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胃肠镜设备招标变更公告(嵊州市卫生健康局2025)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 医用内窥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
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517899
质疑联系人:求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竺小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
质疑联系人:孙圳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766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附件信息:

6.16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docx266.7K

6.16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docx

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SXPZ-H20250416ZXX采购单位:嵊州市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 督 单 位:嵊州市采购监管二○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预算金额(元):2560000.00最高限价(元):2560000.00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价(万元)备注1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 1套256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517899质疑联系人:求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竺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质疑联系人:孙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766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采购监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投标人按照项目要求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4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5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6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9方案讲解演示:☑A无方案讲解演示。□B有方案讲解演示:(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 ,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3 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0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B服务类。1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有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以更新后的为准):标的: 详见采购清单 ,属于 工业(制造业) 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不再享受价格折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4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16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17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解密: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3.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 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传输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MS、顺丰邮寄等形式送达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愿提交,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但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建议以EMS、顺丰邮寄等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采购组织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送达(一份)(邮寄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0575-83176688,竺小霞收)。(3)“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或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未递交。19金融支持: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en/finance-service/#/home),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0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22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请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服务类型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服务招标30以下部分1.5%1.5%30-100部分1%1%100-500部分0.6%0.5%500以上部分0.3%0.2%②用银行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嵊州新城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565500988888823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24其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至少三份,递交至代理机构,如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将影响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解释: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成交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监督单位”系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按评分标准作扣分处理。“☑”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涉及】。3.2.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单位应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按照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3.2.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5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采购人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3.3.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3.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3.4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特别说明:4.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特殊投标人投标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二、招标文件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2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1.3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2.授权委托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4.1.1招标公告4.1.2投标须知4.1.3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4.1.4评标方法及标准4.1.5合同的主要条款4.1.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招标文件的修改5.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5.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5.3招标文件的修改5.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6.参考品牌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5.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1.5.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2.1资格文件:2.1.1营业执照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社保证明(若委托);2.1.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2.1.5联合协议;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凭证。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54318517@qq.com);2.2商务技术文件:2.2.1评分索引表;2.2.2营业执照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2.2.3投标函;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社保证明(若委托);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7资信及商务响应表;2.2.8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9产品综合情况;2.2.10业绩;2.2.11项目实施方案;2.2.12培训方案;2.2.13售后服务保障;2.2.14运行成本;2.2.15备品备件及优惠条件;2.2.16覆盖招标范围的代理证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分级代理授权书),须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2.2.17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属于药字号的,提供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扫描件;2.2.1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若有)。