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安吉县机关幼儿园2025)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 房屋修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CS2025-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同类项目业绩分值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成功案例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的书面盖章证明)。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成功案例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的书面盖章证明)。

2
售后服务分值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点的便捷性及质保期后售后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或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外另有其他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综合判断,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点的便捷性及质保期后售后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或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外另有其他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综合判断,予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
地 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苕溪路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330915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533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11113
质疑联系人:丁卫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2-52367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附件信息:

(更正稿)JCCS2025-026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定稿).doc531.9K

(更正稿)JCCS2025-026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定稿).doc

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CCS2025-026采购项目: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人:安吉县机关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17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4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CCS2025-026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88000最高限价(元):65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88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项目工期35日历天。备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3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4.4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4.5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53/zwgk/gggs/20231228/i3691136.html。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苕溪路6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童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330915质疑联系人:黄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2-53309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11113质疑联系人:丁卫飞质疑联系方式:0572-523671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地址:湖州市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传真:/联系人:采监科王庭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17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3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4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100万(含)以内按成交总价的1.1%计取,不足6000元时按6000元收取。结算方式时间为: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201 000 283 159 854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6磋商保证金:不收取。7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书面质疑: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卫飞,联系电话:0572-5236715,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4895112@qq.com。(4)在线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9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密封包装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0572-5011113,数量为U盘一份。10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响应文件无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递交响应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12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1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时间到,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141.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4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15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即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1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8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0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执行以下第1条。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承建本工程的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本工程的供应商非中小(小微)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1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3)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3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4供应商注册: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25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供: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三天内提供与在线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在线询标答复函、最终报价表等,共一式三套。具有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各单位资料存档使用。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纸质版资料与在线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否则导致后期纠纷的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6特别说明: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安吉县机关幼儿园。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工程、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5.磋商报价分二轮或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379797688@qq.com)。报价通过邮箱发送的,也应确保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成功。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及邮箱均报价的,以政采云报价为准。6.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8.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六、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起算日期如下: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一旦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响应文件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3.响应文件的组成3.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或承诺函;(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或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磋商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3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质保期延长承诺;(4)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等;(5)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监委网站查询页面截图;(6)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所投设备(材料)选型、性能及技术指标说明;(9)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0)总体施工方案;(11)施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2)工期保证措施;(13)工程质量保障措施;(14)成品保护措施;(15)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16)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格式见第六章);(17)完工后的检验检测方案;(18)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19)技术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0)班子组其他成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1)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规定而无格式的资料和文件;(2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或材料。以上涉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磋商时请随带,以备磋商小组必要时在线核验。若由于未带原件引起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交易)。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的签章7.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7.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3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8.响应文件的形式8.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8.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备选方案。5.响应截止期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2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5.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十四、无效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且无补救措施的;4.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6.《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出现以下错误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填写错误(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或未填写行业全称经评审小组认定为明显笔误的除外)或者未填写行业的;(2)供应商填写的行业不是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的(如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型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填写为制造业或其他行业的);(3)供应商填写的类型正确、但数据错误的,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解释不合理磋商小组不认可的;(4)供应商填写的类型错误,大型企业填写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7.