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招标变更公告(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205号-1-JLYC-[2025]-05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技术参数更改,2.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27日16时30分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联系方式:1308001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方式: 0431-8936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宇
电 话: 0431-89363399
附件信息:
波罗湖森林草原招标文件6.20终(3)(1).docx153.0K
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LYC-[2025]-0508招标人: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41.评标方法162.评审标准173.评标程序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3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34第七章附件57附件157附件25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LYC-[2025]-0508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6205号2.项目名称: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最高限价:500000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恕不接受)5.采购需求: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31日。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5)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6月10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期间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开标后请各供应商派专人按照政采云平台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址: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系方式:田秘13080011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联系方式:张明宇0431-893633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址: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联系方式:田秘 130800112341.1.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联系方式:张明宇 电 话:0431-893633991.1.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项目编号:JLYC-[2025]-05081.1.4项目地点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l.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1.3.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31日。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5)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1.6.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送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3.3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基本账户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帐 号:22050131006509333333联系电话: 0431-893633993.4.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3.4.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6.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3.6.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套正本 ,贰套副本,电子版一套(载体为U盘)3.6.3装订要求磋商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胶装方式。磋商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4.1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全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封套上的内容进行相应扩展、调整。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收件人: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27日16点30分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顺序;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相关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是从吉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本项目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7.3履约担保/7.4合同付款方式分期付款:1、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签订及采购单位进场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2、付款条件说明: 根据设备采购进度进行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3、竣工验收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词语定义8.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类型、规模及性质与本招标项目相近。8.2 招标控制价8.2.1采购预算采购预算:5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同时不得低于成本,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3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注: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磋商公告内容为准。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3.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投标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1)(2)投标函(格式2)(3)投标保证金(格式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6)(7)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承诺(格式7)(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9)报价3.1.1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1.2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1.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1.4投标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1.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招标文件中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1.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准许有一个报价,并且投标报价应与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各项费用合计价格相符,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折扣报价都将按其投标被否决处理。3.1.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1.8投标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1.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务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进行报价。3.1.10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6,提供清单格式填写报价,应体现出综合单价的详细组成,如风险费用等。4.保证金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竞争性采购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签订合同以后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6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该复印件扫面后邮件发给采购代理公司的联系人。5.有效期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U盘),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6.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见前附表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标袋中,且在标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一览表和电子版文件单独装在信封中,密封后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2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保证金”字样,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1.3所有标袋上均应: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原件”。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评审细则》。