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明细表;2.3.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2.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若有)。3.投标报价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2投标报价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直至验收合格、备品备件、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招标代理费、税金费、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3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对本项目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全面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投标单位有义务保证采购人项目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本项目无法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承诺免费及时提供,采购人不单独列项支付另外费用。报价应当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全套设备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5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3.6《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4.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4.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4.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4.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5.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5.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5.3备份投标文件5.3.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EMS、顺丰邮寄等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5.3.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5.3.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5.3.4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3.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7.关联投标人投标限制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7.2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7.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处理。7.4(综合评分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商务技术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商务技术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5(综合评分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时,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照上条款处理。四、开标和评标1.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1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1.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1.5启封报价文件资料。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7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3.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3.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情形(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7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4.1资格性审查4.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4.2符合性审查4.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6.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6.7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6.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7.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人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8.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8.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8.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8.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或授权代表未经有效授权的;8.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8.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8.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8.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8.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12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1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关内容的;8.17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8.18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标“★”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19《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8.2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2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8.2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8.2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8.2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8.2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8.2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8.2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23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2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2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2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23.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8.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8.2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2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8.24.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2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8.2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8.28.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8.28.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8.28.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28.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2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评标过程保密10.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2.中标确认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采购人在确认中标人前可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3.中标通知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3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4.履约保证金4.1中标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4.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3中标单位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5.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6.合同签订及备案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备案。