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食材招标变更公告(毕节市实验学校2025)
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5AU
项目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7日10点00分
2025年7月2日10点00分
3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变量设置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标函报价变量设置有误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变量设置有误,现已更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已将调整招标文件放置附件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望湖路15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15885217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52正西方向150米
项目联系人:徐敏
电 话:16684699676
文件预览:
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pdf
6月25日(更正后发布稿)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5AU项目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3日二、更正信息序号1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0点00分2025年7月2日10点00分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标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变量设置报价变量设置有误函报价变量设置有误,现已更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日期:2025年6月25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已将调整招标文件放置附件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望湖路15号联系方式:卢老师158852170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52正西方向150米项目联系人:徐敏电话:16684699676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05200020750005A0采购人:毕节市实验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毕节市实验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1章磋商公告第2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3章磋商须知第4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5章磋商程序第6章评分标准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第8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9章附件第1章磋商公告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5AU2.项目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40000.00元/年5.最高限价(如有):¥640000.00元/年6.采购内容:肉类、大米、面食、菜籽油、蛋、家禽、新鲜蔬菜、调料及农副产品等。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8.本项目否(否/是)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末要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基本开户行的银行2025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1.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面面向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19号)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方式: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5年7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特别提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2.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2.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2.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2.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3.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望湖路15号项目联系人:卢老师联系方式:158852170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52正西方向150米项目联系人:徐敏联系方式:16684699676第2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1标的物: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2采购内容:2.2.1采购货物规格及技术参数序号食材类别规格及技术参数(包含但不限于)数量1肉类1、新鲜生猪肉:供应时必须有同批次检疫合格证,提供安全卫生包装物,有生产时间、批次,必须具有正式批文的流通屠宰企业,依据其日期屠宰量、资质、信誉等确定。2、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无注水、渗水痕迹。3、粘度:外表湿润油脂清晰,不粘手、手上油脂分明。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加工成食品后无异味等。5、洁净程度:带皮肉要求烧刮洗净、无杂物、钢丝球铁屑等。6、带骨原料要求:肉多且无光骨头掺杂、按要求砍切大小匀称、无毛干净。7、质量:无异味要求不带筋络,去骨去皮,肥肉不超过30%,(里脊瘦肉等用肉根据厨师要求加工配送)育肥猪龄达8个月以上(需要定购羊肉或牛肉,羊肉或牛肉的规格参数参照猪肉的采购要求,不带筋络,去皮去骨或指定带皮牛羊肉)。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2大米符合GB/T1354-2018标准要求。质量标准:一级,非转基因,是本年生产大米,禁止隔年成米,感官要求无变色、发霉、出虫、结块,不得有异味,保证外包装清洁、干燥、无破损,杂质≤0.25%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3菜籽油符合GB/T1536-202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油,无添加剂,无任何杂质,除菜籽香味外,无异味,加热后无刺鼻、呛人气味、无泡沫。供应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文件及随货同批次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4蛋类符合GB/T39438-2020标准,无公害产品,质量可靠,蛋皮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且在保质期内的新鲜鸡蛋。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5家禽1、整鸡整鸭: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净重不低于2公斤,鸡的眼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肉质紧实Q弹,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鸭肉的正常气味,供应时须提供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根据要求采买配送现场烧刮清洗砍切。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6蔬菜类1、新鲜脆嫩水分饱满,色泽光亮、无变质、无异味、无机械伤、无萎蔫现象;供应时须提供相应具体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无农药残留痕迹、无虫及虫害痕迹、无杂物脏污、包装的要完整干净现场除皮称净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6蔬菜类重。3、味正无酸涩苦涩味。4、内部质量:果实应无虫蛀、虫侵或内部腐烂等现象。果肉应具有较好的保水性,不过于干燥或松脆。果肉应均匀透明,无色素或斑点。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7面食类1、面粉质量标准:一级,面粉色泽浅黄色或乳白色,气味清香,不得有异味,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2、干米粉、面条等质量标准:在质保期以内,非小作坊生产,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供应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及随货同批次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8牛奶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修订版)的有关要求,产品完好无损,无污迹。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9调料及农副产品类1、依照采购方指定的货物等。2、保质时间须距离国家规定的保质期时间不小于一半以上。3.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4.不得随意擅自更换品牌或质量。以采购人每月需求为准2.2.2配送要求:(1)所有食材应新鲜,无萎蔫、变质、异味、无有害添加剂。(2)调料、干货等配送时,货物有效期须距离国家规定的保质期时间不小于一半以上。(3)所有食材必须具有明确标注的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质保期等。(4)配送时,肉类、蛋类、家禽类必须提供同批次检疫合格证明。(5)具体食材需求量以采购人每月实际需求量为准。2.3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月考核表项目扣分标准扣分依据扣分数食品质量(70分)1、配送食品有明显异味、超过保质期,蔬菜、瓜果新鲜度不高,发现1项扣1分。2、提供需通过却未经卫生部门检疫的或无合格证、检验报告的食品,发现项扣2分。3、未按报价单提供等级不相符的食品,每发现1项扣1分。4.经调研,出现食品口感不佳、色泽不对的或非人为因素加工制作后不良的,每发现1次扣1分。5、食品表面不干净、包装有明显破损,并影响到食品本身,每发现1项扣分。包装过重扣1分。6、食品出现缺斤少两、数量不够或超量过多等现象,根据实际情况扣1-3分。7.食品配送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扣1-3分。服务质量(30分)1、在规定时间地点,未及时配送到位,发现1次根据实际情况扣1-3分,补换食品不及时扣1分。2、配送人员工作态度差、个人卫生差,各种用具卫生差的,配送车辆证照不齐全,不干净的,每发现1次扣分。3、配送车辆未按食品要求装载的,每发现1次扣2分。最终得分备注本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统计一次,根据平时验收和调研情况,统计扣分数和最终得分,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考核小组:,时间:2.4商务条件2.4.1结算方式: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按照“食材成本”即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每季度首月组织市场询价,双方采取询价方式在采购人所在地周边的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询价(原则上不少于3个,不询特价商品以及活动促销商品),将询价所得的综合平均价作为当季食材成本执行价。