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供应商资信实力;(2)报价的合理性;(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响应;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9.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初步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法人营业执照一致。如果企业证件名称有不一致之处,需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废标。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承诺书信誉良好,须提交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提供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1.3.1表要求。供货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3规定要求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规定。投标价格采购预算:5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同时不得低于成本,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以上各项进行评审,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2.1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53分 (含报价40分)技术部分:43分 其他部分4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分数分值设置 商务部分:60分 (含报价30分)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最低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供应商其成本价格,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评委会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报价不能作为基准价,不计入报价计算(其报价为0分)。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业 绩6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每项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需提供合同和项目发票复印件证明)。 综合实力12分1、根据供应商同时提供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非最新状态,需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满足以上条件得 6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2分, 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者得2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人员配备10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有安防工程师及电工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技术负责人需同时具有安防工程师、机场交付工程师、电工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技术人员需具备安防工程师,交付工程师证书,每有一名加2分累计加至4分为止。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优惠条件2分供应商每提供一项实质性优惠条件增加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技术部分产品功能参数10分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并提供投标相应产品证明材料的得2分,其中★项必须满足,一般项每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工期设计方案8分工期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分,工期方案安排比较合理、可行,得5分,工期方案安排基本合理、可行性稍差,得3分,没有不得分。供货及安装调试服务方案6分供应商须根据比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制定产品供货配送及安装调试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组织计划、(2)配送管理制度及措施、(3)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4)设备安装调测服务方案及措施、(5)相关培训服务方案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按等级给出相应分数;其中,方案内容全面、严谨、措施合理、可行性高为得6分;方案内容合理、内容基本全面、可行性较高为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内容不全、基本可行为得2分;方案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合理为差或未提供得0分。供货期承诺5分本项目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31日。供应商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承诺的供货期每提前1日(日历日)得1分,累计加至5分为止。需提供具体供货期承诺,否则不予记取。售后服务方案11分投标人具备售后服务证书,得3分, 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严谨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8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严谨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进行评审可行性较高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严谨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进行评审可行性较高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严谨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进行评审基本可行得1分,否则不得分。合计100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总分得分相同时,按照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团队、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等顺序比较得分高低进行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代表现场确定。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资格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K1的价格扣除(K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核实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1;(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是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K2的价格扣除(K2的取值为2%),即:评标价=核实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2;(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5)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本条款中(1)和(2)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2.2.5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l、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须提供网站证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1)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2、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3、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0号)文件规定执行。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自主创新产品也包含非自主创新产品的,只对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上述文件的规定执行: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一)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二)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4、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并将上述规定的技术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技术分加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禁止投标的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或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监狱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规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监狱企业提供(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招标控制价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_标段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虛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B1.6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的B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8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标内容存在异常一致的。B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B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B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B1.12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B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的。