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规定,在电子交易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旦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本系统别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在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详细的磋商程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十六、授予合同1.授予合同的依据招标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合同签订2.1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要求,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经资料复核无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地点签订书面合同;2.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2.4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以与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3.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十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八、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相关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3.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本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CCS2025-0262.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3.采购内容一览表:名称工期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工65万元68.8万元注:1.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本项目报价应包括设备及材料费、运输及装卸费、设备安装及调试费、项目施工费、拆除费、建筑垃圾拆除清运及合理合法处置、验收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保险费、质保期内的保修费、税金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2、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屋面及防水工程1阳光板屋面玻璃纤维强化聚酯阳光板购置、安装(含全部配套工程,样式、颜色满足业主要求)m2111.8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2外墙修复A外墙修复做法A:1.原建筑外立面及内廊外墙及其线条翻新2.局部保温层及外墙涂料剥落部分凿除至硬质基础3.C25细石砼修补(凿除及恢复按照总面积30%计)4.外墙墙固界面剂整体面积涂覆加固5.外墙防水腻子整体面积(两道)批荡找平;6.墙整体面积封闭底漆一道,防水外墙涂料(弹性涂料,颜色由业主定)两道 具体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m24428.173外墙修复B外墙修复做法B:1.原建筑突出造型线风化剥落部分铲除凿毛至硬质基础2.主筋植筋入原砼构件,纵向绑扎2Φ6.5钢筋3. C25细石砼二次修补4.外墙墙固界面剂整体面积涂覆加固5.硅酮胶密封打底6. 2mm厚氟碳折边铝板包覆压顶,与原建筑衔接部分用同色硅酮胶填缝密封具体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m2476.654外墙修复C外墙修复做法C:1.原建筑空调外机砼楼板局部分化穿孔,本次凿除分化部分至硬质基础2.C25细石砼堵漏修补3.砼楼板正面及底面外墙涂料铲除后重做(计入外墙修复A)4.顶面2cm厚C25细石砼抹平5. 3mm自粘性聚酯胎防水卷材粘接6.空调外机抬升,防水完成后重新安装具体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m242.115外墙修复D外墙修复做法D:1.原建筑雨棚挑檐底板白色外墙防水乳胶漆铲除至硬质基础2.外墙墙固界面剂涂覆加加固3.防水外墙腻子两道批荡找平4.外墙封闭底漆一道+白色防水外墙涂料两道具体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m232.79其他工程6木地板油漆1.位置:原建筑内廊地面防腐木地板2.油漆品种、刷漆遍数:清理表面,木蜡油两道 3.其他:具体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m299.777金属面油漆原建筑雨棚金属连接杆(墙面铆接)、除锈,二次涂刷防锈氟碳漆项18设备支架原建筑空调外机金属支架更换,含全部配套工程套139堵封原建筑空调打孔本次改造细石砼封堵,涂料翻新项110石材楼地面地面原建筑20厚花岗岩破损更换m25拆除工程11拆除原有阳光板雨棚、其他立面涂料、饰面、室外材料池等整个项目的其他拆除(含全部配套拆除),拆除方式、垂直运输费用、建筑垃圾装袋费用、外运及处置费单位自行考虑(有残值的需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结算不做调整项11.涂料推荐品牌:立邦、三棵树、多乐士或相当于,供应商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其技术标准应相当于推荐品牌或高于推荐品牌。2.清单中如有附件或工程量遗漏,影响施工的,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工程施工经验优化完善并负责解决。各供应商应根据上述清单进行综合报价,项目施工清单中如有缺、漏项,各供应商应自行添加,并报价在总价中。3.上述清单中数量均为预算数,实际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本项目实际结算金额=实际完成工程量×成交综合单价的合计。4.如磋商文件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设备、材料、配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该指出,并根据自身的工程经验提出解决方案,并报价在总价中;供应商有义务保证采购人本次装修改造的完整性,如项目装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材料、配件导致无法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3、工程施工要求1.技术规范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成交供应商应遵照执行。规范的获得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成交供应商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同样能够保证工程达到相同质量或更高的质量时,成交供应商可提出申请报经采购人审批后采用,但这种批准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申请报告中应对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与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之间的差异进行详细说明。获批之前成交供应商仍应执行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1成交供应商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2.2成交供应商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2.3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及采购人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4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2.5因项目实施期间,相关施工区域仍将维持正常运行,为减少对正常办公秩序的影响,要求确保文明施工措施到位。3.其它施工过程中需注意事项3.1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注意保护好采购人周边现有成品,如有损坏,须无条件修复至采购人满意。3.2废弃材料不得丢弃或随意堆放,清理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交通运输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响应总价且一次性包干。3.3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清洁工作。4.工程管理要求4.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如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2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技术负责人,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3成交供应商应有详细的工程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及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安全施工。4.4成交供应商在进场施工前,应对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现场实物、预埋件等进行核对并对不符合要求部分提出整改意见,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出意见造成的有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5电力不足或停电,自备发电机,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6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方利益时,采购方将向成交供应商索赔。4.7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按时完工。成交供应商因工程需要进行夜间施工时,应提前告知,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且要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并做好周围居民的告示和解释工作,以取得谅解,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4.8为减少改造工程对工作的影响,应按采购人管理要求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等,施工作业环境的种种不利因素,如夜间施工、垃圾装袋外运等等均需由供应商考虑,并将所需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5.工程管理其他要求5.1本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不提供食宿,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的食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材料的堆放及停车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5.2成交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管理的要求、遵守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监理的管理和协调,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高效、顺利进行,满足采购人的日常需求,防范消防等安全事件的发生。5.3施工期间,如遇重大的活动、节庆、参观、来访、大型会议等,成交供应商应给予配合,并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卫生、特殊防护等,必要时需要中断施工等,均需要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充分考虑并包含。5.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5.5如涉及管理需要,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要求,所有进场人员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登记办理施工出入手续。6.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要求6.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能采购、进场、加工、安装。6.2材料规格:本磋商文件涉及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要求的用材规格进行选材并报价,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响应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如有其它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也必须满足。6.3本项目主要材料品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除磋商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型号相当的产品参加。6.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明各类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如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选择,或没有明确注明,或所选材料设备的材质、规格、档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存在明显差别,或虽按磋商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选择但该材料因某种原因停产或其他原因而不能供应的,或虽注明品牌未注明型号、规格的,则实际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在磋商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范围内自行确定品牌和规格,且磋商价格不予调整。6.5材料质量要求:(1)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2)成交供应商应对所选用的材料的技术满足度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该品牌是否为采购人推荐减轻或更改。当供应商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成交价不予调整。