7.验收7.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7.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7.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5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8.售后服务考核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3.2质疑函3.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投标人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如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一、项目说明1.投标人投标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际、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4.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5.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包括安检、商检证书、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证明。二、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电子胃肠镜1套允许进口2内镜清洗消毒机1套3内镜清洗工作站1套三、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性能参数1.电子胃肠镜序号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招标要求一适用范围:用于消化内科疾病的检查和治疗二总体要求: ▲2.1主机系统中的图像处理中心和冷光源系统分体式设计,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三技术参数和功能配置(提供彩页)3.1图像处理中心 (1台)3.1.1具有DVI等信号输出,以获取高清内镜图像;3.1.2具有画中画及索引功能,以及可以兼容PC卡储存图像;3.1.3通过色调调节按钮来进行色调调节:红色调节:≥±8档,蓝色调节:≥±8档;3.1.4具有自动增益控制;▲3.1.5具有实现双镜联合(胃肠镜和腹腔镜)功能,允许与其他品牌组合使用,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1.6测光模式: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全自动测光;3.1.7具有构造强调设定和轮廓强调设定功能,强化内镜图像的细节或轮廓,用于增强图像的锐利度;3.1.8可调用并显示存储在内镜记忆芯片中的相关信息;▲3.1.9具有兼容电子输尿管硬镜等多镜种,实现多科室资源共享,允许与其他品牌组合使用,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1.10具有兼容3D腹腔镜功能,允许与其他品牌组合使用,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2冷光源(1台)▲3.2.1灯泡:300W氙气短弧灯光源或LED光源或激光光源,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2.2灯泡平均寿命:≥500小时; 3.2.3应急灯:≥35W光源,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2.4应急灯平均寿命:≥500小时; 3.2.5气泵:具有横膈膜式气泵;3.2.6气泵压力开关:4级(关、低、中、高)。3.3医用高清液晶监视器(1台)3.3.1显示器尺寸:≥27英寸;3.3.2分辨率:≥3800*2100;3.4电子胃镜 、电子结肠镜(各2根)3.4.1电子胃镜 、电子结肠镜均需具备以下功能▲3.4.1.1具有NBI(窄带成像技术)功能或者特殊蓝光MSI染色技术或者DSI双色光谱成像技术,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4.1.2先端部使用彩色CCD同时成像方式,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彩页或注册证等证明材料;3.4.2电子胃镜 (2根)3.4.2.1视野角:≥140°(直视);3.4.2.2景深:2-100mm;3.4.2.3插入部外径:≤9mm;3.4.2.4先端部外径:≤9mm;3.4.2.5弯曲部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3.4.2.6有效长度:≥1000mm;3.4.2.7钳子管道内径:≥2mm;3.4.2.8防水一触式接头;3.4.2.9具有副送水功能。3.4.3电子结肠镜(2根)3.4.3.1视野角≥170°;3.4.3.2景深2-100mm;3.4.3.3插入部外径:≤13mm;3.4.3.4先端部外径:≤14mm;3.4.3.5弯曲部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3.4.3.6有效长度:≥1300mm;3.4.3.7全长:≥1600mm;3.4.3.8钳子管道内径:≥3.0mm;3.4.3.9具有副送水功能;3.4.3.10具有可变硬度功能或类似功能;3.4.3.11具有被动弯曲功能或类似功能;3.4.3.12具有强力传导功能或类似功能;3.4.3.13具有副送水功能;3.4.3.14防水一触式接头。3.5高频电刀(1台)3.5.1用于内镜下,止血,息肉切除,粘膜切除和粘膜剥离术等;3.5.2具备自动末次操作记忆功能和回路负极监测功能和回路安全锁定等功能等;3.5.3纯切功率≤300W、标准混切≤200W、 高混切≤200W、 标凝≤120W、喷凝≤80W、微双极≤70W、宏双极≤70W等。四配置要求4.1图像处理中心:1台;4.2冷光源:1台;4.3高清医用液晶监视器:1台;4.4内镜专用台车:1台;4.5电子胃镜:2根;4.6电子结肠镜:2根;4.7高频电刀:1台;4.8工作站:1套(需接入医院Pacs系统的接口,费用包含着报价内),配采集显卡;五附加必备条件5.1提供设备原厂技术参数指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配件、消耗品的报价清单。5.2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彩页,如彩页中没有涉及到相关技术参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内镜清洗消毒机序号项目内镜清洗消毒机招标要求1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所有软式内镜的清洗消毒。2功能与技术要求2.1供水要求自来水;压力:0.2-0.4Mpa;2.2排水要求高度≤350mm; 排水口径≥50mm;2.3供电要求AC220V±10%,50Hz,5A;2.4尺寸要求≥宽度580*深度610*高度910(mm);2.5消毒液箱储存容量≥10L2.6适酶储存箱容量≤1.5升;2.7酒精储存箱容量≤1.5升;2.8适酶用量可依需要自行设置;2.9酒精用量依用户要求装机时设置,自动喷射内镜管道并吹干;2.10测漏装置全程实施测漏监控,漏气报警并自动排水。(提供测漏程序界面)▲2.11消毒次数记录每完成一次清洗消毒流程,屏上有记录提示。(提供程序界面)2.12消毒剂要求消毒剂采用符合《GB/T 27949-2011 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戌二醛消毒剂。2.13消毒质量保证和恒温控制装置消毒液不足和机器有故障自动报警,并显示故障内容;温度没有达到要求,机器强制暂停启动(提供程序界面)。2.14消毒液添加、排放自吸、自排。2.15自身消毒采用消毒液可对机器内部全管道、腔体进行循环冲洗、浸泡消毒,可定期进行自身消毒或出现阳性病人时的自身消毒处理(提供程序界面)。2.16加强消毒机器有加强消毒功能,用于消毒传染病人检查后的内镜;(提供程序界面)。2.17打印功能消毒完成、结果自动打印。2.18开盖方式脚踏开关盖。2.19数据接口设备预留数据接口、可实现运行数据采集。3配置要求3.1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3.2医用纯化水机1台(产水量:≥300L/H)3.2内镜储存干燥柜1台(内镜储存量≥10条);3.3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3台(消毒能力≥100m³每台)。3.内镜清洗工作站序号内镜清洗工作站招标要求一总体要求:胃镜清洗、肠镜清洗工作站各1套,每套配置4槽及一个1500mm干燥台1内镜清洗槽槽体尺寸要求:外尺寸长≤(570*宽560*高820mm),槽体内腔尺寸:≤(长520*宽460*深220mm)。2洗消槽、台面及功能背板的选材及制造工艺:洗消槽采用ABS材料一体注塑成型,台面及功能背板采用ABS材料挤拉成型。抗压强度高、抗氧化、耐酸碱,表面光洁易清洗,细菌附着率低,对内镜无磨损。3耐腐蚀性要求:清洗工作站ABS复合板主材需耐酸碱腐蚀,提供复合板附化学试剂1%NaOH液和5%H₂SO₄液腐的检测报告,并且板材在其中浸泡48小时无可视变化。4柜体门板采用彩色钢化玻璃+铝合金边框,边框材料厚度≥1.2mm,钢化玻璃厚度>4mm,门板铰链为阻尼类型铰链。5台面、洗消槽、功能背板及柜体的设计:台面和洗消槽采用防泛水设计,台面前端采用大圆弧造型设计,功能背板采用斜度设计,整体简洁大方。柜体功能支架采用优质不锈钢,下柜采用悬空≥10cm设计,不形成台下卫生死角,便于卫生清洁;整体高度≥1590mm。(提供彩页资料及实物照片佐证)6整机功能支架材质为优质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中牌号S30408要求;7内镜清洗槽与下水器连接要求:要求槽体与下水器为模具一体注塑成型,槽体自带螺纹连接,只需螺纹管连接即可,以杜绝长期使用出现漏水情况。(提供槽体图片佐证)8自动测漏器:自动恒压0.02MPa测漏,防止压力失控对内镜造成损伤。9多功能自动灌流器:(1)采用隐形设计,节省操作空间;(2)模块式设计,由操作面板、执行部件两部分组成,方便快速检修;(3)具有脉动注液、注气、吸引、计时四个功能,有效保证内镜洗消达标;(4)采用液晶触摸屏控制面板,数据可自由设定,可一键启动,操作简单稳定;(5)快速插接头设计位置位于洗消槽后方,浸泡时槽盖可实现完全密封;(提供产品彩页资料佐证)10酒精灌流器:(1)采用隐形设计,节省操作空间,有效防止内镜、洗消人员及自动灌流器本身的意外损伤;(2)模块式设计,由操作面板、执行部件两部分组成,方便快速维修。11戊二醛消毒次数累计统计:消毒槽主体配备有计时液晶显示面板,有中文显示及自动累计消毒液的使用次数。提供显示屏图片佐证。(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2专用空压机:供气压力:≥0.75Mpa,供气量:≥60L/min,储气量:≥28L,噪音≤60dB,电压:220V,功率:550W,为内镜清洗工作持续提供纯净的压力空气来源。13空气过滤减压装置:气压调节范围:0.15 Mpa~0.80Mpa,压力表显示精度≤0.02Mpa;压力表显示精度≤0.02Mpa; 两级过滤,第一级过滤精度不低于54um,第二级过滤精度不低于0.24um,对不小于0.24um的微粒滤除率≥99.9%。(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14高压水枪:枪体外壳采用PP材质模具一次成型、内部采用POM材料,高度耐酸碱,能有效防止枪体腔道腐蚀而产生脱落物进入内镜腔道而造成内镜损坏。重量轻,能避免水枪无意跌落给槽体造成损坏,前端清洗专用喷嘴能适用不同口径的内镜接口。压力:≥0.3MPa,由中心统一控制恒定可调,流量:≥5L/min。(提供产品彩页佐证)▲15高压气枪:枪体外壳采用PP材质模具一次成型、内部采用POM材料,高度耐酸碱,能有效防止枪体腔道腐蚀而产生脱落物进入内镜腔道而造成内镜损坏。重量轻,能避免水气无意跌落给槽体造成损坏,前端吹气专用喷嘴能适用不同口径的内镜接口。压力:由中心气体处理器气压0-0.75MPa精确可控。(提供产品彩页佐证)16高压供水器电压:DC 24V, 电流:3.5A,出水水压:≥0.4MPa,功率:36W 流量:≥5.0L/min 控制:水压自动恒定控制、自动启动,高压脉冲型,具有高水压低水流特性,提供恒定高压力注水。17给排水系统:给水系统: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陶瓷阀芯,防腐防锈耐酸碱,360°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水接口及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配备全304优质高压编织供水软管及管件、优质的PP-R冷热水管材和管件,符合GB/T18742.2-2002中PP-R技术要求和SH-T1750-2005技术要求。