B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投标文件预算用同一造价锁号造价软件制作的。B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B1.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被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投标人:(盖单位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采购方案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综合单价合价备注其他1无人机基站座2*1、整机重量(不包含飞行器)≤56千克*2、外形尺寸:舱盖开启≤1770*750*490mm、舱盖闭合≤645*747*773mm3、输入功率≤800 瓦4、工作环境温度:-30°C 至 50°C5、防护等级:IP566、可收纳无人机数量≥1 台7、最大允许降落风速≥12 米/秒*8、最大运行海拔高度≥4500米*9、RTK 基站卫星接收频率:同时接收GPS:L1 C/A、L2、L5;BeiDou:B1l、B2l、B3l、B2a、B2b、B1C;GLONASS:F1、F2;Galileo:E1、E5a、E5b、E6;QZSS:L1、L2、L510、充电时间≤30分钟*11、工作频段:2.400 GHz 至 2.4835 GHz、5.150 GHz 至 5.250 GHz(CE: 5.170 GHz 至 5.250 GHz)、5.725 GHz 至 5.850 GHz*12、支持风速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环境温度传感器、水浸传感器、舱内温度传感器、舱内湿度传感器*13、飞行器重量≤1900克14、最大起飞重量≤2100克15、最大上升速度≤7米/秒16、最大下降速度≤7米/秒17、最大抗风速度≤15米/秒18、最大起飞海拔高度≥6000米19、最长飞行时间≥50分钟20、最长悬停时间≥45分钟21、最大作业半径≥10公里*22、广角相机有效像素≥4800万*23、长焦相机数字变焦≥16倍2风力灭火机台6*1、有效风力灭火距离:≥1.8米*2、出风口风量:≥0.42m3/秒3、连续运转可靠性:在标定转速下连续运转5h未出现故障转速下降小于标定转速的5%二次启动后正常工作。4、安全防护(不漏油、不漏电):符合GB/T10280-2008规定。*5、常温启动:≤7s6、超速试验:符合GB/T10280-2008规定。7、叶轮静平衡试验:符合GB/T10280-2008规定。8、整机装配质量:装配正确、完整,运动件运转灵活没有干涉、阻滞。9、翻转试验:标定转速下自水平位置上下、左、右倾斜90°均能正常工作。10、发动机功率: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1、发动机工作转速:≥7260rpm12、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102min*13、耳旁噪声:≤99.8dB(A)14、手感振动:<3.1m/s215、净质量:≤10.5kg16、热防护罩: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7、使用说明书: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8、标志与包装:符合GB/T10280-2008规定。19、气缸排量:64.8cm320、功率2.9kw21、油箱容量:1.4L22、要求有全封闭的油管:发动机供油管全封在机器外罩里操作使用时不易被树枝意外挂断和在火场造成漏油更安全。23、采用混合4冲程发动机,加上优化设计制造的风机叶轮,风力强劲有力。24、要求机器重量分布合理:机器重心低背负时与人体重心完美重合,无论在平地还是在坡地上,要求吹风管长度可在35cm范围内调节,能更好的适用不同的使用现场。25、要求带有4点弹簧减震系统的动力设备,可以充分提高背负时的舒适度。26、要求可调节带透气减震垫的双肩背带,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舒适度,操作灭火机时不易疲劳,安全性更高。27、要求用随机附带的绑带很容易将吹风管固定在背负支架上,方便运输与储存。 28、此产品标*参数需提供国家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32号工具套1701、工具柄应采用硬木杆,直径:3±0.5cm,长(140~150)cm。杆体光滑挺直,无明显的裂纹和斑点。 2、拍头应采用优质橡胶条,捆扎在手柄上应一次性成形,要连接牢固耐用永不脱落。胶条≥60cm,宽度≥1.80cm,一次切割无裂痕。3阻燃防火指挥服套101、面料颜色:藏青色;2、面料阻燃性能:(1)续燃时间/s≤1;(2)阴燃时间/s≤1;(3)损毁长度/mm≤50;(4)熔融滴露不应有;3、面料理化性能:(1)断裂强力(洗涤50次后)/N:经向≥1100,纬向≥1000;(2)断裂强力(洗涤50次后)/N:经向≥100,纬向≥100;(3)单位面积质量/(g/m2)≤210;(4)水洗尺寸变化率/%:-2.5~+2.5;(5)热稳定性(260℃±5℃)/%≤10;(6)甲醛含量/(mg/kg)≤10;(7)PH值4.0~8.5;4、成品结构:(1)服装的结构要求:上衣“袖口紧,领口紧”,裤子“脚口紧”(2)明衣袋应有袋盖,袋盖对称覆盖袋口,每边长度应大于袋口长度至少1cm;(3)服装的上衣长度应符合穿着时盖住裤子上端20cm以上,裤子两侧口袋设计应避免明省,活褶向上倒;5、上衣两肩部可设置悬挂对讲机等设备专用绊带,其他部位不应再设绊带。4阻燃防火服套501、森林防火服采用芳纶面料加工而成;整体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33536-2017《防护服装 森林防火服》标准;2、森林防火服面料颜色为桔红色,应符合国际标准色卡潘通色卡,色差ΔE<3.5;3、森林防火服面料洗涤50次后的阻燃、隔热性能应符合:续燃时间≤0.0s;阴燃时间≤0.0s;损毁长度经度≤19mm;纬度≤21mm;熔融、滴落:无;4、森林防火服面料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要求:断裂强力(洗涤50 次后)经向>1820N,纬向>1710;撕破强力(洗涤50 次后)经向>460N,纬向>400;单位面积质量≤200 g/m2;甲醛含量0 mg/kg;热稳定性≤1.2%; PH 值6.0-7.0;5、外观:森林防火服熨烫平展,定型充分,无烫黄和水渍,折迭端正,整洁美观;不应有对产品美观和牢固有影响的疵点、污渍、断经、断纬和破损;单衣片接缝强力≥210N;后档接缝强力≥680N;肩缝接缝强力≥680N;5防扎鞋双601、鞋面采用优质阻燃翻毛皮制作;2、鞋帮采用优质纯棉防水阻燃帆布制作,优质橡胶鞋底,靴底前后部模铸反纹防滑网,靴底部采用防弹材料的中底布防穿刺材料,弯曲 180 度不变形,防火防水性能好。轻便型;3、能防刺穿、防滑、防踢;4、高腰设计,腰高≥15cm;5、鞋子面料续燃时间≤0.1s;阴燃时间≤0.1s;损毁长度≤17mm;热防护系数TPP KW.S/㎡≥290N;撕破强力≥700N;缝纫线断裂强力≥13N;热稳定性≤1.0%;面料电荷面密度≤4.5 uC/m2;6、鞋腰帮口采用海绵包边,鞋底有加厚防臭鞋垫,穿着舒服,方便穿脱。鞋底与鞋帮采用热粘合工艺,并有防腐线加固缝制。6作训服套60迷彩作训服:数码迷彩涂层帆布面料;规格:服装采用粘扣设计,穿着方便,包档处理,防刮、耐磨。均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标准。7手套副2001、扑火手套整个手部采用纯皮制作,柔软并且阻燃;2、扑火手套加有阻燃面料,可以和扑火服连成一体,防止火星和灰尘进入,形成整体保护;3、产品性能参数:续燃时间≤0.1s;阴燃时间≤0.1s;损毁长度≤15mm;;断裂强力(洗涤50 次后)≥2000N,撕破强力(洗涤50 次后)≥250N;甲醛含量0 mg/kg;热稳定性≤1.0%; PH值6.0-7.0;热防护系数TPP KW.S/㎡≥290N。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价格部分(1)开标一览表(格式1)二、商务部分(1)投标函(格式2)(2)投标保证金(格式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6)(6)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承诺(格式7)(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投标人全称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投标报价(元)元(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4位有效数字。)供货期质量承诺达到标准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备 注注:1、本表作唱标用,单独封装。2、本表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3、投标报价为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全部工程的报价总和。4、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4位有效数字。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格式2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招标编号,我方同意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已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项目名称)的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大写)小写。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货物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无需填写此表,仅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格式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注册资本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 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技术职称学历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投标人所属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其他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技术职称学历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22年1月至今)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附相关材料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否则业绩视为无效。格式7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承诺致招标人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能力的保障能力,且公司成立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下郑重承诺:1、本公司成立至今在各地方均无不良行为记录。2、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附:最终报价函(式样)最终报价函(式样)致:(采购人名称)根据本次磋商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承诺:1.根据磋商情况,我方提供的(项目名称)的最终报价如下:人民币:(元)大写:2.成交后,合同单价同比例下调。3.其它承诺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