若当季出现食材价格波动较大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均有权提出询价要求。最终结算单价=[食材成本执行价*(1-下浮率)]。成交供应商每月初提供上月的供应清单和数量、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上月的费用。(此处下浮率指的是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函中所报下浮率)注:采购人按供应商对其服务内容,每月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当考核得分≥90分,按当月实际费用100%支付;85分≤考核得分<90分,按当月实际费用95%支付;80分≤考核得分<85分,按当月实际费用90%支付;考核得分<80分,线性支付(按当月得分/100分*当月实际费用)。如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4.2验收标准:(1)所有货物需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填写完相关单据签字后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次配送。供应商须每次供应时都提供该批次货品检验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2)包装产品:须达到密封性完好、无破损;且包装箱上要印有产品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产品成分等内容。(3)散装产品:同次所送同种类货品形状、尺寸、重量均匀、色泽鲜明、无腐烂、无异味、无黄叶、泥沙、外观无伤痕、无积压且做好防潮湿的措施。(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扣除不合格货物相同金额的货款。1个月的磨合期后,累计达10次的,除前述扣除货款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后,除支付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价*(1-下浮率)】10%的违约金外,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每天对乙方提供的食材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2.4.3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严格按照货物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进行供应,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2)有符合卫生条件,车况良好、干净卫生的车辆配送,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车辆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以保证食品安全运输到达服务点,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健康证。(3)供应商所采购的食材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规格、特点等)进行采购。2.4.4履约保证金:招投标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毕节市实验学校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价*(1-下浮率)】的5%诚信履约银行保函。银行保函资金用于因配送企业延误配送造成学校无法开餐的临时采购费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费用等。提交银行保函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4.5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并未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力终止合同或次年不再续签合同。2.4.6交货时间:(1)采购人前一天18:00时前向供应商发出拟供应的货物清单(特殊情况不超过22点通知),说明清楚品名、数量、送货时间及特殊要求等,成交供应商接到拟供应货物清单后,当天6点半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2)临时追加的小量、小品种货物要求两小时内送到;(3)在毕节市内,因招标人特殊需要,供应商能够完成随行保障。2.5报价的依据和要求:2.5.1投标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中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标的物总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报价要求:本项目以(单价)下浮率报价。2.6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并符合采购人要求。2.8供应商对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2.9供应商需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采购人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采购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敬告:1.供应商必须承诺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符合性审查项)2.实现采购项目所需采购内容外,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根据与采购人协商情况执行。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提供标的物质量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项)第3章磋商须知3.1总则3.1.1本《磋商文件》由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4〕214号、财库〔2015〕12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商。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⑴《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⑶“采购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磋商的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⑷“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⑸“甲方”是指毕节市实验学校,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4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承诺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项)3.1.5报价(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进行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报价以(单价)下浮率为准。3.1.6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标准下浮30%计取。3.1.7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的供应商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的预算中应包含此项费用。3.1.8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9服务的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⑴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⑵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⑶验收:(1)所有货物需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填写完相关单据签字后由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次配送。供应商须每次供应时都提供该批次货品检验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2)包装产品:须达到密封性完好、无破损;且包装箱上要印有产品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执行标准、保质期、产品成分等内容。(3)散装产品:同次所送同种类货品形状、尺寸、重量均匀、色泽鲜明、无腐烂、无异味、无黄叶、泥沙、外观无伤痕、无积压且做好防潮湿的措施。(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扣除不合格货物相同金额的货款。1个月的磨合期后,累计达10次的,除前述扣除货款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后,除支付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价*(1-下浮率)】10%的违约金外,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每天对乙方提供的食材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⑷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3.1.10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1本次采购服务单位数量:1家。3.1.12保证金的退还(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②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③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④供应商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⑤中标人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在限期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1.13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3.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要求3.2.1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2在规定时间内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3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3.2.4《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3.2.5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3.3.4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磋商小组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修改。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4.1响应文件的构成和格式:(1)供应商必须保证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2)格式、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磋商文件中指定格式要求;(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A4幅面。