员工尽全力为业主排忧解难。2.突发事件处置计划与质量要求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2.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客户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3.环境维护质量要求外围保洁管理服务无积尘、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水、控制率100%。公共部位和设施保洁管理环境保洁业主方满意率100%;环境保洁访客满意率90%;场地设施完好率99.9%;办公区域保洁管理业主对保洁服务满意率100%;访客对保洁服务满意率90%;其他合作方对保洁服务满意率95%。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及时处理各类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及时率100%。“宜宾记忆”展厅、“红色珍档”展厅保洁管理无积尘、无污垢、无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及时率100%。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10页-(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档案馆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15183398386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永安路邮编:644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女士-第11页-联系电话:08318088830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邮编:644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正文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第12页-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3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8,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8,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宜宾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00(项)808,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宜宾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00(项)808,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第14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宜宾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基本情况宜宾市档案馆办公楼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永安路,为一栋主楼馆,其中1/3区域为4层,2/3区域为3层,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办公楼配套设施共有:中央空调系统16套,电梯设施2部,监控设备系统2套,消防报警控制系统2套及给排水系统,停车位8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场车位30个。全馆建成运行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如下:1.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全馆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监控设备、消防报警控制以及给排水系统。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办公区域及配套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如建筑结构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负责档案馆展厅的解说及会务、日常接待工作。(需要项目经理1人常驻项目,引导员/解说员2人)2.监控及秩序维护服务:在主楼馆及周边区域设置安保岗位,进行24小时值守巡逻,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检查进出车辆,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熟练操作2套消防监控设备系统,实时监控馆内动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监控室岗4人,秩序维护6人)3.绿化及维保服务:负责宜宾市档案馆内所有绿植租摆及维护(详见《绿植租摆明细-第15页-表》),馆域内绿化区域管理,并进行植物的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根据季节变化和植物生长情况,制定绿化养护计划,确保绿化景观的美观和生态效果。同时,处理馆内日常设备维护工作,提供高效的维修服务。(需要工程维修岗1人,绿化养护岗1人)4.保洁服务:对主楼馆内的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卫生间等进行日常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负责馆域内的清洁服务,定期清理垃圾,擦拭办公家具等。按照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清洁频次,及时更换清洁用品,保障清洁质量。(需要保洁员4人)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1总体要求(1)采购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主动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保障市档案馆正常运行。(2)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供应商应定期组织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体检。(3)所有物业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4)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2岗位配置及要求(1)岗位配置序号岗位人数(人)备注1项目主管2工程维修维护3引导员/解说员2465监控室岗46保洁员47绿化养护合计19(2)岗位职责安保及秩序维护一、项目基本情况宜宾市档案馆办公楼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永安路,为一栋主楼馆,其中1/3区域为4层,2/3区域为3层,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办公楼配套设施共有:中央空调系统16套,电梯设施2部,监控设备系统2套,消防报警控制系统2套及给排水系统,停车位8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场车位30个。全馆建成运行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如下:1.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全馆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监控设备、消防报警控制以及给排水系统。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办公区域及配套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如建筑结构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负责档案馆展厅的解说及会务、日常接待工作。(需要项目经理1人常驻项目,引导员/解说员2人)2.监控及秩序维护服务:在主楼馆及周边区域设置安保岗位,进行24小时值守巡逻,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检查进出车辆,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熟练操作2套消防监控设备系统,实时监控馆内动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监控室岗4人,秩序维护6人)3.绿化及维保服务:负责宜宾市档案馆内所有绿植租摆及维护(详见《绿植租摆明细-第15页-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描述项目主管(1人)全面负责对项目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保证完成管理目标。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负责与业主、供水、供电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工程维修维护(1人)主要负责:给排水设备、供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的日常管理维护及相关工作。引导员/解说员(2人)主要负责:展厅接待、引导、解说、会务,查阅大厅。-第16页-1.负责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在查验身份、登记信息时,做到态度亲和、沟通有效,维护出入口的秩序与形象。​2.负责地面52个停车位及地下30个停车位的车辆进出管理,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停放,确保车库通道畅通,避免拥堵。对进(6人)出车库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核对车辆信息与人员身份,防止无关车辆进入,保障车库内车辆及人员安全。​3.负责档案馆主楼馆及周边区域定时与不定时巡逻,确保重点区域、重要设施的安全。​主要负责操作2套消防监控设备系统,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档案馆主楼馆及周边区域的动态,确保无监控盲区。​监控岗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发(4人)现设备故障及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并做好故障及维修记录。​严格遵守监控信息保密制度,严禁泄露监控画面及相关信息,妥善保管监控资料,按规定保存期限留存备查。