(3)装饰用材均需满足相应环保要求,采购人有权聘请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装饰用材进行环保检测,如不合格供应商须免费更换,且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4、人员要求1.项目拟派施工队伍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工种按工作需要配置。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三类人员”有效B类证书;3.拟派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三类人员”有效C类证书。4.成交供应商需办理好本项目相关的商业保险(包括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等),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不单独支付。5、▲安全生产责任1.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及施工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制定安全措施、施工注意安全防护、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设置专门的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3.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所需的辅助设施设备,所有设施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6、商务要求表▲质量保修期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外。3.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4.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缺陷责任期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工期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工。▲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5%作为预付款;2.工程结算审计并移交全套工程验收资料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8.5%;3.剩余款项在质保期满且无索赔事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注: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税务发票提请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合格单据为止。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运输装卸费、搬运费,临时设施、脚手架搭设、垂直运输等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售后服务费、验收费、税费、保险及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2.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清单缺漏项计入其他费用中,无论其是否列明,成交后均不增加。7、注意事项1.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2.本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4.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以及《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评审办法。4.1.一开启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线出席磋商会议。供应商因未在线出席磋商会议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4.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4.2.二磋商小组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在线,负责解答有关事宜。3.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商信息。4.3.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价格、服务水平、服务期、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供应商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并不再返还磋商保证金。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5.采购招标单位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4.4.四磋商程序1.响应文件解密后,磋商小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出现填写错误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填写错误,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或未填写行业全称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明显笔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澄清后符合中小企业情形的,可予以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填写的行业不是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的,如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型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填写为制造业或其他行业,则响应文件无效。(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类型和数据有矛盾,类型正确但数据错误的,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予以认定为中小企业:(4)供应商填写的类型错误,大型企业填写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5)供应商填写的类型错误,小型企业填写为中型(或微型)企业的但不影响中小企业政策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澄清后符合中小企业情形的,可予以认定为中小企业: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错误情形,由磋商小组按以上处理方式集体讨论决定。2.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商务的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初次报价不公开。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分。9.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无效。10.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代理机构协助计算供应商的价格得分。11.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汇总计算各供应商综合得分。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3.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4.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15.磋商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4.5.五、磋商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6.六、确定供应商办法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4.7.七、综合评分法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商务分8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评标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标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评分细则和内容2.1价格分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以最终报价为准,报价不得超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2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本项目按下款1执行):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承建本工程的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本工程的供应商非中小(小微)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3技术商务及其他分8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备注1技术分64分所投设备(材料)符合性10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品质、性能等完全满足或优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参数要求的得10分。允许偏离的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注:(1)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填列所投设备(材料)的参数配置。(2)所投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有偏差(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在《技术偏离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客观分2总体施工方案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及供应商同类项目经验、踏勘等情况提供的总体施工方案综合判断,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措施、实施步骤:包括对于各项工作的整体流程、施工前的物料、机械等准备措施、实施步骤等;施工工艺:包括各项工作的主要分项施工方法,予以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3施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提供合理的应对措施,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相应技术措施综合判断,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4工期保证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确保工程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满足学校暑假安排、避开教学时间等综合判断,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5工程质量保障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是否合理,根据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靠性、效率性、风险控制、可持续性等综合判断,予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6成品保护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各个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综合判断,予以5分、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7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7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在校师生安全、降噪措施、减少扬尘、节能减排、封闭施工等,根据项目特征自行编制),并紧密结合施工场所及周围的情况,根据措施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及针对性、可操作性等综合判断,予以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8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4分根据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配备完整性(数量满足施工检测需求),与本项目相适应,证明材料充分性综合判断,予以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9完工后的检验检测4分交付前各项检验、检测方案,依据的标准、检验检测项目及时间计划、检验检测保障和目标承诺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适应且合理、科学、可靠综合判断,予以4分、3分、2分、1分、0分。主观分10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客观分11技术负责人职称2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客观分12班子组其他成员5分拟派项目班子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每个岗位工种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客观分13商务分16分质保期5分质保期满足采购文件基本要求的(2年)不得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每增加1年加2.5分,最多加5分。客观分14售后服务6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点的便捷性及质保期后售后服务的项目及费用承诺,或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外另有其他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综合判断,予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主观分15同类项目业绩1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成功案例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的书面盖章证明)。客观分16体系认证4分供应商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每类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清晰复印件以及全国认监委网站查询页面截图,缺一不得分。