排水系统: 下水器采用与槽体模具注塑一体成型设计,杜绝漏水;排水管采用优质PVC钢丝排水软管及PVC-U专用排水管及管件。18采供气管路:用优质的专用气动部件,承压强、寿命长,外径[7.9,8.1]mm,内径[5.4,5.65]mm,耐压≥15kg。19方槽盖:主要用于浸泡消毒槽使用,要求到槽体盖上后密封,用ABS高分子材料一体注塑成型。20内镜清洗工作站应符合YY/T0992-2023内镜清洗工作站、GB/T8804.2-2003、GB/T 11170-2008、GB/T 20124-2006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二配置要求1胃镜清洗工作站1套(配置4槽及一个1500mm干燥台)2肠镜清洗工作站1套(配置4槽及一个1500mm干燥台)3内镜运转车2辆四、商务条款序号招标要求1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中标单位在采购人发出安装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无故工期延长,中标单位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到货前六个月以内。1.2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1.3安装地点:医院内指定科室。1.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1.5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包括安检、商检证书、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证明)。2售后服务:2.1保修: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3年(含镜子),终身维修;质保期后不收任何维修费、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零配件供应8年以上,保修期外的维修,当确认故障后必须先确认维修再付配件费。2.2维修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应立即回应,并在48小时内派员到达用户现场实施维修。如不能当场修复的使用备机备用镜子须作暂时替换,以满足医院的正常使用要求。2.3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2.4提供用户中英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技术参数彩色样本及塑封操作规程各1份。2.5及时提供软件升级。3备品备件3.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必须的备件,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3.2如有专用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3.3如有备件,卖方应随机向买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此单价不列入报价分)。4标书中未提及的某些属标配功能、软件,必须无条件提供。5付款方式:5.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作为预付款,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保函周期为6个月,如保函期满未完成设备供货及调试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根据供货周期再续开保函)、同等金额的发票;余款在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及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1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项评审依据及标准分值1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用户名单、用户联系方式、合同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分2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45分,打“★”条款为实质性指标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打“▲”条款为重要指标任有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其他一般技术指标任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打“★”和“▲”的指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检测报告、官网截图、产品彩页、原厂技术说明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未着重标注的作负偏离处理)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作负偏离处理。45分3供货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四、商务条款”中“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的要求提供供货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供货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②交货方式是否切合实际;③供货保障流程是否合理;④供货流程要点是否明确;⑤供货实施步骤是否清晰。(评分分值范围:3,2.5,…,0,步幅0.5)3分4安装与验收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四、商务条款”中“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的要求提供安装与验收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安装方案;②安装人员配置;③调试要求;④开箱测试方式;⑤产品验收方案。(评分分值范围:5,4.5,…,0,步幅0.5)5分5技术培训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四、商务条款”中培训的要求提供培训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培训时间安排是否合理;②培训内容是否全面;③培训人员是否齐全;④培训次数;⑤培训场地安排是否合理。(评分分值范围:4,3.5,…,0,步幅0.5)4分6售后服务投标人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质保期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质保期内定期服务方案;②巡检服务方案;③售后服务保障;④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评分分值范围:2,1.5,…,0,步幅0.5)2分投标人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经验是否丰富;②证书是否齐全;③专业性及配备是否充足。(评分分值范围:2,1.5,…,0,步幅0.5)2分整机(含镜子)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1.5分,最高得3分。3分7维修成本方案投标人需结合货物实际提供维修成本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提供的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是否合理;②维修人员配备是否全面;③维修完成时间是否及时;④维修质量的保障。(评分分值范围:3,2.5,…,0,步幅0.5)3分2.2价格分(3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1条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1.2采购计划编号:1.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总价: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1.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1.8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9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第2条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作为预付款,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保函周期为6个月,如保函期满未完成设备供货及调试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根据供货周期再续开保函)、同等金额的发票;余款在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及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注: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合法的符合采购人要求并经当地监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3条合同履行3.1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3.1.1交货时间:乙方在甲方发出安装通知后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无故工期延长,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到货前六个月以内。3.1.2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3.1.3安装地点:医院内指定科室。3.1.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1.5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包括安检、商检证书、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证明)。3.2履约担保3.2.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3.2.2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3.2.3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3.2.4履约担保期限:3.2.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3.2.6如果乙方出现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第4条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4.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约定的指定现场。4.2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3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4.5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5条质量标准和保证5.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5.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6条权利瑕疵担保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6.