主要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过道、查阅大厅、“宜宾记忆保洁”展厅、“红色珍档”展厅、楼梯扶手、公共设施及道路、卫生间(4人)、绿化带、库房、车库等区域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杀灭鼠害。馆内外绿化养护管理、卫生等(1人)注:以上人员配置为采购要求安排岗位数人员的最低配置,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配置,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和具有可执行性、科学合理性。(3)人员要求1.项目主管:负责物业项目全面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设施设备巡查工作,配合业主单位做好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并做好本项目顶岗补位工作。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经验证明文件(提供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2.维修维护:负责物业项目维修维护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3.引导员/解说员:负责做好引导解说、会务等相关工作。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复印件、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4.安保及秩序维护岗:负责档案馆主馆楼及周边区域日常秩序维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停车场车辆管理、夜间巡逻等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其中至少2人年龄不超过35岁),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5.监控岗: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及消防监控管理。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6.保洁: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过道、查阅大厅、“宜宾记忆”展厅、“红色珍档”展厅、楼梯扶手、公共设施及道路、卫生间、绿化带、库房、车库等区域清洁工作。要求-第17页-安保及秩序维护岗绿化:从事过保洁服务工作,年龄不超过50岁。为人正直,无不良前科。有一定的服务意识,会普通话,能吃苦耐劳,工作细心,有强烈责任感。7.绿化养护:负责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响应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以上提供响应证明材料的拟派驻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且须全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5)成交供应商需按宜宾当地规定为派驻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三、物业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或建设部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有关规定,项目物业管理实现业主综合满意率>90%。序号项目承诺指标基本内容1房屋完好率≥98%房屋外观无破坏,公用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外观整洁。2道路完好率≥95%道路畅通无损坏,路面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无改变使用功能。3化粪池、雨水井、污水完好率100%定期疏通、清理、井盖齐全完好,保证排放通畅、无堵塞。4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100%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无塌陷、无残缺。5照明灯完好率≥98%路灯完好无损,夜间正常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持洁净。6停车场设施完好率100%场内整洁,设施完好无损。7公共文体设施完好率≥98%确保文体设备使用功能,定期维修、养护、完好无损。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99%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系统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10安全管理到位率≥99%保安岗位设置严密,明确责任区域和相互支援,增加巡查密度。11治安案件发生率0加强监控,制订《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杜绝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盗抢等各类案件。12火灾发生率0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订《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杜绝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火灾事故13清洁保洁达标率≥99%区内实行卫生责任包干,全天8小时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卫生设备齐全,完好。14客户投诉处理100%有效投诉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无效投诉及时给予回复15员工违章处理率100%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第18页-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服务综合满教育员工尽全力为业主排忧解难。意率2.突发事件处置计划与质量要求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2.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客户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3.环境维护质量要求16≥95%序号工作内容标准保证措施一外围保洁管理服务无积尘、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水、控制率100%室外保洁操作规程停车区保洁操作规程道路及设施保洁管理停车区域保洁管理二公共部位和设施保洁管理环境保洁业主方满意率100环境保洁访客满意率90%场地设施完好率99.9%卫生间保洁操作规程各类操作程序各类材质保洁操作程序消防通道保洁操作规程保洁工艺盥洗室保洁管理公共部位保洁管理消防通道保洁管理三办公区域保洁管理业主对保洁服务满意率100访客对保洁服务满意率90其他合作方对保洁服务满意率95%办公区域保洁操作规程单间办公室保洁管理单间办公室保洁操作规程会务区域保洁管理会务区域保洁操作规程仓库保洁管理仓库保洁管理办法4电梯保洁管理电梯保洁管理办法5休闲区保洁管理休闲区保洁操作规程四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及时处理各类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及时率100%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建筑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垃圾收集清运管理五“宜宾记忆”展厅、“红色珍档”展厅保洁管理无积尘、无污垢、无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及时率100%每周打扫不少于1次六灭虫除害管理虫害及时处理率100%虫害控制管理办法4.监督与考核4.1业主满意度(1)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处理业主单位的投诉应保持记录,认真处理业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并进行回访,回访比例应达到100%。(2)物业服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收集业主单位对物业服务满意度的信息,不断改进-第19页-1★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每月开展1次,考核结果与每季度考评挂钩(详见考评标准)。4.2监督检查(1)物业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及考核;业主单位通过日常巡查、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表等方式,对物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管理。(2)依据考核结果,业主单位按照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并报告本级物业服务或机关事务主管部门。(3)物业服务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达标: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4.3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评设置总分100分。4.4实施方式考评实行每季度打分制,90分(含)以上为满意,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5分(含)至90分为合格,按应付款的9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含)至85分为基本合格,按应付款的8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应付款的6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考评结果分值得分存在问题着装佩戴仪容仪表语言举止1.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规定的工作服;2.着制服时,佩戴规定的标志;3.着装佩戴整洁;4.着制服时,不染指甲,化浓妆,佩戴其他徽章和饰物,制服、便服不得混穿或不同季节制服混穿,不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5.爱护或妥善保管制服、标志,严禁将制服标志变卖,赠送或私自借给他人。一项不符合扣0.5分。1.执行勤务工作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工作注意力集中;2.男保安员不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工作人员不得披发;3.不得染发,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一项不符合扣0.5分。1.