客观分注:以上单位、人员各类证明文件等均需加盖公章(CA签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技术、商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5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成交后完善)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成交通知书,甲方将此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本承包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7.(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等;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第二条合同标的8.清单及费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成交价(元)合 计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采购、工程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3.1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5%作为预付款;3.2工程结算审计并移交全套工程验收资料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8.5%;3.3剩余款项在质保期满且无索赔事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注:乙方应凭有效税务发票提请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乙方相应合格单据为止。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五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而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且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质保期满后,甲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服务单位。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设备费及安装费,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质保期年。质保期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就位、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货物质量及安全问题或故障等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六条交货1.交货期:年月日前交货并经甲方验收确认;9.2.建设期:年月日前建设完毕且最终验收通过。3.建设地点:4.安装、调试事宜:5.乙方在交货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投标产品技术手册、保修书等材料)。第七条调试和验收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工作,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7.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且经甲方同意后,才可用于本项目;7.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进度。乙方应把质量放在首位,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认真地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7.4依据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7.5由乙方或乙方聘请技术专家依据验收标准并组织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初步验收,通过后提交公安局(视联办)及大数据局组织最终验收,验收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由乙方负责。7.6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7.7验收完毕乙方应出具验收结果报告,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7.8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需进行调试的,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7.9验收完毕乙方应出具验收结果报告,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九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部件)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型号、规格、材质或产地等要求的,甲方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设备差价2倍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及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10111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供应商自行制作。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供应商成交后可按照此封面格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或承诺函;(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或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磋商申请函格式:磋商申请函致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承诺如下: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规定的电子档加密线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1份(如有)。2.本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联系电话:。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我们已对本项目要求充分了解。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成交的决定。8.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我方具有资质。9.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成交,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院调查。10.本文件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有效。11.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及以上金额)等行政处罚。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吉县机关幼儿园)的(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但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必须进行声明,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应根据建筑业的行业划型标准的指标判断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类型,具体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3.各供应商应认真仔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出现以下情况,响应文件无效:(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填写错误(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或未填写行业全称经评审小组认定为明显笔误的除外)或者未填写行业的;(2)供应商填写的行业不是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的(如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型是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填写为制造业或其他行业的);(3)供应商填写的类型正确、但数据错误的,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解释不合理磋商小组不认可的;(4)供应商填写的类型错误,大型企业填写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4.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14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采购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的封面格式: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供应商成交后可按照此封面格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2.1报价文件包括:(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2.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质保期延长承诺;(4)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等;(5)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监委网站查询页面截图;(6)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所投设备(材料)选型、性能及技术指标说明;(9)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0)总体施工方案;(11)施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2)工期保证措施;(13)工程质量保障措施;(14)成品保护措施;(15)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16)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格式见第六章);(17)完工后的检验检测方案;(18)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19)技术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0)班子组其他成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1)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规定而无格式的资料和文件;(2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或材料。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序号名称工期1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工初次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本项目报价应包括设备及材料费、运输及装卸费、设备安装及调试费、项目施工费、拆除费、建筑垃圾拆除清运及合理合法处置、验收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保险费、质保期内的保修费、税金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3.初次报价不公开。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屋面及防水工程1阳光板屋面m2111.8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2外墙修复Am24428.173外墙修复Bm2476.654外墙修复Cm242.115外墙修复Dm232.79其他工程6木地板油漆m299.777金属面油漆项18设备支架套139堵封项110石材楼地面m25拆除工程11拆除项1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格仅提供了样表格式,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2.最终合计金额必须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与初次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3.供应商必须确保报价明细表所有计算数据准确,且确保政采云系统中报价的总价和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1供应商名称:2地址:3电 话:联 系 人:4传 真:/注册资本:5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日期:6资质证书及编号7主营业务8公司简介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格可视情形添加或删减。除表格外,可另附文字、图片等情况加以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全权处理本次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序号采购人项目内容合同日期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备注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附件按采购文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序号内容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注1▲质量保修期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工程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外。3.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4.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缺陷责任期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3工期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工。4▲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5%作为预付款;2.工程结算审计并移交全套工程验收资料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8.5%;3.