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7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第8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9条售后服务9.1保修: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年(含镜子),终身维修;质保期后不收任何维修费、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零配件供应8年以上,保修期外的维修,当确认故障后必须先确认维修再付配件费。9.2维修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应立即回应,并在48小时内派员到达用户现场实施维修。如不能当场修复的使用备机备用镜子须作暂时替换,以满足医院的正常使用要求。9.3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9.4提供用户中英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技术参数彩色样本及塑封操作规程各1份。9.5及时提供软件升级。第10条备品备件10.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必须的备件,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10.2如有专用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10.3如有备件,卖方应随机向买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此单价不列入报价分)。10.4标书中未提及的某些属标配功能、软件,必须无条件提供。第11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1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1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11.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11.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11.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12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2.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12.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12.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12.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13条违约责任13.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3.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3.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的逾期付款利息。第14条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4.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4.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4.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15条合同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合按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实际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第16条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6.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6.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第17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7.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将争议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17.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第18条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第19条其他19.1协议正本条款受国家《民法典》的保护。19.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19.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或自行采购协议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19.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附件、特殊条款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注:本合同样本仅作参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项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配置清单(填写独立设备或增配部件,而非装箱单)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备注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二〇二五年月日时分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若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填写姓名)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附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嵊州市卫生健康局、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资料,承诺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投标函嵊州市卫生健康局、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填写单位、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声明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本公司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的约束。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签章):日期:附件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及要求分值对应页码自评分对应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报价除外)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嵊州市卫生健康局、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资信及商务响应表(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技术响应表(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结合招标文件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相比较且逐条对应真实填写,在“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结合评分标准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附件业绩附表:同类项目业绩表序号合同时间项目名称 金额实施情况采购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并注明页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项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报价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直至验收合格、备品备件、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招标代理费、税金费、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报价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制造商情况备注是否小微企业企业全称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报价单可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分别列项填报。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附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SXPZ-H20250416ZXX采购单位:嵊州市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 督 单 位:嵊州市采购监管二○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PZ-H20250416ZXX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预算金额(元):2560000.00最高限价(元):2560000.00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价(万元)备注1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金庭分院异地新建)胃肠镜设备项目 1套256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517899质疑联系人:求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竺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质疑联系人:孙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766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采购监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投标人按照项目要求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4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5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6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胃肠镜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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