工作时请用普通话,用语简洁准确,说话和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您、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并注意对人称谓使用,不使用对方禁忌语言;2.举止文明,动作规范,无法律法规及客户单位明令禁止的不良行为;3.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一项不符合扣0.5分。10分5分10分-第20页-工作行为规范礼节礼貌1.着装在下列场合须行举手礼:[1]遇见不经常接触的领导时;[2]在站岗,执勤交接班时;[3]纠正违章时;[4]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5]遇领导视察,检查时;[6]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7]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2.着装或不着装在参加集会,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一项不符合扣0.5分。9分职责履行1.责任区内发现可疑人员要对其询问,对不法行为人或截获的赃物,做到了及时报告并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2.岗位责任区内发现安全隐患做到了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案件发生;3.岗位责任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和案件做到了及时报告,并对现场采取了有效的控制和保护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验的秩序维护工作。一项不符合扣0.5分。10分岗位纪律服务满意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超越职责权限,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刁难客户,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不打听、记录、传播客户单位秘密,爱护公物,遇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一项不符合扣0.5分。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每月开展1次,考核结果与每季度考评挂钩。90分(含)以上为满意,不扣分;85分(含)至90分为较满意,扣0.5分;80分(含)至85分为一般满意,扣1分;80分以下为不满意,扣2分(季度总分6分,扣分为季度内每月扣分累加合计值)10分6分安全秩序服务成效通过认真执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区治安秩序井然,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案件发生。一项不符合扣0.5分。1.客户内部工作安全管理秩序得到健康有序的维护;2.服务目标、区域、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3.无合同约定的服务责任事故发生,并按规定要求将工作开展状况记录准确清楚。一项不符合扣0.5分。20分20分考核结论及发放标准实行季度打分制,90分(含)以上为满意,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5分(含)至90分为合格,按应付款的9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含)至85分为基本合格,按应付款的8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应付款的6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总分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服务期一个月内,须向采购人出具本项目服务人员所购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未按时提供,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认定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第21页-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成交供应商在进场时须将响应时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社保费、法定计提费用(工会会费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法定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墙面粉刷、石材养护、外墙清洗(排危)等工作由供应商提供服务价格清单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服务。电梯等大型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及工程更新改造等由供应商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各种支出,由其供应商、安装单位、建筑商负责。超过保修期的,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和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以及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由采购人承担。(4)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服务品质,所有人员须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其他项目。(5)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提供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也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项目、报价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如下: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分项内容工种涉及人(项)数小计(元/年)报价要求1人工工资项目主管所有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200元。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新,则工程维修维护引导员/解说员2安保及秩序维护岗6监控室岗4保洁员4绿化养护合计192社保(五险)所有服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不低于2025宜宾市企业员工最低社会保费标准(1205.97元/人/月)。商为拟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亡)保险、生险。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险供应应包)、育保最低照最-第22页-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安排不少名监控岗、2名秩序维护岗,此项用按劳动法要求计算加班费用(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根据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定节假日每日不得低于101元/天0%=303元/天,并计入最终报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法定节一年共计13天),若项目所在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于2费支付报酬即法×30价,假日当地低标4服装费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结合自况进行报价,不得免费、无偿、不计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夏季2套、春秋2套、冬装2套身情赠送应。)5法定计提费用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或月)工资总额×2%。(此处总额指:人工工资及法定节假日费之和)供应家法分摊员年工资加班6绿植租摆、清洁耗材、垃圾清运、设备维护等费用供应商需根据《》《绿植租摆明细表额租赁或购买相应数量绿植,同供设备维护服务,并承诺服务期得降低配置,否则采购人有权视购人违约。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项目整体要求进行报价,不得免无偿、赠送不计报价,否则视为质性响应。》时提内不为采况及费、未实7管理费、税金及利润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结合自况进行报价,不得免费、无偿、不计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身情赠送应。总计备注:所有报价保留2位小数。附《绿植租摆明细表》《》馆内绿植租摆明细及规格①大盆50盆,规格:盆高不低于60CM,盆直径不小于35CM②小盆花40盆,,规格盆高不低于20CM,盆直径不小于20CM-第23页-精选适配室内环境、易养护且观赏性强的绿植品种,如绿萝、吊兰、发财树、龟背竹等。同时绿植品种选择,结合档案馆庄重、严肃的特性,避免选择过于注重绿植与花盆、花架的搭配,花盆材质、颜搭配与装饰色、款式应与档案馆装修风格及绿植形态相协调。安排专人或委托专业绿植养护团队定期对租摆绿植进行浇水、施肥、修剪、清洁等养护工作,养护与更换确保绿植枝叶繁茂、无病虫害。对于枯萎、损坏或生长不良的绿植,及时更换,保持馆内绿植始终处于最佳观赏状态。绿植摆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及安全通道标识,不影响各类办公设备正常使用。同时安全与协调,定期检查花盆稳固性,避免因倾倒造成人员伤备注:绿植租摆、养护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艳丽或杂乱的花卉,以绿色观叶植物为主,搭配少量淡雅花卉,提升整体格调。害或物品损坏,确保美观与安全兼顾。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最多续签两年。