《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等,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4.2《响应文件》的内容:(1)报价文件: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磋商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报并按格式要求签章);(符合性审查项)B.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2)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注:审计报告末要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基本开户行的银行2025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担保函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F.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H.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面面向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19号)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技术文件:A.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符合性审查项)B.技术文件所需资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4)商务文件:A.食材采购能力: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B.供应商实力及信誉: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C.运输保障: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D.拟入投配备人员: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E.食品安全保障: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F.仓储能力评价: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G.服务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逐一响应,出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项)H.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性审查项)I.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性文件及资料。3.4.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供应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3.5投标3.5.1供应商必须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3.5.2供应商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3.5.3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6投标资格的丧失3.6.1供应商没有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放入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3.6.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3.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4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无属于报价审查项内容或报价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3.6.5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是合法有效的,若经采购人查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第4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原则:4.1.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在磋商会议上评定成交候选人。4.1.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4.1.3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参与在线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在线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2评审方法:4.2.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步行距离由短到长的顺序推荐。4.2.2本公司应当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毕节市财政局同意,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4.2.3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1个工作日,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领取《成交通知书》(视为放弃成交结果),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审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⑴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⑵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⑷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4.3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义务: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d款内容);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4.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4.4.5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4.4.8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4.4.9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必须对所有的评审事项保密,不得在会后泄露评标情况和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4.4.11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5章磋商程序5.1开标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2名专家与业主代表1人组成磋商小组。5.2磋商小组、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5.3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组长。组长宣布本次磋商开始。5.4熟悉磋商文件:评标委员会和监督人员熟悉招标文件,独立完成评标。5.5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5.6开启响应文件5.6.1各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解密《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5.6.2磋商小组评《响应文件》。5.7资格性审查:5.7.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8磋商:第1轮磋商:5.8.1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磋商。5.8.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5.8.3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就磋商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评审专家组长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5.9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在技术和商务方面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5.10价格磋商:第2轮磋商:价格磋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基础报价情况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报价。评审专家组长将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注明:1、当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需要进行补充响应承诺,不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纠正时,可以同步启动第2轮磋商,不影响磋商有效性。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11商务与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与技术评审。5.12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13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14公布《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5.15组长宣布会议结束。第6章评分标准6.1报价部分:(满分10分)评审原则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1-最高下浮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1-下浮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10%×100注:(1)本项目报价采用当地市场零售价浮动率报价,无需报出具体供应食材的价格。供应商在报价时可参考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最新一期发布的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https://www.bijie.gov.cn/bm/bjsnyncj/zwgk/snfw/ycyj/)及当地市场行情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自行报折扣率;最终结算按照“食材成本”即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每季度首月组织市场询价,双方采取询价方式在采购人所在地周边的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进行询价(原则上不少于3个,不询特价商品以及活动促销商品),将询价所得的综合平均价作为当季食材成本执行价。若当季出现食材价格波动较大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均有权提出询价要求。最终结算单价=[食材成本执行价*(1-下浮率)]。成交供应商每月初提供上月的供应清单和数量、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上月的费用。