剩余款项在质保期满且无索赔事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注: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税务发票提请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合格单据为止。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6▲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运输装卸费、搬运费,临时设施、脚手架搭设、垂直运输等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售后服务费、验收费、税费、保险及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2.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清单缺漏项计入其他费用中,无论其是否列明,成交后均不增加。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格为商务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序号内容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情况123456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列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技术需求、对照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情况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用途备注说明: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2.附件按采购文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职务专业专业年限联系电话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通讯地址主要工作经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时间担任职务其他情况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表格如不符合本单位情况,可稍作修改,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附件按采购文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职务专业专业年限联系电话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通讯地址主要工作经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时间担任职务其他情况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表格如不符合本单位情况,可稍作修改,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附件按采购文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班子组其他成员情况表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姓 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 业职称与证书安排上岗起止时间备注说明: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2.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3.附件按采购文件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评分索引表(评分内容参见第四章)评标内容及分值供应商自评栏专家评定栏响应程度响应文件页码自评分专家评定分偏离情况扣分理由价格分 分技术分 分商务分 分合计得分本表格需参照第四章评分条款,认真填写,并附在技术商务文件目录后,方便评委评分时对照。目录中未涉及或采购文件无格式但需要提供的资料或者影响供应商得分以及资格认定的资料请供应商另行自拟添加。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CCS2025-026采购项目: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人:安吉县机关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17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4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CCS2025-026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88000最高限价(元):65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88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项目工期35日历天。备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3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4.4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4.5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53/zwgk/gggs/20231228/i3691136.html。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苕溪路6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童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330915质疑联系人:黄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2-53309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11113质疑联系人:丁卫飞质疑联系方式:0572-523671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地址:湖州市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传真:/联系人:采监科王庭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17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CCS2025-026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3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4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100万(含)以内按成交总价的1.1%计取,不足6000元时按6000元收取。结算方式时间为: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201 000 283 159 854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6磋商保证金:不收取。7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书面质疑: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卫飞,联系电话:0572-5236715,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4895112@qq.com。(4)在线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9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密封包装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0572-5011113,数量为U盘一份。10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响应文件无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递交响应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12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1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时间到,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141.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4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15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即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1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8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20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执行以下第1条。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承建本工程的中小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本工程的供应商非中小(小微)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1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3)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3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4供应商注册: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25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供: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三天内提供与在线投标(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在线询标答复函、最终报价表等,共一式三套。具有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各单位资料存档使用。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纸质版资料与在线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否则导致后期纠纷的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6特别说明: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安吉县机关幼儿园。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工程、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5.磋商报价分二轮或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379797688@qq.com)。报价通过邮箱发送的,也应确保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成功。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及邮箱均报价的,以政采云报价为准。6.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8.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六、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起算日期如下: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一旦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响应文件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3.响应文件的组成3.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或承诺函;(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或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磋商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3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质保期延长承诺;(4)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等;(5)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监委网站查询页面截图;(6)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8)所投设备(材料)选型、性能及技术指标说明;(9)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0)总体施工方案;(11)施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2)工期保证措施;(13)工程质量保障措施;(14)成品保护措施;(15)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16)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格式见第六章);(17)完工后的检验检测方案;(18)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19)技术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0)班子组其他成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21)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规定而无格式的资料和文件;(2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或材料。以上涉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磋商时请随带,以备磋商小组必要时在线核验。若由于未带原件引起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交易)。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的签章7.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7.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3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8.响应文件的形式8.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8.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