2★服务地点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永安路宜宾市档案馆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本项目现场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2)服务在供应商通知履约完成后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5)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人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每季度考评90(含)分以上,达到服务质量等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2、每季度考评90(含)分以上,达到服务质量等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3、每季度考评90(含)分以上,达到服务质量等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4、每季度考评90(含)分以上,达到服务质量等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合同签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2.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住宿,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务纠纷,保险等都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25页-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谈判小组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26页-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谈判小组成员在签署谈判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谈判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谈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27页-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需要供应商进行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第29页-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第30页-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第31页-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价格权重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1.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最终响应报价最低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评审系数。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报价一览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第32页-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34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35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36页-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 址: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37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第包序号分项内容工种涉及人(项)数小计(元/年)报价要求1人工工资项目主管1所有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200元。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工程维修维护1引导员/解说员2安保及秩序维护岗6监控室岗4保洁员4绿化养护1合计192社保(五险)所有服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不低于2025宜宾市企业员工最低社会保险费标准(1205.97元/人/月)。供应商为拟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费,应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亡)保险、生育保险。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安排不少于2名监控岗、2名秩序维护岗,此项费用按劳动法要求计算加班费用(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低于101元/天×300% =303元/天,并计入最终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法定节假日一年共计13天),若项目所在地当地有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服装费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夏季2套、春秋2套、冬装2套)5法定计提费用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或月)工资总额×2%。(此处工资总额指:人工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之和)6绿植租摆、清洁耗材、垃圾清运、设备维护等费用供应商需根据《绿植租摆明细表》足额租赁或购买相应数量绿植,同时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并承诺服务期内不得降低配置,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采购人违约。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况及项目整体要求进行报价,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7管理费、税金及利润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总计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9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价响应报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宜宾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00项808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项,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宜宾市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1.00项808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版本号:N511501202500014920250514001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9宜宾市档案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5月14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档案馆委托,拟对物业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9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1.3.谈判项目简介宜宾市档案馆办公楼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永安路,为一栋主楼馆,其中1/3区域为4层,2/3区域为3层,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办公楼配套设施共有:中央空调系统16套,电梯设施2部,监控设备系统2套,消防报警控制系统2套及给排水系统,停车位8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场车位30个。全馆建成运行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本次进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括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第2页-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档案馆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永安路邮编:644000联系人:曹曦文联系电话:15183398386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邮编:644000联系人:何源联系电话:08318088817-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08,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宜宾市档案馆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宜宾市档案馆。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第5页-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第6页-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第7页-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宜宾市档案馆办公楼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永安路,为一栋主楼馆,其中1/3区域为4层,2/3区域为3层,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办公楼配套设施共有:中央空调系统16套,电梯设施2部,监控设备系统2套,消防报警控制系统2套及给排水系统,停车位8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场车位30个。全馆建成运行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如下:1.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全馆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监控设备、消防报警控制以及给排水系统。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办公区域及配套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如建筑结构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负责档案馆展厅的解说及会务、日常接待工作。