(此处下浮率指的是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函中所报下浮率)(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选择性供应食材,必须完全供应采购人所需的全部食材。(3)此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全部费用。6.2技术部分(满分15分)技术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食材配送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确保食材供应、管理和协调方法。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0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4分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10分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体安全方案、安全质量控制、应急保障等。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5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5分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6.3商务部分(满分75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分食材采购能力1.供应商能提供针对本项目肉类、大米、菜籽油、家禽、牛奶及鲜奶食材采购稳定、正规的供应渠道证明,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齐全的得10分,漏项或不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及中标后接受采购人随机抽样检查的承诺得5分。注:承诺格式自拟,本承诺仅作为打分条件,无承诺的,不作为废标条件。15分供应商实力及信誉1.供应商能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承接的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1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供应商能提供供应业主满意度评价表,调查显示满意(或优秀)并加盖业主单位鲜章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满分2分。17分运输保障供应商具有配送车辆(含至少一辆冷藏车)2台得4分,每增加1台加2分,最多加6分,本项满分10分。注: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有效行驶证及车辆为供应商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10分拟入投配备人员供应商拟投入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8分。注:提供拟投入人员清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健康证及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8分料或劳动合同。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食品安全保障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且保险当中“累计赔偿限额在8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食品安全保障得10分,5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食品安全保障得6分,300(不含)万元以下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0分仓储能力评价仓储能力评价1.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内配置固定仓库的,且总面积满足以下条件:(满分10分)2.达到500平方米(含)-999平方米得3分;达到1000平方米(含)-1499平方米得6分;达到15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的得10分;注:提供承诺函或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的购房者或产权所有人须是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是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内配置有固定冷藏仓库的,且总面积满足以下条件:(满分5分)达到100平方米(含)-199平方米得2.5分;达到2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得5分;注:(1)提供承诺函或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的购房者或产权所有人须是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是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采购人会实地考察核实中标人场地,并查验供应商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的购房者或产权所有人须是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是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考察时间由采购人指定;如若考察时发现中标人未达到投标场地标准的,视为虚假中标,采购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5分15分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7.1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30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优于《磋商文件》的承诺条件。7.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7.3交货时间、地点与付款。7.3.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7.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3.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7.3.5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第8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不再进行价格扣除。8.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8.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5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第9章附件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提交《响应文件》1份。2.我方愿意以市场价下浮%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在线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服务,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标的物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我方愿意在磋商会议前向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人民币)壹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我方将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3.1我方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3.2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及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3.3磋商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3.4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磋商或谋取成交;3.5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履约保证金,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7.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参考格式):授权委托书致: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正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3:政策适用性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声明函须加盖公章;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政策的单位,声明函须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附件4:服务响应偏离表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招标服务要求投标服务响应偏离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逐一响应,出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2.“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我单位承诺:本表偏离情况完全属实,是我方参与本次投标的真实情况表达;若因我方实际情况与本偏离表阐述情况不一致的,可以认为我方以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可以无条件没收我方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同主管部门对我方按照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我方应负的所有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5AU项目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两校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3日二、更正信息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0点00分2025年7月2日10点00分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变量设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标函报价变量设置有误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报价变量设置有误,现已更正,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日期:2025年6月25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已将调整招标文件放置附件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毕节市实验学校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望湖路15号联系方式:卢老师158852170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52正西方向150米项目联系人:徐敏电话:166846996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食材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