(需要项目经理1人常驻项目,引导员/解说员2人)2.监控及秩序维护服务:在主楼馆及周边区域设置安保岗位,进行24小时值守巡逻,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检查进出车辆,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熟练操作 2 套消防监控设备系统,实时监控馆内动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监控室岗4人,秩序维护6人)3.绿化及维保服务:负责宜宾市档案馆内所有绿植租摆及维护(详见《绿植租摆明细表》),馆域内绿化区域管理,并进行植物的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根据季节变化和植物生长情况,制定绿化养护计划,确保绿化景观的美观和生态效果。同时,处理馆内日常设备维护工作,提供高效的维修服务。(需要工程维修岗1人,绿化养护岗1人)4.保洁服务:对主楼馆内的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卫生间等进行日常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负责馆域内的清洁服务,定期清理垃圾,擦拭办公家具等。按照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清洁频次,及时更换清洁用品,保障清洁质量。(需要保洁员4人)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1总体要求(1)采购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主动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保障市档案馆正常运行。(2)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供应商应定期组织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体检。(3)所有物业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4)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2岗位配置及要求(1)岗位配置(2)岗位职责(3)人员要求1.项目主管:负责物业项目全面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设施设备巡查工作,配合业主单位做好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并做好本项目顶岗补位工作。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经验证明文件(提供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2.维修维护:负责物业项目维修维护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3.引导员/解说员:负责做好引导解说、会务等相关工作。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复印件、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4.安保及秩序维护岗:负责档案馆主馆楼及周边区域日常秩序维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停车场车辆管理、夜间巡逻等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其中至少2人年龄不超过35岁),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5.监控岗: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及消防监控管理。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6.保洁: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过道、查阅大厅、“宜宾记忆”展厅、“红色珍档”展厅、楼梯扶手、公共设施及道路、卫生间、绿化带、库房、车库等区域清洁工作。要求:从事过保洁服务工作,年龄不超过50岁。为人正直,无不良前科。有一定的服务意识,会普通话,能吃苦耐劳,工作细心,有强烈责任感。7.绿化养护:负责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响应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以上提供响应证明材料的拟派驻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且须全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5)成交供应商需按宜宾当地规定为派驻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三、物业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或建设部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有关规定,项目物业管理实现业主综合满意率>90%。2.突发事件处置计划与质量要求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2.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客户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3.环境维护质量要求4.监督与考核4.1业主满意度(1)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处理业主单位的投诉应保持记录,认真处理业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并进行回访,回访比例应达到100%。(2)物业服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收集业主单位对物业服务满意度的信息,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每月开展1次,考核结果与每季度考评挂钩(详见考评标准)。4.2监督检查(1)物业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及考核;业主单位通过日常巡查、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表等方式,对物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管理。(2)依据考核结果,业主单位按照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并报告本级物业服务或机关事务主管部门。(3)物业服务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达标: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4.3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评设置总分100分。4.4实施方式考评实行每季度打分制,90分(含)以上为满意,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5分(含)至90分为合格,按应付款的9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含)至85分为基本合格,按应付款的8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应付款的6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服务期一个月内,须向采购人出具本项目服务人员所购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未按时提供,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认定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成交供应商在进场时须将响应时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社保费、法定计提费用(工会会费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法定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墙面粉刷、石材养护、外墙清洗(排危)等工作由供应商提供服务价格清单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服务。电梯等大型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及工程更新改造等由供应商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各种支出,由其供应商、安装单位、建筑商负责。超过保修期的,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和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以及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由采购人承担。(4)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服务品质,所有人员须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其他项目。(5)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提供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也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项目、报价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如下:分项报价明细表附《绿植租摆明细表》备注:绿植租摆、养护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一、项目基本情况宜宾市档案馆办公楼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永安路,为一栋主楼馆,其中1/3区域为4层,2/3区域为3层,占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办公楼配套设施共有:中央空调系统16套,电梯设施2部,监控设备系统2套,消防报警控制系统2套及给排水系统,停车位8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场车位30个。全馆建成运行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如下:1.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全馆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监控设备、消防报警控制以及给排水系统。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办公区域及配套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如建筑结构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负责档案馆展厅的解说及会务、日常接待工作。(需要项目经理1人常驻项目,引导员/解说员2人)2.监控及秩序维护服务:在主楼馆及周边区域设置安保岗位,进行24小时值守巡逻,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检查进出车辆,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熟练操作 2 套消防监控设备系统,实时监控馆内动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监控室岗4人,秩序维护6人)3.绿化及维保服务:负责宜宾市档案馆内所有绿植租摆及维护(详见《绿植租摆明细表》),馆域内绿化区域管理,并进行植物的日常养护,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根据季节变化和植物生长情况,制定绿化养护计划,确保绿化景观的美观和生态效果。同时,处理馆内日常设备维护工作,提供高效的维修服务。(需要工程维修岗1人,绿化养护岗1人)4.保洁服务:对主楼馆内的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卫生间等进行日常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负责馆域内的清洁服务,定期清理垃圾,擦拭办公家具等。按照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清洁频次,及时更换清洁用品,保障清洁质量。(需要保洁员4人)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1总体要求(1)采购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主动热情,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保障市档案馆正常运行。(2)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供应商应定期组织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体检。(3)所有物业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4)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2岗位配置及要求(1)岗位配置(2)岗位职责(3)人员要求1.项目主管:负责物业项目全面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设施设备巡查工作,配合业主单位做好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并做好本项目顶岗补位工作。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经验证明文件(提供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2.维修维护:负责物业项目维修维护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3.引导员/解说员:负责做好引导解说、会务等相关工作。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复印件、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4.安保及秩序维护岗:负责档案馆主馆楼及周边区域日常秩序维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停车场车辆管理、夜间巡逻等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其中至少2人年龄不超过35岁),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5.监控岗:保障馆内人员和档案资料的安全及消防监控管理。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持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响应时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截图)。6.保洁: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过道、查阅大厅、“宜宾记忆”展厅、“红色珍档”展厅、楼梯扶手、公共设施及道路、卫生间、绿化带、库房、车库等区域清洁工作。要求:从事过保洁服务工作,年龄不超过50岁。为人正直,无不良前科。有一定的服务意识,会普通话,能吃苦耐劳,工作细心,有强烈责任感。7.绿化养护:负责物业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响应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以上提供响应证明材料的拟派驻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且须全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5)成交供应商需按宜宾当地规定为派驻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三、物业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或建设部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有关规定,项目物业管理实现业主综合满意率>90%。2.突发事件处置计划与质量要求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1-2次应急演习。2.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客户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3.环境维护质量要求4.监督与考核4.1业主满意度(1)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处理业主单位的投诉应保持记录,认真处理业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并进行回访,回访比例应达到100%。(2)物业服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收集业主单位对物业服务满意度的信息,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每月开展1次,考核结果与每季度考评挂钩(详见考评标准)。4.2监督检查(1)物业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及考核;业主单位通过日常巡查、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表等方式,对物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管理。(2)依据考核结果,业主单位按照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并报告本级物业服务或机关事务主管部门。(3)物业服务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达标: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4.3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评设置总分100分。4.4实施方式考评实行每季度打分制,90分(含)以上为满意,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5分(含)至90分为合格,按应付款的9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含)至85分为基本合格,按应付款的8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8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应付款的60%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服务期一个月内,须向采购人出具本项目服务人员所购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未按时提供,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认定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成交供应商在进场时须将响应时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人工工资、社保费、法定计提费用(工会会费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法定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墙面粉刷、石材养护、外墙清洗(排危)等工作由供应商提供服务价格清单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服务。电梯等大型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及工程更新改造等由供应商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方批准后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各种支出,由其供应商、安装单位、建筑商负责。超过保修期的,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和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以及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由采购人承担。(4)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服务品质,所有人员须全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其他项目。(5)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提供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也不得免费、无偿、赠送不计报价项目、报价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如下:分项报价明细表附《绿植租摆明细表》备注:绿植租摆、养护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